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上册_第二部 一九五八年六月_第九章 清洗

第九章 清洗

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贝弗莉·马什在纽约州上空又笑出声来。她赶紧用双手捂住嘴巴,生怕别人觉得她疯了,但就是停不下来。

我们那时也常常笑,她想,这又是一个回忆,一道黑暗中的光。尽管我们一直处在恐惧中,却依然止不住想笑,就像现在一样。

坐在她旁边靠走道那个座位的是一个留着长发的年轻男人,长得很好看。班机两点半从密尔瓦基起飞之后(到现在已经快两个半小时了,中途在克里夫兰和费城停留),他已经好几次向她投来爱慕的眼神,但很尊重她,知道她显然不想说话。两人曾经交谈过几句,但她的回答总是客气而简短。年轻男人于是打开手提袋,拿出一本罗伯特·勒德拉姆的小说读了起来。

这会儿他合上书,手指卡在读到的地方,关切地问:“你还好吧?”

贝弗莉点点头,试着摆出严肃的表情,但又忍不住笑了。男人微微一笑,显得困惑而好奇。

“没事。”她说,再次想让自己严肃起来,却还是没用。她越想严肃,脸就越不受控制,就像从前一样。“我只是忽然想到自己连搭的是哪一家航空公司的班机都不晓得,只记得机、机侧有一只大鸭、鸭子——”但这念头太荒唐了,让她开始哈哈大笑。周围乘客纷纷转头看她,有些人还皱起了眉头。

“共和。”年轻男人说。

“什么?”

“你现在在天上,以七百五十公里的时速腾云驾雾,这都是共和航空的功劳。椅背置物袋里的KYAG手册是这么写的。”

“KYAG?”

年轻男人从置物袋里抽出一本手册(封面确实有共和航空的商标),里面有逃生门的位置、飘浮设备的位置、氧气罩使用说明和坠机滑梯逃生姿势。“Kiss-your-ass-goodbye,滚蛋手册。”他说,这回两人都哈哈大笑。

贝弗莉忽然想,他真的很好看。这是个新想法,有恍然大悟的味道。人在睡醒之际开始有一点意识时,常常会察觉这种事。他穿着套头毛衣和褪色的牛仔裤,深金色的头发用皮绳系在脑后,让她想起自己童年扎的马尾。她心想:我敢说他的老二肯定和大学生一样清新温柔,长度够用,又不会粗得傲慢。

她又笑了,完全克制不住。她发现自己连手帕都没带,没办法擦拭笑到流泪的眼睛。想到这一点让她笑得更厉害了。

“你最好节制一点,不然空乘会把你扔下去。”年轻男人正色道,但她只是摇头大笑,笑得腰和肚子都痛了。

他递给她一条干净的白手帕。她接过来用了。不晓得为什么,但这么做总算让她找回了自制,但还是无法立刻停止,只是变成了微弱的抽搐和喘息。她不时想起机身上的大鸭子,立刻又是一阵咯咯的笑声。

过了一会儿,她将手帕还给他,说:“谢谢。”

“天哪,女士,你的手怎么啦?”他握着她的手关切地问。

她低头看见自己指甲断了,是她将梳妆台推倒在汤姆身上时弄断的。想起这事让她心中一痛,比指甲受伤还严重。她立刻止住笑容,将手从对方手中抽走,不过动作很轻。

“我在机场被车门夹到了。”她说,想起自己如何为了汤姆对她所做的事而撒谎,为了父亲留在她身上的瘀青而撒谎。这是最后一次吗?是她最后的谎言?是的话该有多好……简直好得不可思议。

她脑海中浮现一个画面,一名医生走进病房对癌症晚期的病人说:X光显示肿瘤在缩小,我们也不晓得原因,但就是这样。

“那一定疼得要命。”年轻男人说。

“我吃了阿司匹林。”她说着又翻开机上杂志,但对方可能发现她已经翻阅过两次了。

“你的目的地是哪里?”

她合上杂志,微笑着对他说:“你人真的很好,但我不想聊天,可以吗?”

“好吧,”他报以微笑,“不过,到了波士顿之后,你要是想为了机侧的大鸭子喝一杯,我请客。”

“谢谢你,但我要赶另一班飞机。”

“老天,我早上读的星座运势有这么不准吗?”他重新翻开小说,“不过,你的笑声很好听,很容易让男人爱上你。”

她又翻开杂志,但发现自己一直盯着残缺不全的指甲,而不是介绍新奥尔良景点的文章。有两根指甲底下有紫色的瘀血。贝弗莉在心里听见汤姆站在楼梯井的位置对她大吼:“我要杀了你,贱人!

你他妈的贱人!”她打了个冷战。在汤姆眼中,她是贱人。在那群女裁缝眼中,她是贱人。她们在大秀之前犯下大错,搞砸了贝弗莉的作品。但在汤姆和可恶的女裁缝闯进她生命之前,她在父亲眼中早就是贱人了。

贱人。

你这个贱人。

他妈的贱人。

贝弗莉闭上眼睛。

之前逃离卧室时,她的一只脚被香水瓶碎片割伤了,这会儿比手指还要痛。凯给了她一个创可贴、一双鞋和一张一千美元的支票。早上九点一到,她立刻去水塔广场的芝加哥第一银行兑现了。

尽管凯再三反对,她还是在空白打字纸上画了一张千元支票。“我曾经读到银行只要是支票都得收,不管写在什么上头。”她对凯说,但声音似乎来自别处,可能是其他房间的收音机吧,“有人就曾兑现过一张支票,是写在炮弹上的。我想我是在《百科事典》里读到的。”她顿了一下,露出不安的笑。凯严肃地望着她:“如果我是你,就尽早兑现,免得汤姆想到要冻结账户。”

她不觉得累(但她知道自己现在还能保持清醒,完全是靠意志力和凯准备的黑咖啡),昨晚的经历好像梦境一般。

她还记得三名青少年跟在她后头大叫、吹口哨,但不太敢靠近。她记得在路口看见7-11便利商店招牌的灯光洒在人行道上时,那份如释重负的感觉。她走进便利商店,让那个满脸青春痘的店员看她旧上衣里面,说服他借给她四十美分打电话。这不难,反正她本来就穿成那样。

她先打给凯·麦考尔,凭记忆拨的号码。电话响了十几声,她开始担心凯跑去纽约了。就在她打算挂掉时,凯终于接起电话,用昏昏欲睡的声音呢喃道:“不管你是谁,最好是有要紧事。”

“凯,我是贝,”她说,迟疑片刻,她决定豁出去了,“我需要帮忙。”

电话那端沉默了半晌,之后凯再度开口,语气完全清醒了:“你人在哪里?出了什么事?”

“我在斯特里兰大道和某条街拐角的7-11。我……凯,我离开汤姆了。”

凯立刻激动地回答:“太好了!你总算离开他了!耶!我去接你!那个浑球!狗屁!我会开他妈的奔驰车去接你!还要请四十人大乐队庆祝!还有——”

“我会搭出租车。”贝弗莉说,汗湿的掌心里握着另外两枚十分硬币。她看了便利店后头的圆镜子一眼,发现青春痘店员正全神贯注、如痴如醉地盯着她的屁股看。“但我到了之后,你得帮我付钱。我身上没钱,一毛都没有。”

“我会给司机五美元当小费,”凯高声说,“这真是尼克松下台之后最棒的消息了!小姑娘,你马上给我过来。还有——”她顿了一下,等她再开口时,语气变得很严肃,而且充满关爱,让贝弗莉差点掉下泪来,“谢天谢地,你终于做到了,贝。我是说真的,谢天谢地。”

凯·麦考尔之前是设计师,嫁了个有钱人,离婚后钱更多了。她在一九七二年发现了女权主义运动,大约三年后认识了贝弗莉。当时她备受欢迎,同时也充满争议,人们指责她靠着沙文主义的陈腐法律榨干了她那从事制造业的丈夫,才跑来拥抱女权主义。

“听他们放屁!”凯有一回这么对贝弗莉说,“说那些话的人没一个要和萨姆·查柯维兹上床。

老萨姆的口头禅就是冲个两下爽爽射一发。他只有一次超过七十秒,就是在浴缸里**那一回。我又没有红杏出墙,只是请他事后埋单而已。”

她写了三本书,一本讲女性主义和职业妇女,一本讲女性主义和家庭,另一本讲女性主义和灵性。

前两本还挺畅销的,但第三本书出版三年后,她就有点走下坡路了。不过,贝弗莉觉得她其实松了一口气。她的投资收获颇丰(她有一次对贝弗莉说:“幸好女性主义和资本主义不是死对头。”),如今是个有钱的女人,在城里有独栋公寓,在乡下有别墅,还有两三个男宠。那几名壮汉在床上和她旗鼓相当,但打起网球就不是对手。“只要他们球技一进步,我就甩了他们。”她说。凯显然在开玩笑,但贝弗莉一直觉得搞不好是真的。

贝弗莉叫了辆出租车。车到之后,她提着行李箱挤进后座,将凯的地址交给司机,庆幸终于摆脱了便利店店员的目光。

凯就站在车道尽头等她。她身上穿着法兰绒睡袍,罩着貂皮外套,粉红色绒毛拖鞋上缀着大毛球。

不是橘色毛球,谢天谢地,否则贝弗莉可能又要对着暗夜尖叫了。到凯家的这一路很怪:往事不断回到她脑海中,回忆迅速而清晰地涌入,令人害怕,仿佛有人驾驶巨型推土机在她脑海中挖掘连她自己也不知其存在的墓园,只不过挖出来的不是尸体,是人名,她多年未曾想起的人名,例如本·汉斯科姆、理查德·托齐尔、格蕾塔·鲍伊、亨利·鲍尔斯、埃迪·卡斯普布拉克……还有威廉·邓布洛。尤其是威廉,他们那时和其他孩子一样叫他结巴威,这是小孩间的直率,也是残忍。贝弗莉当时觉得他长得好高、好完美(在他还没开口说话之前)。

人名……地点……发生过的事。

回忆时冷时热,她想起排水道里的声音……还有血。她尖叫,他父亲揍了她。她父亲——汤姆——

她快哭了……凯正在付钱给司机,给的小费多得让对方惊呼:“女士,真是谢谢您!哇哦!”

凯带她进房,让她冲澡,然后给她一件浴袍,帮她泡咖啡,检查她身上的伤,用红药水涂抹她脚上的割伤,然后贴上创可贴。她在贝弗莉的第二杯咖啡里倒了很多白兰地,逼她喝得一滴不剩。之后,她为自己和好友各弄了一块半熟的牛排,还煎了新鲜蘑菇当配菜。

“好了,”她说,“到底出了什么事?我们需要叫警察,还是把你送到雷诺蹲牢房?”

“我没办法多说,”贝弗莉说,“讲起来太荒谬了,但主要是我的错——”

凯重重一拍漆木餐桌,木头发出有如小口径手枪射击的声音,吓了贝弗莉一跳。

“我不准你这么说。”凯说。她双颊泛红,棕色眼眸闪闪发亮。“我们认识几年了?九年?十年?我要是再听到你说是你的错,我就要吐了。这一回不是你的错,上回不是,再上一回也不是,从来不是你的错。你知道吗?你的朋友几乎都认为他迟早会让你全身打石膏,或是杀了你。”

贝弗莉瞪大眼睛望着好友。

“如果发生那种事,那应该算你的错,竟然任由它发生。不过你终于离开了,谢天谢地。你现在指甲断了一半,脚也割伤了,还有皮带的抽痕,别跟我说是你的错。”

“他没有用皮带。”贝弗莉说。她又不自觉地撒谎了……因为羞愧脸颊不由自主地红了。

“既然已经离开汤姆了,也不必说谎了。”凯柔声说。她凝视着贝弗莉,眼神里充满关爱。贝弗莉垂下眼睛,感觉咸咸的泪水流进了喉咙。“你想骗谁啊?”凯问,语气依然温柔。她隔着桌子握住贝弗莉的双手。“墨镜、高领衫和长袖……你可能骗得了一两个买家,但骗不了朋友,贝,骗不了爱你的人。”

听到这里,贝弗莉哭了,哭了很久,很伤心。凯握着她的手。上床前,贝弗莉将能说的经过都告诉了凯。她童年在缅因州德里镇长大,那里有个朋友打电话给她,提醒她很久之前许下的承诺。他说实现诺言的时候到了,她会回来吗?她说会,接着汤姆就开始惹麻烦了。

“什么承诺?”凯问。

贝弗莉缓缓摇头:“我不能说,凯,虽然我很想。”

凯思忖片刻,点点头说:“好吧,也对。等你从缅因州回来,打算怎么处置汤姆?”

贝弗莉愈来愈觉得自己去了德里就回不来了,因此只回答:“我会先来找你,我们一起商量对策,如何?”

“当然好,”凯说,“这是承诺吗?”

“只要我回得来,”贝弗莉心平气和地说,“就会做到。”说完她紧紧抱住凯。

她拿着凯的支票兑来的钱,踩着凯的鞋,搭乘北上密尔瓦基的灰狗巴士班车,因为她怕汤姆会去奥黑尔机场找她。凯陪她去银行和车站,途中不停地劝阻她。

“奥黑尔到处都是安全人员,”她说,“你不用担心他。只要他靠近你,你就放声尖叫,叫到脑袋掉下来为止。”

贝弗莉摇摇头:“我想彻底避开他,所以只能这么办。”

凯眼神锐利地望着她:“你怕自己会被他说动,对吧?”

贝弗莉想起他们七个人站在河中央,想起斯坦利手里那块可乐瓶碎片映着阳光闪闪发亮。她想起斯坦利用碎片轻轻划破她掌心时的刺痛,想起他们手牵手围成一圈许下承诺:要是它再出现,他们都会回来……回来彻底杀死它。

“不是,”她说,“在这件事上我不会被他说服,但他可能会伤害我,不管有没有安全人员。你没看到他昨晚的样子,凯。”

“我已经看腻他了,”凯皱着眉头说,“那浑球只是披了一张人皮罢了。”

“他疯了,”贝弗莉说,“安全人员可能拦不住他。搭车更好,相信我。”

“好吧。”凯勉强说道。贝弗莉觉得很有趣,凯显然对不会有冲突和大吵大闹感到很失望。

“支票记得快点兑现,”贝弗莉又叮咛一次,“免得他想到冻结账户。你知道他一定会的。”

“没问题,”凯说,“要是他敢这么做,我就拿着马鞭去找这混账,叫他给老娘爽一下。”

“离他远一点,”贝弗莉厉声说,“他很危险,凯,相信我。他就像——”像我父亲,她颤抖的双唇原本要这么说,结果却只吐出:“就像野人。”

“好吧,”凯说,“放轻松,亲爱的,去实现诺言吧,不过记得想一想你的未来。”

“我会的。”贝弗莉说,但她撒了谎。她有太多事情要想,比如她十一岁那年夏天发生的事。比如给理查德·托齐尔示范怎么让溜溜球睡觉。比如下水道里传来的声音。还有她看见的那个东西,那个可怕至极的东西。直到她站在隆隆作响的灰狗巴士的银色车身旁最后一次和凯拥抱,她的心还是不太想让她看见那个东西。

机身画着大鸭子的飞机开始从波士顿上空缓缓下降,她的心思再度转向那件事……转向斯坦利·乌里斯……那张明信片上的匿名诗……那些声音……以及她和那东西对看的那几秒,感觉没有尽头的那几秒。

她低头望向窗外,心想德里有一个恶魔在等她,汤姆的坏和那东西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唯一的好消息是威廉·邓布洛也会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名叫贝弗莉·马什的十一岁女孩曾经爱着威廉·邓布洛。她还记得那一张背面写着情诗的明信片,记得她曾经知道作者是谁。她现在不记得了,也不记得那首诗写了什么……但她想应该是威廉写的。没错,可能是结巴威。

她忽然想起跟理查德和本去看恐怖电影的那一天。那是她第一次约会。她是和理查德开玩笑的,那时她在街上都用这招保护自己。但她心里其实很感动,很兴奋,又有一点害怕。那真的是她第一次约会,虽然对象有两个,不是一个。理查德付了钱,就像真正的约会一样。之后他们被那几个混混追……

下午他们在荒原玩……威廉·邓布洛带了另一个孩子过来,她忘了他的名字,但记得威廉看她的眼神,还有蹿过她内心的电流……那道电流温暖了她整个身躯。

她记得自己穿上睡袍到浴室洗脸刷牙时,正在回想这些事情。她心想晚上一定很难睡着,因为有太多事情要想……而且要用好的方式想,因为他们看起来是好孩子,可以一起厮混,甚至值得信任。

那真好。那真的……呃,像是天堂。

她一边想着这些事情,一边拿起毛巾凑近洗手台准备接点水。那声音忽然从排水管里传了出来:

“救命……”

贝弗莉吓得后退几步,干毛巾掉在地上。她微微摇头,仿佛想甩掉那声音,接着再度凑向洗手台,好奇地窥探排水管。她家是四房公寓,浴室在最里面。她隐约听见电视里在播西部电影。播完之后,她父亲通常会转到棒球或摔跤节目,然后在安乐椅上呼呼大睡。

浴室壁纸图案是青蛙卧在莲花上,画得很丑。底下的灰泥鼓胀起来,搞得壁纸图案也凸起歪斜。

墙上到处是水渍,有几处壁纸甚至剥落了。浴缸爬满锈斑,马桶座龟裂了,洗手台上方一个四十瓦的灯泡插在陶瓷座上。贝弗莉还记得(但印象很模糊了)那里之前有灯罩,但几年前破了,之后就没再补上。塑料地板的图案已经褪色,只有洗手台下方的还看得见。

这间浴室不是什么令人开心的地方,但贝弗莉从小到大用习惯了,根本不会注意它的模样。

洗手台也沾满水渍,排水管口就是中间嵌个十字的圆环,直径约五厘米。之前本来有镀铬粉饰,但也早就消失了。橡皮塞子用链子拴着,缠在冷冷的弧形龙头上。排水口和水管一样黑不见底。贝弗莉凑过去,头一回闻到底下传来一股淡淡的臭味,有点像鱼腥味。她嫌恶地微微皱起鼻子。

“救命——”

她倒抽一口气。是声音没错。她之前以为是管子震动……或她自己的想象……或是电影的后遗症。

“救命,贝弗莉……”

贝弗莉觉得忽冷忽热。她刚才把头发上的橡皮筋拿下来了,此刻头发有如闪亮的瀑布般披在肩上。

发梢似乎僵住了。

在意识到自己想要回应之前,她已经凑到洗手台边,稍微压低声音说:“哈喽,里面有人吗?”

排水管里的声音感觉很稚嫩,可能是刚学会说话的小婴儿。贝弗莉虽然手臂起了鸡皮疙瘩,头脑却在寻求合理的解释。她家住的是集合公寓,有五户,他们住在一楼的后面。也许是某一家的小孩在玩,对着排水管说话,声音走调了……

“有人在?”她对着浴室的排水管问,声音稍微大了一点。她忽然想到要是父亲这时走进来,肯定会觉得她疯了。

排水管里没有人回应,但难闻的味道似乎变重了,让她想起荒原的竹林和竹林后方的沼泽,想起凝滞辛辣的烟气和想让你鞋子和脚分家的黑泥。

重点是,公寓里没有小婴儿。本来,崔蒙特家有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和两个小女孩,后者分别是三岁和六个月大。崔蒙特先生原来在崔克大道的鞋店工作,但前阵子失业了,缴不出房租,于是就在暑假前不久,他们全家坐上崔蒙特先生老旧生锈的别克轿车,从此消失无踪。斯奇普·波尔顿住在二楼的前面,但他已经十四岁了。

“我们大家都很想见你,贝弗莉……”

贝弗莉伸手按着嘴巴,吓得睁大了眼睛。那一瞬间,就那么一瞬间,她感觉自己看见里头有东西在动。她忽然发现,自己的头发分成两大绺垂在两边,发梢靠近(非常靠近)排水口。她本能地直起身子,将头发拉远。

她看了看左右。浴室的门紧闭着,电视声隐约可闻,夏延·博迪正在警告坏人弃械投降,免得自找苦吃。浴室里只有她一个人。当然,还有那个声音。

“你是谁?”她压低声音对着洗手台说。

“我是马修·克莱门茨,”那声音轻轻说,“小丑把我抓到水管里,我死了,它很快就会来抓你了,贝弗莉。还有本·汉斯科姆,还有威廉·邓布洛,还有埃迪——”

她举起双手捂住脸颊,眼睛不断睁大、睁大。她觉得身体愈来愈冷。那个声音开始变得喑哑苍老……不过依然带着腐败的欢愉。

“你会和好朋友一起在这里飘,贝弗莉,我们都在这里飘。跟威廉说乔治向他问好,跟威廉说乔治很想他,但很快就会见到他了。跟他说乔治某天晚上会在衣柜里,眼睛缠着一根钢琴丝,跟他说—

—”

那声音忽然开始打嗝,一个亮红色的泡泡从排水管里冒出来,破了,溅得肮脏的陶瓷洗手台满是血滴。

喑哑的声音愈说愈快,而且不断变化。一会儿是小孩子的声音,一会儿是少女的声音,接着又变成(真可怕!)贝弗莉认识的女孩……维罗妮卡·格罗根。但维罗妮卡已经死了,被人发现陈尸水沟—

“我是马修……我是贝蒂……我是维罗妮卡……我们都在这里……跟小丑一起……还有怪物……还有木乃伊……还有狼人……还有你,贝弗莉,我们在这里和你做伴,大家一起飘,一起变形……”

排水管突然喷出一股鲜血,洒在洗手台、镜子和青蛙莲花壁纸上。贝弗莉吓得大叫,声音又急又尖。她往后退去,撞到门又往前弹。她抓住门把将门打开,冲到起居室,她父亲正要起身。

“你他妈的怎么回事?”他皱着眉头问。家里今晚只有他们两个,贝弗莉的母亲在格林餐厅工作,下午三点到晚上十一点上班。格林餐厅是德里镇最好的餐厅。

“浴室!”她歇斯底里地大喊,“浴室,爸爸,浴室里——”

“有人在偷窥你吗,贝弗莉?”他用力抓住女儿的胳膊,指甲掐进了肉里。他面露关切,但却像要吃人一样可怕,丝毫不会给人安慰。

“不是……洗手台……洗手池里……那个……那个……”她话还没说完就歇斯底里地哭了出来。她的心脏在胸膛里剧烈跳动,感觉就要窒息了。

艾尔·马什露出“天哪,现在是怎样”的表情,将女儿甩到一旁走进浴室里。他在里头待了好久,贝弗莉又开始害怕。

接着,她听见了父亲的咆哮:“贝弗莉,你这个小鬼,给我过来!”

她不可能抗命。就算站在悬崖边,父亲要她跳下去(马上跳,小姐),她也会下意识照做,在理智阻止她之前就跨出那一步。

浴室的门开着。她父亲站在里面,身材魁梧,遗传给贝弗莉的赤褐色头发已经开始变得稀疏了。

他还穿着灰色工作裤和灰衬衫(他在德里镇医院当清洁工),两眼狠狠瞪着贝弗莉。他不烟不酒,也不寻花问柳。我有家里的女人就够了,他曾经这么说,脸上闪过一抹神秘的微笑。那抹微笑没有让他神采飞扬,反而显得他的脸更加阴森。就像浮云匆匆掠过,在砾石地面留下一道阴影。她们照顾我,当她们有需要,我就照顾她们。

他看见贝弗莉走进浴室,便问:“这里面他妈的是怎么搞的?”

贝弗莉觉得喉咙像被石片划了一下,心脏狂跳。她觉得自己就要吐了。镜子上有几道长长的血痕。

洗手台上方的灯泡上也有血。她闻得到血被四十瓦灯泡烤熟的味道。血从陶瓷洗手台侧面流下来,滴在塑料地板上形成大圆点。

“爸爸……”她哑着嗓子低声说。

他满脸嫌恶(他经常如此)地转过头去,开始在血迹斑斑的洗手池里洗手,洗得轻松自在。“拜托,小姑娘,你说话啊!你刚才把我吓死了。拜托你解释一下行吗?”

他站在洗手台前洗手,贝弗莉看见他的灰裤子贴着洗手台边缘,沾到了血。要是他的头碰到镜子(现在很近),血就会沾到他身上了。她喉咙里噎了一声。

她父亲关上水龙头,抓了一条沾了两滴血的毛巾开始擦手。她看着父亲,看他将血抹到粗大的指关节上和掌纹里,觉得自己就快晕倒了。她看见他指甲上沾着血,有如罪恶的印记。

“怎么样?我还在等你开口呢。”他将沾了血的毛巾扔回横杆上。

浴室里有血……到处都是……但她父亲却看不见。

“爸爸——”她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父亲打断了她。

“我很担心你,贝弗莉,”艾尔·马什说,“我感觉你好像永远长不大,成天跑来跑去,也不见你做家务。你不会煮饭,也不会缝纫,不是埋在书本的虚幻世界里,就是做白日梦,胡思乱想。我真的很担心。”

他说完忽然大手一挥,狠狠打在她屁股上。贝弗莉痛得大叫,眼睛盯着父亲。他粗浓的右眉毛上沾了一小滴血。我要是再看下去一定会疯掉,那就无所谓了,她心里隐隐想道。

“我真的很担心。”他说完又打了她,力道更重,打在胳膊上。贝弗莉痛得大叫一声,胳膊失去了知觉。明天那里一定会出现黄紫色的瘀青。

“非常担心。”他的拳头朝她腹部挥去,但在最后一秒钟停住了。她稍微松了口气,弯腰喘息,泪水涌进了眼眶。父亲冷冷地看着她,将沾血的双手插进裤口袋里。

“你该长大了,贝弗莉,”他说,语气变得慈祥而宽容,“不是吗?”

她点点头,脑袋阵阵抽痛。她默默地流着眼泪。要是她大声啜泣,像她父亲说的又开始“哭得像个小娃儿”,他可能就要好好收拾她了。艾尔·马什一辈子住在德里,只要有人问起,他都说自己死后也要葬在这里。有时就算没人问起,他也照说不误。他说他想活到一百一十岁。“我一点不良嗜好都没有,”他有一回对每个月替他理发的罗杰·奥雷特说,“没有理由不长命百岁。”

“好了,解释清楚吧,”他说,“快点。”

“我看到——”她喉头动了一下,感觉很痛,因为她喉咙很干,没有半点水分,“我看到一只蜘蛛,又大又黑。它……从排水管里爬出来,我……我想它可能爬回去了。”

“哦!”他对她微笑,仿佛很满意似的,“是吗?该死!你要是早点告诉我,贝弗莉,我就不会打你了。女孩子都怕蜘蛛。他妈的,你干吗不早说?”

他弯腰凑近排水管。贝弗莉咬紧下唇才没让自己出声警告……她心里有个声音在说话。很可怕的声音,不可能是她自己,一定是恶魔。只要它想,就让他被抓走吧,把他抓走,永远别让他回来。

她吓得躲开那声音。这种念头就算只在心中停留半秒钟,也会让她下地狱。

艾尔瞄了管口一眼,双手压在洗手台边缘的血迹上。贝弗莉拼命忍住,不让自己吐出来。她腹部被父亲殴打的部位隐隐作痛。

“我什么都没瞧见,”父亲说,“这几栋公寓很老了,贝,排水管就跟高速公路一样宽,知道吗?

我当年在那所老高中当工友,马桶三不五时就会有老鼠死在里头,把女学生吓得半死。”想到那些小女生大惊小怪的样子,他就觉得好笑,“通常发生在坎都斯齐格河上涨的时候。不过,自从新的排水系统修好之后,水管里就很少有野生动物了。”

他伸手搂住女儿,抱了抱她。

“好了,现在上床睡觉去,别再想了,好吗?”

她感觉到对父亲的爱。我绝对不会无缘无故打你,贝弗莉。她有一回被打之后大喊不公平,父亲这么告诉她。这么说当然没错,因为他心里是有爱的。他有时会整天陪她,教她做事情,跟她谈天说地或在镇上散步。每回他这么慈祥,贝弗莉都觉得自己的心快要被幸福淹没了。她爱他,很努力地去理解他有必要时时管教她,因为(就像他说的)那是他的天职。艾尔·马什说,女儿比儿子更需要管教。他没有儿子,贝弗莉隐约觉得是她的错。

“好的,爸爸,”她说,“我不会再想了。”

两人一起走进她的小卧室。她的右臂刚才被打了一下,现在痛得厉害。她回头望了一眼,看着沾了血的洗手台、镜子、墙壁和地板。她父亲用过的沾血毛巾歪七扭八地挂在横杆上。贝弗莉想:我怎么可能再踏进浴室一步?神哪,亲爱的神,求求你。我错了,我不该对爸爸有不好的想法,你可以惩罚我,我应该被惩罚。让我跌倒受伤吧,或是像去年一样,感冒了拼命咳嗽,甚至还吐了。但是求求你,神哪,明天早上让那些血消失吧,拜托拜托,好吗?神哪,好吗?

父亲和往常一样帮她盖好被子,轻吻她的额头。他在床边站了一会儿,贝弗莉觉得那就是他的站姿,甚至可以说是他存在的方式:身体微微前倾,两手插在裤口袋里(直到手腕),低头看着她,蓝色眼眸闪闪发亮,那张脸有如巴吉度猎犬的脸,写满忧郁。多年后,就算她早已不再想起德里,心中依然不时浮现一个男人坐在公交车上,或是手里拎着晚餐篮站在角落里的情形。她会看见身影,噢,男人的身影,有时出现在天色将暗之际,有时出现在晴朗风大的秋夜月光下,在水塔广场。男人的身影,男人的规矩和欲望。还有汤姆,当他脱去衬衫,站在浴室镜子前,身体微微前倾,开始刮胡子时,是多么像她父亲。男人的身影。

“我有时真的很担心你,贝。”他说,但语气已经不再困惑或愤怒。他温柔地抚摸她的头发,将她额头上的头发往后拨。

浴室里都是血,爸爸!她差点尖叫着说出来,你难道没看见?到处都是!甚至滴到洗手台上方的灯上烤干了!你难道没看见?

但她没有开口,而是默默看着父亲走出卧室,随手关上门,房间里一片漆黑。她睡不着,直到她母亲十一点半回来,电视都关了,她依然醒着,凝望着黑暗。她听见爸妈走进他们的房间,开始**,弹簧床发出规律的声响。贝弗莉曾经听见格蕾塔·鲍伊对萨莉·米勒说**跟火烧一样痛,好人家的女孩子绝对不会做(“男人最后会尿在你的小贝壳里。”格蕾塔说。萨莉大叫:“好恶心,我绝不会让男生对我这样。”)。要是真的像格蕾塔说的那么痛,那贝弗莉的母亲很会忍。有一两次,她听见母亲低声叫着,但似乎一点也不痛苦。

弹簧吱嘎声由缓而急,最后快得近乎疯狂,然后停止。房间安静了半晌,接着是低语声,然后是母亲走进浴室的脚步声。贝弗莉屏住呼吸,想听母亲会不会惨叫。

结果没有惨叫,只有水流进洗手池的声响,还有轻轻的泼水声,然后是水流进管子的咕噜声。很熟悉的声音。她母亲正在刷牙。不久,爸妈房间的弹簧床又吱嘎一声,她母亲回到了床上。

过了五分钟左右,她父亲开始打呼。

阴沉的恐惧夺走了她的心跳,扣住了她的喉咙。她发现自己不敢向右翻身,虽然那是她最爱的睡姿,因为她怕会有东西隔着窗户看她。她仰躺着,僵直得像把火钳,眼睛盯着铁皮天花板。最后(不晓得过了几分钟或几小时),她终于勉强睡着了。

只要爸妈房间的闹钟一响,贝弗莉就会醒来,但动作要快才行,因为闹钟刚响就会被父亲按停。

父亲用浴室的时候,她会匆匆更衣,在镜子前看一眼自己的胸部(她现在几乎每天都会这么做),看**是不是又长大了。她去年年底开始发育,起初有一点痛,不过很快就过去了。她的**非常小,不比春天的苹果大多少,但确实发育了,千真万确。童年即将结束,她就要成为女人了。

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一只手伸到后脑将头发撩高,挺起胸膛,随即像个小女孩似的天真地笑了……忽然,她记起前一晚浴室排水管里喷出来的血,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无踪。

她看了看手臂,瘀青已经出现了,就在她的肩膀和手肘之间。很丑的一个斑痕,看得出变色的指印。

马桶咔啦一响,接着是冲水声。

贝弗莉加快速度,不想一早就惹父亲生气(甚至不想让他察觉到她的存在),急忙套上一条牛仔裤和德里高中的运动衫。眼看无法再拖,她只好离开卧室朝浴室走去。父亲正要回卧室更衣,两人在起居室遇到。蓝色睡衣松松垮垮地在他身上拍打着。他朝她嘀咕了几句,她没听清。

不过,她还是回答:“好的,爸爸。”

她在关上的浴室门前站了一会儿,想做好准备迎接门后的景象。至少现在是白天,她想,心里稍微轻松了一点,不多,但起码有一点。她抓着门把一转,开门走了进去。

那天早上贝弗莉很忙。她帮父亲准备了早餐(橙汁、煎蛋和艾尔·马什式烤吐司——面包很热,但不能算是烤的),父亲坐在桌前,整个人藏在《新闻报》后头,将早餐吃得一干二净。

“培根呢?”

“培根没有了,爸爸,昨天就吃完了。”

“那帮我弄个汉堡。”

“汉堡也只剩一点点,那个——”

报纸沙沙作响,接着垂了下来。父亲的蓝色眼眸有如千斤锤般落在她身上。

“你说什么?”他柔声问。

“我说马上好,爸爸。”

他又看了她一会儿,接着再度举起报纸。贝弗莉赶紧去冰箱拿肉。

她帮父亲弄了一个汉堡,还不忘将从冷冻盒里取出来的绞肉尽量捣烂,让肉看起来多一点。父亲边看体育版边吃,贝弗莉开始帮他准备午餐——两块花生酱果酱三明治、一大块母亲昨晚从格林餐馆带回来的蛋糕和一保温瓶的热咖啡,加了很多糖。

“你跟你妈说,今天要把这地方弄干净,”他拿起午餐篮,说,“老天爷,这里看起来和猪圈一样脏!我整天在医院里搞清洁,可不想回到猪圈一样的家,听到没有,贝弗莉?”

“是,爸爸,我会跟她说。”

他吻了吻她的脸颊,匆匆抱她一下就出门了。贝弗莉和往常一样回到卧室窗边目送他离开,看见他绕过街角,和往常一样松了口气……随即憎恶自己有这种感觉。

她洗好碗盘,拿着正在读的书到后院台阶上坐了一会儿。刚学会走路的拉斯·瑟拉门尼尔斯一头金色长发泛着恬静的光,从隔壁公寓蹒跚着走过来,给她看他的通卡牌小卡车和膝盖上的新擦伤,她配合地发出惊呼声。不久,母亲在屋里喊她。

两人换被单、洗地板,给厨房地板打蜡。母亲还清洗了浴室的地板,让贝弗莉好生感激。艾芙瑞妲·马什个头娇小,头发灰白,总是一脸严厉,满是皱纹的脸庞告诉世人她已经来这世上好一阵子了,而且打算再待一阵……还告诉世人生活不易,而她也不期望短期内有所改善。

“你可以帮我擦起居室的窗户吗,贝?”已经换上侍者制服的母亲回到厨房,问她,“我得到班戈一趟,去圣乔伊医院看谢莉尔·塔伦特,她昨天晚上摔断腿了。”

“没问题,我会擦,”贝弗莉说,“塔伦特太太怎么了?是摔倒还是什么?”谢莉尔·塔伦特是艾芙瑞妲在餐馆的同事。

“她和她那个没用的老公出车祸了,”她母亲冷冷地说,“那家伙喜欢喝酒。你每天晚上祷告的时候应该感谢神,贝,谢谢他没让你父亲贪杯。”

“我祷告了。”贝弗莉说。她真的祷告了。

“我猜她很可能会丢了饭碗,而他又老是留不住工作,”艾芙瑞妲的语气透着一丝阴郁的惊恐,“我看他们得搬到乡下去了。”

艾芙瑞妲·马什最怕的就是这个,失去小孩或发现自己得了癌症根本无法与之相比。穷没关系,做她所谓的“散工”也无妨。但一搬到乡下,从此只能仰人鼻息,那是最糟的,比掉进水沟还惨。而她知道谢莉尔·塔伦特即将面对这样的命运。

“你洗完窗户、倒完垃圾之后就能出去玩。你爸爸今天晚上要打保龄球,所以你不用帮他准备晚餐,但我希望你天黑之前回家。你知道为什么。”

“好的,妈妈。”

“天哪,你长得真快。”艾芙瑞妲说。她看了看贝弗莉运动衫上小小的隆起,眼神亲切又严厉:

“等你嫁人成家之后,我真不晓得该怎么办。”

“我会一直待在家里的。”贝弗莉微笑着说。

母亲匆匆抱了她一下,用温暖干燥的双唇吻了吻她的嘴角。“那是不可能的,”她说,“但我还是爱你,贝。”

“我也爱你,妈妈。”

“擦完窗户之后,要确定没有污渍,”她拿起皮包走到门边,“否则你爸爸会大发雷霆。”

“我会小心的。”母亲开门准备离开,她刻意装出很轻松的样子问,“你刚才在浴室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了吗,妈妈?”

艾芙瑞妲看着她,微微皱眉说:“奇怪的东西?”

“呃……我昨天晚上看到一只蜘蛛从排水管里爬出来。爸爸没跟你说吗?”

“没有。”

“噢,那没关系,我只是想知道你有没有看到它。”

“我没看到蜘蛛。我真希望我们能给浴室换新的地板,”她看了一眼万里无云的蓝天,说,“大家都说杀死蜘蛛会下雨,你应该没有弄死它吧?”

“没有,”贝弗莉说,“我没有杀死它。”

母亲回头看她,嘴唇抿得几乎看不见。她说:“你确定昨天晚上没有惹你爸爸生气?”

“没有!”

“贝,他有没有碰你?”

“什么?”贝弗莉满脸困惑地看着母亲。老天,父亲每天都碰她啊。“我不懂你的意——”

“算了,”艾芙瑞妲匆匆说道,“别忘了倒垃圾。还有,要是窗户没擦干净,教训你的可不会只有你爸爸。”

“我不会(他有没有碰你)

忘记的。”

“记得天黑之前回家。”

“是。”

(他有没有)

(非常担心)

艾芙瑞妲出门了。贝弗莉就像方才目送父亲一样走回卧室看着母亲绕过街角不见了,等她确信母亲正在朝公车站走去,便拿起水桶和稳洁牌清洁剂,再从洗手台下方拿了几条抹布,走进起居室开始擦窗户。公寓似乎安静得过了头,地板吱嘎作响或关门的声音都会让她吓一跳。波尔顿家的马桶冲水时,她差点叫出来。

干活期间,她一直斜眼打量浴室关上的门。

后来她走过去将那扇门打开,往里面看。母亲早上才清理过浴室,洗手台底下的血迹几乎都不见了,洗手台边缘也是,但洗手池里还有几滴未干的茶色斑痕,镜子和壁纸上也是斑斑点点。

贝弗莉看着镜中脸色苍白的自己,忽然产生了一种无法抵御的恐惧,觉得镜子上的血迹让她的脸看起来像是在流血。她心想:我该怎么办?我疯了吗?是我自己的想象吗?

排水管突然咳了一声。

贝弗莉大声尖叫,将门甩上。五分钟后,她的手依然抖得厉害,差点将她用来擦拭起居室窗户的清洁剂掉在地上。

下午三点左右,贝弗莉·马什锁上公寓,将备份钥匙塞进牛仔裤口袋。她刚走到理查德巷,就看见本·汉斯科姆、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和一个叫布拉德利·多诺万的小孩。他们在这条连接主大街和中央街的小巷里丢硬币。

“嗨,贝!”埃迪说,“那两部电影有没有让你做噩梦啊?”

“没有。”贝弗莉一边回答,一边蹲下来看他们玩,“你怎么会知道?”

“干草堆告诉我的。”埃迪竖起大拇指朝本比了比。本面红耳赤,贝弗莉不明白他为啥脸红。

“什么电引?”布拉德利问。贝弗莉认出他了,他就是一周前被威廉·邓布洛带去荒原的那个孩子。她几乎忘了他。如果你问她,她可能会说那孩子似乎没有本和埃迪那么重要,也没那么有存在感。

“两部妖怪片。”她回答,接着像鸭子一样蹲着走到本和埃迪之间,“换你扔吗?”

“对。”本说。他匆匆瞄了她一眼,立刻将头转开。

“现在谁赢?”

“埃迪,”本说,“埃迪很厉害。”

她看了看埃迪。埃迪用衬衫前襟认真擦拭指甲,接着咯咯地笑了。

“我可以参加吗?”

“我没问题,”埃迪说,“你有硬币吗?”

她摸了摸口袋,捞出三枚硬币。

“天哪,你怎么敢带这么多钱出门?”埃迪问,“我一定会提心吊胆。”

本和布拉德利·多诺万都笑了。

“女生也可以很勇敢。”贝弗莉严肃地说。过了一会儿,四人都笑了。

布拉德利先扔,接下来是本,然后是贝弗莉。埃迪赢得最多,所以他殿后。他们朝中央街药店的后墙扔硬币,有时太近,有时太远,撞到墙壁弹回来。投完一轮之后,谁的硬币最靠近墙壁,谁就可以拿到四枚硬币。五分钟后,贝弗莉已经赢了二十四分钱。她只输过一轮。

“女生作屁!”布拉德利嫌恶地说,起身准备离开。他的好心情没了,用愤怒受辱的眼神瞪着贝弗莉:“女生不硬该——”

本跳了起来,他能跳起来真是令人意外。“收回去!”

布拉德利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什么?”

“把你的话收回去!她没有作弊!”

布拉德利看看本,看看埃迪,又看看贝弗莉。贝弗莉还跪在地上。接着他又看了看本:“你想让自己的嘴唇肿起来,好搭配你的身材是吧,浑球?”

“对。”本说,脸上突然露出微笑。他笑的模样吓到布拉德利了,后者不安地后退了一步。布拉德利可能发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本·汉斯科姆自从对上亨利·鲍尔斯并且安然脱身(而且是两次)之后,已经不可能被他这种(超级口齿不清、手上还长满疮疤的)瘦皮猴恐吓了。

“好啊,你们联合起来欺负我。”布拉德利说着又退后一步,声音带着迟疑的颤抖,泪水夺眶而出,“一群作屁鬼!”

“你把刚才对她说的话收回去。”本说。

“算了啦,本。”贝弗莉说着递了一把硬币给布拉德利,“把你的硬币拿回去吧,反正我也不喜欢和小气鬼玩。”

羞辱的泪水沾湿了布拉德利的下睫毛。他从贝弗莉手中抢过硬币,从理查德巷跑向中央街。剩下的孩子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眼看自己已经安全了,布拉德利转过头大吼:“你就是个小贱伦!作屁鬼!

作屁鬼!妈妈是妓吕!”

贝弗莉倒抽一口气。本朝布拉德利冲去,他差点就成功了,只可惜绊到一个空箱子,跌了一跤。

布拉德利逃掉了,本知道自己不可能追上他。他回头去看贝弗莉。刚才那句咒骂对他的震撼不下于贝弗莉。

她看见他脸上的关切,开口想说自己没事,别担心,棍棒断得了我的骨头,但几句话伤不了我……

而她母亲问的那个怪问题(他有没有碰你)

再度浮上心头。那问题真怪,简单,荒谬,不祥,和好咖啡一样混沌。贝弗莉没有说几句话伤不了她,而是哭了出来。

埃迪不自在地看着她,从裤口袋掏出喷剂吸了一口,接着弯腰开始捡拾散落的硬币,神情敏感而谨慎。

本下意识地朝她走去,想要抱她、安慰她,但没再往前。她太美了,面对美丽只会让他手足无措。

“别难过。”他说。他知道这么讲很蠢,但想不出其他更好的话。他轻轻碰了碰她的肩膀(她双手捂脸,遮住泪湿的眼和长满雀斑的脸颊),随即像是烫到似的将手拿开,脸红得像做了什么错事一样。“别难过,贝弗莉。”

她放下双手,发出凄厉愤怒的叫声:“我妈才不是妓女!她……她是女招待!”

没有人说话。本嘴巴微张,望着贝弗莉,埃迪坐在小巷的碎石路面上抬头看她,手里都是硬币。

“女招待!”埃迪说话了。他不太晓得妓女是什么,但这个对比让他觉得很新鲜。“真的是女招待?”

“对!没错,她就是。”贝弗莉喘着气,同时又哭又笑。

本笑得站不起来,一屁股坐到垃圾桶上。盖子被他压进桶里,他身子一斜摔到了地上。埃迪指着他哈哈大笑,贝弗莉扶他站起来。

楼上一扇窗户打开了,一个女人大喊:“你们这群小鬼快给我滚!这里有人得上晚班,知道吗?

快滚吧!”

三人想也不想,牵着手跑向中央街。贝弗莉在中间,三人依然笑个不停。

他们算了算硬币,发现总共四十个,够他们在药店买两份冰沙。但基恩先生很啰唆,不让十二岁以下的小孩在冷饮区吃东西(他说后面房间的弹珠台可能会腐化小孩),他们只好将冰沙放在两个特大的蜡盒里,拿到贝西公园坐在草地上吃。本买的是咖啡口味,埃迪是草莓口味,贝弗莉拿着吸管坐在两人中间,像蜜蜂似的左右采蜜。从看见排水管咳血到现在,她总算觉得放松了点。虽然身心俱疲,但没事了,心情恢复了平静。至少现在。

“真不晓得布拉德利在发什么神经?”过了一会儿,埃迪说,语气带着笨拙的歉意,“他之前从没这样过。”

“你为我挺身而出,”贝弗莉说,忽然在本脸颊上轻轻一吻,“谢谢你。”

本再度面红耳赤。“你没作弊。”他喃喃地说,接着突然连喝三大口,灌了半杯咖啡冰沙到肚子里,随即发出有如枪声的打嗝声。

“老爹,现在是怎样?”埃迪问,贝弗莉又忍不住笑了,捧腹大笑。

“别再闹了,”她咯咯笑着说,“我肚子好痛,拜托,别再闹了。”

本面带微笑。那天晚上,他睡前在脑海中反复播放她亲吻他的画面,播了一遍又一遍。

“你真的没事了吗?”他问。

贝弗莉点点头:“不是因为他,甚至和他讲我妈怎么样无关,是昨天晚上的事情。”她迟疑片刻,看看本,看看埃迪,又看看本,“我……我非得跟人说说不可,或是找人去看之类的。我想我刚才会尖叫,是因为我很怕自己疯了。”

“你在说什么,疯子?”有个声音说。

说话的人是斯坦利·乌里斯。他看起来还是那么瘦小,而且干净整洁得超乎寻常。对一个十一岁小孩来说太干净了。洁白的衬衫扎进新牛仔裤里,没有露出一点儿衣角,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高筒凯兹帆布鞋的鞋尖干净无瑕,看起来就像全世界最小的成年人。但他一露出微笑,成人的形象就破灭了。

她不会说出心里想说的话了,埃迪心想,因为布拉德利骂她母亲的时候,他不在场。

但贝弗莉迟疑了片刻,还是说了。因为斯坦利和布拉德利不一样。他有布拉德利没有的存在感。

斯坦利是和我们一伙的,贝弗莉心想,同时搞不懂这为什么会让她的手臂忽然起了疹子。我说出来对他们没有半点好处,她心想,对他们没好处,对我自己也没有。

但太迟了,她已经开口了。斯坦利坐到他们身边,表情镇定严肃。埃迪将剩下的草莓冰沙递给他,但他只是摇摇头,眼睛一直盯着贝弗莉。其他男孩都没说话。

她告诉他们声音的事,说她听出那是维罗妮卡·格罗根。她知道维罗妮卡已经死了,但那确实是她的声音。她还告诉他们血的事,说她父亲没看见,她母亲今天早上也没看见。

说完之后,她看着他们,很怕看到他们的表情……但她在他们脸上看不到丝毫怀疑。只有恐惧,没有怀疑。

过了一会儿,本说:“我们去看看。”

他们从后门走进屋里,不光因为贝弗莉手上的钥匙只能开后门,还因为她说,要是被波尔顿太太看见她趁家人不在带男孩子回家,她肯定会被她爸爸打死。

“为什么?”埃迪问。

“你不会懂的,白痴,”斯坦利说,“乖乖安静就好。”

埃迪正想回嘴,但看见斯坦利脸色发白紧绷,便决定闭上嘴巴。

后门一进去是厨房,里头洒满了午后阳光与夏日静谧,早餐的碗盘在沥水架上闪闪发亮。四个孩子站在餐桌边,挤成一团。这时楼上忽然传来关门声,他们全都吓了一跳,接着紧张地笑了。

“在哪里?”本问,声音很小。

贝弗莉感觉心脏在太阳穴噗噗直跳。她带着他们踏上狭窄的走廊,经过父母的卧室来到尽头的浴室。她推开门,匆匆走了进去,将洗手池的链子拉起来,接着退回本和埃迪之间。镜子、洗手台和壁纸上的血已经干成茶色。贝弗莉盯着那些血迹,因为她忽然发现看着血比看着同伴容易。

她听见一个小小的声音说:“看到了吗?你们有谁看到了?有没有?”她几乎不敢相信是自己在说话。

本往前一步。他这么胖,动作竟然如此轻盈,再次让她感到惊讶。本摸了摸其中一处血迹,接着又摸了第二处,然后是镜子上的血痕。“这里、这里和这里。”他语气淡然,却充满权威感。

“天哪!感觉好像有人在这里杀了一头猪似的。”斯坦利说,语气带着微微的敬畏。

“都是从排水管喷出来的?”埃迪问。看见血让他想吐。他呼吸变得急促,手里紧紧地抓着喷剂。

贝弗莉咬着牙才没让眼泪流出来。她不想哭,她怕要是哭了,他们会觉得她和其他女生没两样。

如释重负的感觉有如惊涛骇浪扫过她全身,她抓着门把才没摔倒。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她一直觉得自己快疯了,出现了幻觉。

“但你爸爸和妈妈都没看见。”本感到难以置信,他碰了碰洗手台上干涸的血迹,接着收手将血抹在自己衬衫下摆上,“天哪,真扯。”

“我都不知道以后要怎么再进这间浴室了,”贝弗莉说,“洗脸、刷牙和……你知道的。”

“嘿,那我们干脆把这里清理一下吧。”斯坦利忽然说。

贝弗莉看着他说:“清理一下?”

“对啊,也许壁纸上的洗不掉,那些看起来已经,呃,干得差不多了。但我们可以把剩下的血迹清理干净。你家有抹布吧?”

“在厨房水槽底下,”贝弗莉说,“但如果我们用抹布,我妈会怀疑用在什么地方了。”

“我有五十分,”斯坦利小声说,眼睛一直盯着洒在浴室洗手台周围的血,“我们尽量清理,然后把抹布拿到投币式洗衣店去洗,让它们恢复原貌。我们会洗抹布、烘干,在你家人回家之前摆回水槽底下。”

“我妈说血沾到布上是洗不掉的,”埃迪反驳道,“她说血会渗进去。”

本发出滑稽的咯咯声。“就算洗不掉也没关系,”他说,“反正他们又看不到。”

其他人都不需要问“他们”指的是谁。

“好吧,”贝弗莉说,“那我们就试试看。”

接下来半小时,四个孩子努力打扫,有如勤奋的小精灵。墙壁、镜子和陶瓷洗手台上的血迹不见了,贝弗莉觉得心情愈来愈轻松。本和埃迪负责洗手台和镜子,她擦地板。斯坦利拿着近乎全干的抹布擦壁纸,擦得小心翼翼。最后他们几乎把血迹都清干净了。本取下洗脸盆上方的灯泡,到储藏室拿了个新的换上。储藏室里灯泡很多,艾芙瑞妲·马什趁去年秋天特卖的时候一口气在德里狮子超市买了够用两年的灯泡。

他们用了艾芙瑞妲的水桶、艾杰克斯牌清洁剂和很多热水。他们换水换得很勤,因为谁也不想把手放进变成粉红色的水里。

最后,斯坦利后退几步,用专家的眼光打量浴室。对他来说,整洁和秩序不是习惯,而是天性。

他四下审视,对其他孩子说:“我想我们已经尽力了。”

洗手台左边的墙上还有几块淡淡的血迹。那个角落壁纸太薄,斯坦利只敢轻轻揩拭。不过就算如此,残存的血迹也已经失去了之前给人的不祥的感觉,和不小心划上去的蜡笔痕迹差不多。

“谢谢,”贝弗莉说。她已经不记得上回这么真心感谢谁是什么时候的事了。“谢谢你们大家。”

“不客气。”本喃喃地说,脸当然又红了。

“这没什么。”埃迪附和道。

“我们来处理抹布吧。”斯坦利说。他神情坚决而严肃。贝弗莉事后觉得他们当中或许只有斯坦利意识到他们又向前迈了一步,更加接近那意想不到的对决。

他们量了一杯马什太太的汰渍洗衣粉,倒进空的蛋黄酱罐里。贝弗莉找了一个纸购物袋,将抹布收好,四个孩子便出发去了主大街和康尼街拐角的克林克洛自助洗衣店。两条街外,运河在午后阳光下呈现出灿烂的蓝色。

自助洗衣店门可罗雀,只有一名身穿护士服的女士在烘衣服。她一脸狐疑地瞄了四个孩子一眼,接着回头继续读平装本《冷暖人间》。

“用冷水,”本低声说

,“我妈说血迹要用冷水才洗得掉。”

他们将抹布扔进洗衣机,斯坦利将手上的两枚二十五美分硬币换成四个十美分硬币和两个五美分硬币。换好钱后,他看着贝弗莉将洗衣粉撒在抹布上,关上洗衣机的门。他将两枚十美分硬币放进投币孔,转动启动钮。

贝弗莉之前玩游戏赢的钱几乎都拿来买冰沙了,但她还是在牛仔裤的左口袋找到四枚幸存者。她将它们拿出来递给斯坦利,斯坦利一脸受伤的表情。“天哪,”他说,“我头一回带女孩到洗衣店约会,她竟然马上想各付各的。”

贝弗莉笑了:“你确定吗?”

“当然,”斯坦利以他一贯的淡然语气说,“我是说,放弃那四分钱真的让我心都碎了,贝弗莉,但我很坚持。”

他们走到煤渣砖墙边,在一排塑料花瓣椅上坐了下来,都没有说话,听着美泰克洗衣机搅动抹布时发出的哗啦哗啦的声音和嘎吱声。肥皂泡不停地甩到洗衣机门的圆形厚玻璃上。起初泡沫是红的,贝弗莉看了有一点想吐,但她又没办法不看。带血的泡沫有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魔力。身穿护士服的女士不停地隔着小说偷瞄他们,可能担心他们是不良少年。他们都不开口好像让她很害怕。烘干机停转后,她拿出衣服,折好放进蓝色塑料袋就离开了,临走前又困惑地看了他们一眼。

她一离开,本突然开口说:“不是只有你。”语气甚至有点不客气。

“你说什么?”贝弗莉问。

“不是只有你,”本又说了一次,“你知道——”

他停下来看了看埃迪,埃迪对他点点头。他又看了看斯坦利,斯坦利似乎不太高兴……但过了一会儿还是耸耸肩,点了点头。

“你们到底在说什么?”贝弗莉问。今天一直有人跟她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她实在受够了。她抓着本的上臂说:“你要是知道什么事情,就告诉我!”

“你想说吗?”本问埃迪。

埃迪摇摇头,从口袋里拿出喷剂猛地吸了一口。

于是本小心地拣选词汇,向贝弗莉娓娓道来。他说了学期结束那天在荒原遇到威廉·邓布洛和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经过——真难相信那是快一周前的事了。他说他们隔天在荒原盖水坝,威廉告诉他们死去的弟弟在学校拍的相片会转头眨眼,他自己则遇见了木乃伊,看到它拿着逆风飘浮的气球走在结冰的运河上。贝弗莉愈听愈吃惊,愈听愈害怕。她感觉自己的眼睛愈睁愈大,手脚开始发冷。

说完后,本看着埃迪。埃迪又嘶地吸了一口喷剂,接着便说起遇见麻风鬼的经过。本讲得有多慢,他讲得就有多快,字和字几乎叠在一起,仿佛急着想脱口而出,逃之夭夭。说到最后,他哽咽了一声,但这回没有哭。

“那你呢?”贝弗莉看着斯坦利。

“我——”

四个人忽然沉默下来,如同大爆炸之后的死寂。

“抹布洗好了。”斯坦利说。

他们看着他起身,看着他优雅利落的瘦小身躯。他打开洗衣机,拿出纠缠成一团的抹布,细细检视。

“还有一点痕迹,”他说,“但还可以,看起来很像蔓越莓汁。”

他拿给他们看。其他人严肃地点头,仿佛审核重要文件一般。贝弗莉松了一口气,就像浴室清理完毕时那样。她可以忍受剥落的壁纸上褪色的蜡笔痕迹,也能忍受她母亲抹布上的浅红印子。重点是他们做了处置,这点似乎才重要。也许不够完美,但她觉得已经足够让她心情平静了。拜托,对艾尔·马什的女儿来说,能做到这样已经够好了。

斯坦利将抹布扔进筒形烘干机里,投了两枚五分硬币。机器开始运转,斯坦利走回来坐在埃迪和本中间。

四个人又沉默了一会儿,看着抹布翻来覆去。烧瓦斯的烘干机嗡嗡作响,听起来很舒服,让人有些昏昏欲睡。洗衣店的门用木楔卡住,一个推着购物车的女人从开着的门前走过,瞥了他们一眼。

“我看到了,”斯坦利突然开口,“我本来不想说,只想把它当成一场梦之类的,甚至是发羊痫风,就像斯塔维耶家的小孩一样。你们认识他吗?”

本和贝弗莉摇摇头,埃迪说:“你是说那个得了癫痫的小孩?”

“对,没错。我的感觉就是那么糟。我宁可相信自己发羊痫风,也不希望自己看到的……是真的。”

“你看到了什么?”贝弗莉问,但她不确定自己真的想知道。这可不像围着营火听鬼故事,一边吃烤面包夹维也纳香肠,一边把棉花软糖烤到又黑又皱。他们四个坐在令人气闷的洗衣店里,她看见洗衣机底下有好几团棉絮(她父亲管它们叫鬼大便),灰尘从肮脏的玻璃窗飘进来,在炙热的阳光下飞舞。她看见旧杂志的封面不见了。一切都很正常。正常、安好而无聊。但她心里却害怕极了,因为(她感觉到)刚才听到的都不是编出来的故事或怪物。本的木乃伊、埃迪的麻风鬼……这些怪物入夜后都可能现身。还有威廉·邓布洛的弟弟,只剩一只手却不死心,睁着银币般的眼睛在德里镇漆黑的地下排水管道里游走。

然而,她看斯坦利迟迟不答,还是又问了一次:“你看到了什么?”

斯坦利小心翼翼地说:“我在那个有储水塔的小公园——”

“噢,天哪,我不喜欢那里,”埃迪神色抑郁,“如果德里真的有地方闹鬼,肯定就是那里了。”

“什么?”斯坦利激动地说,“你说什么?”

“你都没听说过那里发生的事情吗?”埃迪问,“儿童凶杀案还没开始之前,我妈就已经不准我去了。她……她真的很关心我。”他说完露出不安的微笑,将喷剂紧紧压在腿上,“你们不知道吗?

曾经有小孩淹死在那里,三个或四个。他们——斯坦?斯坦,你还好吧?”

斯坦利·乌里斯脸色铁青,嘴巴无声地翕动着,眼球上翻,只剩虹膜下缘还露在外面。他伸出一只手,虚弱地想抓住什么,随即落在腿上。

埃迪想也不想,身体前倾,用纤细的手臂搂住斯坦利无力的肩膀,将喷剂塞进他嘴里,用力摁了一下。

斯坦利开始咳嗽,又像哽咽,又像呛到了。他坐起身子,眼球恢复正常,双手捂着嘴巴咳嗽,最后发出大大的打嗝声,再度瘫在椅子上。

“那是什么?”他好不容易挤出一句。

“我的哮喘药。”埃迪带着歉意说。

“老天,味道真像臭狗屎。”

他们全都笑了,但笑得很紧张。其他孩子焦躁地望着斯坦利,他双颊微微泛出血色。

“味道是很差,没错。”埃迪带着一丝骄傲回道。

“是啊,但那玩意儿符合犹太戒律吗?”斯坦利说。所有人又都笑了,虽然他们全都不晓得“戒律”是什么,斯坦利自己也不知道。

斯坦利先止住笑,盯着埃迪说:“跟我说说你对储水塔了解多少?”

埃迪先说,本和贝弗莉也跟着说了一些。德里储水塔位于堪萨斯街,在镇中心以西约两公里半的地方,靠近荒原南端。十九世纪末,它曾经是德里唯一的饮用水源,蓄水量高达六千六百立方。由于储水塔顶端的露天观景台可以俯瞰全镇和郊区,景致绝佳,因此向来是热门景点,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一九三〇年左右。周六或周日早上,只要天气不错,许多居民都会带家人到纪念公园来,走完一百六十级台阶,登上观景台,欣赏景色,也常常摊开地布,在上头野餐。

储水塔外侧铺满石棉瓦,白得刺眼,中央塔是巨大的不锈钢圆柱,有三十二米高。狭窄的旋转台阶就位于外侧和中央塔之间,直通塔顶。

观景台正下方有一道厚木门,进去是储水槽平台,底下就是水,有如一口黑潭,潭水微微翻腾。

反光锡罩上拴了几盏镁光灯,照着蓄积的水。水位最高时正好是三十米深。

“水是从哪里来的?”本问。

贝弗莉、埃迪、斯坦利面面相觑,没有一个人晓得。

“嗯,那溺死的小孩又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他们知道得稍微多一点。当年(这段历史由本主讲,他很严肃地用了“当年”两个字)通往平台的门从来不上锁。某一天晚上,有两个孩子……或只有一个孩子……或多达三个孩子……发现一楼的门也没锁,就大胆地往上爬,结果误闯储水平台,而不是观景台。黑暗中,他们还来不及察觉自己身在何处,就摔了下去。

“我听一个叫维克·克朗利的小孩说过,他说是他爸爸告诉他的,”贝弗莉说,“所以可能真有其事。维克说,他爸爸说那些小孩一掉进水里就没命了,因为没有东西可抓,根本够不到平台。他说他们在水里游来游去,大声呼救,可能叫了一整夜,但没有人听见。他们愈来愈累,最后——”

贝弗莉沉默了,感觉恐惧渗入心里。她仿佛看见那些男孩,真的男孩,她自己想象的男孩,有如落水狗在水里转圈,沉入水中又拼命浮出水面,心里愈来愈惊慌,动作从游泳变成了挣扎,湿透的球鞋不断踢水,手指想在光滑的不锈钢内壁找到施力点,却徒劳无功。她仿佛尝到了他们吞下的水,听到了他们呼救的单调回音。他们撑了多久?十五分钟?半小时?叫声多久才停?他们过了多久才像死鱼一样趴着浮在水面上,隔天早上被看守员发现?

“天哪!”斯坦利干着嗓子说。

“我听说还有一个妈妈失去了她的宝宝,”埃迪忽然说,“之后他们就将那个地方永远关闭了,至少我听到的是这样。他们从前会让人爬上去,这我知道,但后来出了那个妈妈和宝宝的事。我不晓得宝宝多大,但那个平台应该是伸到水面上的。妈妈走到扶手边,怀里抱着宝宝。要么是妈妈不小心手滑了,要么就是宝宝乱动,总之宝宝摔了下去。我听说有一个男人试图救那个宝宝,想要逞英雄,你知道。他马上跳进水里,但宝宝已经不见了。他可能穿着夹克还是什么,而衣服湿了会将人拖下水。”

埃迪突然伸手到口袋里拿出一个棕色小瓶子,打开,倒出两颗白药丸,没有喝水就直接吞下去了。

“你吃的是什么?”贝弗莉问。

“阿司匹林,我头痛。”他辩解似的看着贝弗莉,但她没有再说什么。

本把故事说完。宝宝落水事件后(就他听到的说法,摔下去的其实是个小孩,年约三岁的小女孩),镇议会决定封闭储水塔,底部和顶端都上锁,禁止民众白天登塔或到观景台野餐,一直延续到现在。

噢,看守员会去巡逻,维修人员不时会去检查,每一季会开放一次,有兴趣的民众可以跟着历史学会的一位女士沿着螺旋台阶上到观景台,赞叹塔顶的景致,杀杀底片,到时炫耀给朋友看,但通往储水槽的门永远不开。

“现在里面还是装满水吗?”斯坦利问。

“应该是吧,”本说,“容易起野火的季节,我看见过消防车到那里加水,把管子接在储水塔底部。”

斯坦利又瞄了烘干机一眼,看抹布转圈。原本纠缠成一团的抹布已经散了,其中几块像降落伞一样飘呀飘。

“你在那里看到了什么?”贝弗莉轻声问他。

有那么一会儿,他们以为他不会回答了。但他颤抖着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说起自己的遭遇。不过,一开始他们以为他根本是在讲别的事情。“那里被命名为纪念公园,是为了纪念南北战争时缅因州的二十三志愿步兵联队,绰号‘德里蓝军’。之前有雕像,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被暴风雨弄垮了。镇政府没有经费修复,就改成让鸟喝水的石头大水盘。”

其他孩子看着斯坦利,他吞了下口水,吞咽声清晰可闻。

“我喜欢赏鸟。我有一本图鉴、一副蔡司望远镜和所有必备品。”他说完看着埃迪,“你还有阿司匹林吗?”

埃迪将整个瓶子递给他。斯坦利倒了两颗,迟疑片刻后又倒了一颗。他将瓶子还给埃迪,一颗颗将药吞下去,露出痛苦的表情。吃完药后,他继续往下说。

斯坦利的遭遇发生在两个月前一个下雨的傍晚。那天他穿上雨衣,将望远镜和鸟类图鉴装进抽绳防水袋里,出发去纪念公园。他通常会和父亲同行,但父亲那天晚上必须“加班”,不过晚餐时特地打了一通电话给儿子。

他告诉斯坦利,他有一名客户是赏鸟爱好者,前几天在纪念公园看见一只公的红雀在水盘喝水,他想应该是主教雀。那种鸟喜欢在傍晚觅食、喝水和洗澡。“要在麻省这么靠北的地方看见红雀很难,斯坦利,你要不要去那里试试运气?我知道天气很糟,可是……”

斯坦利答应了。母亲要他保证会一直戴着雨衣的帽子,但他本来就会那么做。他是个规矩的孩子。在冬天,他从来不会吵着不想穿胶鞋或雪裤。

他走了两公里半到纪念公园。雨水又细又疏,连毛毛雨都算不上,更像持续不散的浓雾。四下静寂,但仍然令人兴奋。虽然灌木丛下和树林间还留有残雪(斯坦利觉得很像被人丢弃的一堆脏枕头套),空中却飘着新芽的味道。他看着铅灰色天空下的榆树、枫树和橡树的枝干,感觉它们的剪影不晓得为什么变粗了。它们再过一两周就会发芽,长出细嫩得近乎透明的绿叶。

今晚飘着绿香,他心想,不禁微微笑了。

他走得很急,因为再过不到一小时天就要黑了。他对光线的要求跟他对衣着和研究习惯的要求一样苛刻。除非光线够他做出绝对肯定的判断,否则就算他知道自己真的看见那只红雀了,他也不会说他“采集”到了。

他斜穿过纪念公园,储水塔有如白色巨影矗立在他左边。斯坦利几乎没瞄过它一眼。他对储水塔里的东西毫无兴趣。

纪念公园大体呈长方形,地势倾斜。夏天青草(现在是一片白色死寂)修剪整齐,还有几处圆形花床,但没有游乐设施,因为这里被认为是成年人的公园。

坡度在远处变缓,然后突然朝堪萨斯街和荒原直坠下去。他父亲提到的水盘就在这块缓坡上。石头做的水盘很浅,底下的砖石基座却很大,感觉大材小用。父亲告诉斯坦利,经费用罄前,市政府曾经考虑重新安放一个士兵雕像上去。

“我比较喜欢水盘,爸爸。”斯坦利说。

乌里斯先生搔搔头说:“儿子,我也是。多洗澡,少开枪,这是我的信条。”

底座顶端刻了一句格言,可是斯坦利看不懂。他只看得懂鸟类图鉴里的拉丁文鸟类名称。

那句格言是:

老人的魂影出现了。

——普林尼

斯坦利坐在长椅上,从防水袋里拿出鸟类图鉴,再次翻到红雀那一页,重看了一遍,复习它的特征。公红雀很难认错,虽然没有消防车那么大,却和它一样红。但斯坦利是习惯的动物,重看这些特征让他平静,让他更确切地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对世界产生更强烈的归属感。因此,他仔细看了图片三分钟才合上书(空中的湿气已经让页角微微翘起),收回防水袋里。他打开盒子拿出望远镜,放到眼前。他不必调焦距,因为上回他就是坐在这张长椅上,观察的就是水盘。

他要求甚高,很有耐心,一点也不焦躁。他没有起身走来走去,也没有用望远镜东张西望,看有没有其他东西冒出来。他只是静静地坐着,望远镜对准石头水盘,任凭浓雾在他的黄色雨衣上凝结成肥大的水珠。

他不觉得无聊,眼前的鸟儿好像在开会,四只棕麻雀在水盘边沿小坐片刻,用嘴啄水,不时将水滴甩过肩头,落在背上。接着,一只蓝脚鲣鸟呼啸而至,有如警察突破一群闲荡者。在望远镜里,那鸟看起来和房子一样大,叫声气冲冲的却又尖细得离谱(隔着望远镜注视被放大的鸟类一会儿,就会觉得毫不奇怪,正常得很)。麻雀飞走了,蓝脚鲣鸟成了老大。它昂首阔步,泼水洗澡,觉得无聊后就又离开了。麻雀飞回来又飞走了。接着来了一对知更鸟到水盘洗澡,并且(好像)在和别的鸟儿讨论大事似的。斯坦利曾经怯生生地表示,鸟可能会说话,结果被父亲取笑。但他深信父亲说得没错,鸟没聪明到会说话,它们的脑部太小了。但老实讲,它们真的好像在说话。又一只鸟加入。红色的。

斯坦利立刻稍微调整望远镜的焦距。是吗……不是,是猩红比蓝雀。这种鸟很棒,但不是他要找的。

一只金翼啄木鸟加入聚会。它是纪念公园的常客,斯坦利认得它,因为它右翼残缺不全。他一如往常开始猜测事情的缘由:差点被猫逮到是最可能的答案。其他鸟儿来来去去。斯坦利看见一只椋鸟,飞的时候跟货车车厢一样笨拙而丑陋。他还看见一只蓝鸟和另一只金翼啄木鸟。他的等待最后终于得到了回报——不是红雀,而是燕八哥,在望远镜里看起来又大又笨重。他放下望远镜,让它垂在胸前,手忙脚乱地从防水袋里拿出图鉴,希望那只燕八哥在他确认之前不要飞走。这样他至少有成果可以向父亲交代。该回家了,天色暗得很快,他觉得又湿又冷。他看了图鉴,然后举起望远镜又看了一次。

燕八哥还在,已经洗完澡站在水盘边缘,神情呆滞。他几乎可以确定那是燕八哥。虽然没有明显特征,起码这么远他看不见,而且天色渐暗,很难绝对肯定,但他可能还有足够的时间与光线再检查一次。

他皱起眉头,全神贯注盯着图鉴里的相片,接着再度拿起望远镜。镜头才刚对准水盘,就听见砰的一声巨响,惊得那只燕八哥(假如它真的是燕八哥的话)振翅而飞。斯坦利用望远镜试着追踪它,但知道概率微乎其微。他失去了它的踪影,恨恨地嘶了一声。算了,反正来过一次就会再来第二次,真希望它是燕八哥。

(可能是燕八哥)

反正不是金雕或大海雀。

斯坦利将望远镜装回盒中,收好图鉴,接着起身环顾四周,看能不能找出刚才那声巨响的来源。

听起来不像枪声或汽车逆火,更像惊悚电影里城堡或地窖门被打开的声响……加上很假的回音。

他什么都没看见。

他起身下坡,朝堪萨斯街走。粉白圆柱状的储水塔位于右前方,在昏暗的天色和迷雾中有如一道幻影,好像……在飘一样。

这想法很怪。他觉得一定是从自己脑袋里浮出来的念头,不然会从哪里?但那想法感觉就是不像他的。

他稍微仔细看了一眼,接着想都没想就朝储水塔走去。塔身每隔一段就有一圈窗户,有如螺旋不断向上,让他想起奥雷特理发店外的旋转灯。他和父亲都在那里剪头发。骨白色的石棉瓦有如眼睛上方的眉毛,突出于窗户之上。真好奇他们是怎么办到的,斯坦利心想,他虽然不像本·汉斯科姆那样对这种事情那么感兴趣,但也多少有一点兴趣。这时,他看见储水塔底座有一块极大的黑影,有如圆形底座上的一个椭圆形大洞。

他停下脚步,皱着眉心想,那里装窗户很好笑,和其他部分完全不对称,但随即发现那不是窗户,是门。

刚才的声音,他想,是那扇门被吹开了。

他左右张望。黄昏,天色渐暗,发白的天空褪成沉闷的暗紫色,霏霏细雨让雾气更浓了一点。雨应该会下一整夜。黄昏,迷雾,可是没风。

所以……难道门不是风吹开的,而是被人打开的?为什么?那扇门看起来重得很,关上它要发出那么大的声响,肯定得非常用力才行。他想对方个头应该不小……可能是……

斯坦利很好奇,便往前走了几步,想看得更仔细一点。

那扇门比他想象的要大,足足有一米八高、半米厚,门板上钉着黄铜条。斯坦利将门关上一半。门动得很慢,虽然很大,但很灵活,没发出声音,连半个吱嘎声都没有。他推门是想看门被这样猛地推开,石棉瓦会受损多少,结果只有一道刮痕。如果理查德见到这情景,一定会说“这就奇了”。

所以刚才听到的不是门的声音,就这样,斯坦利心想,说不定是喷射机从洛林横穿德里上空之类的。门可能一直都开、开——

他的脚踢到了东西。他低头一看,发现是扣锁……准确地说,是扣锁的残骸。锁已经被撬开了。

事实上,应该说好像有人在锁孔里塞了火药,然后点火炸了它。锁身上全是尖利的铁屑,有如硬掉的喷雾。斯坦利看得见锁里面。粗粗的锁搭斜挂在簧钩上,而簧钩有四分之三被扯出木头外面。另外三根簧钩落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和椒盐脆饼一样歪七扭八。

斯坦利皱着眉头再度将门打开,朝里头窥视。

狭窄的台阶盘旋向上,有的能看清楚,有的隐在暗处。台阶外墙是木板,用大横梁支撑,但横梁用的是木钉,而非铁钉。斯坦利觉得有些木钉比他的胳膊还粗。内墙是铁铸的,巨大的铆钉有如肿胀的疖子。

“有人在吗?”斯坦利问。

没有回应。

他犹豫片刻,走了进去,好看清楚狭窄的台阶。什么都没有。理查德要是在场,一定会说这里“阴森森的”。斯坦利转身要走……却听见了音乐声。

声音很微弱,但听得出来。

是汽笛风琴。

他仰头聆听,皱着的眉头稍微松开。好吧,是汽笛风琴,嘉年华或乡下市集的音乐,唤起他淡淡的美好回忆,不过稍纵即逝:爆米花、棉花糖、油炸面包圈,还有云霄飞车、碰碰车和咖啡杯之类用铁链拉动的游乐设施。

皱眉变成了微笑。斯坦利踏上一级台阶,再上一级,头依然仰着。他再度停下脚步。仿佛想到什么都会成真似的,他真的闻到了爆米花、棉花糖、油炸面包圈的味道,而且不止!还有胡椒、热狗、香烟和锯屑味。浓浓的白醋味扑鼻而来,就是装在铁皮罐里,通过小孔浇在薯条上的那种白醋。他闻到呛辣的黄芥末味,大家都用木匙将芥末抹在热狗上。

这真是太神奇……太不可思议……太难以抗拒了。

他又上了一级台阶。忽然间,他听见上方传来脚步声,匆匆往楼下走。他再度抬头。汽笛风琴声陡然变大,仿佛想要盖过脚步声似的。他现在听出来是什么曲子了,《康城赛马》。

是脚步声没错,但不是沙沙响,对吧?其实比较像……啪嗒啪嗒,很像有人穿着进水的胶鞋走路。

坎普敦的女子这么唱,嘟嗒嘟嗒(啪嗒啪嗒)

坎普敦的赛道九里长,嘟嗒嘟嗒(啪嗒啪嗒,愈来愈近了)

夜也骑呀,日也骑……

上方的墙面开始有人影晃动。

恐惧立刻冲上他的喉头,感觉就像吞了又热又可怕的东西或不对劲的药,吃下去就像触电一样。

是人影害的。

但人影只出现了一会儿,只够他看见有两个人动作萎靡,而且很不自然。之所以只看到一眼是因为光线暗了,暗得很快。他回头看,发现门沉沉地关上了。

斯坦利跑下台阶(他刚才不知不觉已经爬了十几级,但自以为只爬了两三级),心里非常害怕。

里头太暗了,什么都看不见。他听见自己的呼吸声,听见汽笛风琴的声音从上方缓缓流泻下来(这里这么暗,怎么会有汽笛风琴?是谁在吹?)

还有脚步声,愈来愈近了,正朝他走来。

他伸出手臂,双手猛然撞上塔门,剧烈的刺痛直蹿手肘。那扇门之前很轻松就打开了……这会儿却纹风不动。

不对……不完全是。门起初动了一点,左边嘲弄似的露出一线垂直的灰色天光,但很快就合上了,仿佛有人从外头将门关上了。

斯坦利又喘又怕,用尽全力推门。黄铜固定条嵌入掌心里,但门还是没有动。

他转身背靠门板,双手继续推门,额头流下油腻的汗水。汽笛风琴的声音更大了,在螺旋状台阶间回荡。音乐不再欢乐,完全变了调,变得很悲伤,像风和水一样咆哮。斯坦利脑海中浮现秋末的乡下市集:风雨吹打着空荡荡的游乐场,旗帜翻飞,帐篷先是鼓起来,接着倒下,有如营柱在地上翻滚。

骑乘游乐设施那儿空无一人,在灰暗的天空下有如鹰架。风以奇怪的角度捶打支架,发出轰鸣。他忽然发现死亡就在身边,正从黑暗中蹿出,而他无路可逃。

水突然从台阶上方洒下。他不再闻到爆米花、油炸面包圈和棉花糖的香味,他闻到了潮湿的腐臭,死猪肉摆在不见天日之处、爬满蛆虫的恶臭。

“是谁?”他尖着嗓门,颤抖着叫道。

一个低沉含糊的声音回答了他,仿佛嘴里含着泥巴和死水似的。

“死人,斯坦利,我们是死去的人。我们之前沉到水里,但现在飘起来了……你也会飘。”

斯坦利感觉水扫过他的脚,缩在门边又惊又怕。他们快来了,他感觉得到他们离得很近。他闻得到。有东西戳在他的手臂上。他大脑一片空白,只是不停地撞门,但毫无用处。

“我们是死人,但偶尔会开开玩笑,斯坦利。我们有时——”

是那本图鉴。

他想也不想就伸手去拿,但图鉴卡在雨衣口袋里,怎么也拿不出来。一个死人已经下来了,因为他刚才进来时经过的石头通道上传来脚步声。那人随时都会追上他,用冰冷的肌肤触碰他。

他又使劲一抽,这回总算将图鉴拿出来了。他像举起盾牌一样将书举在胸前,完全不晓得自己在做什么,但忽然很有把握这么做是对的。

“知更鸟!”他对着黑暗尖叫。朝他走来的那东西(距离肯定不到五步)迟疑片刻——他敢说对方迟疑了。有一瞬间他是不是觉得门稍微被推开了一点?

他不再瑟缩。他在黑暗中站直身子。那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他没时间想了。他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大喊:“知更鸟!苍鹭!潜鸟!猩红比蓝雀!白头翁!锤头啄木鸟!红头啄木鸟!山雀!鹪鹩!鹈—

—”

门嘎的一声开了,像是发出抗议一样。斯坦利快步后退,踏进薄雾中,整个人仰面倒在枯草上,差点把图鉴压成两半。那天晚上,他看见自己的指痕清清楚楚地印在封面上,仿佛封面是用黏土做的,而不是硬纸板。

他没有试着站起来,只用脚跟拼命推土,屁股在滑溜的草地上留下压痕。他双唇紧抿,贴着牙齿。

半开的塔门在地上留下斜影,他在椭圆暗影中看见四只脚,看见牛仔裤腐烂成了黑紫色,橘色线头软趴趴地贴着缝线,水从裤管滴下来,在鞋子四周形成小水坑。鞋子几乎烂光了,露出肿胀发紫的脚趾。它们的双手垂在身侧,感觉太长、太苍白了,每根手指都挂着一个小小的橘色毛球。

斯坦利将折凹的图鉴举在胸前,脸上沾满雨水、汗水和眼泪。他用沙哑单调的声音说:“鸡鹰……蜡嘴鸟……蜂鸟……信天翁……奇异鸟……”

其中一只手掌掌心上翻,掌纹已经被水抹除殆尽,感觉和百货公司的假人的手一样光滑得可笑。

那只手伸出一根手指……然后弯起来。手指系着的毛球跳上跳下、跳上跳下。

它在召唤他。

二十七年后,他会因手臂上的刀伤死在浴室里。但此时,原本跪着的他站起来拔腿就跑,一路冲到堪萨斯街,完全不看左右车流就横穿马路,到了对面人行道上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回头张望。

从他站的地方看不见那扇门,只看得见储水塔矗立在黑暗中,身形壮硕却不失优雅。

“他们都死了。”斯坦利惊魂未定,喃喃自语。

接着,他忽然转身,狂奔回家。

烘干机停了,斯坦利也讲完了他的遭遇。

其他孩子默默看了他很久。斯坦利的皮肤几乎和他刚才描述的四月傍晚一样灰暗。

后来,本终于说:“哇噢。”说完叹了一口气,声音有点沙哑。

“是真的,”斯坦利低声说,“我可以对天发誓。”

“我相信你,”贝弗莉说,“自从我家发生那种事,我什么都信了。”

她忽然起身走向烘干机,差点撞倒自己坐的椅子。她将抹布一块块拿出来,折叠整齐。虽然背对着他们,但本觉得她应该是在哭。他很想走到她身边,却没那个勇气。

“我们应该告诉威廉这些事,”埃迪说,“他会知道该怎么办。”

“怎么办?”斯坦利转头看他,“什么叫怎么办?”

埃迪局促地看着他说:“呃……”

“我才不想怎么办。”斯坦利说。他恶狠狠地瞪着埃迪,埃迪在椅子上不安地扭动身躯。“我只想忘掉那件事,我只想这么办。”

“事情没那么简单。”贝弗莉回过头来轻声说。本猜对了。阳光穿过肮脏的洗衣店窗户斜斜地照了进来,照亮了贝弗莉脸颊上的两条泪痕。“不只是我们,我那天听见维罗妮卡·格罗根的声音,还有起先听到的小男孩……我想可能是克莱门茨家的小孩,就是那个骑三轮车时失踪的小男孩。”

“那又怎样?”斯坦利不服气地说。

“要是还会继续呢?”她问,“万一它抓走更多小孩呢?”

斯坦利明亮的棕色眼眸盯着贝弗莉的一双蓝眼,仿佛在回答她的问题:就算会那样又怎样?

但贝弗莉没有低头,最后反倒是斯坦利垂下了眼眸……可能因为她还在哭,也可能因为她的担忧让她占了上风。

“埃迪说得对,”她说,“我们应该告诉威廉,甚至告诉警长——”

“是啊。”斯坦利说,试图装出轻蔑的样子,可惜没有成功。他的语气里只有满满的疲惫。

“储水塔有死掉的小孩,浴室里有小孩才看得见、大人看不见的血迹,小丑在运河漫步,气球逆风飘浮,木乃伊,门廊底下有麻风病人。波顿警长肯定会笑掉大牙……然后把我们统统送进疯人院。”

“只要我们一起去,”本苦恼地说,“只要我们都去……”

“对啦,”斯坦利说,“你厉害。再多讲一点啊,干草堆,写一本书好了。”说完他起身走到窗边,手插在口袋里,表情中有愤怒、不安和害怕。他默默地注视着窗外,肩膀在整洁的衬衫下显得僵硬而叛逆。他没有转身,将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次:“他妈的写一本书好了!”

“不,”本静静地说,“威廉会写。”

斯坦利转过身来,满脸惊讶。其他孩子都看着他。本脸上露出受惊的神情,仿佛莫名其妙打了自己一巴掌。

贝弗莉折好最后一块抹布。

“鸟。”埃迪说。

“什么?”贝弗莉和本同时问道。

埃迪看着斯坦利说:“你是靠大喊鸟的名字才脱身的?”

“可能吧,”斯坦利不情愿地说,“但也可能门只是卡住了,后来开了。”

“你没有靠在门上?”贝弗莉问。

斯坦利耸耸肩,不是生闷气,只是表示他不知道。

“我觉得是因为你朝它们喊鸟的名字,”埃迪说,“但怎么会呢?电影里都是拿十字架……”

“或是念主祷文……”本接着说。

“或《诗篇》二十三……”贝弗莉说。

“我知道《诗篇》二十三,”斯坦利气冲冲地说,“但十字架那招对我不管用。我是犹太人,记得吗?”

其他孩子尴尬地撇开头,因为斯坦利说得没错,而他们竟然忘了。

“鸟,”埃迪又重复了一次,接着说,“上帝啊!”说完立刻歉疚地瞄了斯坦利一眼。但斯坦利只是闷闷地看着对街的班戈水利局。

“威廉会知道该怎么办。”本忽然这么说,仿佛终于决定赞同贝弗莉和埃迪似的,“我敢跟你打赌,赌什么都行。”

“听着,”斯坦利认真地看着他们说,“好吧,如果你们要这么做,我们就告诉威廉,但我只做到这里。你们要笑我胆小或孬种都行,我无所谓。我不胆小,我不觉得我胆小,只是储水塔里那些东西……”

“你要是不害怕,那才是疯子呢,斯坦。”贝弗莉柔声说。

“没错,我是害怕,但那不是重点,”斯坦利激动地说,“不是我要说的东西。你们难道不明白——”

其他孩子露出期待的眼神看着他,困惑,却又有一丝期待。但斯坦利发现自己无法解释心里的感觉。他词穷了。那种感觉有如一堵砖墙,几乎让他窒息,但他却无法将它宣泄出来。尽管他很能干,很自信,但毕竟只是个刚念完四年级的十一岁男孩。

他很想告诉他们,跟他们说,有比恐惧还糟糕的东西。有许多事会让人害怕,例如,骑脚踏车差点被车撞,注射沙克疫苗前得了小儿麻痹。疯子赫鲁晓夫或被水淹过头顶也可能让人恐惧。但这些事就算可怕,人还是可以应付。

但储水塔里那些东西……

他很想告诉他们,那些死去的孩子从螺旋状台阶上跌跌撞撞地走下来,不只让他害怕,更冒犯了他。

没错,就是冒犯。他只能想到这个词,但要是说出口,一定会被他们嘲笑。他知道他们喜欢他,认同他是他们的一分子,但还是会笑他。无论如何,世上有些东西就是不该存在。说它们存在冒犯了人的理智,违反了一个关键的概念。神让地球轴心稍微偏斜,让昼夜交替在赤道只要十二分钟,在因纽特人打造冰屋的地方则要一小时左右。神做了这件事,然后说:“好吧,既然你搞得懂地轴倾斜,那什么事都难不倒你了。因为就连光都有重量。火车汽笛频率忽然降低,就是多普勒效应。飞机突破音障发出的轰鸣不是天使鼓掌,也不是魔鬼胀气,只是空气落回原处。我让地球倾斜,然后坐在观众席看好戏。我没什么好说的,除了二加二等于四,空中的光点是星星,血迹大人看得到,小孩也看得到,死掉的小孩就是死掉了。”斯坦利很想说:我想,人可以和恐惧共存,就算不是永远,也能维持很久、很久。但人可能无法和羞辱同在,因为它会在人的思维中开出一道裂缝,往里看就会发现活的东西,有着不会眨动的黄眼睛,里头黑漆漆的,散发着恶臭。过了一会儿,你可能感觉里面是另一个世界,天空会出现方形的月亮,星星会冷笑,三角形有四个或五个边,甚至有五的五次方个边。那个世界可能有会唱歌的玫瑰,什么都有可能。假如可以,斯坦利很想这么跟他们说。尽管去教堂听他们说耶稣在水上行走吧,但要是我看见一个人在水上走,我只会尖叫、尖叫,再尖叫。因为那对我来说绝不是奇迹,而是羞辱。

但他什么都讲不出口,只好又说了一次:“害怕不是重点,我只是不想蹚浑水,把自己搞成疯子。”

“那你至少和我们一起去找威廉谈谈,好吗?”贝弗莉问,“听听他怎么说。”

“当然,”斯坦利说,接着笑了,“也许我该带着图鉴去。”

他们全都笑了,气氛终于轻松了一点。

贝弗莉在洗衣店外和大家道别,拿着抹布回家。家里还是没人,她将抹布放回厨房水槽底下,关上柜门,站起身朝浴室望了一眼。

我才不要去浴室,她心想,我要去看《舞台秀》,看自己是不是真的学不会腹式呼吸。

于是她走进起居室打开电视,但五分钟后就把它关了,让迪克·克拉克来不及介绍一张史崔德斯棉片能去除青少年脸上多少油垢。(迪克手里拿着脏兮兮的棉片,放到镜头前让全美青少年看清楚,同时说:“各位要是以为光靠清水和肥皂就能把脸洗干净,先瞧瞧这个吧。”)

贝弗莉走回厨房,打开水槽上方的橱柜。父亲的工具都收在那里,包括卷尺,就是可以吐出长长的黄色舌头的那种尺子。她将卷尺握在冰冷的手中,朝浴室走去。

浴室里光洁寂静,她隐约听见杜雍太太在吼儿子吉姆,要他别站在马路中间,快闪开!

她走到洗手台前,低头看着漆黑的排水孔。

她默默地站了一会儿,牛仔裤里的双腿和大理石一样冰,**又尖又硬,连纸张都能割破,嘴唇干巴巴的。她在等声音出现。

没有声音。

她颤抖着轻叹一声,开始将卷尺伸进排水管内。卷尺缓缓往下,有如乡下市集插进特技表演者咽喉的长剑。十五厘米,二十厘米,二十五厘米。卷尺停住了,应该是卡在水槽下方的水管弯折处吧,贝弗莉心想。她扭动卷尺,轻推了几下,卷尺又开始往下走。四十厘米,六十厘米,九十厘米。

贝弗莉望着两侧都被父亲的大手磨成黑色的铬铁盒,看卷尺不断从里面吐出来,心中浮现卷尺钻过漆黑水管的画面。卷尺沾到淤积的残垢,刮起碎屑,深入阳光不曾进去、夜晚永不止息的世界。

贝弗莉想象包着小如指甲的铁片的尺头不断深入黑暗。她在心里大喊:你在做什么?她并非无视心里的声音……却似乎听不进去。她看见卷尺的前端直直往下,已经进到地下室了。她看见卷尺撞到污水管……这时,卷尺又卡住了。

她再次扭动卷尺,又细又软的尺身轻轻发出怪声,让她想起锯子在腿上弯折的声音。

她仿佛看见卷尺前端在污水管的底部扭动。管壁应该是陶瓷表面。她看见卷尺弯曲……随即又能往下推了。

忽然,卷尺开始自己往下跑,仿佛有人在拉另一端似的。不只是拉,是拼命往下扯。她瞪大眼睛望着卷尺不停地往下,吓得张大了嘴巴。害怕,但并不意外。她不是早就知道了吗?不是早就知道会这样吗?

卷尺滚完了。差不多五米半。

这时,排水管内传来轻笑声,随即是近乎责难的低语:贝弗莉啊,贝弗莉……你赢不了我们的……

敢试的话,就等死吧……等死吧……等死吧你……贝弗莉……贝弗莉……贝弗莉……莉、莉、莉……

卷尺盒里发出咔嗒一声,尺身突然开始迅速回卷,快得连数字和刻度都看不清楚。最后一两米沾着发黑的红色**,吓得贝弗莉尖叫一声,将卷尺扔在地上,仿佛那是一条活蛇。

鲜血滴在洁白的陶瓷洗手台上,流回排水孔里。贝弗莉弯腰啜泣,感觉恐惧沉沉地挤压着腹部。

她拾起卷尺,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拈着它,拿到厨房。她一边走,血一边从卷尺上滴到走廊和厨房的地板上。

她用父亲发现卷尺被她抹到血之后会说的话(对她做的事情)镇定自己。但他当然看不到血,她不晓得该不该为此感到高兴。

她拿了一条干净的抹布(像刚出炉的面包一样温暖)回到浴室。清理之前,她把硬橡皮塞塞进排水孔。血还是新的,很容易清理。她沿着自己刚才走过的路,将塑料地板上硬币大小的血迹擦掉,接着将抹布洗好、拧干,放在一旁。

她又拿了一条抹布清理父亲的卷尺。血很浓、很稠,有两处沾了发黑的血块,触感很像海绵。

虽然卷尺只有一两米沾了血,但贝弗莉还是从头到尾清理了一遍,除去所有污垢。擦完之后,她将卷尺放回水槽上方的橱柜,将两块沾血的抹布拿到公寓后面。杜雍太太又在吼吉姆了,一字一句骂得清清楚楚,有如钟声回荡在闷热的午后。

后院空荡荡的,除了泥土和杂草,就只有晒衣绳和一台生锈的焚化炉。贝弗莉将抹布扔进炉子里,在后院台阶上坐下来。泪水不由分说,忽然夺眶而出。这一回,她不再压抑自己。

贝弗莉双手抱膝,头抵着手臂哭泣。杜雍太太叫吉姆别站在马路中间,还是他想被车撞死?

德里:插曲之二

我曾目睹自己酿成的悲剧。

——罗马诗人维吉尔

人不能拿无限开玩笑。

——电影《残酷大街》

一九八五年二月十四日/情人节

我才刚松了一口气,结果上周又发生了两起失踪案,都是孩子。一个是十六岁的男孩丹尼斯·托里欧,另一个小女孩才五岁,失踪前正在西百老汇家中后院玩雪橇。女孩母亲找到了雪橇(蓝色飞盘状的玩意儿)却没看见女儿,快急疯了。案发前一晚才下了雪,大约积了十厘米。我打电话给拉德马赫警长时,他说只找到了女孩的足迹。我想他对我是愈来愈不耐烦了。不是那些让我晚上睡不着的东西,我遇到了更糟糕的,不是吗?

我问他可不可以看一下警方的搜证相片,他拒绝了。

我问他小女孩的脚印是不是指向排水沟或下水道口,之后是漫长的沉默。接着他说:“汉伦,我开始觉得你是不是应该去看医生了?专治脑袋的医生。那个女孩是被她父亲带走的,你不看报纸吗?”

“托里欧家的小孩也是被父亲带走的?”我问。

又是漫长的沉默。

“饶了你自己吧,汉伦,”他说,“也饶了我吧。”

说完他就挂断了。

我当然看报纸了。每天早上将报纸放到图书馆阅览室的人不就是我吗?失踪的女孩名叫劳丽·安·温特巴格。一九八二年春天,她父母激烈的离婚诉讼结束后,小女孩就由母亲监护。霍斯特·温特巴格目前应该在佛罗里达做机械维修方面的工作。警方的推论是,霍斯特从佛罗里达一路开到缅因,把女儿抓走了。他们认为霍斯特将车停在屋前,喊了他女儿,小女孩听话上车,因此地上只有女孩的脚印。但警方完全不提另一个事实,那女孩两岁之后就没见过她父亲了。当初离婚官司会打得那么激烈,一个原因就是温特巴格太太指控丈夫至少猥亵过女儿两次。她要求法院禁止霍斯特探视女儿。虽然霍斯特激烈否认自己曾猥亵过女儿,法院还是支持了母亲的请求。拉德马赫认为,法院的裁决让霍斯特完全无法接触独生女儿,可能导致他下手绑架。这个讲法还算有一点说服力,但我请问各位:劳丽三年没见过父亲,有可能一眼就认出他来,听他喊她就跑过去吗?拉德马赫说有可能,即使劳丽上一回见到父亲时才两岁。但我认为不可能。而且劳丽的母亲也说她把女儿教得很好,不会随便靠近生人或和他们交谈。在德里镇,大多数小孩很早就学会这一点。拉德马赫说他已经要求佛罗里达警方追查霍斯特的下落,他能做的到此为止。

“监护权的事情归律师管,不是警察。”那个脑满肠肥的自大浑球在周五的《新闻报》上这么说。

但托里欧家的男孩……完全不一样。他家庭幸福美满,是德里高中美式足球队队员,又是优等生,一九八四年参加拓展训练学校的求生夏令营,以高分过关,没有嗑药,有女朋友,而且显然为她痴狂。他有大把理由活下去,有大把理由待在德里,至少再待两年以上。

而他竟然离开了。

他到底怎么了?是突然生出浪迹天涯的冲动,还是被酒驾司机撞死,掩埋尸体好湮灭证据?或者他其实还在德里,只是隐藏在某个阴暗的角落,和贝蒂·里普森、帕特里克·霍克斯泰特、爱德华·科克兰及其他孩子为伴?还是【right】(稍后)

我又开始了。老是想着同一件事,毫无建树,只是把自己逼到疯狂边缘。只要通往书架区的铁楼梯一响,我就吓得半死,只要瞧见一点阴影就心惊胆战。我发现自己常常在想,要是我推着橡胶轮推车把书放回架上时,突然有一只手从两排书中间伸出来抓我,我会有什么反应。

这天下午,我又差点克制不住冲动,打电话给他们。我甚至已经拿着斯坦利·乌里斯的号码,拨了亚特兰大的区号404。我抓着话筒问自己,打给他们是因为我很有把握,百分之百确定,还是因为太害怕,不想独自承担,得找一个知道(或能理解)我在害怕什么的人谈谈。

我仿佛听见理查德用香草胖球先生的声音说,批货?批货?先生,我们不需要批什么鸟货!清楚得好像在我面前说话一样……于是我挂了电话。谁要是像我想见理查德那样想见一个人,肯定得怀疑自己的动机,因为人最会对自己说谎。事实上,我依然不是百分之百确定。如果再有人丧命,我一定会打……但目前这种情况,就算拉德马赫再胡扯,我也得假设他有可能是对的。小劳丽可能记得她父亲,家里可能有他的相片。而且我想,真的很会说话的大人是有可能将小孩骗上车的,即使小孩被教得很好也一样。

我还害怕另一件事。拉德马赫说我可能快疯了。我不这么认为,但要是我现在打电话,他们可能会觉得我疯了。更麻烦的是,万一他们不记得我了怎么办?迈克·汉伦?谁啊?我不记得认识一个叫迈克·汉伦的人。我根本不记得你。什么承诺?

我感觉打电话的时候还没到……如果到了,我一定会知道,而他们的回忆线路也会同时恢复,就像两个巨轮以惊人之力缓缓靠近,一边是我和德里镇,另一边是我的童年玩伴。

时间到了,他们就会听见乌龟的声音。

于是我等待,迟早我会知道时候到了。我认为问题不是要不要打电话给他们。

是什么时候打。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日

黑点酒吧失火了。

“迈克,商业部就是爱篡改历史,这又是个绝佳的例子。”要是艾伯特·卡森依然在世,应该会这么跟我说,或许边说边笑,“他们会那么做,而且有些时候几乎得逞了……但老一辈的人会记得事情的经过,他们不会忘记的。只要你用对了方法,他们有时就会开口。”

不少住在德里镇二十年的老居民压根不晓得旧陆军航空基地曾经有一个士官专用的特殊营房,离基地其他设施足足有八百米远。每到二月中旬,气温降到零度左右,时速六十五公里的强风扫过跑道,风寒效应夸张到令人难以置信,多走那八百米路可能让你冻僵、冻伤,甚至丧命。

其他七个营房都有煤油暖气、防风窗和绝缘设备,里头又暖和又舒服。特殊营房住了二十七名E连士官,却只有一个不太管用的老旧柴炉,柴火还得靠自己捡拾,所谓的绝缘设施也只是在外墙铺一些松树和云杉的枝干。其中一名士官某天帮营房装了全套的防风窗,之后全连就到班戈的基地去干活,忙到晚上才回来。他们又累又冷,却发现所有窗子都破了,一扇不剩。

那是一九三〇年的事。当时半数美国空军驾驶的还是双翼飞机,但比利·米切尔坚持进行空军现代化,最后惹恼了上级,成为他们的眼中钉。上级在华盛顿狠狠修理了他一顿,经过军法审判,将他丢到内勤去“飞办公桌”。米切尔不久后就申请退役了。

因此,尽管德里基地有三个跑道(只有一个铺设完全),飞机出勤却少得可怜,大部分任务都只是没事找事。

其中一名E连士兵一九三七年退役后回到德里,那人就是我父亲。他曾经跟我说过一个故事:

“一九三〇年春天,大约是黑点酒吧失火前半年,我和四名弟兄拿到三天休假到波士顿玩。收假那天经过大门,看见一个大个儿站在检查哨内侧,身体倚着铲子,用手将粘着屁股的卡其裤拉开。他是中士,从南方来的,头发和红萝卜一样红,满嘴烂牙,一脸青春痘,简直就像一头无毛猩猩。你知道我的意思。大萧条时期,部队里一堆这种人。

“我们走进大门,四个刚收假的年轻人,心情好得很。但我们从他眼神里看得出来,他很想找我们的碴儿。因此我们马上立正敬礼,好像他是‘黑杰克’潘兴将军似的。我以为我们应该不会有事,但那时候是四月下旬,天气又好,阳光普照,我忍不住开口说了一句:‘午安,威尔森中士。’结果被他用两脚重重地踩了一下。

“‘我准许你跟我说话了吗?’他说。

“‘没有,长官。’我说。

“他看了看其他三名弟兄,特雷弗·道森、卡尔·鲁恩和亨利·威特森——他们那年秋天都死在酒吧大火里——对他们说:‘这聪明的小黑鬼惹到我了,你们几个黑炭要是不想和他一样干一下午苦工,就立刻回营房放下东西,然后去找值班军官报到,听懂没有?’

“于是他们转身离开,威尔森大吼:‘跑步去,你们三个浑球!让我看到你们的鞋底!’

“他们赶紧跑开了。威尔森拽着我到装备区,拿了一把圆锹给我,接着把我带到那块大空地上,就是之前西北航空空中巴士停靠区那一带。他看着我,咧开嘴,指着地上说:‘看到那个坑了没有,黑鬼?’

“地上根本没有坑,但我想最好还是顺着他,便低头看着他手指的方向,说我看到了。他捶了我鼻子一拳,将我打倒在地,鲜血顺着衬衫流下来。那是我最后一件干净的衬衫。

“他对我咆哮:‘你没看到坑,是因为某个大嘴巴浑球把它填起来了!’他脸颊绯红,咧嘴大笑,显然扬扬得意。‘所以你该怎么做呢,午安先生?你该把土从坑里弄出来,马上!’

“我挖了快两小时,就快挖到下巴那么深了。最后半米左右是黏土,等我挖完,坑里的水已经淹到脚踝,我鞋子湿透了。

“威尔森中士说:‘爬出来,汉伦。’他坐在草地上抽烟,不肯拉我一把。我浑身上下都是泥巴,脏得要命,更别说卡其制服上还沾了没干的血。他起身走过来,指着那个坑。

“‘你看到什么了,黑鬼?’他问我。

“‘一个坑,威尔森中士。’我说。

“‘嗯,没错,但我现在不要它了,’他说,‘我不想要黑鬼挖的坑,把土填回去,阿兵哥。’

“于是我又把土填回去。等我忙完,太阳已经下山了,气温愈来愈低。我拿起圆锹将最后一铲土敲平,他走过来检查。

“‘你看到什么了,黑鬼?’他问。

“‘报告长官,一堆土。’我说,说完他又揍了我一拳。老天,小迈克,我差点就从地上跳起来,用圆锹把他脑袋劈成两半。但我要是那么做,就再也见不到天空了,只能隔着牢房往外看。不过,我事后好几次都觉得应该那么做,但我当时总算克制住了冲动。

“‘那才不是一堆土,你这个猪脑大白痴!’他对我大吼,口水四溅,‘那是我的坑!你最好立刻把土铲出来,快点!’

“于是我又把土从坑里挖出来,然后再次填满。他问我为什么把坑填满,让他没办法大便,所以我又把土挖出来。他脱下裤子,露出瘦巴巴的双腿和发红的屁股,一边拉屎一边抬头对我咧嘴笑,说:‘汉伦,你还好吧?’

“‘报告长官,我很好。’我立刻回答,我决定咬牙硬撑,直到我晕倒或死掉为止。我压抑着心里的愤怒。

“‘好,我来安排。’他说,‘首先,你最好把坑填满,列兵汉伦。而且你最好勤快点。你动作变慢了。’

“所以我又开始填土。我看他笑的样子,知道这才刚开始。但这时他一个朋友拿着煤气灯过来,告诉他营区有人来突击检查,他错过了。我的弟兄帮我掩护,所以我没事,但威尔森的伙伴(如果他有伙伴的话)都懒得帮他。

“于是他放了我。隔天我等着看惩戒名单上出现他的名字,可惜并没有。我猜他一定和少尉说他在教训一个伶牙俐齿的黑鬼,所以错过了检查,说德里基地的所有坑洞都是那个黑鬼挖的,挖好的和还没挖的统统是。上级搞不好颁发奖章给他,而不是叫他去削马铃薯皮。我们E连的人在基地就是这种命。”

父亲告诉我这个故事时,大约是一九五八年。我想他当时已经快五十了,但我母亲才四十岁左右。我问他,既然德里那么不友善,他干吗回来?

“唉,小迈克,我十六岁就入伍了,”他说,“我是谎报年龄才进去的,而且不是我的主意,是你奶奶吩咐的。我当时个头不小,我猜正是因为这样,谎言才没被戳破。我在北卡罗来纳州的伯高出生长大,只有等烟草卖出去了,或是我父亲冬天猎到浣熊或负鼠,我们才吃得到肉。关于在伯高的生活,我唯一记得的好东西就是周围摆满玉米饼的负鼠派,真是美极了。

“你爷爷因为农场机械意外过世之后,你奶奶就说要带着菲利·路博德到柯林斯投靠亲戚。菲利·路博德是家里最小的孩子。”

“你是说菲利叔叔吗?”我问。想到大家都喊他菲利·路博德,我就觉得好笑。他在亚利桑那州的塔克森市当律师,还当了六年市议员。我小时候以为菲利叔叔很有钱。在一九五八年,作为一个黑人,我想他算有钱的吧,当时他的年薪是两万美元。

“就是他,”我父亲说,“但他那时还是个十二岁的毛头小子,头上戴着卷烟纸做的水手帽,套着围兜,光着脚丫子。他是老幺,我是倒数第二个孩子,其他几个都离家了:两个死了,两个结婚了,一个在牢里。坐牢的那个哥哥叫霍华德,从小就没干过正经事。

“‘你去参军,’你

奶奶雪莉对我说,‘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立刻发薪水,但只要他们开始发薪水,你就得按月寄钱回家。我不想把你送走,孩子,可是你如果不照顾我和菲利,我们就活不下去了。’她把我的出生证明给我,要我拿给征兵官。我发现上头的日期已经改了,我变成了十八岁。

“所以我就到法院大楼去找征兵官,跟他说我要参军。他把表格给我,指着签名栏要我签。我说:‘我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他哈哈大笑,脸上一副怎么可能的表情。

“‘好了,小黑仔,赶快签名吧。’他说。

“‘等一下,’我回答说,‘我想问几个问题。’

“‘说吧,’对方说,‘你问什么我都能回答。’

“‘军队里每周吃两次肉吗?’我问,‘我妈说的,所以她硬是要我参军。’

“‘不是,部队不是每周吃两次肉。’他说。

“‘唉,我想也是。’我说,心想这家伙虽然讨厌,起码很诚实。

“没想到那人接着说:‘部队每晚都有肉吃。’我惊讶刚刚自己怎么会觉得他很诚实。

“‘你以为我是白痴,对吧?’我说。

“‘你说对了,黑鬼。’他说。

“‘还有,我入伍之后就得照顾妈妈和菲利·路博德,’我说,‘我妈说那叫薪水。’

“‘就是这个。’他用手指敲了敲薪水单说,‘你还有什么问题要问?’

“‘呃,’我说,‘我要受什么样的训练才能变成军官?’

“我话还没说完,他已经开始仰头大笑,我觉得他都快被口水呛到了。笑完后,他说:‘孩子,部队要是让黑鬼当军官,耶稣都会到酒吧跳牛仔舞了。好了,你到底签不签?我已经没耐性了。还有,你把这里弄得臭死了。’

“所以我就签了。他将我的薪水单和召集令订在一起,然后带着我宣读誓词,说完我就变成军人了。我以为他们会送我到新泽西,因为当时没战争,部队都在那里搭桥,没想到却被分到缅因州德里镇的E连。”

他叹了口气,硕大的身躯在椅子上动了动,蜷曲的白发贴着头皮。那时,我们家在德里有挺大一块地,而且还摆路边摊,可能是班戈以南最棒的。我们一家三口很勤勉,收获时会另外请人帮忙,生活过得还不错。

他说:“我会回德里镇,是因为我南方北方都跑遍了,发现种族仇恨到哪里都一样,不是只有威尔森中士会那样。他只是个佐治亚州来的浑球,随身带着南方那套。他不是跨过宾州和马里兰州的州界才开始讨厌黑鬼。他到哪里都讨厌黑鬼。也不是黑点酒吧的大火让我发现了那一点。你知道,小迈克,从某方面来说……”

他瞄了我母亲一眼。我母亲正在编织,没有抬头,但我知道她正竖耳倾听,我想我父亲也知道。

“从某方面来说,是那场火让我变成了真正的男人。火灾死了六十人,其中十八个是E连的弟兄。火灾之后,我们连几乎瓦解了。亨利·威特森、斯托尔克·安森、阿兰·斯诺普斯、艾佛瑞特·麦卡斯林、霍尔顿·萨托里斯……他们都是我的朋友,都死在那场火里。纵火者不是威尔森中士和他那群死党,而是缅因白礼军团的德里分部。儿子,你们学校的某些孩子,当年就是他们的老爸点火烧了黑点酒吧。我说的不是那些穷人家的小孩。”

“为什么,爸爸?他们为什么放火?”

“呃,因为这就是德里镇。”父亲皱着眉头说,他缓缓点着烟斗,将火柴摇熄,接着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没办法解释,却又一点也不意外。

“你知道,白礼军团就是北方版的三K党,一样穿白袍,烧十字架,写下充满憎恨的涂鸦。他们认为黑人占了白人的车站,抢了白人的工作。他们有时会在宣扬黑白平等的教会里安置炸药。大多数历史书只讲三K党,很少提白礼军团,许多人根本不晓得有这种组织。我猜可能因为这些书大多是北方人写的,他们觉得丢脸,所以没写。

“白礼军团在大城市和工业区最盛行,纽约、新泽西、底特律、巴尔的摩、波士顿和朴次茅斯之类的地方都有分部。他们在缅因州尝试过,但只在德里镇发展起来了。哦,刘易斯顿有一阵子也很猖獗,大概就是黑点酒吧失火那时候。不过,那里的人并不担心黑人强暴白人妇女,也不怕白人的工作被抢走,因为那里根本没有黑人。他们担心的是游民和流浪汉,那些绰号‘补助金军团’的家伙会和所谓的‘共产流氓军’,也就是失业者,沆瀣一气。通常只要有这种人进城,就会被白礼军团赶走,甚至在他们裤子里塞毒漆藤,或点火烧他们的衬衫。

“不过,黑点大火之后,白礼军团在德里就衰落了,因为情况失控了,你知道。这地方似乎就是这样,有时候。”

他停下来,吐了几口烟。

“小迈克,那种感觉就像白礼军团是一粒种子,在这里找到了沃土。它是有钱人的俱乐部。大火之后,他们互相掩护,为彼此说谎,将整件事情盖了过去。”父亲的语气中浮现一股怨毒,母亲皱着眉毛抬起头来。“毕竟死的是谁?不过就是十八个黑鬼阿兵哥,十四五个当地黑鬼,外加爵士乐团的四名黑人……还有一堆喜欢黑人的家伙,算得了什么?”

“威尔,”母亲轻声说,“别再说了。”

“不要,”我说,“我要听!”

“该上床睡觉啦,小迈克。”父亲用粗糙的大手摸摸我的头说,“我只有一点要补充,但我想你应该听不懂,因为连我自己都不太能理解。那晚发生在黑点酒吧的事情虽然惨……但我不认为原因只是‘我们是黑人’,甚至不是因为酒吧紧邻西百老汇,有钱的白人从以前到现在都住在那里。白礼军团在德里镇会这么猖獗,我认为不是因为这里的人比波特兰、刘易斯顿和布朗斯威克的人更憎恨黑人和游民,而是因为这个地方。我感觉,坏事、伤人的事在这块土地上特别容易发生。这些年来,我一直有这种感觉。我也不晓得为什么……但确实如此。

“不过,这里还是有好人的,当时也不例外。葬礼有几千人参加,不只为白人哀悼,也为黑人送行。店家歇业将近一周,医院也免费为伤者治疗。许多人真心送上慰问信和整篮的食物,镇上到处有居民伸出援手。我就是那时认识杜威·康洛伊的。你也知道我那个朋友肤色和香草冰淇淋一样白,但我感觉他就像我兄弟。我愿意为他牺牲,虽然人无法真正看透别人的内心,但我想他也愿意为我而死。

“总之,部队将幸存的阿兵哥调走,仿佛觉得丢脸似的……我想他们真的那么觉得。最后我被调到胡德堡,在那里待了六年,遇到你母亲,我们在你母亲的娘家盖维斯顿结婚。虽然事隔多年,我心里却一直惦记着德里,因此在战后便带你母亲回到这里,然后有了你。现在我们住的地方离一九三〇年黑点酒吧所在的位置不到五公里。先生,我想你的上床时间到了。”

“我想听火灾的事!”我大叫,“告诉我嘛,爸爸!”

他皱起眉头看着我,那种表情总能让我乖乖闭嘴……或许因为他很少露出那样的表情。他通常都笑嘻嘻的。“那种事不是小孩听的,”他说,“下回再说吧,小迈克,等我们都再长个几年。”

结果,我等了四年才得知黑点酒吧那一晚究竟出了什么事。那时我父亲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他在医院病床上向我娓娓道来,麻醉药让他时而清醒,时而昏沉,癌细胞则聚集在肠道内,忙着吞噬他的生命。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我重读上回写的内容,看到我父亲那一段时竟然哭了出来。父亲已经过世二十三年了,我还记得自己很伤心,难过了将近两年。一九六五年,我从高中毕业,母亲看着我说:“你父亲一定会为你感到骄傲!”我们拥抱哭泣,我以为就这样结束了,我们终于为他流下了最后的眼泪,将他埋藏在记忆中。但谁晓得悲伤会延续多久?一个人是否有可能在自己的孩子或兄弟姊妹死去三十或四十年之后,某一天在半梦半醒之间想起对方,心中依然充满失去亲人的空洞感,有一块地方永远填不满……就算死后也无法填满?

我父亲一九三七年领取残障抚恤金从军中退役。当时他所在的部队已经很有准备出征的架势,他对我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枪械很快就要派上用场了。他当时升到了中士,结果一名新兵拔掉插销之后吓得屁滚尿流,手榴弹没被扔出去,而是直接落在地上,几乎炸掉我父亲整只左脚。他说,那手榴弹滚到他脚边爆炸,发出夜半咳嗽一般的声响。

当年士兵训练用的火炮不是有故障,就是在库房放太久,完全用不了。子弹无法击发,步枪经常膛炸。海军鱼雷往往无法击中目标,就算命中也不会爆炸。陆军航空队和海军航空队有一些飞机只要着陆太用力,机翼就会掉落。我听说过一个故事,一九三九年,一名补给官在彭萨科拉发现整队的政府卡车没法跑,因为蟑螂把塑料管线和风扇带都咬烂了。

于是,靠着瑕疵军火和官僚滥发补助,我父亲幸运地脱身了——当然还包括后来变成小弟我迈克·汉伦的那部分。手榴弹没完全爆炸,我父亲也没有失去下半身,只丢了一只脚。

有了残障抚恤金,他比预期早了一年迎娶我母亲。他们没有立刻来德里,而是先搬到休斯敦,从事战时工作直到一九四五年。我父亲在一家制造炸弹外壳的工厂担任工头,母亲则是一名铆钉女工。不过,就像父亲在我十一岁那年告诉我的,他心里始终惦记着德里。写下这些的此刻,我忍不住好奇上天是不是早有安排,将他带回德里,好让我在那年八月的傍晚和死党在荒原围成一圈。假如真有命运之轮,那福祸必然相倚。只是福气也可能让人难以消受。

我爸妈攒下不少钱。父亲订了德里《新闻报》,每天留意售地广告,最后总算相中一块不错的土地……起码账面上不错。他们两人搭着崔尔威巴士从得州到德里看地,当天就买了下来。佩诺布斯克第一商业银行给了我父亲十年贷款,于是他和我母亲便回到德里落地生根。

“我们起初有点辛苦,”有一回父亲这么告诉我,“邻居有人不希望黑鬼住在附近。我们事前就知道会这样,我可没忘了黑点酒吧的事,因此便保持低调,耐心等待。小孩经过我们家会丢石头或啤酒罐,我头一年就换了二十块玻璃,而且不只小孩对我们这样。有一天,我们起床发现鸡舍的墙上被人漆了纳粹标志,所有鸡都死了。有人在饲料里下毒。我之后再也没养过鸡。

“但郡警长(德里当时规模不够,还没有自己的警长)必须处理这些事,而他非常认真。小迈克,这就是我要讲的,这里有坏人也有好人。对苏利文那家伙来说,我肤色是棕是白、头发是卷是直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来了这里五六趟,到处打听,终于问出了凶手。你猜是谁?我让你猜三次,头两次不算!”

“我不知道。”我说。

父亲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条白色大手帕,擦了擦眼睛。“结果咧,凶手是巴奇·鲍尔斯,就是他!就是你说的学校里最会欺负人的小孩他老爸,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学校有小孩说亨利的爸爸是疯子。”我告诉他。我想我那时上四年级,住得够远,让亨利·鲍尔斯可以一再作弄我,总之……现在回想起来,我从一年级到四年级在学校听过的骂人字眼,例如黑鬼或黑仔,最早都是从他嘴里蹦出来的。

“嗯,老实讲,”父亲说,“说巴奇·鲍尔斯是疯子可能不无道理,因为大家都说他从太平洋战区回来之后就不对劲了。他是海军。总之,警长羁押他时,巴奇还大声嚷嚷,说是别人陷害他的,那群人都被黑鬼迷住了。哦,他还说他要控告所有人。我猜那份名单应该可以从这里一路排到威奇汉街。我强烈怀疑他没那么多钱,但他说会告我,告苏利文警长,告德里镇和佩诺布斯克郡,天晓得他还想告谁。

“至于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呃,我不敢说真有其事,我是听杜威·康洛伊说的。杜威说,苏利文警长去班戈监狱探视巴奇,说:‘现在换你闭嘴听人讲话了,巴奇。那个黑人,他不想控告你。他不想送你进肖申克监狱,只想拿回买鸡的钱。他觉得两百美元应该就够了。’

“巴奇告诉警长说,他宁可把钱塞到地洞里。警长对巴奇说:‘肖申克有一个石灰窑,巴奇,那里的人跟我说只要在石灰窑工作两年左右,舌头就会和莱姆棒冰一样绿。你自己选吧,两年石灰窑或两百美元。你说呢?’

“巴奇说:‘缅因州没有法官会因为我杀了黑鬼的鸡而判我有罪的。’

“苏利文说:‘我知道。’

“‘那你还来鬼叫什么?’巴奇问他。

“‘你最好醒醒吧,巴奇。他们不会为了死鸡而判你有罪,但你杀鸡之后在门上漆了纳粹标志,他们就得把你关起来了。’

“嗯,杜威说,巴奇嘴角垮了下来,苏利文离开牢房,让他自己去想。过了大概三天左右,巴奇叫他弟弟(他这个弟弟两年后酒醉出门打猎,结果冻死了)卖了那辆新的水星轿车。那辆车是他用退伍金买的,可漂亮呢。于是,我拿到了两百美元,巴奇发誓要把我活活烧死,而且到处跟朋友说。后来,有一天下午我遇到了他。他那时开的是战前出厂的老福特,我开皮卡。我在威奇汉街的调车场附近拦住他,拿着我的温切斯特步枪下了车。

“‘老家伙,你要是敢放火,就等着尝尝黑鬼子弹的厉害吧。’我说。

“‘黑鬼,你没资格这样跟我说话。’他说,因为又气又怕声音变得很含糊,‘像你这种黑仔,没资格这样跟白人说话。’

“唉,小迈克,我真是受够了。我知道要是不吓死他,他肯定阴魂不散。当时四下无人,我一只手伸进福特车里抓住他的头发,枪托抵在我的皮带扣上,枪口正对着他的下巴,我说:‘你以后要是敢再叫我黑鬼或黑仔,我就打得你脑袋开花,脑浆从车顶滴下来。相信我,巴奇,你要是敢放火,我就一枪打死你,说不定连你老婆、小孩和白痴弟弟一起解决。我已经受够了。’

“结果他哭了,我这辈子没见过那么丑陋的一幕。他说:‘瞧瞧这是什么世界?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黑……黑……有人在路边拿枪指着一个老实人的脑袋。’

“我应和说:‘是啊,竟然有这种事,真是没天理。但已经无所谓了。重点是我们达成共识了没有?还是你想试试用额头呼吸的感觉?’

“他说他知道了。从此之后,巴奇·鲍尔斯再也没找过我麻烦,除了你的狗奇普先生死掉那次,但我没办法证明是他干的。奇普可能是自己吃到了有毒的东西。

“从那天起,就不太有人招惹我们了。事后回想,我没什么好后悔的。我们在这里过得很好,虽然我有时夜里会梦见大火,但话说回来,人生在世有谁不会做噩梦呢?”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我坐在桌前打算写下父亲当年告诉我的关于黑点大火的事,结果写了好几天还没写到。我想应该是《魔戒》吧,里头有个角色说过“路路相连到天边”,人能从自家门前走到人行道上,再走到……呃,任何地方。故事也是同样,一个接着一个,也许会朝你所希望的方向走,也许不会。也许到最后重要的并非故事,而是诉说故事的声音。

我记得的当然是他的声音,我爸爸的声音。我记得他声音低沉,吐字缓慢,记得他时而浅笑,时而大笑,停下来点烟斗、擤鼻子或从冰箱里拿一罐纳拉干(他都叫它垃圾干)啤酒。对我而言,他的声音代表了所有声音,所有岁月,是德里在向我说话——不在埃佛斯访谈里,不在那些差劲的德里历史书里……也不在我的录音带里。

我父亲的声音。

现在是晚上十点钟,图书馆一小时前关门,寒风开始在馆外肆虐。我听见雨雪打在四周窗户上和通往儿童馆的玻璃长廊上的细微声响。我还听见其他动静,在包围着我的灯晕之外,鬼鬼祟祟,窸窸窣窣。我在标准拍纸簿上奋笔疾书,跟自己说那是老房子入睡前的声音……却挥不走一个念头:今晚的暴风雪中,会不会有一个小丑在卖气球?

嗯……算了。我想我终于知道如何言归正传,说出父亲生前告诉我的最后一个故事。我是在医院病房听他说的,六周后他便过世了。

那时我每天下午放学后都会和母亲去医院看他,傍晚自己再去一次。母亲必须待在家里干活,但要求我一定要去。我总是骑脚踏车过去。母亲不准我搭便车,即使孩童谋杀案已经绝迹了四年,她还是不准。

对一个十五岁少年来说,那六周真是难熬。我很爱父亲,却讨厌傍晚去医院探病,看着他生命不断萎缩,脸上的皱纹因为疼痛而增加、变深。尽管他很努力,有时还是忍不住会哭。探病结束,天已经变暗了,而我骑车回家时总会想起一九五八年的夏天,于是不敢回头,生怕看到小丑……狼人……本碰上的木乃伊……或我遇见的鸟。但无论它化身成什么,我最怕看到它的脸是我父亲被癌症折磨得憔悴不堪的脸,因此总是猛踩踏板,哪怕心脏狂跳。母亲看我满脸通红、头发湿透、上气不接下气地回来,会说:“迈克,你骑那么快做什么?你这样会生病的。”我会说:“我想快点回来帮你做家务。”然后她会拥抱我,吻我,说我真是个乖孩子。

探病次数多了,我愈来愈想不出什么话跟他说。每回骑车回到镇上,我都会绞尽脑汁想话题,生怕见面时无话可说。他病入膏肓让我恐惧,让我愤怒,但也令我难堪。无论当时或现在,我都觉得死亡应该是一件很快的事。癌症不仅仅是在杀死他,还在折辱他,贬低他。

我和他从来不谈癌症。偶尔无话可说时,我会想这下非谈不可了,除此之外没别的好谈了,就像玩大风吹没抢到椅子的小孩一样手足无措。我会变得几近疯狂,拼命想找话题聊,任何话题都好,免得面对侵蚀我父亲的病魔。想当年,他可是抓着巴奇·鲍尔斯的头发,用步枪抵着对方下巴,要那家伙离他远一点的人!我觉得我们就要谈到那个话题了,不得不谈。要是真的谈了,我一定会哭,绝对忍不住。十五岁的我想到在父亲面前落泪就觉得害怕,比任何事都更让我恐惧和苦恼。

谈话之间的停顿让我害怕,而我就是在某次这样的沉默中又问起父亲关于黑点酒吧大火的事。医院那天给他注射了剂量不小的麻醉药,因为他疼得厉害。他时睡时醒,有时让我觉得他根本是在讲外语。他有时在对我讲话,有时似乎把我看成了他的弟弟菲利。我问他黑点酒吧的事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想到了就问了。

父亲目光锐利起来,脸上露出微笑:“你就是忘不掉这件事,对吧,小迈克?”

“是啊,爸爸。”我说,其实我已经三年多没想起这事了,但还是学他说了一句,“我心里一直惦着。”

“好吧,那我现在就告诉你。”他说,“我想十五岁应该够大了,而且你母亲不在,没办法阻止我。我觉得这种事只会发生在德里,而你知道这一点,才会小心。德里似乎永远等着发生这种事。你会小心吧,小迈克?”

“会的,爸爸。”我说。

“好,”他将头靠回枕头上,“很好。”我以为父亲又要睡过去了,因为他眯起了眼睛,没想到他却开口了。

“我一九二九年到一九三〇年在这里当兵的时候,”他说,“山上还没有德里社区大学,只有一间士官俱乐部,就在小卖部正后方。那时在小卖部买一盒绿色好彩烟只要七美分。士官俱乐部就是一间很大的半圆筒状营房,但里面弄得很舒服,除了地毯,还有靠墙包厢和一台投币式点唱机,周末还能买饮料……假如你是白人的话。周六晚上通常有乐队演奏,真的很不赖。因为禁酒令,吧台只供应碳酸饮料,但听说只要你想要……而且军人证上有一颗绿色小星星,感觉很像秘密标记,就能买到烈一点的东西。通常是自家酿的啤酒,不过周末有时能买到更烈的玩意儿。假如你是白人的话。

“我们E连的弟兄当然不能去那里,因此,如果晚上休假,我们就会进城。德里当时还是伐木业重镇,镇上有八到十家酒吧,大多数集中在人称‘地狱半亩地’的地方。不是地下酒吧,他们当不起那么正经的称呼。店里的客人都很冲,当地居民称呼他们是‘瞎了眼的猪’,很形象,因为他们中很多人的行为举止真的很像猪,而且离开时也醉得几乎看不见什么了。郡警长知道,警察也知道,但那些地方还是夜夜喧闹,就和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伐木业开始兴盛时一样。我想一定有人行贿,但可能没有一般人想得那么夸张,而且德里人自有一套看法。有些酒吧除了啤酒还卖更烈的玩意儿。白人周五和周六晚上在士官俱乐部买得到劣等威士忌和杜松子酒,但就我所知,那些酒吧卖的东西比这些好上十倍。私酒用运木浆的卡车从加拿大运过来,而且其实大多数瓶子里装的就是商标上说的东西。好东西很贵,但里头杂质不少,可以让人大醉又不会要了小命,就算真的看不见了也不会持续太久。不管什么时候进酒吧,都得小心酒瓶朝你飞过来。那里有南氏酒吧、天堂酒吧、华丽温泉酒吧、银币酒吧,还有一家叫号角酒吧,有时可以召到妓女。噢,其实你在哪家酒吧都能找到女人,根本不用费力,想换个口味的女人多得是,但对我、特雷弗·道森和卡尔·鲁恩这样的家伙来说,想召妓最好三思而后行,尤其是白人妓女。”

诚如我方才告诉各位的,我父亲那天晕得很厉害。我相信他要是够清醒,绝对不会说起这个,起码不会对自己十五岁的儿子说。

“总之,很快就有一名镇议员来找福勒少校,说他想要谈谈‘军民之间的一些问题’‘选民的关切’和‘社会善良风俗’,其实只是想让少校搞清楚状况。镇上居民不希望黑人阿兵哥上酒吧、骚扰白种女人和喝私酒。只有白人可以到酒吧喝私酒。

“这些指控都很好笑,真的。他们担心白种女人被糟蹋根本是无稽之谈,至于碍着白人男性的路……啧,我只能说我从来没在银币或号角看到过半个镇议员。会去那种酒吧的男人都是穿着红黑方格大外套的伐木工,手上全是伤疤,有的少了眼睛或手指,牙齿几乎都掉光了,身上满是木片、锯屑和树液的味道。他们穿着绿色法兰绒裤子和绿色纯胶胶靴,在地板上留下残雪,弄得地板黑乎乎的。小迈克,他们什么都重。味道重,走路重,说话也重。他们个头就是大。我曾经在华丽温泉酒吧见过一个家伙和别人比腕力,衬衫袖子竟然爆开了。不是撕裂。你可能以为我说的是撕裂,然而不是。是爆开了,袖子烂成了几片。所有人都欢呼鼓掌,有人朝我背上拍了一下,说:‘这才叫比腕力嘛,黑面仔。’

“我要说的是,要是周五和周六晚上离开林子到那些酒吧的瞎猪想喝威士忌、干女人,而不是在树洞里抹猪油打炮,要是那些家伙不想看到我们,他们早就把我们一脚踢出去了。但事实上,小迈克,他们似乎根本不在乎。

“有天晚上,其中一个家伙把我拉到一旁。他身高一米八,在当时可是他妈的巨人了,他喝得烂醉,闻起来就像一篮烂桃子。我看他就算脱下衣服,衣服也会站着不动。他看着我说:‘先生,我有一件素情想请交你,我说我。你是黑人吗?’

“‘我是。’我说。

“‘你好!’他忽然用圣约翰谷的法语问候我,听起来像卡真人在说话,然后咧开大嘴笑了,露出剩下的四颗牙,‘我就知道你是,我啊。嘿!我在书里看见过一个黑人!你和他都有——’他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好伸手拍拍我的嘴唇。

“‘厚嘴唇。’我说。

“‘对对对!’他说,说完像个小孩一样笑了,接着又夹杂着法语说,‘就是厚嘴存!肥唇!厚嘴存!来,我请你喝啤酒!’

“‘请就请啊。’我说,不想惹毛他。

“他听了又哈哈大笑,用力拍我的背,差点打到我的脸,接着一路挤开其他人走到木纹吧台边。那里挤了得有七十个男人,还有差不多十五个女人。‘给我两罐啤酒,否则我就把这里拆了!’他朝断过鼻子的大块头酒保吼道。酒保的名字叫罗密欧·杜普瑞。‘我一罐,肥唇先生一罐!’他又用法文吼道。说完所有人哄堂大笑,但完全没有恶意,小迈克。

“他拿到啤酒之后给了我一罐,说:‘你叫什么名字?我可不想叫你肥唇先生,不好听。’

“‘我叫威尔·汉伦。’我说。

“‘好,我敬你,伟尔·汉人。’他说。

“‘哪里,该我敬你,’我回答,‘你是第一个请我喝酒的白人。’我没有骗他。

“于是,我们把那两罐啤酒喝完之后又喝了两罐。他说:‘你确定你是黑人?除了两片肥唇,你看起来就和棕皮肤的白人没什么两样。’”

我父亲说完笑了,我也是。他笑得太厉害,肚子都疼了。他收起笑容,翻了翻白眼,咬着下唇,露出痛苦的表情。

“需要叫护士来吗,爸爸?”我警觉地问。

“不用……没关系,不会有事的。生这个病最惨的就是再也不能想笑就笑了。但我也没什么机会笑了。”

父亲沉默了片刻,我忽然发觉这是我们头一回差点谈到他的病。也许我们应该多谈谈这些,对我对他都比较好。

他喝了一口水,继续往下说。

“总之,想把我们赶出酒吧的,不是少数会光顾那里的女人,也不是占大多数的伐木工,而是镇议会的那五个老头。他们是真的被激怒了,还有力挺他们的那十几个人。你知道,就是德里的保守派。他们从来没有踏进过天堂或华丽温泉酒吧半步,都在当时位于德里高地的乡村俱乐部喝酒,却极力不让E连的黑鬼阿兵哥污染地下酒吧和酒馆。

“福勒少校回答说:‘我根本不想让他们待在这儿。我一直觉得这是工作疏忽,他们应该被送到南方或新泽西才对。’

“‘那不是我的问题。’那老家伙说。一个姓米勒的,我想他叫——”

“萨莉·米勒的父亲吗?”我惊讶地问。萨莉·米勒是我高中同学。

父亲咧了咧嘴,笑容有些苦涩:“不是,是她伯伯。萨莉·米勒的爸爸当时在外地念大学。但要是他人在德里,我想他也会站在他哥哥那一边。你如果怀疑我讲的是不是真的,我可以告诉你,特雷弗·道森听到过差不多一样的对话。他那天去帮那些大官拖地板,一字不漏全听到了。

“‘政府要把黑鬼送去哪里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米勒对福勒少校说道,‘我的问题是你周五和周六晚上允许他们去哪里。要是让他们继续在镇上闲晃,肯定会出事的。德里可是有白礼军团的,你知道。’

“‘但我这里也有一点状况,米勒先生。’福勒少校说,‘我不能让他们待在士官俱乐部,那不仅违反黑人不能和白人一起喝酒的规定,而且他们不该待在那里。那是士官俱乐部啊,您知道。那些黑人小伙子只是大兵而已。’

“‘那也不是我的问题。我只相信一点,就是你会搞定这事。干到这个位置,就该负起责任。’说完他就走了。

“福勒少校果真把问题搞定了。德里陆军基地当时虽然没有什么建筑物,但占地非常辽阔,总计超过一百英亩,往北直到西百老汇边缘,中间隔着一道草坪。现在的纪念公园,就是黑点酒吧当年的所在地。

“那地方在一九三〇年年初还只是个老旧的征用库房,但福勒少校召集所有E连弟兄,告诉我们那里以后就是‘我们的’聚会之所,语气好像他是漫画《小孤女安妮》里头的瓦巴克老爹一样。说不定他真的那样认为,觉得自己施舍了一个地方给黑人阿兵哥,即使那只是个库房。说完他好像不当回事似的补了一句,说以后不准再去镇上的酒吧。

“我们都很不爽,但又能怎么办?我们又没实权。连里一名年轻弟兄,一个名叫迪克·哈洛朗的伙房兵建议大家,说只要好好整理,说不定能把那地方弄得不错。

“于是我们真的将那里好好整理了一番。整体上结果很不错。我们头一回走进那地方,感觉很丧气,因为里头又暗又臭,到处是旧工具和发霉的装纸的箱子,只有两扇小窗,没有接电,地板上都是灰尘。我还记得卡尔·鲁恩恨恨地笑了一声说:‘少校那小子还真奇葩,对吧?说什么送我们一个俱乐部。我呸!’

“后来死在那场大火里的乔治·布兰诺克说:‘没错,我得说这里还真像个黑点。’酒吧的名字就是这样来的。

“不过,真正的推手是哈洛朗……哈洛朗、卡尔还有我。我想上帝应该会原谅我们所做的一切——因为他知道我们根本不晓得日后会发生什么。

“没多久,连里其他弟兄也加入了。德里大多数地方都成了禁区,他们也没有什么选择。我们敲敲打打,清洁打扫。特雷弗·道森是木工高手,他教我们怎么在墙上凿窗户。阿兰·斯诺普斯更是好样的,找来一堆窗玻璃,什么颜色都有,既像彩虹玻璃,又像教堂那种彩绘玻璃,混在一起。

“‘你是从哪里弄来的?’我问他。阿兰是连里最年长的人,大约四十二岁,所以我们都叫他斯诺普斯老爹。

“他塞了一根骆驼烟到嘴里,朝我眨了眨眼睛,说:‘夜间征收。’说完就不再多说。

“总之,那地方整理得很不赖,我们到了盛夏就开始在那儿混了。特雷弗·道森和几名弟兄在后半部做了隔间,设了一个小厨房,不过只有烤炉和两个油炸槽,想吃汉堡和薯条的时候可以弄来吃。墙边有一个吧台,但只放汽水和纯真玛莉之类的饮料——去,我们还真识相。我们不就是这样被教导的吗?想喝烈的,就得偷偷地喝。

“地板还是很脏,但我们油上得不错。特雷弗和斯诺普斯老爹引来一根电线,我想又是夜间征用。到了七月,周六晚上走进那里坐下来喝可乐、吃汉堡或卷心菜沙拉热狗。感觉很棒。那地方一直不算真的完工,大火之前我们还在装修。我们已经做习惯了……也可能是为了报复福勒、米勒和镇议会。但我想,从我和艾佛瑞特·麦卡斯林挂上‘黑点’招牌的那个周五晚上起,我们就知道这地方是我们的了。招牌下头写道:E连和其他弟兄。你知道吗,那感觉就好像专属俱乐部一样!

“我们把酒吧弄得很棒,棒到白人开始抱怨。接下来我们就看到白人的士官俱乐部开始加码,新增了特别区和自助餐厅,似乎想要和我们一较高下,但我们根本不想和他们比。”

父亲躺在病床上对我微笑。

“我们都很年轻,只有斯诺普斯例外,但我们并不笨。我们知道白人不介意我们和他们比拼,但只要我们领先了,就会有人打断你的腿,让你跑不下去。我们已经得到我们想要的,那就够了。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事。”父亲皱起眉头,沉默下来。

“什么事,爸爸?”

“我们发现连里弟兄可以组成一支不赖的爵士乐队,”他缓缓说道,“马丁·德维洛下士会打鼓,艾斯·史蒂文森会吹短号,斯诺普斯老爹弹新奥尔良爵士钢琴弹得不坏,虽然够不上行家,但感觉还不赖。还有一位弟兄会吹竖笛,乔治·布兰诺克会吹萨克斯。其他弟兄也会不时加入,有的弹吉他,有的吹口琴或单簧口琴,甚至在梳子上放一张蜡纸这样吹。

“事情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你知道,但到了八月底,每周的周五和周六晚上,黑点就会有精彩的迪克西兰爵士音乐。秋天来临的时候,那些弟兄表演得愈来愈好。尽管始终不够完美——我不希望你以为他们很厉害——但他们的演出很不一样……就是很有热力……很……”他举起瘦巴巴的手,在棉被上挥舞着。

“很大胆。”我试着猜父亲的意思。

“没错!”他大声说道,对我报以微笑,“你说对了!他们弹得很大胆。结果就是城里的人开始来到我们的地盘上,就连基地里的白人弟兄也来了。酒吧每到周末就人满为患。不过,这也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事。起初酒吧里的白人脸孔就像胡椒里的盐巴一样显眼,但随着时光推移,白人愈来愈多。

“白人开始光顾之后,我们就忘了要谨慎了。他们用牛皮纸袋装着自己买的酒过来,大部分是很烈的上等货。相较之下,城里酒吧卖的酒简直像汽水一样。我说的是乡村俱乐部才有的酒,小迈克,有钱人的酒。芝华士啦、格兰菲迪,还有邮轮上卖给头等舱客人喝的香槟。他们有些人管那种酒叫‘丑骡子酒’,和我们乡下那种动物同一个名字。我们应该想办法阻止他们的,却不晓得该怎么做。他们是城里人哪,拜托!他们是白人哪!

“还有,就像我说的,我们年纪太轻,对自己这番成就太自豪,低估了事情的严重性。我们都知道米勒和他的同党一定知道我们这地方,但我想我们都没察觉他们气疯了。我没夸张,真的是气疯了。他们住在西百老汇的维多利亚式豪宅里,离我们不到四百米,听见音乐声不断,全是《挖土豆》或《哈格姑妈蓝调》之类的曲子,这已经很不妙了。知道白人小伙子也在里面,和黑人一起饮酒作乐,那感觉一定更糟糕。因为九月底十月初的时候,来我们那儿的已经不只是伐木工和酒鬼了。我们在城里肯定很轰动。年轻人会来喝酒跳舞,随着无名乐队演奏的音乐摇摆,直到凌晨一点歇业为止。而且来的顾客不光是德里居民,连班戈、新港、黑文、克里福斯米尔斯、旧城和周围小镇都有人慕名而来。缅因大学兄弟会的大学生会带姊妹会的女朋友一起来狂欢。乐队后来学会演奏爵士版的《杯酒高歌》,他们听了欢声雷动,差点没把屋顶掀了。当然,这里是士兵俱乐部,照理说是这样,一般人没得到邀请不能来。但小迈克,其实我们就是晚上七点开门,凌晨一点打烊。到了十月中旬,你任何时候到舞池里,都得和六个人贴着身体,根本没办法跳舞,只能站着扭动……不过就算有人介意,也没人抱怨。每到午夜,酒吧就像空掉的货车一样在高速公路上摇摆。”

父亲停下来喝了一口水,又继续往下说。他眼里光彩灼灼。

“唉,福勒终究会插手的。他要是早点行动,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了。他只需要派宪兵过来,将客人带的烈酒统统没收就好。这就够了——事实上,他也只想这么做。这一招就足够让我们关门大吉了。我们当中可能有人得受军法审判,有人被关,剩下的人被调到其他单位,但福勒少校动作很慢。我想,他可能和我们有同样的担忧,怕城里有些人会震怒。米勒没有再来找他,我想福勒一定也不敢到城里见他。那家伙喜欢说大话,要我说,福勒其实和水母一样没骨头!

“所以,酒吧没被查禁,不然那些死在大火中的人现在还活着。是白礼军团结束了一切。那年十一月,他们身穿白袍闯进来,办了个烤肉大会。”

父亲再度沉默,但他没有喝水,而是郁郁地望着病房的某个角落。医院外,钟声从某处轻轻飘来,一名护士从门口经过,鞋底踩过塑料地板吱嘎作响。我听见电视的声音,还有收音机。我记得还听见风在外头吹着,咻咻地扫过医院侧面。虽然是八月天,风声却透着一股凉气,完全无视电视上播的《坎恩大反击》和电台放的四季乐队的《走路有风》,兀自呼啸着。

后来,他总算再次开口了:“有些人是穿过基地和西百老汇之间的草坪来的,因此肯定先在某人家碰面,可能在地下室,套上白袍,然后点燃火把。

“我听说还有些人是从瑞吉莱路进来的,那条路当时是进出基地的主要道路。我听说,我不想讲是谁告诉我的,他们开着全新的帕卡德轿车,身上穿着白袍,白色尖顶帽放在腿上,火把摆在脚边。火把是用刘易斯威尔球棒做的,顶端缠着一大团麻布,用女人拿来保存果酱用的红色塑料垫圈固定住。威奇汉街弯向瑞吉莱路的岔口有一个哨所,但卫兵拦也没拦,就让那辆帕卡德进来了。

“那天是星期六,酒吧里闹哄哄的,人们没完没了地跳舞。可能挤了两百人,甚至三百。后来那些白人来了,有六到八个人,开着那辆碧绿的帕卡德过来的。接着,更多白人穿过基地和西百老汇豪宅之间的树林来到酒吧。他们的年纪都不轻了,小伙子不多。我有时会想,事发次日他们之中有多少人喉咙发炎或胃溃疡出血?我希望愈多愈好,那些鬼鬼祟祟的龌龊浑球。

“帕卡德停在山上闪了两次车灯,接着有四个人下车和其他同伙会合。其中几人手上拎着七点五升装的油桶,那时在加油站就买得到。所有人手上都拿着火把,留下一个待在车里。米勒有一辆帕卡德,你知道。没错,而且就是绿色的。

“他们在酒吧后方会合,给火把洒上汽油。他们或许只是想吓唬我们。我听人这样说过,但也听过相反的说法。我愿意相信他们只是想吓唬我们,因为我没那么坏,不想相信他们真的有那么狠毒。

“可能是点火时有汽油流到手上,他们中有几个人吓坏了,慌乱中将火把扔了出去,只想赶快脱手。总之,在十一月深夜漆黑的夜色中忽然冒出熊熊火光。其中几人拿着火把挥舞,不时有着火的麻布碎片飞出,有些人在笑。但就像我说的,有几个人将火把扔进后窗,落到厨房里。短短一分半钟,厨房就变成了人间炼狱。

“酒吧外头的那些家伙都戴着白色尖顶帽,其中几个大喊:‘黑鬼出来!黑鬼出来!黑鬼出来!’也许有几个人大喊是想恫吓我们,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想警告我们,就像我宁愿相信火把是他们不小心扔进厨房的一样。

“不管怎样都没有差别。乐队演奏的声音比工厂汽笛还响,所有人都在欢呼,兴奋到了极点,没有人察觉出事了。直到那天担任助理厨师的杰瑞·麦克鲁从后面的隔间夺门而出,大伙儿才知道不妙。火舌从厨房蹿出三米,当场烧掉了他的西装上衣,差点把他的头发烧光。

“事发当时,我和特雷弗·道森、迪克·哈洛朗正坐在东墙边,我起初以为瓦斯炉爆炸了。我才刚站起来,就被挤往门口的人群撞倒了。有二三十个人从我背上踩过,我想,在那场火灾中,我就只有那时候是真的害怕了。我听见有人尖叫,大喊失火了,赶快离开酒吧。但只要我试图起身,就有人踩着我的背过去,还有一个人踩在我的后脑勺上,让我眼冒金星。我的鼻子被压在油腻腻的地板上,灰尘冲进鼻孔,我又咳嗽又打喷嚏。有人踩到我的后腰,我感觉女人的高跟鞋狠狠插进我腹股沟里。老天爷,我可不想被人灌肠。要是当时我的卡其裤裂了,我看我的屁股可能这会儿还在流血。

“现在讲起来很好笑,但那一下真是差点要了我的命。我被撞,被推倒和猛踩,被踹来踹去,隔天根本没办法走路。我不停地尖叫,但根本没有人听到,也没人理我。

“是特雷弗救了我。我看见一只巨大的棕色手掌朝我伸来,像溺水的人看见救生圈一样抓着不放。他用力一拉,我正要站起来,又有人朝我脖子这里一踩——”

他按了按下颌和耳朵交界的地方,我点点头。

“那一下踩得很重,让我痛得大概昏迷了一分钟。但我没有放开特雷弗,他也没放开我。我最后总算站了起来,但就在这时,厨房和酒吧之间的墙倒了,发出砰的一声,就像点燃汽油时的爆炸声。我看见巨大的火团喷射出来,所有人都急着想躲开。有人逃过了,有人没有。我们连里的一位弟兄,我想是霍尔顿·萨托里斯,被压在墙下面,有一瞬间我看见他的一只手在燃烧的炭火底下开开合合。有个白人女孩,显然不满二十岁,她裙子背后起火了。她和一个大学生待在一起,我听见她朝他尖叫,求他帮忙,但他只拍了两下就跟着别人逃命去了。那女孩僵在原地,看着裙子往上烧。

“厨房那里简直有如地狱,火光亮得让人无法直视,热得好像烤箱,小迈克,可以把人烤熟。你感觉皮肤都烤出油来了,连鼻毛也变酥了。

“‘我们得冲出这里!’特雷弗大吼,拉着我沿着墙边走,‘快点!’

“这时,迪克·哈洛朗忽然抓住他。迪克还不到十九岁,两只眼睛瞪得和台球一样,脑袋却比我们两个都清醒。‘不是那个方向!’他大喊,‘是这里!’他指着舞台……但那里有火,你知道。

“‘你疯啦?’特雷弗吼了回去。他声如洪钟,但大火有如雷鸣,加上众人高声尖叫,几乎淹没了他的声音。‘你想死就自己去死,我和威尔要逃出去!’

“特雷弗依然抓着我的手,继续拉着我往门口挤。但周围人实在太多了,根本看不见门在哪里。要不是迪克,我一定会跟着特雷弗走。我吓坏了,完全搞不清方向,只晓得我不想被烤成火鸡。

“迪克使尽全力抓住特雷弗的头发,逼得特雷弗转过头来。他一转头,迪克就赏了他一巴掌。我记得我当时看见特雷弗的脑袋撞到墙上,心想迪克疯了。我听见他朝特雷弗咆哮:‘你们往那里走是自寻死路!他们从外头把门抵住了,白痴!’

“‘你又知道什么?’特雷弗吼了回去,接着就听见轰的一声巨响,像是炸弹爆炸了,只不过爆炸的不是炸弹,而是马丁·德维洛的大鼓。大火正沿着横梁蹿烧,地板上抹的油也起火了。

“‘我知道!’迪克大喊,‘我就是知道!’

“迪克抓住我另一只手,我感觉自己好像变成了拔河绳。特雷弗仔细打量了出口一眼,接着就朝迪克指的方向走去。迪克带我们走到一扇窗边,抓起椅子想将窗户打破,但才刚要动手,窗子就被热浪冲开了。他抓着特雷弗·道森的裤腰,将他往上提。‘爬啊!’他大叫,‘快爬啊,笨蛋!’于是特雷弗奋力往上爬,头先脚后地爬过了窗框。

“迪克开始推我,我努力往上,抓住窗边使劲拉扯,隔天两只手掌都是水泡,因为木头窗框已经在冒烟了。我头先出去,要不是特雷弗抓住了我,我的脖子可能当场就折断了。

“我们回头张望,眼前的景象就像最可怕的梦魇,小迈克。那扇窗已经变成火光熊熊的方框,屋顶有十几处蹿出火焰。我们听见尖叫声从酒吧里传来。

“我看见两只棕手在火焰中挥舞。是迪克。特雷弗·道森用双手做踏板,让我踩上去伸手抓住迪克。我用力拉他,肚子不小心碰到墙壁,感觉就像贴着滚烫的炉子一样。迪克的面孔出现在窗边。那一瞬间,我觉得我们可能救不了他了。他已经吸进浓烟,就要昏迷了。他双唇焦裂,衬衫背部冒着烟。

“我差点松手,因为我闻到了尸体烧焦的味道。我之前听说人肉烧焦后闻起来就像烤猪肋排,结果根本不是。那味道更像阉完马,生一堆火将割下来的东西扔进去,除了听见马睾丸像栗子一样噼啪作响,还会闻到的恶臭。人穿着衣服烧起来就是那个味道。我闻到了,而且知道自己没法再闻下去,因此使劲猛地一拉,把迪克拖了出来。他只掉了一只鞋子。

“我跌下特雷弗的双手,整个人往后摔去。迪克压在我身上。我告诉你,黑人的头真是够硬。我被他撞得差一点断气,有好几秒动弹不得,之后才抱着肚子在地上滚来滚去。

“但我不久就能撑起身子,然后站了起来。我看见几个影子跑向草坪。我起初以为是鬼,后来才看见鞋子。那时,酒吧四周已经亮得犹如白昼。我看见鞋子之后,立刻明白那几个影子是人裹着袍子。其中一人稍微落后,我看见……”

父亲没有往下说,舔了舔嘴唇。“你看见什么,爸爸?”我问。

“别问了,”他说,“帮我把水拿过来,小迈克。”

我将水递给他,他几乎一饮而尽,接着开始咳嗽。一名护士正好经过,探头进来说:“您需要什么吗,汉伦先生?”

“我需要新的肠子,”父亲说,“你们手边有吗,罗达?”

护士露出紧张迟疑的笑容,从门前走过去了。父亲将杯子递给我,我接过来放回桌上。“说比回忆更花时间,”他说,“你离开前能再帮我倒一杯水吗?”

“没问题,爸爸。”

“听完这个故事你会做噩梦吗,小迈克?”

我很想说谎,但还是决定实话实说。现在想来,如果我当时说谎了,父亲应该不会再讲下去。他虽然脑袋不清楚,但可能还不到那种程度。

“应该会吧。”我说。

“做噩梦其实不是坏事,”他告诉我,“噩梦让我们能想象最糟的状况,我想这就是噩梦的意义。”他伸出手,我也把手给他,父亲就这样握着我的手讲完了那个故事。

“我回头一看,发现特雷弗和迪克正要绕到酒吧前面,便立刻追了上去,但依然有点喘不上来气。酒吧前面挤着四五十人,有的在哭,有的在吐,有的在尖叫,还有人又哭又吐又叫。其余的人则躺在草地上,被烟呛得昏死过去。酒吧的门关着,我们听见里面有人尖叫,叫着要出来,要神怜悯他们,他们身上着火了。

“穿过厨房有个门通往放垃圾桶和杂物的地方,除此之外就只有正门。想进酒吧必须推门而入,出来则是用拉的。

“有些人顺利出来了,但后面的人开始挤到门边用力往外推,结果反而把门关上了。后面的人使劲往前挤,想要躲避大火,所有人挤在一起,最前面的人都被压扁了。有那么多人在后面推,他们不可能把门拉开,因此大伙儿全都被困在里面,而大火还在蔓延。

“是特雷弗·道森救他们出来的,让死亡人数停在八十左右,而不是上百,甚至两百。但他千辛万苦,得到的却不是奖章,而是被关在莱伊禁闭室整整两年。我们跑到酒吧前面,看见一辆旧大卡车停了下来,司机正是咱们的老朋友威尔森中士。基地所有坑洞都是他搞出来的。

“威尔森下车后开始大吼大叫,下达一些没什么用处的命令,但反正也没什么人听见。特雷弗抓住我的手臂,一起跑到威尔森面前。我不晓得迪克·哈洛朗跑去哪里了,直到隔天才见到他。

“‘中士,我必须借用您的卡车。’特雷弗对着威尔森大喊。

“‘闪开,黑鬼!’威尔森说着将特雷弗推开,又开始胡乱下令,但根本没有人理他,而且他也没能讲太久,因为特雷弗·道森像箱子里的小丑那样跳起来,将他撂倒在地。

“特雷弗应该用了很大力气,换作其他人可能会倒地不起,但那家伙的头还真硬。只见他站起来,嘴和鼻子都在流血,对特雷弗说:‘我要杀了你。’话音刚落,特雷弗就使劲朝他肚子挥了一拳,让他弯腰捧腹,我趁机双手交握,用力朝他脖子敲了下去。这么做很孬种,从背后攻击人,但非常时期需要非常手段,而且老实说,能给那口无遮拦的浑球一拳还是让我暗爽了一下。

“威尔森像被斧头砍到的小牛一样倒了下去。特雷弗跑向卡车,发动引擎,将车掉头朝向酒吧,对准正门左侧。他松开离合器,踩住油门,车子开始冲刺。

“‘那边的人注意点!’我朝着周围的人大喊,‘小心卡车!’

“众人吓得四处逃窜,特雷弗没撞到人真是奇迹。他以大概五十公里的时速冲进酒吧左侧,脸庞狠狠撞在方向盘上。我看见他鼻子流血,他摇摇头将血甩掉。他打挡倒车,后退了五十码左右,然后再度冲向酒吧。轰!黑点酒吧只不过是瓦楞铁皮搭成的仓库,这第二次冲撞让它散架了。只见酒吧一侧完全塌陷,火焰从废墟中蹿出。我不晓得里面的人怎么还能活着,但确实有人还没丧命。人比你以为的要顽强许多,小迈克。要是你不相信,看看你爸爸,我靠指甲救了自己一命。黑点就像正在熔化的火炉,大火和浓烟构成的地狱,但还是不断有人从火里跑出来,人数多到特雷弗不敢再撞第三次,生怕轧到人。于是他下车跑到我身边,不再插手。

“我们站在原地看着黑点付之一炬。虽然只有五分钟,感觉却像一辈子。最后逃出来的那十几个人,身上都着了火。其他人抓住他们,让他们在地上滚动,把火弄熄。我们往酒吧里看,发现还有人挣扎着想出来,但心里知道他们是不可能活着出来了。

“特雷弗紧紧抓着我的手,我用力回握了他两次。我们手牵着手站在那里,就像你和我现在这样,小迈克。特雷弗鼻子断了,血流满面,眼睛肿得睁不开,我们一起看着酒吧里的人。他们才是真正的鬼魂。那些男人、女人。他们在大火中只剩下发光的身影,朝特雷弗用威尔森中士的卡车撞开的大洞走去。有些人伸出手臂,似乎期待有人来救他们。另一些人则只是走来走去,但看起来哪里也去不成。他们的衣服熊熊燃烧,脸庞起火,一个接一个跌倒在地,再也看不见了。

“最后出现的是一个女人。她的裙子已经烧掉了,身上只剩内衣,整个人像蜡烛一样燃烧着。她朝外头望了最后一眼,我觉得她似乎在看着我。我看见她的眼皮也着火了。

“那女人倒地之后,一切都结束了,整个酒吧变成了一片火海。等基地的消防车和中央街消防队派来的两辆消防车抵达时,酒吧已经烧光了。这就是黑点大火事件,小迈克。”

他将水喝完,把杯子递给我,要我去大厅的饮水机接水。“我今天晚上很可能会尿床,小迈克。”

我亲了下他的脸颊,走到大厅去接水。等我回来,他又恍神了,两眼呆滞,似乎陷入了沉思。我将杯子放在床头桌上,他咕哝了一句谢谢,我差点没听出来。我看了看桌上的韦斯特克洛克斯钟,发现快八点了,我该回家了。

我弯腰想和他吻别……却听见自己低声说:“你看见什么了?”

他的眼皮快要闭上了,眼睛几乎没有转向我。他可能知道是我,也可能觉得那是他心里的声音。“啊?”

“你看见什么了?”我轻声说。我不想听,但非听不可。我又冷又热,两眼发烫,双手冰冷,但是我非听不可,就像罗得的妻子非得回头看所多玛城毁灭一样。

“我看见一只鸟,”他说,“就在跑在最后的那个人上方。可能是鹰。他们叫它红隼。但它非常大。我从来没告诉过别人,否则会被关起来。那只鸟的双翼张开可能有十八米长,和零式战斗机一样。我看见……看见它的眼睛……我觉得……它也看见我了……”

父亲的头歪向一边,对着窗户。夜幕正慢慢落下。

“它俯冲而下,抓住那个人,紧紧攫住他的白袍,真的……我听见翅膀呼呼鼓动……很像火的声音……它停在空中……我心想,鸟不会停在空中……可是这只鸟会,因为……因为……”

他不再说话。

“为什么,爸爸?”我低声问,“它为什么能停在空中?”

“它没有停在空中。”他说。

我默默坐着,心想他这回一定是睡着了。我这辈子从来没这么恐惧过……因为四年前我见过那只鸟。我想不出为什么,但我几乎忘了那天的梦魇,直到现在被我父亲召唤回来。

“它没有停在空中,”他说,“他是在飘。在飘。它两边翅膀上都绑了一大堆气球,它在飘。”说完他就睡着了。

一九八五年三月一日

它又来了,我现在晓得了。我会继续等待,但心里知道这是真的。我不晓得这回我能不能熬过去。我小时候有办法应对,但小时候不一样。完全不同。

上面那些全是我昨晚写出来的,简直像发疯一样。反正我也回不了家。路上覆盖了厚厚一层冰,虽然今天早上出太阳了,但地面的冰还是纹丝不动。

我一直写到深夜三点多,越写越快,想一口气写完。我已经忘了十一岁时见过那只巨鸟,是父亲的经历唤醒了我的记忆……从此我想忘也忘不了,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想,那算是父亲最后送我的礼物吧。很可怕,但从某方面来说又很棒。

我就趴在书桌上睡着了,脑袋枕着手臂,笔记本和笔摆在面前。早上醒来,我屁股发麻,腰酸背痛,但感觉很自由……摆脱了那个老故事。

但我马上发现了一件事。昨天夜里,我不是一个人。

从图书馆前门(我昨晚锁上了,我向来都会锁门)到我睡觉的书桌前,有一排淡淡的半干的泥脚印。

但没有离开的脚印。

无论来者是谁,都是夜里出现的,来留下符咒……然后消失无踪。

我的阅读灯上系了一个气球,充了氦气的气球,在从高窗斜斜照进来的晨曦中飘动。

气球上是我的脸。没有眼睛,血从凹陷的眼窝里流出来,因为尖叫而变形的嘴印在薄薄的、鼓胀的塑料膜上。

看到那个气球,我吓得放声尖叫。声音穿过图书馆,又被反射回来,在通往书架的螺旋铁梯间振荡。

气球砰的一声破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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