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我是迟迟

第466章

阎罗法令虽然不太了解神界的事情,因为它一诞生就是在冥界。

但它仅从宋迟迟身上了解到的,就觉得她不应该止步于此才对。

她天赋太好了,有这样的天赋,哪怕在神界,将来都有可能成为了不得的大人物。

现在却不修炼了,在阎罗法令看来,就等于一个本该是牛逼轰轰的,有很大能力的大人物,突然甘愿去做个普普通通的小市民。

怎么想都觉得太浪费了。

不仅浪费了她的天赋,也浪费了她的才能。

宋迟迟倒是无所谓的笑笑“很正常啦,我爹怕我辛苦嘛,你别看我现在已经是个上神了,可越往后修炼就越难,上神之后还有神王,还有神尊,神君……每一步都是一个大坎,你看我大哥,年纪轻轻已经是个神王,但是一直努力闭关修炼,都没法继续再往前了,所以修炼也没那么容易,爹是不想让我吃苦。”

宋迟迟还记得,等这次大哥办完事情回来之后,就会闭关。

上一辈子就是这个时间段大哥闭关,就是想突破神王的。

可当时因为一些事情影响了大哥的心境,差点让大哥在闭关修炼的时候,走火入魔。

幸好大哥最后还是突破成了神尊,但也因此修养了好久才恢复过来。

这一辈子似乎有些不一样了,她在离开之前还特地嘱咐过大哥,在她没回去之前,先不要闭关,要等她回去之后再闭关。

为的就是她回去之后,会想办法让大哥这一次不用再受那样的折磨。

说道这个,宋迟迟又不禁感叹魔族的强悍,当初大哥已经是神尊的实力了,可在那位战魔王的手下却还是惨败。

而战魔王的实力还不是最厉害的。

这也是她一开始为什么要忌惮魔族的缘故。

“所以你看,越往后的修炼越不容易,稍有不慎,就会很惨很惨,爹也是担心我。”

阎罗法令道“修炼本是逆天而行,自然是越往后越不容易,你也且要放宽心态。”

“这是当然,我心态好着呢,用我爹的话说,我有厉害的哥哥姐姐,再不行摘星阁还有那么多的能人异士,我爹还说了,摘星阁都是要给我继承的,我们家也没有产业纠纷,我怕啥?混日子就好了。”

现在还有牧哥在,那可是堂堂魔皇陛下啊,牧哥在手,天下我有!

阎罗法令凉凉的提醒她“可你这一次还是差点中招了,现在还是一只鸟。”

宋迟迟顿时悲愤!

“我严重怀疑幕后之人一直在盯着我的一举一动,你看!牧哥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一点事情都没有,我才刚把牧哥叫去仙界,幕后之人就对我动手了,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这幕后之人也在忌惮牧哥,得在牧哥不在的时候,才敢对我下手!”

阎罗法令想想也的确是这样。

宋迟迟说“不过你这么说倒是提醒了我一事。”

能这么神不知鬼不觉的设计她,对方的实力很有可能也是牧哥那样级别的。

可是放眼六界,除了牧哥之外,还有谁?

只要找出这个人,或许就可以知道,算计她的人,到底是谁了。

“到了,闻天就在前面了。”

小白鸟畅通无阻的飞进了城池。

作为一只鸟,也不会有人特地去关注她,或者特地去把她拦下来。

最多只会在看见这只小白鸟的时候,微微愣一下,因为这小白鸟浑身雪白,十分的漂亮,小小尖尖的嘴儿又是红的,和身上的白色羽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一双黑溜溜的小眼睛,跟黑黑的小宝石一样。

这样的鸟说不常见吧,又似乎以前有看见过,因此大多数人在看见这样的鸟儿的时候,会为它可爱的外表而忍不住萌一下,会心一笑,过后也就不在意了。

宋迟迟落在了一家客栈的窗边,闻天就在这家客栈里。

闻天想得挺好的,要找人,或者打听消息,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各大客栈和酒楼打听消息。

这里是最鱼龙混杂的地方,只要有什么新鲜人新鲜事,肯定是第一时间被传到这里来。

闻天甚至还觉得,如果师父真的不小心上了一个普通人的身体的话,师父想打听消息的话,肯定也会来客栈酒楼之类的地方。

因此他也可以说是来碰碰运气的。

闻天坐的位置,正好在窗边,小白鸟一落下来的时候,他便发现了。

闻天心底微微诧异了一下,因为他认出了这只小白鸟就是之前饿极了的小家伙。

“你是追着我来的?”闻天伸手摸了一下宋迟迟的头,似乎有些不敢相信它是追着自己来的。

他速度不能说特别的快,但是对于一只小鸟来说,那也绝对是很快的速度了。

况且他到这里已经住了一个晚上了,这小家伙是怎么隔了一个晚上了,还没有跟丢自己?

宋迟迟用力的啄了一下他的手,恨恨的骂道“啾啾啾啾!”

所以你知道气息暴露是有多危险了吧!

还好这里是人间,要是这里是神界的话,追踪你的又是神族的话,你现在已经死了!

死了!

闻天听着小白鸟清脆的叫声,心情却莫名的好了不少。

他拿起自己面前盘子里的一盘花生米,放在了小鸟面前,低低的说“莫不是吃了一顿饭,就将我视为主人了?”

闻天感叹“师父说万物有灵,没想到我无意喂了一只小鸟,你亦能记得这恩情,一路追我至此……小家伙莫不是已经开了智了?师父说过,开了灵智之后,便是可以成为妖修……”

闻天在思考着妖修的可能,偶尔对上小鸟的豆丁似的眼睛似,他微微一怔。

是他的错觉吗?

为何在一只小鸟眼里看见了鄙视的目光?

闻天再想细看的时候,却见小鸟一口吃掉了花生米,然后跳了进来,跳到了桌子上,很不客气的把爪子往他面前的酒杯里一踩,然后又拿出小爪子,开始在桌上‘走来走去。’

如果宋迟迟知道闻天看自己是这样的话,一定会气死。

她才不是在走来走去。

她是在写字!

可是这个爪子抓不了笔,没法写,所以她就用最简单的办法,用自己的爪子沾水来写了。

她一边挥动着翅膀,一边在桌上跳来跳去,写上“我是迟迟。”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能证明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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