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与你劝学尺,与我雪月刀(中)

对比萧百川太阳不上三竿就不起来,徐长夜是自律多了,天上的太阳还没起来,他就已经提着他的劝学尺出门去了。

客栈的掌柜的,昨天就没看见,那仅仅有几面之缘的小二早就跑没了,这客栈却是南七北六总镖局的人在打理、运转着。

劝学尺横在膝盖上,本欲以尺为剑,在这客栈的后院儿练上一练那《一目甲子剑》,不过到这儿他才发现,自己晚了,早有人提着刀在那儿练着。

他也不准备说拿自己那劝学尺去和那柄刀比划比划,毕竟那人,他是认识的,南七北六总镖局的少公子,屠龙手胜渊胜子义的独子,胜鹏汐。

此时,胜鹏汐正手提雪月刀,微闭双眼,迎着东风,他欲出刀,昨夜雨骤,满地的积水尚未褪去。

徐长夜盯着那口雪月刀,不得不说,现在太阳还没升起,昨夜也无明月,此时虽是借着天光,可宝兵刃不愧是宝兵刃。

天光照雪月刀三分,入得徐长夜眼中,却是有七分天光。胜鹏汐提刀,在后院之中是摆开了架势,徐长夜笑,他爱看!

昨夜,他目睹了李擒风起“一刀风雨”,又见自己师父,醉仙起“一剑风雨”,江湖人的对决总是那么充满观赏性,更何况,他徐长夜本就是半只脚踏进江湖的外行人。

动了!

提着雪月刀,胜鹏汐忽然睁开了双眼,雪月刀喝开雨水,刀动,绽起一水幕,雪月刀三尺二寸的刀刃自是不重,九斤八两的雪月刀在胜鹏汐的手中不断飞舞着。

忽然,罡气动,胜鹏汐御水珠排于身前,徐长夜坐在那儿,瞧看胜鹏汐气御水幕,不由得一叹,好一个锦衣玉公子!

“喝!”

随着胜鹏汐一声轻喝,刀风急,将那水幕击散,一个“胜”字停在水幕之上,罡气收,水幕也在罡气消散后,落回到了地上。

“好!”

徐长夜鼓掌,后院无旁人,向南向北俱是好风景,可少公子习刀的地方,又是谁敢乱进的?

徐长夜鼓掌叫好,胜鹏汐自然是听见了。收回雪月刀,胜鹏汐往徐长夜这儿就来了。

徐长夜徐步而来,他也听见了,对于徐长夜这个邋里邋遢的小乞丐,他已经是很清楚了,剑仙萧百川的关门弟子。

虽不知他的来历,可他肯定,五年后,柳州地界必然要出一个小剑仙!

走到近前,胜鹏汐好好打量了一下徐长夜。徐长夜虽是破衣破裤,一身的滋泥,可眉宇之间的秀气却是掩盖不住的。

他胜鹏汐在江州之地得“锦衣玉公子”的美名,交的自然都是些风流倜傥的文人、公子,只堪堪打量了徐长夜一眼,他便瞧出来了。

徐长夜必然是自染腌臜,若徐长夜真是个乞丐,他双眸之中不可能那么清澈,徐长夜必然是身出富庶之家,就算身出穷苦,家中必然书香门第,家上三辈,也有身穿官服之人。

身背雪月刀,胜鹏汐很客气,抱拳道:“南七北六总镖局镖师胜鹏汐见过,少侠!”

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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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抱拳,徐长夜摸着自己的下巴,他在想怎么称呼胜鹏汐,在萧百川的口中,他已经知道关于胜鹏汐的一切了。

南七北六总镖局的少公子,天下八刀,屠龙手胜子义的独子,不过他这个人却一点也不纨绔,也一点不霸道。

反而,他很怯懦。明明他的刀也不弱,也颇有本事,不过与人处事却很是羸弱,在外常常被人骂虎父犬子。

胜鹏汐细细打量徐长夜,自然徐长夜也在细细打量胜鹏汐。胜鹏汐被人称之为“锦衣玉公子”,模样自然不用多苛刻,常与他父亲出入,光凭这外貌,便能让江州整个城里的姑娘们疯狂。

胜鹏汐是难得的男生女相,十五岁那年,胜府的门槛就被人踩坏了,这大批的媒人争相说亲,什么南城赵府的赵小姐,东城的周小姐、李小姐……

反正诸多家府的小姐春心萌动,谁不知道南七北六总镖局的少公子难得的美男子,从十岁去附近私塾念书就闹得满城风雨,小瓷娃娃白净着的脸,哪怕嫁人的小媳妇儿稍微打量他一眼,都能撩动春心。

可见,胜鹏汐的容颜,那杀伤力自然是不用多说。

徐长夜看着他,胜鹏汐身背一口雪月刀,白袍白衫,一对靴也是白的。头扎一飘带,翩翩玉公子,也当如此了!

徐长夜轻笑着起了身,抱拳还礼:“柳州人徐长夜,见过胜公子。”

徐长夜话毕,便伸他的乞丐破衣把凉亭的石凳细细地擦了一擦,向胜鹏汐笑道:“胜公子,请坐吧!”

胜鹏汐自是心下欢喜,他是学子出身,腹中也有三本诗,可自打入了镖局子,讲道理的就少了。

大多数都是抠鼻剋脚的大汉,身上背一口悍山大刀,一身的横肉,说话大大咧咧,满口的唾沫横飞,口水喷到凳子上,你要是不坐,他还说你嫌弃他。

哈哈,这么多年,他都习惯了。

今天碰上这么一个主,还专门给自己擦位置,真的是受宠若惊!

“听闻南七北六总镖局的少东家,胜鹏汐有锦衣玉公子的名声,不想,你的刀居然那般出彩,没想到啊没想到!”

徐长夜这个小乞丐鼓着掌,虽然座姿上有稍许的豪放,不过笑意却带着赞叹。

胜鹏汐自然是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没多久倒是打成一片了。

徐长夜是穿越而来的知识分子,好歹天文地理也懂不少,对于这天南四国的人文地理,胜公子自问第二,同龄之中,没人敢称第一的。

徐长夜把他的话匣子戳开了,胜鹏汐那好一顿说啊,徐长夜爱茶,刚刚给胜鹏汐起了个头,胜鹏汐接下来的表演就让徐长夜表示惊到了。

从南到北,乡镇到京师,好茶、名茶,胜鹏汐都给徐长夜数了个遍。

徐长夜微微点头,恍惚间,他看到了胜鹏汐身后的那一口雪月刀,他好奇道:“胜公子,你那一口刀真是好啊,夜反七分天光,白昼又内敛锋芒,真是好一口宝兵刃!却不知天南四国的刀,又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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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鹏汐笑,将雪月刀抽了出来,此时炎阳高升,已到了清晨,雪月刀在太阳光中,是收敛了锋芒,此时却如普通铁刀一般。

“我这一口挎刀是东晋义士常配的宝刀,我叔李擒风的那口悍刀,是出自北齐国,听我父亲说过,刀客也分南北,刀样也有东西。东晋义士大多游侠,都爱使一口挎刀,北国民风彪悍,大多人都爱一口悍刀配身,西周国多敬关二爷,所以西周义士大多爱背一口关刀。而刀最怪异的便是南唐的刀客了,南唐刀怪,说那是悍刀,又不是,是挎刀又不是。听李叔说,那是环首刀,近百年是工艺成熟,刀中不仅出了明刀,而且还依照古书敲出了好几口雁翎刀!”

胜鹏汐将雪月刀重新插好,徐长夜也把劝学尺别好,他摸着那稀疏的胡须,心下淡淡道:“雁翎刀?看来以后的日子需得要往南唐走一遭了!”

后院儿,两人攀谈交心,老忽悠徐长夜是通过胜鹏汐的短短数句,明白了,这个世界的诸多习俗、文化也都与华夏相同。

前堂,有镖师进来通报,李镖头请少公子和徐少侠前堂吃早饭。

两人徐步而去,胜鹏汐依旧不停地说着,从三教传播到天下四分,徐长夜静静地听着,不多时,他们便到了前堂。

前堂早就铺好了一张桌子,李擒风也吩咐了手下人安排早饭,两人来到了堂前,邋里邋遢的徐长夜先一步进了跨院儿,远远的就瞧见了万里踏燕的李擒风。

徐长夜上前,问好道:“柳州人徐长夜,见过李镖头!”

李擒风看着徐长夜,邋里邋遢一乞丐,随他师父,一身的滋泥,身上又酸又臭,李擒风的心里闪过一丝的不适,暗道:“这挺精神的一娃儿啊,怎么这样了呢?”

“好好好,徐长夜,我也听尊师讲过你,没想到你居然是徐一心,徐老哥的长子,意外,意外啊!”

李擒风捋胡,眉头微微一蹙道。

看李擒风脸上变颜变色,徐长夜是有点意外,没想到李擒风居然还认识自己的父亲,连忙回道:“没想到李镖头居然还认识家父?”

李擒风点了点头:“当年习刀,未出江湖时,遇上了徐老哥,他说要问罪万剑宗,我便随他去了,到了万剑宗,他只让我在万剑宗门前等着,那一天,我只见六月飞雪,徐老哥一人一剑把万剑宗掀了个底儿朝天,下山时,他手里不仅有着那一口一东剑,还扛着一个人。”

李擒风说着万剑宗的事儿,本欲开坛饮酒的萧百川,是停下了右手,转了个位,那些茶壶给自己来了一杯:“那个人不是啥好东西!御剑峰,落道真人的关门弟子,苏欲,采花盗柳的主!徐一心问罪万剑宗的时候,老朽正好不在,要是老朽在,都不用徐一心来,我就给苏欲那混小子开膛破肚了!”

萧百川说着,胜鹏汐是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才十七岁,虽然习刀快十年了,可除了昨夜骤雨之时,趁夜剁了一山贼,平时也没杀过人,就那心理,莫说和李擒风、萧百川相比了,就旁边面无表情的徐长夜,那都是给人执行过死刑的!

心理上,胜鹏汐自然是差上那么一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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