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六章:凤王的凤袍传说,埋葬的黑暗时代

无力的挣扎。

到最后,狙射树枭也仍旧在证明了这句话的正确性。

除非它能坚挺到和挑衅比命长,比起被毒晕,挑衅会先一步解开。

无奈并没有。

它连用睡觉顶掉中毒都不行。

而最后的那一刻。

甲贺忍蛙站在狙射树枭身后,默默看着它“咽下最后一口气”。

心情一下子舒畅许多。

裁判吹哨,宣布本轮比赛彻底结束。

雾都对燕都,最终以五比三的比分画下句号。

礼花筒砰砰响,无数彩带和亮片在半空中飞舞,观众们纷纷站起身,神情振奋地鼓掌,欢呼和吹哨。

今年的夏季赛结束了。

在这八月中旬。

等到十月初,代表着绝杀局的秋季赛才会来临。

荣耀在这一刻是属于雾都队的。

所以。

哪怕是镜头,也大多锁定在雾都的众人身上。

苏茜不知何时已然清醒,坐在椅子上开心的笑着,就是脸色有些发白。

估计中暑了,这天气热得不行。

李想和甲贺忍蛙的镜头是最多的,可惜后者比较害羞,发现自己被拍,宁可压榨最后一点能量,也要隐身。

于是大银幕就成了李想一人的独角戏。

有关他的表现,已经是老生常谈的话题。

但经此一役,再也没人会在他的前面加个新生来吸引眼球,层次完全不同了。

燕都那边。

冬夏黯然下台,他并没有用自己状态不好,李想胜之不武来安慰自己。

输就是输,没什么好说的。

信息差本就是对战中的一环,哪有人能够算无遗策,无非是谁的底蕴高而已。

五比三这种比分,燕都也不是从来没打出来过,在和前三的比赛里,五比三算常态了。

“真的要起来了啊,雾都大。”

冬夏推开了上前安慰他的人,回首看了眼李想,默默在心中叹了口气。

他已经没有下一届了,六年级的他今年打完,面临的就是毕业。

燕都大进前三?

不跌出前六都不错了。

相较之下,真好啊雾都大,人才济济。

他真的很羡慕雾都大,能够获得李想这种怪物级别的战力。

虽说青少赛从不是一个人的舞台,但如果有李想的辅佐,燕都大的成绩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

哪怕是最后一年,他也有勇气对燕都大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然后力排众议,把全新的燕都大交到李想手里。

为什么就不能是队友呢?

冬夏气得肝疼,尤其是看到自己不成器的队友们,六大前三人才济济,后三基本是捡他们不要的学生。

这就很糟心了。

“呼……呼……”

他咕噜咕噜灌下去大半瓶水,擦掉头上细密的汗珠,身体这才好受了一些。

……

比赛结束时间是在中午的十二点半。

为了庆祝单打全胜,二十五分全拿到,徐鹤带着众人去了燕都有名的一家私人厨房。

苏茜的身体情况正如李想所猜测的一样,确实是中暑了。

燕都的高温天气加上淋雨导致失衡的体温,一下子击垮了这个“弱女子”。

“学弟,我好可怜啊。”

坐在李想边上的她看着满桌子佳肴,却一点胃口都没有,看上去可怜兮兮的。

“是吗?”

李想一边咀嚼着,一边眨了眨眼,筷子一刻不停。

“……好过分啊你!”

苏茜咬牙切齿,懒得再搭理这个没良心的学弟,找柏香撒娇去了。

李想耸肩,侧头去看不知道在干嘛的宋桀,“你不吃?”

这小伙子一个劲儿地闷头喝果汁,怪得很。

“我不是很饿。”

宋桀笑了笑,看着众人动筷,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你家吃饭分餐制?”

李想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低声在他耳旁问道。

有一些家庭吃饭是分餐制的,即在一开始就把食物均匀分给每个人。

过往校队聚餐,也一般是分成一份一份的,像这种合餐制极少。

现在回想起来,每次合餐宋桀总是用两副筷子,也往往第一个动筷,吃一点就不吃了。

宋桀犹豫了一下,点点头,“我家分餐好多年了,习惯了。”

他压低声音,在李想耳旁道:“差不多,从在我妈妈过世的时候开始。”

“嘿诶……”

李想悄悄放下筷子。

记得白毛少年的妈妈好像是因一种罕见的疾病过世的,在他很小的时候。

比较关键的是,这种疾病具有遗传性,宋桀那不同寻常的白发和过于苍白的肤色便是由此。

似乎女性遗传的概率还会更高一些,宋桀的姐姐安雅最近这两年也是体检常客。

如果发病不及时治疗,死亡的概率很大。

又因为病例较少,目前没有研发出专门的特效药,只能靠一些李想听都没听过的药物抑制。

可怜的两姐弟。

李想忍不住摸了摸宋桀的脑袋,这小孩儿偶尔是真让人心疼。

“别摸我头发。”

宋桀不善地把他手打开。

饭后。

照例要在燕都一轮游。

李想对诸夏的古老文化还是比较感兴趣的,便随着大部队,跑去皇宫逛了一圈。

又在皇陵走了走。

最终发现,这些景区和前世的区别不大,只是把屋檐上的一些神兽换成了小精灵。

墙上的壁画也变成了小精灵和人类而已。

李想看了一会儿,本以为是什么预言,或者历史的记录。

没想到全是那种“孔融让梨”之类的小故事?

大部分都在歌颂小精灵和人类的友谊。

结合皇室成员的信仰——凤王。

这舔凤王的想法不要太明显。

李想发现,这里就连龙袍也变成了凤袍,只是绣的比较抽象,不仔细看,一时半会儿还认不住出来。

“听说这件衣服,是用凤王的羽毛织的,火烧不烂,刀枪不破。”

宋桀悄咪咪透露。

他这话一说,边上的炽焰咆哮虎整明白后,立即蠢蠢欲动起来了。

火烧不烂?

五千度高温看你烂不烂!

“想什么呢!”

李想一巴掌拍在它胳膊上,“打算把你的训练家送进去啊?”

“咔嗷。”

炽焰咆哮虎笑嘻嘻地挠了挠脸。

这家伙应该是不敢的,更何况凤袍外也有能量罩防着。

李想拔了一撮虎毛,任由阿福在那儿痛得嗷嗷叫,心想这玩意儿应该不至于是凤王羽毛织的。

哪怕是也不可能全都由凤王羽毛构成。

“传说中在黑暗时代,黎明破晓之际,凤王将这件衣服赠予了一个人类,诸夏的最后一个王朝就是他创建的。”

宋桀生怕李想不知道历史,跟个导游一样,在边上说个不停。

黑暗时代?

李想不止一次听到这个词汇,但在网上所能查到的资料极其有限,它就像海贼王里失落的历史一样,被埋葬了。

“这件衣服是凤王给的?”

他转头问道。

“传说,传说里是这样,最后王朝几百年蝇营狗苟,编造历史和来历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宋桀如此回复,在联盟未出现之前,这个世界是烂透了的。

直到联盟将这些家伙都碾过去,世界才逐渐变得“美好”起来。

说起黑暗时代。

李想知道某个被他遗忘在脑后的小伙子,更有话语权一些。

他最近二十四小时开机,就等着林枫给他打电话,可既然没打,证明林枫没有遇到雪拉比。

好可惜。

……

回校。

夏季赛结束后,是长达两个半月的“假期”。

校方似乎想让他去招生,去勾引这届青训营的毕业生,听说有好几个人才。

分数没他高,但也非常厉害。

然而。

李想必须得回家了。

再不回去半年没见到自家宝贝儿子的殷女士,说不定会和他断绝母子关系。

徐鹤那边好像没办法做主,他便亲自去找白婉华,向她提出了申请。

白婉华能有什么好说的。

李想毕竟才十五岁,都未成年,回家省亲很正常。

所以哪怕有人想留一留李想,她也没同意。

至于恶魔猫脑子的事情,定好的医院在魔都,等哪天有空过去就行。

林枫那边。

确确实实没能再遇上雪拉比,他的包裹倒是已经寄来了。

五个玻璃瓶,里面是绿色的液体,看上去让人觉得像苹果味的汽水。

口感也像。

林枫说每天喝五十毫升,喝一个星期就够了,再多容易出问题。

如此。

李想带着行李,和他的小精灵们,一个人坐上了回青城的飞机。

宋桀在青城可没有亲戚,自然不会和他一起回去。

再说这小伙子还得应付他在饲育家学校上学的姐姐。

顺带一提。

他的沙基拉斯在长久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进化成了完全体。

——扬沙特性,沙漠暴君班基拉斯。

综合战斗力直接暴涨好几个等级。

李想是很高兴的,因为他可以白嫖到一只准神,宋桀的小精灵他还不是想怎么rua就这么rua?

这只班基拉斯性格也是非常有趣,好像又变回了一开始那个喜欢东啃西啃的小恐龙,经常对家里地器械进行各种糟蹋。

都说准神耗钱。

李想觉得确实如此,每个月光家具和装修计划都不知道多少钱了。

相比之下,只喜欢打电动,偶尔砸几个键盘鼠标的巨金怪简直是天使。

如果超级进化后能听话的话,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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