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胜?

张伟却是摇头淡然说道:

“法官大人,我觉得被告方辩护律师只是在搅混概念。”

“被告所说的,完全是在已经定性为我方当事人卖银,被告是嫖娼的情况下。”

“但首先我方当事人并不是什么失足妇女。”

“而且在一开始便没有理会被告,准备离开的情况下。”

“是被告继续拦住了我方当事人,并提出了原意给五千做为补偿。”

“由于当时的环境使然,加上对方给出了承诺。”

“我方才会与对方发生性关系。”

“如果被告真的给出了钱,我方也确实接受了。”

“那无话可说,这确实是嫖娼。”

“但就是因为他没有给钱,也无法判断我方的真实意愿,究竟接没接受这场交易。”

“而强奸的定性是什么?”

“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而在之前的询问中,被告便已回答承认了。”

“他很清楚以我方当事人的意愿,当时是不可能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所以才利用金钱进行诱骗。”

“而我方当事人却因为环境影响,在一种害怕不安的情绪下,导致其判断失误。”

“违背了自身意愿,答应了对方。”

“大家也可以客观想象一下,一个女孩在夜深人静。”

“独自一人走在路上时,被一个成年健康的男性拦住,进行了性骚扰。”

“四周又举目无人,可想而知其当时的心情。”

“哪怕被告并没有威逼协迫的意思,但受环境影响下。”

“我方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觉得这就是在威逼利诱。”

“进而影响了自身的判断,做出违反自身意愿的事情。”

“这个客观因素,我希望三位法官也认真考虑一下。”

“而且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什么诱奸一说。”

“但我觉得这便是其中所说,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里,这个其他手段的代指情况之一。”

“毕竟如果承诺了条件,却又可以不去实现满足。”

“按照这种行为,我只要在大街上,碰到女人就许诺对方。”

“自己可以给对方无法拒绝的金钱,甚至说是长生不老,青春永驻或者其他条件,以此与对方发生关系。”

“那只要对方相信了,绝对都会如此,那我的行为又算什么?”

“所以我认为,这完全就是属于强奸的一种,变相的诱奸。”

法官思索了一番点点头,再次看向张三那边:

“被告有没有什么需要继续辩护的?”

张三深深地看了张伟一眼,气质上不再那么的肆意。

自信的表情也是改为严肃,开口说道:

“在对方本身是卖银女的情况下,以金钱为交易又如何能算得上是诱?”

张伟当即反驳道:

“被告方辩护律师,请注意你的言辞。”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方当事人是卖银女?”

“而且这可是公诉,你的言词很容易对我方当事人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和名誉上的损失!”

“如果你不能拿出证据,我完全可以告你侮辱诽谤!”

法官也是严肃的看向张三:

“你有证据吗?”

张三闻言瞳孔一缩,这也是他在先入为主的情况下,一时忽及了居然犯了这么简单的错误。

这让自己上哪儿去找证据证明,难道靠自己当事人证明?

这件事可大可小,而且确实也是自己不对。

连忙态度认真的对刘小姐道歉:

“我为自己刚才不恰当的措辞道歉,还请原谅。”

张伟见状用眼神示意刘小姐,让她接受张三的道歉。

就算较真他们也不能定死,张三就真的构成了侮辱诽谤。

如此还不如借坡下驴,卖对方一个人情。

张三仔细思索了一番当前的形势。

以他的见识,虽然有很大把握不会败诉。

但现在的情况很明显,也确实多出了败诉的可能。

而且刚才如果张伟和刘小姐,咬住了他的失误不放。

对他的名声多少也会造成影响,这个人情他也确实已经欠下。

想了想没有直接开口回答,而是向法官申请道:

“审判长我申请暂时休庭,我方需要收集更多的证据筹备一下。”

审判长点头同意,随即敲锤暂时休庭。

随即张伟及张三四人便被带了出去,等着再次传唤。

路上张三和他的当事人窃窃私语着。

把事情的可能性和他说了一下,只是想着刚刚欠下的人情,便稍微夸大了一下说辞:

“如果我们没法拿出对方卖淫的证据,那么有着很大的可能性会败诉。”

“如此情况下,要是被判个强奸罪。”

“在没参考案例的情况下,估计至少会判两年左右。”

“虽然还可以申诉,但一审的结果一但下来。”

“必定会先直接拘留。”

“到时候再等二审,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而且以我的经验,可以明确的告诉你。”

“由于已经拘留了,而且时间一久。”

“到时候二审最多会判减刑,而不会判无罪。”

“至于原因,都已经拘留了,再判你无罪。”

“岂不是就成了他们的错,那你拘留的这段时间又怎么算?”

“所以这个案子一审的结果,基本上就代表了以后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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