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7:大头

“你是说……战争石匠?”

“不然,还能有谁?”

德莱厄斯反问道,他着实是没见过此时这么呆的塞恩,甚至没心情和他继续聊下去,德莱厄斯面对自己人向来都是心直口快。

没多想,德莱厄斯搭着塞恩的肩膀,一手摁在他那粗大且发烫的肩头盔甲片儿上,猛地一下支起身子,回看塞恩,他一动不动。

德莱厄斯不太高兴,刚才明明使了很大力,他应该摇晃几下才对。真不给面子啊,德莱厄斯歪着嘴咬了一口烙饼,扭回头阴阳怪气地说着走开了:

“我去巡视下属,看看他们吃饱了没有,顺便去他们身边呼吸下新鲜空气。”

塞恩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大口地吃着‘中午饭’的同时,嘴里挤出一点空间回应他:

“啊行,你去吧。”

话说,他们在这里走走停停,已经过了三四天的时间了。

但并没有在这片地方扎营,晚上的时候,顶多拿出马背上包袱里的大块布单盖在自己的身上,或者是把自己塞进睡袋里。

一到白天,必须趁太阳还没升起来前,把大块占面积的麻布收起来。

为的就是不能让远处那些德玛西亚边防城墙哨塔上的哨兵发现,他们时常会用单筒眺远镜观察国土外的情况。

大白天是最需要警惕的时间段。

在他们的斥候回来之前,他们才是猎物。

话说,潜藏在德玛西亚内部的那些战争石匠们,他们的计划和行动都不怎么顺利。原本说好的行程和预测德玛西亚皇室内的动向,如今都变得一团糟。

嘉文三世原定要择日出席演讲,安抚国民积极乐观地面对噬魂夜与虚空入侵等手长莫及的灾难,现如今,别说嘉文三世了,黎明城堡外围根本见不着一个士兵,连守门的都没有!

城堡外的宏伟广场上,也是只有寥寥几名士兵在巡逻,但你要知道,这宏伟广场的宽度横跨十公里以上,毫不夸张的说,你在这头蹲下脱裤子拉完大的,那一头朝这边巡逻而来的士兵还没走到一半路程。

稀奇,真的稀奇,跟见了鬼一样,有个别战争石匠趁夜偷偷潜入了黎明城堡内部,一个夜晚的时间,他们几乎把整座城堡都搜遍了,也依旧没有见到国王。

你甚至可以在城堡里跳舞、溜冰!

反正半天遇不到一个士兵……

这导致一个很尴尬的局面,斥候在德玛西亚内部无法定位嘉文三世的位置,军事力量也无法捉摸,大部分的军队都已经撤离了德玛西亚雄都,军队中的命令都是秘密下达的,除了军中的掌权者,没有第二个闲人知道。

敌方军队中枢力量藏在何处,这种事情不先搞清楚,潜藏在这里的战争石匠是不会向城墙外围的诺克萨斯大军发信的。

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我是说,呃……

他们或许根本不需要来报信?——我只是说可能。

“喂,你看,那边那两个谁啊?”

“哪里?”

驻地休息的大军群中,一个站起身的士兵向身旁坐在草地上士兵说着。

俩俩望去,大平原远处的地平线上,艳阳照耀下那般荡漾扭曲的光景,远处显出两个微小的身影,像是两个人在骑着马儿朝这边赶来。

其中一个身形的头部位置有点儿扁,像是……戴了一顶牛仔帽?

那不可能是来给他们报信的斥候,开什么玩笑,哪有潜在敌国的斥候报信是从自己国家的方向跑出来的啊。说不定又是哪俩个人生不得意的倒霉蛋,那俩士兵猜测,大概率是其他地方的流亡马贼。

这俩士兵的谈话被身后路过的德莱厄斯听见了……

一路巡查过来,大家都有在相互间聊着什么八卦,但只要注意到将军从自己身旁经过,都会打住嘴上的话题,先严实正经地敬个军礼打个招呼:

将军好!

将军午安!

“将军,有马贼!!”

“嗯?”

德莱厄斯频频点点的头忽然止住,步子也在这俩士兵面前停了下来,经那俩士兵手尖儿那么一指,朝东一点钟方向,绿茵远方的地平面上,确实有两个人影,像是骑着马快速往这边赶来。

“不用操心,管他是什么人,只有两个野货,不成气候。”

“那等他们过来……”

士兵们有点犹豫,德莱厄斯知道,这需要他指明一个方向。

“谁先拿下就赏他两个大头。”

德莱厄斯很简单平静的说完转身就走,离开后,换来身后一众听到的士兵们振奋激昂:

“是!将军!”

两个大头,你可能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诺克萨斯上阵杀敌的士兵们通常会计算头数,杀一个敌军普通士兵记小头一个。而大头,只能当你在战场上亲手杀死敌方首领或是指挥官的时候才算。

夺大头的功绩远比百来个小头的功绩要更难得可贵,军队归来上报之时,你哪怕只有一个大头的数,那也是实力的认可。

通常,在出征前,将军或是上级的统领、司令,他们会提前向士兵们布告,有关于将要进行的战役,其中需要讨伐的敌军指名、指位人员。那些砍下他们脑袋的士兵,通常都能记上一个大头,并在归来时得到不菲的奖赏。

地位、钱财、声誉、权力……

诺克萨斯很照顾那些有能力的战士,并不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喜欢耍嘴皮的人反而不好过活。

这次战役,嘉文三世的脑袋,被标上了三个大头的价格,还有一句话说给你听,你可能会不太相信,以往的战役中,德玛西亚盖伦的脑袋,只值一个大头。

如今也依然没涨过价。

嗯,一个大头……

比眼前那两个形似马贼的家伙还要便宜。

“嘿!伙计,你他*的坑蒙拐骗真有一手!呜呼!——~驾!!”

格雷福斯狂甩着缰绳欢叫,不时还会记得猛拍一下他胯下的马屁股。

身旁跟着他并排骑马跑着的,是他的老冤家——崔斯特。

暖风从耳边呼啸而过,风中夹杂着格雷福斯的嘲讽,崔斯特听着一言不发,只是再次压低了身子、压低了自己头顶上的帽檐。

两人好像还没注意到前方大批驻足停歇的诺克萨斯军。

先前那些日子,两个饿的半死的人混进了贴近德雷坎周边的一个小镇子上,凭借着崔斯特的牌技,在街坊间捞净了那些贪赌贪小便宜的人们的钱。

差劲的身子很快吃得油光满面,油水足得很,租的小木房里特地买了一个保险箱和两张大的麻袋,都差不多塞满了金币,还有一大堆多余的首饰。

身子下的马匹是其中一家务农的赌棍搞来的,他们极其好赌,最后输到实在没钱抵债了,好兄弟兼临时保镖格雷福斯,拿枪抵着那个农夫的脑门儿,崔斯特当着农夫的面,把他马厩里唯一一匹好马牵走了。

就这样,格雷福斯的瘦马吃好喝好恢复如初,崔斯特也从农夫那儿牵来一匹好马。本来是能好好过日子的,没想到前日听到邻里街坊说,说是之前好赌的那个农夫,为了赢回本,早就已经把房子卖了,地主日夜赶他催他走,现在连唯一留下的马儿也没了,直接就不想活了。

那个农夫现在正拿着镰刀在小镇上发疯到处抢人东西呢!

听到这个消息的崔斯特赶忙收拾家伙,带上所有的金币首饰,本来是没有叫格雷福斯的,可惜格雷福斯听到搬箱子的动静自己醒来了。看到崔斯特搬家伙,格雷福斯朦胧睡眼揉到一半急忙拽起身旁架子上的霰弹枪,喀嚓一声上膛对准崔斯特。

崔斯特稍稍停下动作,一脸无奈地表示:

“很抱歉没提前叫你,还想让你多睡会儿的。”

“把老子的钱先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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