第6章 大佬赏的枣子

得了这样的暗示,慕容枫不计前嫌,对着沈绎满意的颔首:“这衣服你穿着甚为合适,那便继续穿着吧!”

孟辞松了口气。

果然,做渣女比做一个正直的女孩要容易的多。

她不想两人再起冲突,又是一番茶言茶语将慕容枫打发走了。

刚将人送走转身,沈绎便从枣树上跳下,不偏不倚落在她身边,盯着慕容枫的背影,嘴角勾着笑,眸子里却是冷的。

“你跟他,可真亲密!”

孟辞做贼心虚,唯恐被他发现自己的女人身份,擦了擦汗道:“我与他自幼认识,是好兄弟,他就跟我兄长一样!”

不是你想的那层关系啊,大佬。

沈绎偏头,看入她的眸中,嘴角勾起的弧度加大,重复一句:“跟你兄长一样?”

不知怎的,孟辞觉得他这个眼神十分危险。

求生的本能让她瞬间福至心灵。

她伸出手,紧紧的握住沈绎的手臂,双目真诚热烈:“从前我没有哥,他对我好,我便视他为兄,如今我有了兄长你,他自然是要靠后的!”

“在我心中,你是最重要且唯一真正的兄长啊!”孟辞眼眶水汪汪,“哥,你可是我亲哥啊!”

只要你愿意接纳我做你的腿部挂件,说些犯恶心的话又算什么。

社畜对于拍老板马屁还会陌生吗?

沈绎勾起的嘴角缓缓放平,将手抽出来。

他的视线在孟辞的头顶落了落,手指微微勾了下,似乎是想动,却又按住了这个念头。

他抓起孟辞的手,将三颗枣放入她的掌心:“给你!”

孟辞看着三颗圆溜溜泛红的枣,双手发抖,眼眶唰的就红了。

这是男主给的,是大佬赏赐的枣。

现在树上的枣都是青的,大佬采了三颗最成熟的枣,给了她!

激动!

她的抱大腿事业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沈绎偏眸看了她一眼。

看来这弟弟从小极度缺少兄长之爱,三颗枣就能感动成这样?

孟辞拿起一颗枣在衣服上擦了擦,嘎嘣咬了一口,哽咽道:“好甜!兄长给的枣子,就是甜,我从来没吃过这么甜的枣!”

她将整个枣塞进嘴里,正要大嚼特嚼,就听得沈绎清清淡淡的开口:“你是不是喜欢那个叫南歌的姑娘啊?”

咳咳咳……

孟辞被枣卡住喉咙,噎的直翻白眼。

她涨红着脸,一边伸手去抠那个枣核,一边努力摆手。

不不不!

南歌是大佬你的女人,是我嫂子!

我怎么可能喜欢!

而且,我喜欢也没用,我没工具啊!

沈绎一巴掌拍在她后背,噗的一下,枣核飞出很远。

孟辞一边咳嗽一边解释:“兄长,大哥,你别误会,我绝不喜欢南歌的,我只拿她当好姐妹!她就像我的亲人一样!”

大佬你别误会,我绝不会跟你抢女人。

沈绎盯着她,再度发问:“真的不喜欢?”

孟辞头摇的像个拨浪鼓。

沈绎像是舒了口气:“那便好!”

他转身朝屋内走,孟辞屁颠屁颠跟上,试图加快故事进度:“兄长是不是对南姑娘感兴趣?其实南姑娘挺不错的,需要我为兄长引荐一二吗?昨天的误会,我已经修书给南姑娘解释清楚了,她知道你是我们侯府的大少爷了。”

你如今跟女主门当户对了,上啊,大佬!

开启你的感情线吧!

沈绎脚步一顿,孟辞差点撞在他后背上。

“我对她,没有男女之事的兴趣!”

孟辞回到房间补眠,入睡之前她一直思考沈绎说的最后一句话。

没有男女之事的兴趣。

没兴趣就是没兴趣,什么叫没有没有男女之事的兴趣。

意思是,还有其他方面的兴趣?

她太困了,没有等想明白就睡着了。

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

白日里阳光灿灿,然而此刻,外面却电闪雷鸣,从窗户里吹进来的风带着凉意,山雨欲来风满楼。

一场大雨已经路上了。

两个婢女守在床边,见她醒来,赶紧安排她洗漱吃东西。

原主天天作,作到全书快剧终才死,这必然要有个好身体。

所以虽然昨晚拉得虚脱,但如今睡了一天,又吃完东西后,孟辞感觉精神抖擞。

小绿和小茶在旁边叽里咕噜的汇报着白日里的事情。

瑞王殿下走后,又着人午后送来了一堆好吃好玩的,箱子底下竟然还有两个簪子。

南歌姑娘让奴才送来了止泻药。

侯夫人白日里来过好几次,又跑到北院去找了沈绎的麻烦,好在双方没有打起来,夫人也没有占到便宜,最后灰头土脸的回去了。

“兄长来看过我吗?”

小绿翻了个白眼:“没有,大少爷真是一点良心也没有!”

孟辞略有失望,但这也很正常。

别看沈绎嘴角经常挂着笑,可那笑是冷的,一如他的心。

想要捂热这块铁,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还有什么新闻吗?”孟辞的声音懒懒的。

小茶仔细的想了想,哦了一声:“对了,南府五公子今日回京都了。”

南歌作为女主,标配是团宠。

她是南府唯一的女儿,有五个兄长,个个都对她宠爱非凡,不止如此,她还是南家这一辈和她母亲那一辈中唯一的女儿。

自幼所得的宠爱可想而知。

这才养成了活泼开朗,略有些骄纵的性格。

明晃晃的像是春日里的阳光,丝毫不惹人讨厌。

与南歌是双胞胎的南府五公子,是书中最宠爱的南歌的人。

撕啦……

天空有一道闪电划过,压过了屋内的烛光,将孟辞的脸耀得一片惨白。

电光火石之间,她突然想明白了白日里的困惑。

为什么沈绎说没有男女之事的兴趣!

因为沈绎这一次进京都的目标,就是刺杀南五公子。

这是暗影阁接下的任务。

暗影阁一旦接下任务,就一定会办成,牺牲再大也在所不惜。

孟辞记得很清楚,原书中沈绎被赶出府,之后便在客栈养伤,然而这只是迷惑人的伎俩,实际上他金蝉脱壳,去刺杀了南五公子。

之后南歌出现,沈绎偏了剑锋,然而南五公子卧床三月,最后还是死了。

在书的后期,南歌发现了当初的刺客就是心上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两人痛苦分手,开始各种虐心。

两年!

闹了两年才和好!

孟辞拔腿就朝着北院冲去,心中暗自祈祷:大佬,你可一定要在床上躺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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