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下册_第三部 长大后_第十一章 旧地重游

第十一章 旧地重游

本·汉斯科姆借书

理查德在堪萨斯街、中央街和主大街的交汇处下了出租车,本在一里坡下车。司机正是之前威廉遇到的那位“原谅我说粗话”先生,但理查德和本都不晓得,因为戴夫一路都闷闷不语。本心想自己其实可以跟理查德一起下车,但感觉两人还是各走各路比较妥当。

他手插口袋站在堪萨斯街和达尔崔巷口,看出租车汇入车流。他很想将午餐的可怕结尾抛开,但却无可奈何,脑海中不断浮现威廉盘里爬出幸运饼的那只灰黑苍蝇,想起它贴在背上的网状薄翼。他试着甩掉那丑陋的一幕,也以为自己成功了,但五分钟后又会想起那画面。

他心想,我只是在寻求证明,不是道德上的,而是数学证明。建筑靠的是观察自然法则,自然法则能用方程式表达,而方程式必须被证明。问题是,他要如何证明不到半小时前发生的事儿?

他再次告诉自己,别管了,你没办法证明的,所以就别管了。

这建议很好,只是他做不到。他想起遇见结冰运河上的木乃伊的隔天,他的生活还是照旧。他知道无论那是什么东西,都差点逮到他,但日子还是继续前进。他照样上学、做算术测验、放学去图书馆、吃东西狼吞虎咽。他只是将自己在运河看到的东西纳入生活中,虽然他差点被它杀死……不过,小孩就是这样,总是做一些危险事:常常看也不看就穿越马路;在湖里玩橡皮艇玩到水太深的地方,只好用手划回岸边;不是从方格铁架摔下来撞到屁股,就是从树上摔下来撞到头。

这会儿,他迎着渐弱的细雨站在信赖五金行前(这里一九五八年是当铺,本记得店名是法拉提兄弟当铺,双层玻璃窗后摆满了手枪、来复枪和折刀,还有像野生动物一样被人吊着的吉他),忽然想起小孩不只很会害死自己,还很能接纳难以解释的人和事物。他们下意识地相信不可见世界的存在。好奇迹或坏奇迹都是奇迹,显然是这样,而他们无力干涉世界。早上十点遇到极美或极恐怖的东西,不会让他们中午食欲全失,少吃一两条奶酪热狗。

然而,长大之后就不是这样了。你早上醒来不再相信有东西藏在衣橱或在窗外鬼祟窸窣……但只要发生事情,只要事情超乎常理,你的脑袋就会负荷过量,神经轴突和树状突热得发烫。你会开始惶惶不安,静不下来,脑袋胡思乱想,搞得自己神经紧张,无法将发生的事情纳入既有的生命经验之中,无法消化。你的脑袋会不停地想它,就像玩毛线球的小猫……当然最后不是发疯,就是日子再也过不下去。

本心想,要是那样,它就得逞了,对我,对我们,大获全胜。

他开始沿着堪萨斯街走,走得漫无目的,接着忽然想到:我们那时用银币做了什么?

他还是想不起来。

银币啊,本……贝弗莉用银币救了你一命。你的小命……或许也救了其他人……尤其是威廉。它差点就把我开肠破肚了,幸亏贝弗莉……她做了什么事?她到底做了什么?又为什么有用?她赶跑了它,我们都帮了她。但我们是怎么办到的?

他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字,一个毫无意义却让他全身紧绷的字:chud。

他低头望着人行道,发现地上有一只粉笔画的乌龟。他觉得天旋地转,便紧紧闭起眼睛然后张开,发现那不是乌龟,而是跳房子游戏的方格,被细雨抹去了大半。

chud。

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本脱口而出,随即转头看有没有人听见他在自言自语,这才发现自己已经从堪萨斯街走进卡斯特罗大道。刚才吃饭时,他跟其他人说荒原是德里唯一让他有过快乐回忆的地方……其实不尽然,对吧?还有一个地方也让他开心,而他竟然巧合或意外地来到了这里,那就是德里图书馆。

他在图书馆前站了一两分钟,双手依然插在口袋里。图书馆没变,那线条依然和过去一样让他喜欢。如同许多设计良好的石造建筑,这座图书馆也很能将审视它的目光引入矛盾之中:石材的坚硬与门拱和细石柱的细致相互平衡,像银行一样牢固,却又纤细整洁(没错,就城市建筑来说,它是很纤细的,尤其对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盖的房子而言。窗户镶着十字交叉的细铁条,感觉优雅圆滑)。正是这些矛盾使它免于丑陋。本对它有着浓浓的爱,一点也不令人意外。

卡斯特罗大道没怎么变。他朝街上瞄了一眼,看见德里社区之家。他发现自己想起卡斯特罗超市,很好奇那家店是不是还在半圆形的卡斯特罗大道和堪萨斯街口。

他走过图书馆草坪,一心只想看看连接图书馆和儿童馆的玻璃走道,浑然不觉自己的短筒靴湿了。玻璃走道也没变。他站在一棵低垂的柳树下望过去,只见人们在走道里穿梭。一股久违的喜悦忽然袭来,终于让他完全忘了午餐结束时发生的事儿。他想起自己小时候也会走来这里,一路走过及臀的积雪,而且只有冬天,常常一站就是十五分钟。他记得自己都是黄昏来,而吸引他,让他流连忘返的依然是那神奇的对比。即使手指麻木,细雪在他的绿色雨鞋里融化,他也甘之如饴。他所在的位置愈来愈暗,早冬的暗影将世界染成紫色,东方的天空暗如死灰,西方则是一片橙黄。他站的地点很冷,可能只有零下十二摄氏度,荒原的寒风要是吹来这里(通常会),感觉更是凛冽。

但就在离他不到四十米的地方,有人只穿着衬衫走来走去,一道由日光灯照亮的白光长廊中,小孩聚在一起嬉笑,高中情侣手牵着手(图书馆员看到会制止他们)。感觉就像魔术一样。而本当时年纪太小,还不懂得用电力与暖气之类的平凡事物来解释这份神奇。神奇的是那道发亮的光与生命之柱,有如生命线连接了两栋漆黑的建筑。神奇的是,人们走在其中穿越黝黑的雪地,完全不受黑暗与寒冷侵扰,神圣而又可爱。

之后他会走开(像现在一样),绕着图书馆走到前门(像现在一样),但总会在图书馆厚重的石头墙面遮住视线,切断那根细致的光之脐带之前停下来回头再看一眼(像现在一样)。

缅怀往事让他心痛、感伤,也让他觉得有趣。他走上通往图书馆正门的台阶,在石柱内侧的狭长前廊伫立片刻。无论天气多热,石柱总是又高又凉。接着,本推开装着还书匣的铁框大门,走进寂静之中。

高挂的球形玻璃灯发出柔和的光芒。他走到光晕里,回忆猛然袭来,力道之强让他差点儿晕眩过去。不是有形的力量,不像下巴挨了一拳或挨了一巴掌,而是那种时间重叠的古怪感觉,那种难以名状、只能称之为“既视感”的感受。他以前也有过这种感觉,却从来不曾如此令人晕眩。他在门内站了一会儿,觉得自己真的失落在时间里,一时忘了自己到底是三十八岁,还是十一岁。

图书馆里还是一样安静,只有偶尔的低语声、图书馆员在书上或逾期通知单上盖章的轻响和翻阅报纸杂志的沙沙声。本和从前一样喜欢这里的光线。阳光从高窗斜射进来。在这个下雨的午后,光线和鸽子翅膀一样灰,不知怎么就是让人昏昏欲睡。

他走过宽阔的油毡地板。地板上红黑两色的图案几乎都磨掉了。他和从前一样小心不让鞋子出声,因为图书馆中央是圆顶,任何一点声音都会被放大。

他发现通往藏书区的螺旋铁梯还在,分别位于马蹄形主桌的两侧,不过也看见馆里多了一个栅栏电梯。他和母亲搬离德里二十五年,电梯是这段时间装的。新电梯让本松了一口气,让他从令人窒息的既视感中挣脱出来。

他蹑手蹑脚走过地板,感觉既像侵入者又像间谍。他一直在等图书馆员抬头看他,用响铃般的嘹亮声音打破所有人的注意力,让目光集中在他身上:“你!没错,就是你!你来这里做什么?这里没你的事儿!你是外人!是从过去来的!滚回去吧!立刻走,否则我就报警了!”

图书馆员真的抬头了。一个年轻女孩,长得很漂亮,本忽然觉得自己的幻想就要成真了。女孩的浅蓝色眼眸扫来,他的心脏一下冲到了喉咙。但那目光随即漠然飘开,本发现自己又能走了。就算他是间谍,也没被人识破。

走到通往儿童图书馆的走道之前,他先从其中一座陡得要人命的狭窄螺旋铁梯底下经过,走完才发现自己又做了和童年一样的事,觉得很有意思。他发现自己刚才抬头望了一眼,(和小时候一样)希望看见穿着裙子的女孩下楼梯。他还记得(现在他想起来了)八九岁的时候,有一天不经意往上望了一眼,结果看见了一个漂亮女高中生斜纹裙底下干净的粉红色内裤。就像一九五八年学校结业日那天,阳光忽然照亮贝弗莉·马什的脚环,让他的心被一支不单是爱情和喜欢的箭给射穿了,看见高中女生的内裤也给了他同样的震撼。他还记得自己坐在儿童图书馆的桌前回想那一幕,想了可能有二十分钟之久,想到脸颊和额头发烫,讲述火车历史的书打开了却没有读,阴茎在裤子里硬得像根小树枝,尾端直直插到肚子里。他幻想自己和那个女孩结婚,住在市郊的小房子里,沉浸在他当时还完全不懂的欢愉里。

感觉来得快也去得快,但他从此走过楼梯底下一定会往上窥望,只是再也没有看到那么有趣或动人的景致(有一回一个胖女人笨重谨慎地走下来,但他立刻撇开目光,觉得自己侵犯了什么,感觉很丢脸)。不过,这习惯却没有消失,因为他现在又做了一次,而且是长大之后。

他缓缓走过玻璃长廊,沿途注意到更多改变。电灯开关旁印着一行黄字:石油输出国组织最爱能源浪费,请节约用电!他走进这个由白木桌和白木椅组成、饮水机只有一米高的小天地,发现另一端墙上挂的不是艾森豪威尔或尼克松总统的肖像,而是里根和老布什——本想起自己五年级结业那天,里根亲临奇异电影院,老布什那年还不到三十岁。

可是——

既视感再度袭来,但他完全无能为力,惊恐得四肢瘫软。他发现自己就像泅泳半小时后总算看见岸边、却累得开始下沉的可怜虫。

现在是说故事时间,十几个小孩坐在角落围成半圆的小椅子上认真听着。图书馆员模仿故事里的巨人低声吼道:“是谁踢踢踏踏踩上我的桥啊?”本心想:只要她抬起头来,我就会发现她是戴维斯小姐。对,一定是戴维斯小姐,而且她看起来完全没变——

后来那女孩真的抬头了,但他发现她比当年的戴维斯小姐还要年轻许多。

几个小孩捂嘴轻笑,但其他孩子只是专注地望着她,眼里闪着沉迷于童话故事的神采:怪兽会被打败……还是饱餐一顿?

“是我啊,山羊比利,是我踢踢踏踏踩在你的桥上。”图书馆员继续往下说,本脸色苍白地从她身边走过。

竟然会是同一个故事?完全一样。我该相信这只是巧合吗?因为我不相信……妈的,我就是不相信。

他靠向饮水机,但身体弯得太夸张。他感觉自己好像理查德在耍“香肠弯弯”那招一样。

他心慌意乱地想,我应该找人谈谈,迈克……威廉……找谁都好。是我自己的想象,还是有人将过去和现在接合在一起?因为如果不是想象,我可没有承诺这么多,我——

他看了一眼服务台,心跳差点停了,随即猛烈跳动。海报很朴素单调……而且熟悉。上头只写了三行字:

宵禁时间

每晚七时起

德里警察局

那一瞬间,一切似乎清楚起来,有如灵光一闪。本发现他们中午的表决根本是个笑话。事情早已无法逆转,打从一开始就是如此。他们早就走在决定好的路上,就像回忆让他刚才经过通往藏书区的楼梯底下不自觉往上望一样。德里存在着一种模式,致命的模式,而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期望这个模式能偏向他们这方,让他们逃过一劫,保住小命。

“天哪!”本喃喃自语,伸手用力搓揉脸颊。

“先生,需要我帮忙吗?”一个声音从他手肘后方传来,让他吓了一跳。说话的人是个年轻女孩,年约十七岁,暗金色的秀发用发夹往后夹住,露出她漂亮的高中女生的脸庞。她显然是图书馆助理。这个职务一九五八年就有,由高中生担任,负责将书上架、教小孩使用卡片目录、讨论读书报告和作业、协助束手无策的学者整理批注与参考书目。薪水很微薄,但总是有人愿意做。这是一份愉快的工作。

他定睛细看女孩带着困惑的标致脸庞,忽然记起自己不再属于这里,他已经是小不点儿世界的巨人了,是侵入者。刚才在前馆他很怕被人注视和攀谈,但在这里却让他松了一口气,因为这证明自己终究是个大人,而女孩西式衬衫底下显然没穿胸罩,这一点也让他感到放松,而非亢奋。要是他还怀疑这不是一九八五年,而是一九五八年,女孩棉质衬衫上的激凸就是最好的反证。

“没关系,谢谢。”他说,接着忽然听见自己莫名其妙补上一句,“我来找我儿子。”

“哦?他叫什么名字?也许我看到过他,”女孩微笑说,“这里的孩子我几乎都认识。”

“他叫本·汉斯科姆,”他说,“但我没看到他。”

“请问他长什么样子?我要是看到他可以跟他说一声。”

“呃,”本开始不自在了,真希望自己没扯这个谎,“他很结实,长得有点儿像我。不过没关系,小姐,你要是看到他,跟他说爸爸回家路上来这里找过他就好。”

“好的。”女孩说,脸上依然挂着笑,但眼中没有笑意。本忽然明白她不是基于礼貌上前找他攀谈,也不是想帮忙。她是儿童图书馆助理,而她所在的城市过去八个月有九名儿童惨遭杀害。在这个大人很少来此接送小孩的小天地里,陌生人的出现自然会引来疑心……想也知道。

“谢谢。”他努力挤出令人放心的微笑,随即落荒而逃。

他从玻璃长廊走回成人馆,接着一时冲动就走到了服务台前……但这天下午的计划本来就是跟着冲动走,不是吗?凭着冲动行事,看结果如何。

年轻漂亮的图书馆员坐在服务台前,桌上的名牌显示她叫卡罗尔·丹纳。他看见女孩背后有一扇毛玻璃门,上头贴着一行字:馆长迈克·汉伦。

“我能为您服务吗?”丹纳小姐问。

“是的,”本说,“应该可以。我想办借书证。”

“好的,”她拿出一份表格说,“您是德里居民吗?”

“目前不是。”

“那么,您的住址是?”

“内布拉斯加州赫明顿市郊区之星路2号,”他停顿片刻,觉得她眼神很有趣,接着把地址讲完,“邮政编码59431。”

“您在开玩笑吗,汉斯科姆先生?”

“完全没有。”

“您打算搬来德里吗?”

“目前没这计划。”

“您到这里借书可是千里迢迢啊,是吧?难道内布拉斯加没有图书馆?”

“这是有故事的。”本说。他以为跟陌生人说会难为情,结果却没有,“我是在德里长大的,但小时候就搬走了。这是我长大之后头一次回来。我刚才四处闲逛,想看哪里改变了,哪里没有,忽然想到我在德里住了十年左右,从三岁到十三岁,却没有保留半件纪念品,连一张明信片也没有。我有过几枚银币,但弄丢了一枚,剩下的都送给朋友了。我想我只是想要一个东西纪念童年,虽然迟了点,但迟了总比没做好,对吧?”

卡罗尔·丹纳笑了,漂亮的脸庞顿时更美了。“真浪漫,”她说,“请您在馆里逛个十到十五分钟,我会将借书证准备好,等您来拿。”

本咧嘴微笑。“我想办证应该要钱吧?”他问,“因为我不是本地人。”

“您小时候有借书证吗?”

“当然有,”本微笑说,“我想除了朋友,借书证是我最重要的——”

“本,你可以上来一下吗?”他忽然听见有人喊他,声音有如手术刀,划破了馆里的寂静。

他猛然转头,有人在图书馆里尖叫让他吓了一跳,觉得很丢脸。但他没看见熟人……而且过了一会儿才发觉没人抬头,也没人惊讶或恼怒。老人照常读着《新闻报》《波士顿环球报》《国家地理杂志》《时代》《新闻周刊》和《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参考室桌边的两个高中女生依然埋首在成堆的参考资料与档案卡中,“最新小说,限借七日”区的民众照常在书架前浏览,戴着可笑司机帽、叼着烟斗的老人依然专心翻阅路易·德·瓦尔加斯的画册。

他回过头来,只见年轻的图书馆员一脸困惑地望着他。

“有什么不对吗?”

“没有,”本微笑说,“我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看来搭飞机的时差比我想的严重。你刚才说什么?”

“呃,我没说话,是您。但我正打算告诉您,如果您当年有借书证,名字应该还在档案里,”她说,“我们已经将所有数据都弄成缩微胶片了,我猜这也和您小时候不一样,是另一个改变吧。”

“的确,”本说,“德里变了很多……但似乎也有许多地方没变。”

“总之,我能帮您查一查,帮您更换新证,不用收费。”

“太好了。”本说。但他还没来得及道谢,刚才那声音再度划破馆里神圣的寂静:“上来啊,本!快上来,他妈的小肥猪!难道你不要命了吗,本·汉斯科姆!”

本清了清喉咙,说:“非常感谢。”

“小事一桩,”她仰头看他,“外头变暖了吗?”

“一点点,”他说,“怎么了?”

“您——”

“是本·汉斯科姆干的!”那个声音嘶吼道。从楼上,藏书区那里,“本·汉斯科姆杀了那些小孩!抓住他!抓住他!”

“您在冒汗。”女孩把话说完。

“是吗?”他傻愣愣地说。

“我立刻帮您换证。”她说。

“谢谢。”

她走到服务台角落的老旧皇家牌打字机前。

本缓缓走开,心脏在胸口像擂鼓似的猛跳。没错,他在冒汗。他能感觉汗水从额头和腋窝流下,胸毛也纠结在一起。他抬头看见小丑潘尼歪斯站在左边的楼梯顶端,正低头望着他,脸庞用油彩涂成白色,咧开血盆大嘴露出杀人魔的微笑,眼窝是两个凹洞。他一手抓着一堆气球,另一手拿着一本书。

本心想,不是他,是它。现在是一九八五年暮春午后,我在德里图书馆圆形大厅中央,已经不再是小孩,却遇上童年最大的梦魇,和它四目相对。

“上来吧,本,”潘尼歪斯朝楼下喊道,“我不会伤害你的,我有一本书要给你!一本书……还有气球!上来吧!”

本开口想吼回去,你疯了才会觉得我会上去!但他忽然想到要是真的喊了,所有人都会转头看他,心想:那个疯子是谁?

“嘿,我知道你不方便说话,”潘尼歪斯笑呵呵地朝下喊,“但我刚才差一点唬过你了,对吧?‘先生,抱歉,您有罐装的艾伯特王子吗……有吗……那您最好放那个可怜的家伙出来!女士,抱歉,您的冰箱在跑吗……有啊?那您最好赶快追上去。’”

小丑站在楼梯平台上仰头大笑,笑声有如一群黑色蝙蝠在圆顶回荡。本使尽全力克制自己,才没有伸手捂住耳朵。

“上来吧,本,”潘尼歪斯朝下大喊,“我们谈一谈,不带偏见地谈谈。你说如何?”

本心想,我才不上去呢,等我真的到你面前时,你一定不想见到我,因为我们会杀了你。

小丑再度尖声狂笑:“杀了我?杀了我?”但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很恐怖,因为变成了理查德·托齐尔的声音。呃,不算是理查德的声音,是他模仿小黑奴的声音:“别宰我啊,主人!我是好黑人哪,别杀了我这个小黑鬼,干草堆!”说完又尖声狂笑。

本脸色苍白,颤抖着走过余音缭绕的圆顶中庭,觉得自己就要吐了。他站在一排书架前,用抖得厉害的手随便抽了一本,用冰冷的手指飞快翻阅。

“这是你唯一的机会了,干草堆!”那声音从后上方传来,“离开吧,趁天黑之前快点离开,否则今晚我会找上你……你和其他人。你太老了,本,阻止不了我的。你们都太老了,除了害死自己什么也做不了。离开吧,本,难道你真的希望晚上出事?”

本缓缓转头,依然将书捧在冰冷的手中。他不想看,但仿佛有一只隐形的手抓住他的下巴,不断抬高他的头。

小丑不见了,变成吸血鬼站在左边楼梯的顶端,但不是电影里的吸血鬼,不是贝拉·鲁格西、克里斯托弗·李、弗兰克·兰吉拉、弗朗西斯·雷德勒或瑞吉·纳德,而是一个苍老像人的东西,面色蜡白,脸上皱纹盘根错节,眼睛紫红如血块。它张大嘴,露出满口参差不齐的吉列刮胡刀片,感觉就像一个致命的镜子迷宫,只要走错一步就会被劈成两半。

那东西尖叫一声:“库——滚!”接着猛力闭上嘴巴。鲜血立刻像一道暗红水柱从它口中溅射而出,嘴唇碎片落在洁白的丝质衬衫上,顺着胸前往下滑,留下蜗牛爬痕般的血迹。

“斯坦利·乌里斯死前看到了什么?”站在楼梯平台上的吸血鬼朝楼下的本大喊,张着血盆大口哈哈狂笑。“是罐装的艾伯特王子吗?还是荒野王大卫·克罗?他到底看到了什么,本?你也想瞧瞧吗?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了什么?”说完又是尖声狂笑。本知道自己也要尖叫了,阻止不了,他非得尖叫不可。鲜血有如恐怖的大雨从楼梯顶端哗啦洒下,一滴落在正在看《华尔街日报》的老人关节肿胀的手上,从他指间滑落。但老人没看到,也没感觉。

本猛吸一口气,相信自己就要尖叫了。在这春雨绵绵的午后简直难以想象,就和刀劈或……满嘴刮胡刀一样夸张。

但他只颤抖着吐出一句话,没有尖叫,和祷告一样轻。他说:“还用问吗?我们做了银弹头。我们用银币做了银弹头。”

戴着司机帽翻阅德·瓦加斯画册的老人忽然抬起头来说:“胡扯!”这下大家真的抬头看了,有人朝老人恨恨地“嘘”了一声。

“对不起,”本低声颤抖着说。他微微察觉自己满脸是汗,衬衫粘在身上,“我在想事情,结果说出来了——”

“胡扯,”那老人又说了一次,比刚才更大声,“银币才没办法做成银子弹,那是谣传、廉价小说的把戏。问题在比重——”

丹纳小姐忽然出现了。“布洛克希尔先生,请您安静一点,”她的语气算是很客气了,“其他人在读——”

“这人病了,”布洛克希尔先生丢下一句就低头继续看书,“给他一片阿司匹林,卡罗尔。”

卡罗尔·丹纳看了看本,脸上露出关切的神情:“您不舒服吗,汉斯科姆先生?我知道这么说不太礼貌,但您的气色真的很糟。”

本说:“我……我中午吃了中国菜,可能不合胃口吧。”

“您如果需要躺一下,汉伦先生的办公室有行军床,您可以——”

“不用了,谢谢,没关系。”他才不想躺下,只想赶快离开德里图书馆。他抬头看了一眼楼梯顶端。小丑不见了,吸血鬼也消失了。但环绕楼梯顶端的低矮铸铁扶手上绑了一颗气球,鼓胀的表面写了一行字:白天好好玩吧!晚上你死定了!

“您的借书证好了,”她说,伸手试着扶他,“您还需要吗?”

“是的,谢谢你。”本说。他颤抖着深呼吸一口气,接着说,“抱歉我这个样子。”

“希望不是食物中毒。”她说。

“不可能的,”布洛克希尔先生头也不抬地说,继续看他的德·瓦加斯画册,叼着没点着的烟斗,“那种子弹没用的,是廉价小说的把戏。”

本再次想也不想就说:“弹头,不是子弹。我们一开始就知道做不了子弹,因为我们那时还是小孩子。是我想到——”

“嘘!”又有人说。

布洛克希尔先生有点惊诧地看着本,似乎想说什么,但还是没有开口,继续翻阅画册。

回到服务台,卡罗尔·丹纳将一张顶端印有德里图书馆字样的橘色小卡递给本。他发现这是自己长大之后拥有的第一张借书证,觉得很有趣。他小时候的借书证是鲜黄色的。

“您确定不用躺着休息一下吗,汉斯科姆先生?”

“我觉得好点了,谢谢。”

“您确定?”

本挤出微笑说:“我确定。”

“您看上去是好点了。”她说,但语气有点怀疑,好像意识到她应该这么说,可是心里并不相信。

接着她将一本书放到当时登录外借书刊常用的缩微扫描仪底下,本忽然觉得非常有趣。这本书是刚才小丑开始学小黑奴的声音时,我从书架上随手拿的,他想,她以为我想借。二十七年后,我再一次从德里图书馆借书,却压根儿不晓得自己借了什么书,而且也不在乎。只要放我走就好,可以吗?

“谢谢。”他将书夹在腋下说。

“不客气,汉斯科姆先生。您确定不要来一颗阿司匹林?”

“我很确定,”他说,迟疑片刻之后又说,“你该不会认识斯塔雷特太太吧?芭芭拉·斯塔雷特,之前的儿童图书馆馆长。”

“她过世了,”卡罗尔·丹纳说,“三年前走的,我听说是中风。真的很可惜。她还很年轻……五十八九岁吧,我想。汉伦先生还特地休馆一天。”

“哦。”本觉得心里空了一块。重游故地就是这样。就像那首歌唱的,表面的糖霜很甜美,里面的蛋糕却很苦涩。故旧不是忘了你,过世了,就是头发和牙齿掉光了,有的甚至发疯了。唉,活着真好。天哪。

“真遗憾,”她说,“您很喜欢她,对吧?”

“所有孩子都喜欢斯塔雷特太太。”本说完忽然察觉自己就快掉泪了。

“您还——”

她要是问我还好吗,我想我一定会哭出来,或是尖叫之类的。

他低头看了看表,说:“我该走了,谢谢你这么亲切。”

“祝您一天愉快,汉斯科姆先生。”

当然,因为我晚上就要死了。

他轻挥手指和她道别,转身离开。布洛克希尔先生抬头看了他一眼,目光严厉而怀疑。

本抬头望向左边楼梯的顶端。气球依然飘着,系在花边铸铁扶手上,但气球表面的字不一样了,变成:

芭芭拉·斯塔雷特是我杀的!

——小丑潘尼歪斯

他撇开目光,喉咙处的血管又开始猛跳。他走出图书馆,被阳光吓了一跳——乌云已经散开,五月下旬的温暖阳光洒了下来,绿草青翠得不可思议。本觉得心里轻松了许多,仿佛将重担留在了图书馆……接着他低头看自己胡乱借的书,牙齿忽然紧咬在一起,紧得发疼。那本书是斯蒂芬·米德的《推土机》,就是多年以前他逃到荒原躲避亨利·鲍尔斯那几个恶少那天借的书。

说到亨利,这本书的封面上还有他工程靴的鞋印。

本双手颤抖着将书翻到封底。图书馆已经改用缩微扫描借阅系统,他刚才亲眼看到了。但封底内面还是粘着一个小纸袋,里头插着借阅卡。卡上每一行写着一个名字,后面是图书馆员盖的归还日期。本在卡上读到:

借阅人 归还日期戳记

查尔斯·布朗 一九五八年五月十四日

戴维·哈特韦尔 一九五八年六月一日

约瑟夫·布伦南 一九五八年六月十七日

卡上最后一行是他稚嫩的签名,用铅笔重重写着:

本·汉斯科姆 一九五八年七月九日

这张卡上、书的扉页和侧面盖着一个又一个有如血迹般的模糊红色戳印,写着:注销。

“哦,天哪!”本喃喃自语,不晓得还能说什么。发生的一切似乎都包含在这句话里了。“哦,天哪,天哪。”

他站在刚露脸的阳光下,忽然心想:其他伙伴会有什么遭遇?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接球

埃迪在堪萨斯街和科索斯巷口下了公交车。这条小巷子全长约四百米,一路下坡,尽头是土壤崩塌的死巷,再过去就是荒原。他完全不晓得自己为何选在这里下车。科索斯巷对他一点意义也没有,附近也没有认识的人,但他却觉得自己来对了地方。他只知道这一点,但好像已经够了。贝弗莉已经在下主大街某一站下了车,迈克则是开车回图书馆。

他目送夸张的奔驰小型公交车驶离,搞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怎么会出现在偏远小城的偏远巷口,离米拉将近八百公里。她现在一定在为他担心落泪。他忽然感到一阵难受的晕眩,便伸手去摸外套口袋,这才想起他将晕海宁和其他药物都留在德里旅馆了。幸好他带了阿司匹林。他不会不带阿司匹林,就像他不会不穿裤子出门一样。他吞了两颗阿司匹林,开始沿着堪萨斯街前进,漫不经心地想着或许可以去图书馆或走到卡斯特罗大道。天空开始放晴了,埃迪觉得他甚至能走到西百老汇,欣赏那里的维多利亚式老房子。德里只有两个像样的住宅区,西百老汇是其中之一。他小时候有时会逛来这里,沿着西百老汇走,仿佛要去某处一样。米勒家就在这一带,西百老汇和威奇汉街口附近,是一栋两侧有角楼、前有树篱的红房子。米勒家有一位园丁,每回埃迪经过,他总会用怀疑的目光盯着他,直到他离开为止。

再过去是鲍伊家,和米勒家同侧,相隔四间房子。格蕾塔·鲍伊和萨莉·米勒两人在中学时代这么要好,他想这应该是原因之一。鲍伊家是绿色薄木外墙,也有角楼……但米勒家的角楼方方正正,鲍伊家的角楼却有着好笑的圆锥顶,埃迪觉得很像笨蛋高帽。每到夏天,鲍伊家就会在屋侧的草坪摆出桌椅,包括附有黄色洋伞的桌子、几张藤椅和一张吊床,而且一定会在后院玩槌球。埃迪虽然从未受邀,却知道得很清楚。他常漫步经过(好像要去别处似的),听见球的碰撞声、笑声和某人的球“飞了”发出的抱怨声。他有一次看到格蕾塔,看见她一手拿着柠檬汁,一手拿着槌球杆,苗条美丽得连诗人也会词穷(埃迪觉得就连她晒红的肩膀也很美,虽然他那时才九岁)。她正在追球,因为她的球“飞了”,越过一株小树,所以埃迪才会看到她。

那天,他有一点爱上她了。她闪亮的金发垂到肩上,和水蓝色的裤裙相互辉映。她环顾四周,埃迪以为她看到他了,结果并没有,因为他举起手害羞地想打招呼,格蕾塔却没有举手,只是将球打回后院草坪,随即追了过去。埃迪继续前进,既不怨恨打招呼没得到响应(他真心相信她没看到他),也不难过周六下午从未受邀去玩槌球:格蕾塔·鲍伊这么美丽的女孩子怎么会邀请他?他这么瘦,还有哮喘,脸长得像溺水的河鼠。

没错,他漫无目的地沿着堪萨斯街走,一边心想,我应该到西百老汇,再去看看那些房子……米勒家、鲍伊家、黑尔医生的房子、崔克——

他的思绪忽然中断,因为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崔克兄弟货运站就在他面前。

“还在!”埃迪脱口而出,接着哈哈大笑,“真是没想到!”

菲尔·崔克和托尼·崔克这对光棍兄弟,他们在西百老汇的家可能是这条街上最可爱的大房子。洁白的维多利亚中期建筑,有着青翠草坪和大片花圃,每年春夏都是百花争艳(当然修剪得很整齐),车道到了秋天就会重铺一次,确保路面黑亮如镜。斜屋顶的薄石板永远是完美的薄荷绿,几乎和草坪一个颜色。古老的竖框窗户令人印象深刻,经常有人逗留拍照。

“两个大男人会把房子弄得这么漂亮,肯定是同志。”埃迪的母亲有一回嫌恶地说,但埃迪不敢问她是什么意思。

然而,他们的货运站和西百老汇的豪宅截然不同,是低矮老旧的砖房,有不少地方塌了,脏橘色的墙面到了墙脚变成煤黑色。所有窗户都很脏,只有调度室的一扇吊窗例外。那扇窗上有一块地方特别干净,因为调度员桌上摆了一个花花公子月历,到工厂后面空地打棒球的小孩都会先来调度室,用棒球手套把窗户抹干净,好瞧瞧当月女郎是谁。从以前到现在都是如此。

货运站三边都是废弃的碎石堆,卡车(吉米皮特、肯沃斯和里欧)统统漆着崔克兄弟货运:德里、牛顿、普洛维登斯、哈特福德、纽约字样,有时乱七八糟停成一堆,有时组装在一起,有时只有卡车头和车架,靠后轮和撑杆默默站立着。

两兄弟没有将卡车停在空地上,而是尽量停在砖房后方,因为他们都是狂热的棒球迷,很喜欢小孩来这里打球。菲尔·崔克会亲自驾驶卡车,所以小孩很少看到他,但手臂和肚子一样粗壮的托尼·崔克负责管账,因此埃迪(他从来不打球,要是母亲听到他玩棒球,跑来跑去,将尘土吸进脆弱的肺里,还有可能弄断腿或脑震荡,甚至发生其他事故,一定会杀了他)很习惯见到他。他是夏天的固定配角,和后来的梅尔·艾伦一样成为他对棒球的回忆:身材壮硕却又像个游魂的托尼·崔克,白衬衫在夕阳下微微发亮,萤火虫开始在空中闪烁,而他高声大吼:“红毛,你要扑下去才接得到糗……小不点,你眼睛没有看糗!你没有看糗怎么打得到……滑垒啊,小鬼!把帆布鞋印在二垒手的脸上啊,他不会触杀你的!”

埃迪记得托尼从来不喊小孩的名字,永远是红毛、金发仔、四眼田鸡、小不点儿之类的乱叫,并且从来不说球,而是糗,不说球棒,而是棒槌,例如,“小鬼,你要握紧棒槌才打得到糗啊!”

埃迪笑着朝砖房走近……但笑容随即消失了。当年处理订单、修理卡车、暂时储存货品的房舍变得又暗又安静,碎石堆长满杂草,两旁空地也没有卡车……只剩一个货柜,表面都生锈黯淡了。

埃迪再往前走,发现窗上挂着房屋中介挂的出售广告牌。

崔克货运垮了,他心想,但没想到自己会难过……仿佛有人过世一样。他开始庆幸自己没有去西百老汇。如果连崔克兄弟都撑不下去——崔克兄弟啊,他们应该永远不倒才对——那他小时候非常爱走的那条街又会如何?他不安地发现自己并不想知道。他不想看见格蕾塔·鲍伊头发灰白,臀部和双腿因为久坐与暴饮暴食而变胖。他最好敬而远之,比较安全。

我们都应该这样,敬而远之。这里不关我们的事。回到小时候长大的地方就像疯狂的瑜伽动作,从脚开始将整个人吞进嘴巴里一样不可能。脑袋够清楚的人都应该庆幸没这种事儿才对……但话说回来,你觉得托尼和菲尔出了什么事儿?

托尼可能心脏病发作,因为他一直扛着六十八斤的赘肉过日子。人得注意自己的心脏。诗人喜欢用浪漫之词写它,巴里·曼尼洛也用歌曲颂扬它,这些埃迪都觉得无所谓(他和米拉有巴里·曼尼洛灌录的所有作品),他更在乎每年好好做一次心电图检查。没错,托尼或许是心脏挂了。但菲尔呢?可能倒霉在高速公路出车祸了。埃迪自己是开车讨生活的人(曾经是,因为他最近只替名人开车,其他时间都在坐办公室),很清楚路上可能遇到哪些倒霉事儿。老菲尔也许在新罕布什尔让车子折成了两半,也许在缅因州北部的汉斯维尔森林遇到地面结冰,甚至在德里南方的长下坡刹车失灵,在春雨中开往黑文时失控打滑。那些狗屁倒灶的乡村歌曲经常唱到这些事儿,描述头戴牛仔帽、心里想着小情人的卡车司机怎么出车祸。坐办公室有时很寂寞,但埃迪不是没有开过车——哮喘喷剂摆在仪表板,按钮倒映在风挡玻璃上有如幻影一般,还有一堆药收在置物格里——他知道真正的寂寞是模糊的红光,是前方车子的后车灯隔着大雨发出的颜色。

“妈的,真是时光飞逝啊!”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叹息似的低声说道,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把想法说了出来。

他有点醺醺然,又有点不悦——他其实经常这样子,只是自己不觉得——他绕过砖房,想看看小时候打棒球的空地,古驰平底鞋踩在碎石上沙沙作响。那时他感觉全世界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小孩。

空地没怎么变,但他一眼就知道这里不再有人来打球了。这项传统因为某种缘由消失无踪了。

一九五八年的时候,内野不是用石灰粉画的,而是用脚跑出来的。来这里打球的男孩(他们都比埃迪这一票窝囊废大,但埃迪这会儿想起来,斯坦利·乌里斯有时也会来打球。他的打击普通,但在外野跑得很快,而且反射神经跟天使一样敏捷)没有垒包,而是用四块脏帆布替代。他们总是将帆布藏在长砖房后方的载货区底下,只要凑足人数就会郑重地拿出来用,直到天色暗得不能再玩了才又郑重地收回去。

埃迪站在空地望过去,踩出来的内野线已经不见了,杂草一丛一丛在碎石地面茂盛地生长着,汽水瓶和啤酒瓶的碎片散落其间,闪闪发光。从前这些碎片都会被孩子们清干净,简直就像参加宗教仪式一样认真。唯一不变的只有空地后方三米半高的铁丝网篱笆,生锈的颜色很像干掉的血,将天空框成一个个菱形。

那是全垒打墙,埃迪手插口袋站在二十七年前的本垒板上开心地想着,过了篱笆就是荒原,他们当年都戏称那里是“自动送分区”。他哈哈大笑,随时紧张地四下张望,仿佛发出笑声的是鬼魂,而不是穿着六十美元长裤的男子汉,结实得像……呃,结实得像……像……

离开吧,小埃,他似乎听见理查德低声说,你一点儿也不结实,而且过去这几年全垒打愈来愈少了,对吧?

“是啊。”埃迪低声说道,一脚踢飞几块石头,踢得石头哗啦作响。

其实,他只见过球飞出货运站后方空地篱笆两次,而且是同一个小孩打的。那个小孩就是贝尔齐·哈金斯。贝尔齐的块头真是大得滑稽,十二岁就长到一米八三,体重可能有一百五十斤。他绰号“打嗝王”,因为他打的嗝又长又大声,打到**时既像牛蛙叫,又像蝉鸣,有时还会用手不停拍嘴,发出类似印第安人沙哑嘶吼的怪声。

这会儿埃迪想起来了,贝尔齐个头很大,但不算胖,感觉好像上帝也不想让一个十二岁小孩长得太离谱似的。它觉得贝尔齐若非那年夏天死了,可能会长到一米九八,甚至更高,并且学会在小个子世界里的处世之道,甚至学会温柔待人。但十二岁的贝尔齐动作笨拙,性格卑劣,虽然不是智障,举手投足却如此不雅与冒失,不像斯坦利那么协调自然。他的身体好像从来不和大脑沟通,只照着自己缓慢轰隆的步调走。埃迪记得有一天傍晚,打者击出一颗缓慢的高飞球,正好朝贝尔齐飞去,他连动都不用动就能接到。但贝尔齐抬头盲目挥拳似的举起手套,结果球没落进手套,而是直接打在他头顶上,发出“硿”的一声,听起来就像球从三楼落下砸到福特车顶一样。球反弹了一米多高,然后落进贝尔齐的手套。一个名叫欧文·菲利普斯的可怜小鬼听见“硿”的一声笑了出来,贝尔齐走过去朝他屁股猛力一踹,把他的裤子踢出一个洞,让他吓得尖叫着逃回家。没有人笑……起码场内没人笑。埃迪觉得理查德·托齐尔要是在现场,一定会忍不住大笑,然后被贝尔齐揍得住院。贝尔齐打球也很钝,很容易三振,打的滚地球连最差劲的内野手也有办法将他封杀在一垒。但只要他打中球心,就一定飞得很远很远。埃迪见他打出篱笆外的那两球都非常惊人。第一颗球一直没找到,十几个小孩在通往荒原的陡坡上找遍了,依然不见踪影。

不过,第二颗球倒是捡回来了。那颗球是另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埃迪想不起来他叫什么名字,只记得其他小孩都叫他鼻涕虫,因为他老是感冒),从一九五八年春末用到夏初,打到都变形了,不再是新买时的完美球体,白色皮面和红缝线磨损处处,还有草痕,不少地方因为在外野的砾石地面弹跳几百次而破开了,缝线也有一处松脱。只要哮喘不严重,埃迪会帮忙捡界外球,享受将球扔回去得到的“谢啦”。他知道很快就会有人拿黑猫绝缘胶带将脱线处粘住,让球再撑一周左右。

但那颗球还来不及寿终正寝,就被一个叫作斯特林杰·戴德汉的初一学生投到上场打击的贝尔齐·哈金斯面前了。斯特林杰以为那是变速球,但贝尔齐时间抓得刚刚好(他只是动作慢而已),一棒将鼻涕虫的斯伯丁棒球狠狠打出去,球皮瞬间脱落,仿佛一只白色巨蛾落在二垒附近。剩下的球心一边脱线,一边飞向美丽的傍晚天空。所有人转头望着球往外飞,全都看傻了。球一路飞过铁丝网篱笆,埃迪记得斯特林杰用敬畏的语气低声说了“可恶”。球在身后留下一道轨迹,所有人看着线不断松脱。球还没落地,已经有六个小孩像猴子一样爬上篱笆准备去捡了。他记得托尼·崔克赞叹狂笑,高声吼道:“这球一定能飞出扬基球场!听到没有?这球能飞出他妈的扬基球场!”

彼得·戈登找到球,就在窝囊废俱乐部三周后盖水坝的那条小溪附近。但球已经变成直径不到八厘米的线团,没有散开简直是天大的奇迹。

那群孩子没有讨论就将剩下的球尸拿给托尼·崔克。托尼默默检视,围着他的孩子们也没有开口。从远处看,一群孩子围着一个高大凸腹的男人,感觉很像宗教仪式,仿佛在敬拜圣物。贝尔齐·哈金斯根本没有跑垒,而是站在其他孩子之间,仿佛不晓得身在何处。托尼·崔克将球递给他,那球比网球还小。

埃迪沉浸在回忆里,从本垒走到投手丘(但它不是隆起,而是凹陷,因为砾石被挖走了)再走到外野。他停留片刻,震慑于四周的宁静,接着继续朝铁丝网篱笆走去。篱笆锈蚀得更厉害了,长满难看的爬藤植物,但铁丝网还在。隔着铁丝网,埃迪看见杂草恣意蔓生的斜坡。

荒原比以前更像丛林了。埃迪心里头一回浮现疑惑,这么一块植物茂盛的地方怎么会叫荒原?它什么都是,就是一点儿也不荒凉。它怎么不叫野地或丛林?

荒原。

这两个字听起来很不祥,甚至邪恶,但它们在心中唤起的不是争夺阳光的浓密树林与灌木丛,而是不断漂移的沙堆和灰色的硬土与沙漠。荒原。迈克刚才说他们和荒原一样寸草不生,这话似乎不假。他们七人都没有孩子,就算现在是计划生育时代,要做到这点也是难上加难。

他隔着生锈的菱形铁丝网往外看,听见堪萨斯街的车声远远传来,还有下方的流水声。他看见溪水在春日下闪烁,有如发光的碎玻璃。山坡下的竹林还在,白得很不正常,很像绿树丛中的霉斑。竹林后方是狭长的沼泽地,紧邻坎都斯齐格河,那里应该有流沙。

我童年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在那片乱草丛中度过的,想到这里,他打了个冷战。

他正要转身离去,忽然一样东西吸引了他的目光。树丛里有一根顶端罩着沉重铁盖的水泥圆柱。本从前常笑着说那是“莫洛克洞”,但眼神中却没有笑意。走到圆柱旁,你会发现它高度及腰(对小孩来说),上头浮刻着一行半圆形的金属字,写着德里公共工程局,管内深处还听得见轰鸣声,应该是机械运转的声音。

莫洛克洞。

我们就是进了那里。那年八月。最后还是去了。我们走进其中一个洞里,进入下水道,但没多久下水道就不再是下水道了,变成……变成……变成什么?

帕特里克·霍克斯泰特在那里。他被它抓走之前,贝弗莉看到他在做不好的事儿,虽然她笑了,但知道那是坏事。那件事和亨利·鲍尔斯有关,对吧?嗯,应该没错,而且——

他忽然转身看向废弃的货运站,不想再俯瞰荒原,不喜欢它激起的思绪。他想回家,回到米拉身边。他不想在这里。他……

“接住,孩子!”

埃迪转身望向声音的来处,发现一颗球越过篱笆朝他飞来,落在砾石地上弹到空中。他想也不想就伸手将球接住,动作干净利落,近乎优雅。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上的东西,心头立刻一凉。那东西之前曾是棒球,现在只剩一坨线团,表皮不见了。他看见线还在脱落,有如一条蛛丝飘过篱笆,消失在荒原里。

哦,天哪,他心想,天老爷啊,它来了,就在我身边,就是现在——

“下来玩球吧,埃迪。”篱笆另一头的声音说。埃迪发现那是贝尔齐·哈金斯的声音,心中微微一惊。贝尔齐一九五八年八月就死在德里的下水道里了,这会儿却在篱笆另一头吃力往上爬,爬到堤防上。

那人穿着纽约扬基队的条纹队服,身上沾着落叶和青草痕。他既是贝尔齐,又是麻风病人,是潮湿墓穴孕育多年而成的可怕怪物,阴沉的脸上挂着一条条纤维与烂肉,一边眼窝空空如也,头发里有东西在蠕动。他左手套着长满青苔的棒球手套,右手抓着铁丝网,腐烂的手指从菱形网眼中伸出来。他弯曲手指,埃迪听见可怕的喷溅声,差点把他吓疯了。

“这球一定能飞出扬基球场。”贝尔齐狞笑着说,只见一只有毒的蟾蜍自得地扭动着身体从他嘴里掉出来,摔到地上,“听到没有?这球能飞出他妈的扬基球场!对了,埃迪,想吹喇叭吗?给我十美分我就帮你吹,嘿,免费也行。”

贝尔齐的脸变了,果冻般的鼻头凹下去,露出两根血红的鼻管。埃迪梦到过这样的景象。那人头发变粗,从太阳穴往后退开,而且变得像蜘蛛丝一样白。腐烂的额头皮肤裂开,露出包着黏稠物质的白骨,宛如探照灯模糊的镜面。贝尔齐消失不见,变成了内波特街29号门廊下的怪物。

“巴比吹我只要一毛钱。”那东西低声轻唱,开始攀着篱笆往上爬,在篱笆的菱形网眼上留下一块块碎肉。篱笆被它的重量弄得锵啷作响,状似藤蔓的杂草被它一碰立刻转成了黑色。“随时随地都肯做,再加五分钱还能加时间。”

埃迪开口想要尖叫,却只发出无用的沙哑嘶声,感觉自己的肺部变成了世界上最古老的陶笛。他低头看了看手上的球,发现线团忽然开始冒出血来,滴到砾石地面和他的鞋子上。

他将球丢在地上,踉跄着倒退两步,瞪大眼睛,双手在衬衫上擦拭。麻风病人爬到篱笆顶端,脑袋前后摇摆,映着天空形成了梦魇般的剪影,有如肿胀的万圣节南瓜灯。它吐出舌头,估计有一米二那么长,甚至可能有一米八,仿佛一条小蛇从它嘴里爬出来,顺着篱笆往下钻。

它只出现了一秒钟……随即就消失了。

它不是像电影里的鬼魂一样慢慢消失,而是一眨眼就不见了。但埃迪听见啵的一声,很像香槟的开瓶声,证明它确实存在。那声音是空气填补它留下的空间而发出的巨响。

埃迪转身就跑,但跑了还不到三米,就看见四个影子从废弃砖房的运货区飞了出来。他起初以为是蝙蝠,便尖叫着用手遮头……随即发现是四块帆布,就是之前孩子们来这里打球用的垒包。

帆布在静止的空中翻腾旋转,埃迪闪身才没有被其中一块帆布打到

。四块帆布同时落在过去摆放的位置,本垒、一垒、二垒、三垒,扬起一小阵尘土。

埃迪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过本垒板。他紧抿双唇,脸色和乡村奶酪一样白。

锵!球棒击中了不存在的球,然后——

埃迪停下来。他双脚无力,发出一声呻吟。本垒到一垒的地面开始膨胀,仿佛有一只大地鼠正在钻地。砾石往两边散落,隆起的土堆冲过一垒,将帆布甩到空中,力道又快又大,让帆布发出啪的一声,很像擦鞋童开心甩动抹布发出的声音。隆起的土堆开始从一垒冲向二垒,而且不断加速。二垒的帆布同样啪的一声射向天空,还没落地,隆起的土堆已经冲到三垒,加速朝本垒奔去。

本垒的帆布也飞了,但还没落地,那东西已经像恐怖的派对礼物一样从地底下冒了出来。是托尼·崔克。他的脸只剩骷髅头和几块焦黑的皮肉,白色亚麻衬衫也腐烂了,变成一条一条的。他从本垒板底下冒出半截身子,有如一只怪虫前后摇摆。

“你尽量挥棒槌没关系。”托尼·崔克用沙哑粗嘎的声音说,露出牙齿又疯狂又亲密地笑着,“尽量挥,哮喘仔。我们会逮到你的,逮到你和你那些朋友。到时就有糗啦!”

埃迪尖叫一声,蹒跚后退。他感觉一只手按上肩膀,立刻缩起身子躲开。那手微微收紧,随即放开。埃迪回头一看,是格蕾塔·鲍伊。她已经死了,只剩下半张脸,蛆虫在血红的肉上蠕动。她一手握着一个绿色的气球。

“车祸。”她用剩下的半张嘴巴说,接着露出笑容。她的脸庞发出难以言喻的撕裂声,埃迪看见肌腱有如可怕的丝带般扯动着。“我那年十八岁,埃迪,喝酒又嗑药。你的朋友都在这里,埃迪。”

埃迪双手挡在脸前拼命后退,格蕾塔朝他逼近,鲜血四溅,在她腿上形成长长的干涸血痕。她穿着一双平底皮鞋。

在她身后,埃迪看见最可怕的一幕:帕特里克·霍克斯泰特从外野跌跌撞撞朝他走来,身上一样穿着扬基队服。

埃迪拔腿就跑。格蕾塔再次抓住他,将他的衬衫扯破,让他的衣领溅到可怕的**。托尼·崔克挣扎着从地洞里钻出来。帕特里克·霍克斯泰特踉跄着往前走。埃迪死命狂奔,不晓得自己怎么还喘得过气来,但脚下还是没停。他眼前浮现一行字,印在格蕾塔·鲍伊手上那颗气球上的字:

哮喘药导致肺炎!

中央街药店敬上

埃迪向前飞奔。他不停地跑,最后在麦卡伦公园附近晕了过去。几个孩子看到他立刻躲开,因为他看起来很像酒鬼,或是得了什么怪病,甚至就是那个连环杀人魔。他们讨论了一会儿,觉得应该通知警察,但最后还是没报警。

贝弗莉·罗根造访故居

贝弗莉先回德里旅馆换了牛仔裤和亮黄色百褶短衫出来,在主大街上随意漫步。她不晓得自己要去哪里,心里只想着:

汝发如冬火,化为一月之余烬,引我心燃烧。

她将明信片藏在最下层抽屉,内衣底下。她母亲可能看过,但那无妨。重点是她父亲绝不会开那个抽屉。要是被他发现,他可能会用那状似和善却彻底慑人的炯炯目光看着她,用那同样的语气问:“你是不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儿啊,贝?和某个男孩做了不该做的事儿?”不管她答是或不是,都会被痛打一顿,快得、重得让她一开始根本不觉得痛。那一段真空要几秒钟后才会消失,被疼痛填满。接着她又会听见他用一样和善的语气说:“我很担心你,贝弗莉,非常担心。你得成熟一点,不是吗?”

她父亲可能还住在德里。她上回听到他的消息时,他还住在这里,但那已经是……多久之前了?十年?总之早在她嫁给汤姆之前。她收到他寄来的明信片,但不是一般只有诗句的明信片,而是镇政中心保罗·班扬雕像的相片。很可怕的塑料雕像,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落成,是她童年时代的地标。但父亲的明信片丝毫没有唤起她的回忆或思乡之情。就算他寄来的是圣路易纪念拱门或旧金山金门大桥的相片,感觉也差不多。

“希望你顺利安好,”卡片上写着,“方便的话,寄点东西回家,我过得不是很好。贝,我爱你。父笔。”

他爱过她,而她觉得自己一九五八年夏天会疯狂爱上威廉·邓布洛,这是一个原因。因为所有男孩当中,唯有威廉带有一种权威,让她联想到自己的父亲……只不过两人的权威是不同的,威廉的权威在于倾听。她父亲认为展现权威是出于担心,他把人看成宠物,宠爱之余更要管教,但她在威廉的眼神和行为里却见不到这种想法。

总之,那年七月他们头一回聚齐,威廉不费吹灰之力就当上领袖,拥有绝对的权威,从那天起,贝弗莉便彻头彻尾疯狂地爱上了他。称它是少女的迷恋就像说劳斯莱斯只是干草车之类的四轮交通工具一样,是天大的亵渎。她见到威廉不会傻笑或脸红,也不会用粉笔在树上或亲吻桥的墙上写下他的名字。她只是将他的脸烙印在心里,时时抱着那一份苦涩的甜蜜。她愿意为他而死。

因此,她想自己当初会觉得情诗是威廉写的,也就情有可原了……只是她始终没有真的相信这一点。后来(过了一段时间后)情诗的作者不是向她坦承了?没错,本说了实话(但她现在完全想不起来,他是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对她说的,一次也没想过),只不过他对她的爱几乎就像她对威廉的爱一样,始终掩藏得很好。

(但你告诉过他,贝,你跟他说过你爱他)

其他人只要认真看(而且心地善良)就看得出来,从他总是小心地和她保持一定距离,从当她碰到他的手或胳膊会让他屏息,还有从他因为会见到她而刻意打扮就能发现。哦,那亲切可爱的胖本。

不过,那段辛苦的前青春期三角恋最后还是结束了,只是她暂时还想不起来是如何结束的。她想本应该向她坦白过,说那首小情诗是他写和寄的。她觉得自己应该向威廉告白过,说她会永远爱他。这两件事儿救了他们一命……对吧?她不记得了。这些回忆(或者该说关于回忆的回忆)就像只是凑巧突出水面的珊瑚礁,其实连接在一起,而非分隔的岛屿。但她每回潜下去想看清楚全貌,便会见到一个恼人的画面,那就是每年春天返回新英格兰的紫拟椋鸟。一大群鸟在电线、树上和屋顶挤来挤去,整个初春三月的天空都是它们沙哑的叫声。这幅景象不断出现在她心中,感觉既陌生又不舒服,宛如扰攘的噪声遮盖了她真正想接收的信号。

贝弗莉忽然发现自己站在克林克洛自助洗衣店门口,不禁吓了一跳。那年六月下旬,她跟斯坦利·乌里斯、本和埃迪就是将沾了只有他们看得见的血迹的抹布拿来这里洗的。洗衣店的窗户被肥皂泡沫弄得模糊不清,门上贴着“店主出售”的手写告示。贝弗莉从泡沫间隙往内看,只见里头空空荡荡,肮脏发黄的墙上有几个颜色较浅的方块,是之前摆放洗衣机的地方。

我在回家的路上,她沮丧地想,但还是继续往前走。

这一区变化不大,少了几棵榆树,可能病死了,房子比以前残破了点,破掉的窗户似乎比她小时候多,有些用纸板封住,有些没有。

她走到下主大街127号的公寓前面。房子还在。斑驳的白墙这些年来变成了斑驳的棕墙,但还是老样子。这边的窗户可以看到厨房,那边的窗户可以看到她的卧室。

(吉姆·杜雍,给我离马路远一点!马上!难道你想被车子碾死?)

贝弗莉打了个冷战,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手掌包着手肘。

爸爸可能还住在这里。没错,是有这个可能,因为他除非不得已,一般不会搬家。上去瞧瞧吧,贝弗莉,去看看信箱。三层楼三个信箱,还是和从前一样。要是其中一个写着马什,你就能按电铃,随即听见拖鞋声从走道传来。接着门会打开,你就能见到他,见到那男人。是他的**给了你红发,让你成为左撇子,而且很会画画……还记得他以前多会画吗?只要冲动一来,他什么都能画。可惜机会不多,因为我想他有太多事儿要担心了。不过,冲动来的时候,你总会看到他坐上几个小时画猫、狗、马和牛,还在牛的嘴边画泡泡,写上“哞”字。你会看得开怀大笑,他也会笑,然后说,换你画了,贝。你拿起画笔,他会扶着你的手,于是牛、猫和微笑的男人就会在你笔下浮现。你会闻到美能刮胡水的清香,感受到他肌肤的温度。上去吧,贝弗莉,去按铃。他会出来开门。他会老态龙钟,脸上皱纹很深,仅存的牙齿也泛黄了。他会看着你,然后说,哎,是贝!贝回家看老爸了。快进来,贝,真高兴见到你。我高兴是因为我很担心你,贝,非常担心。

她缓缓向前,水泥路面裂隙长出的杂草扫过她的裤脚。贝弗莉紧紧盯着一楼的窗户,但窗帘是拉上的。她望向信箱。三楼:斯塔克韦瑟;二楼:伯克;一楼——她呼吸一停——马什。

但我不会按门铃。我不想见他。我不会按铃。

她总算做了一个果断的决定,从此踏入只做果断决定的有用人生。她折返了!走回镇中心!回到德里旅馆!打包!搭出租车!坐飞机!叫汤姆滚蛋!活得成功!死得愉快!

她按了门铃。

她听见熟悉的铃声从客厅传来。她一直觉得那铃声很像个中文名字:秦钟!没有声音,也没有响应。她在门廊上局促不安,忽然很想小便。

没人在,她松了一口气,心想,我可以走了。

但她又按了一次门铃。秦钟!没有回应。她想起本的可爱小诗,试图忆起他何时坦承诗是他写的,他是怎么说的,还有那首诗为什么正好碰上她的初潮。她是十一岁有月经的吗?肯定不是,不过她的**倒是那年隆冬开始发育的。为什么……这时,那幅恼人的景象又出现了。几千只紫拟椋鸟挤在电线和屋顶上对着白色的春日天空吱喳乱叫。

我要走了。我已经按了两次门铃,够了。

但她又按了一次。

秦钟!

她听见有人走来,声音和她想的一模一样,正是旧拖鞋的疲惫拖沓声。她慌忙左右张望,差点(真的只差一点)就逃之夭夭了。她有办法冲过水泥走道,绕过转角,让她父亲以为是小孩在搞恶作剧吗?嘿,先生,你有罐装艾伯特王子吗……

她忽然急吐一口气,接着赶紧缩紧喉咙,免得发出如释重负的笑声。应门的人根本不是她父亲,而是年近八十的高大妇人,头发又长又美,几乎全变白了,但还有几绺金发。无框眼镜后方的眼睛和她祖先当年横越的峡湾海水一样蓝。她穿着紫色波纹绸裙子,虽然旧了,却还是很体面,慈祥的脸上满是皱纹。

“小姐有事儿吗?”

“对不起。”贝弗莉说,想笑的冲动一下子就消退了。她发现老妇人颈上戴着一条浮雕链坠,应该是真的象牙,周围镶着细得几乎看不见的金边。“我应该按错门铃了。”也许是故意按错的,她心里低声说,“我要按的是马什家。”

“马什家?”老妇人皱起额头,挤出细细的皱纹。

“没错,您有——”

“这里没有姓马什的。”老妇人说。

“可是——”

“除非……你要找艾尔·马什吗?”

“没错!”贝弗莉说,“他是我父亲!”

老妇人伸手抚摸链坠,双眼仔细打量贝弗莉,让她觉得自己像个小女孩,手上拿着女童军饼干或贴纸——请支持德里高中老虎队。接着,老妇人露出和蔼的微笑,只是带着一点悲伤。

“你怎么都没有和他联络呢,小姐?我很不想以外人的身份告诉你,但你父亲早在五年前就过世了。”

“可是……门铃上……”贝弗莉又看了一眼,不禁慌张地低呼一声,没有一点笑意。刚才她太激动,直觉认为老爸一定还住在这里,结果把克什看成了马什。

“您是克什太太?”她问。父亲的死讯让她站立不稳,同时觉得自己很蠢——对方一定觉得她不识字。

“没错。”老妇人答道。

“您……您认识我父亲?”

“几乎不认识。”克什太太说,声音有一点像《星球大战》里的尤达大师,让贝弗莉又很想笑。她的情绪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反复无常的?她其实记不得了……但很怕自己不久就会想起来。“他是前一位租下一楼的房客。我们见过,他搬走,我搬进来,前后大概几天。他搬到洛华德巷了,你知道那里吗?”

“我知道。”贝弗莉说。洛华德巷在四条街外,和下主大街交会。那里的公寓更小,破旧得可怜。

“我偶尔会在卡斯特罗超市见到他,”克什太太说,“自助洗衣店歇业之前,我也在那里看到过他。我们偶尔会聊上几句,还有——呀,小姑娘,你脸色真白——对不起。快进来,我帮你泡杯茶。”

“不了,太不好意思了。”贝弗莉虚弱地说,但她确实觉得脸色发白,白得有如起雾的透明玻璃。她是需要喝点茶,找张椅子坐一下。

“怎么会不好意思,”克什太太慈祥地说,“告诉你这么坏的消息,我也只能这样来弥补了。”

贝弗莉还来不及反驳,就被带进阴暗的走廊,回到了老家。房子似乎变小了,但感觉很安全——她想是因为里头的一切几乎都变了。粉红桌面的富美家桌子和三张椅子没有了,换成小圆桌,比茶几大不了多少,上头摆着一只瓷花瓶,插着丝绸假花。马达在顶端(父亲常常东摸西弄,好让它运转)的家荣华冰箱不见了,换成黄铜色的佛里吉戴尔冰箱。炉子很小,看起来是电炉,上方摆着一台亚马纳微波炉。窗帘是亮蓝色的,外面有花盒。她小时候熟悉的塑料地板被挖掉了,剩下原本的木头地面,而且上了很多油,发出柔和的光芒。

克什太太将茶壶放到炉子上,回头看了一眼,说:“你在这里长大的吗?”

“对,”贝弗莉说,“不过很不一样了……变得整齐而又雅致……真棒!”

“你太客气了。”克什太太说,脸上笑容灿烂,让她看起来年轻不少,“我手上有一点钱,你知道。不多,但社会福利让我过得还不错。我在瑞典出生,一九二〇年来到美国,十四岁,身无分文——没钱的时候最能体会钱的价值,你说对吧?”

“是啊。”贝弗莉说。

“我在医院工作,”克什太太说,“很多年了,从一九二五年开始,一路升到杂务总管,所有钥匙都由我保管。我先生很会投资,所以我才有这个避风港。水还没开,小姐,你先四处看看吧。”

“不了,这不好意思——”

“请吧……我还是觉得很歉疚。想参观就尽管参观吧。”

于是她就去逛了。她爸妈的卧房如今是克什太太的寝室,感觉完全不同,似乎更明亮也更通风。房里多了一只大木箱,雪松做的,www.youxs.org.,散发着淡淡的木香。床上铺着一张大毛毯,上头是女人打水、小孩骑牛和男人堆干草的图案,非常漂亮。

贝弗莉的卧房变成了缝纫间。一台黑色胜家缝纫机摆在铸铁桌上,旁边是两盏高功率的天瑟台灯。一面墙上挂着耶稣像,另一面墙上是肯尼迪总统的肖像,下方是一个美丽的橱柜,虽然摆的是书本而非瓷器,但感觉还不坏。

她最后才走进浴室。

浴室重新粉刷成玫瑰色,色泽低调而悦目,一点也不低俗。所有设备都是新的,但她走到洗手台时,还是觉得过去的梦魇回来了。只要她窥探黑漆漆的无盖排水孔,就会听见低语声,然后是血——

她弯腰向前,瞄了一眼水槽上的镜子,发现自己脸色苍白,眼眶发黑。接着她低头望着排水孔,等着那低语、笑声、呻吟和鲜血出现。

贝弗莉不晓得自己站了多久,弯腰凑在洗手台边等待二十七年前出现过的景象和声音。是克什太太将她唤了回来:“茶好了,小姐!”

贝弗莉猛然转身,从半催眠状态中醒了过来,离开浴室。就算水管里曾经有邪魔外道,这会儿也消失了……或睡着了。

“哎,您没必要麻烦的!”

克什太太抬头望着她,露出灿烂的微笑:“哦,小姐,你要是知道我最近多么寂寞,就不会这么说了。上次班戈水利局的人来查水表,我弄了更多东西,把那位先生都喂肥了!”

厨房有一张白色骨瓷圆桌,边缘是蓝色的,桌上摆着精致的杯盘,其中一盘是小蛋糕和饼干。除了甜点,桌上还有一个白镴茶壶,冒着淡淡的蒸气和悦人的茶香。只差吐司切边做成的三明治了,贝弗莉兴冲冲地想。姑妈三明治,她总是这么叫它。姑妈三明治有三种口味:奶油奶酪配橄榄、西洋菜,还有蛋沙拉。

“坐吧,”克什太太说,“坐吧,小姐,我来倒茶。”

“我不是小姐了。”贝弗莉说,一边举起左手让她看到婚戒。

克什太太笑着挥了挥手,意思是“啐”。她说:“只要是年轻小姑娘,我一概用小姐称呼。这是我的坏习惯,你别介意。”

“不会,”贝弗莉说,“完全不会。”但她其实有点不自在,自己也不明白。老妇人的笑容有一点……有一点什么?不悦?虚伪?神秘?但这么想很荒谬,不是吗?

“我很喜欢您家里的摆设。”

“是吗?”克什太太一边倒茶一边说。茶感觉很浓、很浊,贝弗莉不确定自己想喝……甚至忽然不确定自己还想待着。

门铃上明明写着马什,她听见心里一个声音说,觉得很害怕。

克什太太将茶递给她。

“谢谢。”贝弗莉说。茶可能看来很浊,但香味真是诱人。她尝了一口,味道很好。别再疑神疑鬼了,她对自己说。“尤其那个雪松木箱更是美极了。”

“那东西是古董!”克什太太笑着说。贝弗莉发现美丽的老妇人有一个缺陷,但在美国北方算是稀松平常。她的牙齿很糟——感觉很牢,但还是非常难看。不仅发黄,两颗门牙还互相交叠,犬齿特别长,感觉和象牙一样。

她的牙齿刚才还是白的……进门时她面带微笑,你还觉得她牙齿真白。

她忽然不是只有一点害怕了,只想(需要)离开这里。

“真的很老!”克什太太兴奋地说,接着一口将茶喝完,发出吓人的打嗝声。她朝贝弗莉微笑——咧开嘴笑——贝弗莉发现她的眼睛也变了,眼角开始发黄老化,带着模糊的血丝。她的头发稀疏了,辫子看来营养不良,不再黄澄澄、银闪闪,而是变成暗灰色。

“非常老。”克什太太望着空杯子回忆道,她用发黄的眼睛害羞地望着贝弗莉,脸上再度浮现微笑,露出一嘴歪牙,感觉很恶心,甚至有点别有用心,“是我从故乡带来的。www.youxs.org?”

“发现了。”贝弗莉感觉自己的应答仿佛来自远方。她脑海中有一个声音念叨说:要是她不晓得你发现她变了,那也许还好,要是她不晓得,没发现——

“那是我父亲,”老妇人说,把父亲念成了“父卿”。贝弗莉发现她的裙子也变了,变成粗糙斑驳的黑色。链坠变成骷髅;下巴大张着。“他叫罗伯特·格雷,大家都叫他鲍勃·格雷,或是小丑潘尼歪斯。虽然这也不是他的本名,但他很喜欢这个玩笑,我父卿。”

她又笑了,几颗牙齿变得和裙子一样黑,脸上的皱纹变深了,白里透红的肌肤也变成蜡黄,手指瘦成了爪子。她朝贝弗莉微笑。“吃点东西吧,亲爱的。”她声音高了四度,却变成破锣嗓子,很像卡到黑土的地窖门转动的声音。

“不用了,谢谢。”贝弗莉听见自己用孩子急着想走的声音说。话语仿佛不是出自大脑,而是直接从嘴巴出来,被耳朵听到之后才晓得自己说了什么。

“不吃了?”那老巫婆笑着问。她伸出指爪,开始将盘子上的薄糖饼干和糖霜蛋糕塞进嘴里,恐怖的牙齿不停嚼呀嚼,肮脏的长指甲戳进甜点,碎屑从她骨瘦如柴的下巴滑落,嘴里呼出的空气味道就像腐尸膨胀爆裂后发出的臭气。她露出死气沉沉的笑容,头发愈来愈稀疏,有几处已经看得到头皮。

“哦,我父卿真的很爱自己的笑话!我现在就说一个给你听,小姐,希望你会喜欢:我是我父卿生的,不是我母卿。他从屁眼里把我生出来,哈哈哈!”

“我该走了。”贝弗莉听见自己又用受伤的语气说,好像她是第一次参加派对结果出糗的小女孩。她两腿无力,隐隐意识到杯子里不是茶,而是粪便,液态的粪便,德里下水道奉送的点心。她刚才竟然喝了,不多,只喝了一口。哦,天哪!天哪!老天保佑,拜托!拜托——

老妇人在她面前愈缩愈小、愈缩愈瘦,变成有着苹果娃娃脸般大小的干瘪老太婆,发出尖锐的笑声,笑得前仰后合。

“哦,其实我父卿就是我,”她说,“他是我,我是他,亲爱的。你要是聪明的话,就马上回到你来的地方,逃快一点儿,因为待在这里只会比死还惨。死在德里的人从来不是真的死了,你以前就知道,现在别忘了。”

贝弗莉的腿终于慢慢听使唤了。她有如旁观者看着自己起身离开桌前,惊讶、恐慌而又痛苦地往后退,躲开老女巫。惊讶,因为她这才发觉那张干净的小餐桌不是黑橡木做的,而是牛奶糖。老巫婆还在呵呵笑,斜着发黄的眼睛狡猾地看着房间一角,将桌子扳下一块,贪婪地塞进嘴唇发黑的口中。

贝弗莉发现杯子是边缘小心涂上蓝色糖霜的白树皮,耶稣和肯尼迪总统的肖像是近乎透明的棉花糖拼凑成的。她看着两幅肖像,发现耶稣伸出舌头,肯尼迪总统朝她眨眼,感觉很恶心。

“我们都在等你!”老巫婆尖叫一声,指甲刮过牛奶糖桌,在闪亮的桌面留下深深的爪痕,“没错!没错!”

天花板的灯是硬糖果,墙板变成麦芽太妃糖。贝弗莉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鞋在地板上留下鞋印,因为地板不是木头,而是巧克力。房子里的糖味甜腻得令人反胃。

哦,天哪,这是《糖果屋》,她是我最害怕的女巫,因为她会吃小孩——

“等你和你那几个朋友!”老巫婆高声尖叫,哈哈大笑,“等你和你的朋友!关进笼子里!关在笼子里等烤炉烤热!”她说完又尖声大笑。贝弗莉朝门奔去,但却像慢动作一样。老巫婆的笑声有如一群蝙蝠在她脑海中冲击回荡,她忍不住尖叫一声。走廊飘着糖、牛轧糖、太妃糖和恶心的合成草莓糖。刚才她进门,门把还是仿水晶,现在却变成可怕的钻石糖。

“我很担心你,贝……非常担心!”

贝弗莉转身,一头红发随之飞扬。她看见父亲从走廊摇摇晃晃地朝她走来,身上穿着老巫婆的黑裙子和骷髅链坠,脸上血肉模糊,有如面团一般,眼睛和曜石一样黑,双手一张一握,嘴边冒着浓汤般的泡沫。

“我打你是因为我想干你,贝,我只想那么做,只想干你,想吃你,吃你的私处,用嘴吸吮它,好吃好吃,贝贝,哦,美味啊美味,我要把你关到笼子里……把烤炉弄热……感觉你的小**……膨胀的小**……等它够大了……可以吃了……吃了……吃掉……”

贝弗莉大声尖叫,伸手扭动黏乎乎的门把,开门冲到了门廊上。门廊用杏仁糖装饰,地板是牛奶糖。她隐约看见车流在远方移动,一名妇人推着塞得满满的手推车从卡斯特罗超市出来。

我得到那里去,她勉强集中精神想道,那里就是现实世界。我只要走到人行道——

“逃跑是没用的,贝。”她父亲

(我父卿)

笑着对她说,“我们已经等很久了。一定很有趣,吃进肚子里一定很可口。”

贝弗莉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她父亲身上已经不是黑裙子,而是换成了有橘色大扣子的小丑服,头上戴着一九五八年款的浣熊皮帽,因为迪士尼电影《大卫·克罗传》中的男主角费斯·帕克而大为流行的皮帽。他一只手握着一把气球,另一只手像抓鸡腿似的抓着一条小孩的腿。每颗气球上都写着它来自外层空间。

“告诉你的朋友,我是某个灭绝物种的最后幸存者,”它一边说着,一边摇摇晃晃跟着她走下门廊,露出瘦削的狞笑,“是垂死星球上的唯一生还者。我来是为了抢走所有女人……强暴所有男人……还有学会调薄荷扭扭。”

它开始疯狂甩手,做出调酒的动作,两手依然抓着气球和血淋淋的断腿。小丑服翻腾飞舞,但贝弗莉丝毫感觉不到风。她双脚打结,仆倒在人行道上。她张开双掌承受撞地的冲击,震得肩膀发麻。推着手推车的妇人停下脚步,回头迟疑地望了一眼,接着加快脚步离开。

小丑再度朝她逼近。它扔掉断腿,任它砰的一声落在草坪上,那声音实在难以形容。贝弗莉在人行道上匍匐前进,心想自己必须赶快醒来才行。这不可能是真的,一定是梦——

但她发现自己错了。小丑指甲长长的爪子碰到她。它真的存在。它很可能把她杀了,就像杀死其他小孩那样。

“鹩哥知道你的本名!”她忽然朝它大叫。它退缩了。贝弗莉觉得它藏在血盆大口底下的狞笑似乎不见了,变成痛苦而又憎恨的神情……或许还有恐惧。不过这可能是她的幻觉,而她也完全不晓得自己怎么会说出那句话,但起码争取到一点时间。

她站起来开始跑,接着听见刹车声,还有一个沙哑的声音又气又怕地大吼:“走路不会看路啊,笨蛋!”她感觉自己好像差一点被面包车撞到,宛如只顾追逐弹力球的孩子,看也不看就冲到马路中央。等她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对面的人行道,跑得气喘吁吁,左腰还有一个热辣辣的伤痕。面包车沿着下主大街扬长而去。

小丑不见了,断腿也消失了。房子还在,但已经废弃倾倒,窗户用木板封住,通往门廊的台阶也断裂了。

我刚才真的进去了?还是我在做梦?

但她的牛仔裤很脏,黄上衣也沾满尘土。

而且她手指上有巧克力。

她将手指放在裤子上抹干净,接着急忙离开。她脸颊发烫,脊背发凉,眼珠子似乎随着脉搏鼓胀、收缩。

我们赢不了的,不管它是什么,我们都赢不了的。它甚至希望我们试试看——它想扳回一城。我想它不喜欢平手。我们应该离开这里……离开就对了。

有东西扫过她的小腿,动作和猫掌一样轻。

她短促地尖叫一声,收起小腿,随即低头查看。一看不禁打了个冷战,伸手捂住嘴巴。

是气球,和她上衣一样黄的气球,上头写着天蓝色的字:没错,兔崽子。

她看着气球,看着它被暮春怡人的微风吹走,在街上轻轻跳动。

理查德·托齐尔逃跑

对了,那天我被亨利和他的死党追——在学期结束前,那是……

理查德走在外运河街上,经过贝西公园。他停下脚步,手插口袋注视亲吻桥,其实根本没在看。

我在佛里斯百货的玩具部甩掉他们……

结束了那顿疯狂午餐之后,他就一直漫无目的地走着,希望甩掉幸运饼里的可怕东西(或者说“似乎”在里头的东西),让心情恢复平静。他心想饼干里可能根本没有东西,是他们聊的话题太阴森,才会集体产生幻觉。最好的证明就是罗丝似乎什么也没看到。当然啦,贝弗莉的父母亲当年也没看到浴室排水管的血迹,但两件事儿不一样。

是吗?哪里不一样?

“因为我们都长大成人了。”他喃喃自语,随即发现这个想法一点儿说服力和逻辑也没有,跟小孩玩跳绳唱的歌差不多,没什么意义。

他继续往前走。

我走到中央广场,在公园长椅上坐了一会儿,好像看到……

他再度停下脚步,皱起眉头。

看到什么?

但那只是我在做梦而已。

是吗?真的吗?

他朝左边看,发现那栋玻璃帷幕大楼还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期,这栋大楼感觉非常摩登,现在却显得老旧而寒酸了。

我回来了,他想,回到他妈的中央广场,回到那幻觉或梦境之类的东西发生的地方。

当年班上同学都当他是小丑、爱现的疯子,而他又再次轻而易举扮演起过去的角色。哎,我们全都轻而易举变回过去的角色了,你们难道没发觉吗?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毕业十年或二十年后的同学会上可能就是这样子。当年班上的活宝进大学后选择神职为业,但只要两杯黄汤下肚,几乎就会自动变回从前的调皮鬼。当年的“文豪”如今成了卡车销售员,这会儿又忽然大谈约翰·欧文或约翰·契弗。当年每周六和月狗乐队一起表演的同学成了康奈尔大学的数学教授,忽然发现自己又站回台上,肩上挂着一把芬德吉他,醉醺醺地兴奋高唱《格洛莉亚》或《冲浪鸟》。斯普林斯汀是怎么说的?我不退步,宝贝,也不屈服……但酒过三巡或几根巴拿马红大麻抽下去之后,就很难抵挡唱片老歌的魅力了。

可是,理查德觉得现在的生活不是幻觉,返回过去才是。也许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为人父,但父子的兴趣往往天差地远,相似处也会随时间而消逝。他们——

但你刚才提到长大,现在又好像那是胡说八道,是鬼扯。为什么?理查德?怎么回事儿?

因为德里还是没变,和从前一样怪。你能不能不要再问了?

因为事情没那么简单,就这样。

小时候,他是个拿无聊当有趣的活宝,有时很低级,有时很好笑,因为这样才能跟亨利·鲍尔斯那样的小孩相安无事,不会被他们杀了,自己也不会被无聊和寂寞搞到发疯。但他现在明白了,症结在于他的脑袋通常转得比同学们快十倍或二十倍。他们觉得他很怪、很诡异,甚至自找死路,要看他行为有多夸张而定,但他或许只是脑袋运转过度而已。除非你觉得脑袋运转过度没什么。

总之,这种状态只要一段时间就能控制住。不是控制住,就是找到出口,例如变态公文包和彪福·齐斯德莱佛上校。在他踏进大学播音室后的那几个月里,理查德就发现了这一点,同时发现这就是他一直想要的。他一开始表现得不是很好,因为太兴奋了。但他很快发现自己不是有点天赋,而是天赋异禀,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他飞上云霄,狂喜飘然。此外,他还发现了宇宙运行的法则,起码是工作的成功之道。那就是从心里找出那个让你生活一塌糊涂的疯子,将他逼到死角,但不解决他。千万不要。杀死他太便宜那个混账了。你要替他安上牛轭,要他开始犁田。那家伙只要一上轨道,就会拼命干活,不时制造出一些好东西。其实就是这样,这样就够了。

他是很逗趣没错,每分钟都在搞笑,但他后来顺利克服了每回搞笑背后的黑暗梦魇,至少他认为自己做到了。直到现在。长大一词忽然失去了意义。他此刻有新的东西要面对,起码要思考。那巨大而又愚蠢的保罗·班扬雕像就立在中央广场前方。

我肯定是规则里的例外,威老大。

你确定那里什么都没有吗,理查德?一点都没有?

就在中央广场旁……我好像看到……

刺痛再度袭击他的眼睛,让他紧闭双眼,惊诧地呻吟一声。但疼痛来去匆匆,转眼就消失了。不过,他还闻到一种味道,对吧?不是现在的味道,而是来自过去,让他想起

(我在这里,理查德,抓住我的手,抓得到吗?)

迈克·汉伦。是烟让他眼睛刺痛流泪。他们二十七年前吸到那阵烟,最后只剩他和迈克留下,两人看见——

回忆又中断了。

他朝塑料制成的保罗·班扬雕像走近一步。小时候,雕像的巨大让他感到不可思议,现在则讶异于它那夸张的低俗。雕像本身就有六米高,加上一米八的基座,立在中央广场草坪边缘微笑俯视外运河街的车流与行人。广场是一九五四年到一九五五年兴建的,当初是为了小联盟棒球队,但球队终究没成立。翌年,德里镇议会投票通过兴建雕像的经费提案。这项提案在镇政府听证会和《新闻报》的读者来信栏都引发激烈争辩,不少人认为雕像会很动人,成为热门景点,但也有人认为塑料的保罗·班扬雕像很夸张、俗气,蠢到极点。理查德记得,德里高中美术老师致信《新闻报》,表示雕像如果立在德里,她一定会把那怪物炸掉。想到这里,理查德不禁微笑,心想那位女士不晓得有没有被续聘。

争辩——理查德现在知道这根本是大镇或小城才有的大惊小怪——持续了将近半年,当然一点意义也没有。雕像已经买了,就算镇议会违背常情(这一点在新英格兰尤其如此)决定舍弃花钱买来的东西,那也得考虑储藏在哪里。后来雕像还是立了起来——不是雕刻的,而是在俄亥俄州一家塑料工厂直接压铸成型——只是用大得能当船帆的帆布罩住。一九五七年五月十三日,雕像正式揭幕,那天也是德里建城一百一十五周年纪念日。可想而知,一部分镇上居民对此愤怒抱怨,另一部分镇上居民则欢天喜地。

揭幕当天,保罗身穿连身工作裤和红白方格衬衫,胡须浓得发黑、发亮,一副伐木工人样,肩上扛着一把肯定是斧头界哥斯拉的塑料斧头。他仰头对着北方不安地微笑,天空就和他著名的伙伴的肤色一样蔚蓝(不过,贝比在揭幕当天没有出现,因为加上一头蓝色公牛雕像的价钱高得吓人)。

参加揭幕典礼的孩子们(总共有几百个,包括十岁的理查德·托齐尔。他和爸爸一起来)对塑料雕像都是欢欣接受,完全没有批评。家长将刚会走的小孩放到正方形基座上拍照,然后用担心而又开心的神情看着小孩笑着在保罗的大黑鞋上爬来爬去(更正:塑料大黑鞋)。

来年三月,又累又怕的理查德千钧一发地躲过了追杀之后,就是坐在这其中一张长椅上。鲍尔斯、克里斯和哈金斯从德里小学一路追着他跑,几乎跑过了整个镇子,最后总算让他在佛里斯百货的玩具部甩掉了他们。

相较于班戈的豪华店面,德里的佛里斯百货显得很寒酸,可是理查德根本不在乎。对他来说,那里就像暴风雨来时的避风港。亨利·鲍尔斯紧追在后,理查德已经累得七荤八素,走投无路之下只好冲进百货商店。亨利显然不了解旋转门的运作原理,为了抓住理查德,差点把手指夹断。理查德猛力推门,逃进店里。

他大步下楼,衬衫下摆在背后飞舞。理查德听见旋转门砰砰作响,和电视上的枪响一样大声。他知道鲍尔斯、克里斯和哈金斯还在追他。他大笑着跑到地下一楼,但那是因为紧张。他其实像掉进陷阱里的兔子一样惊慌。他们这回真的打算揍他一顿(他当时还不晓得自己十周后会发现他们三个不只能揍人,还能杀人,尤其是亨利·鲍尔斯。要是他知道七月会发生那场惊天混战,让他对于那三个人的凶狠不再有任何怀疑,他现在一定会吓得脸色发白),而且整件事其实非常愚蠢。

那天,五年级的理查德和同学走进体育馆,正好有一群六年级学生往外走。粗壮的亨利走在他们之间,就像母牛群中的公牛一样突出。虽然他是留级生,和理查德一样是五年级,但都是和高年级学生一起上体育课。屋顶水管又在漏水,法齐奥先生还没摆出小心地面湿滑的立牌。亨利踩到水滑了一跤,一屁股跌在地板上。

理查德还来不及制止,不听使唤的嘴巴已经脱口而出:“帅啊,狗吃屎!”

亨利和理查德班上的同学哄堂大笑,但站起身来的亨利脸上没有笑容,而是像刚出炉的砖块一样红。

“等着瞧吧,四眼田鸡。”亨利抛下一句就继续往前走。

笑声立刻停了。所有男孩都看着理查德,好像他已经是死人一样。亨利没有停下脚步观察其他人的反应,只是低头兀自往前走,手肘因为撞到地板而发红,裤子屁股部位湿了一大片。理查德看着亨利裤子湿掉的地方,觉得自己不知好歹的嘴巴又张开了……但这回他闭上了,上下两排牙齿像大门般猛然关上,快得差点咬断舌尖。

好吧,但他很快就会忘记了,他换衣服时不安地告诉自己,一定会。那家伙的脑袋回路向来不怎么灵光,每回拉大便之前可能还得先看说明书,哈哈。

哈哈。

“你死定了,贱嘴!”绰号“鼻涕虫”的文森特·塔里恩多跟他说,一边伸手提上短裤,盖住他那只有干花生大小的阴茎,语气既难过又带着敬意,“不过别担心,我会献花给你的。”

“把你耳朵切下来,顺便带点花椰菜吧。”理查德反唇相讥,所有人都笑了,连“鼻涕虫”塔里恩多也笑了。为什么不呢?笑一笑无妨。什么,我担心?当他汗流浃背地冲过女性内衣和家居用品部朝玩具部狂奔、感觉两颗卵蛋就要高过肚脐的时候,他们早就回家看电视《米奇俱乐部》的吉米·多德和米老鼠,或是听弗兰基·莱蒙在《美国舞台秀》唱《我不是少年犯》了。是的,他们可以笑。哈哈哈哈哈。

亨利没有忘记。理查德特地从学校附属幼儿园那头开溜,以防万一。可是亨利已经派贝尔齐·哈金斯守在那里,同样以防万一。哈哈哈哈哈。

幸好理查德先看到贝尔齐,否则就没戏唱了。贝尔齐望着德里公园,一只手拿着没有点着的香烟,另一只手做梦似的抠着斜纹棉裤的屁股。理查德心脏狂跳,蹑手蹑脚地穿过操场,走到宪章街上。快要走到路口时,贝尔齐才转头看见他。贝尔齐大喊亨利和克里斯,之后追逐就开始了。

理查德逃到玩具部时,里头半个人也没有,连销售人员都不见踪影,真是糟到极点——没有大人能及时插手,在事情失控之前制止他们。他听见三个凶神恶煞愈来愈接近,但他已经跑不动了。每喘一口气,左腰的伤口就痛一次。

他瞥见一扇门,门上写着紧急出口,开启将触动警铃,心中忽然燃起一丝希望。

理查德跑到摆满唐老鸭吓人箱、日本制美国坦克、有盖玩具枪和发条机器人的走道,冲到那扇门边使劲压动门把。门开了,三月中旬的凉风吹了进来,警报声大作,声音尖锐刺耳。理查德立刻弯身跪下,躲到隔壁走道里。门还没关上,他已经躲好了。

亨利、贝尔齐和维克多大步冲进玩具部,正好看见门关上,警报声停止。三个人抢到门前,亨利跑在最前面,表情专注又坚决。

这时总算出现一名店员,快步跑了过来。他穿着丑到极点的格子花呢运动夹克,外头套了一件蓝色尼龙防尘外衣,眼镜镜框和白兔子的眼睛一样红。理查德觉得那家伙很像饰演匹柏斯先生的沃利·考克斯,害他不得不捂住不知好歹的嘴巴,免得哈哈大笑。

“孩子们!”匹柏斯先生大喊道,“你们不能从那里出去!那里是紧急出口!嘿!你们几个!孩子们!”

维克多有点紧张地看了店员一眼,但亨利和贝尔齐不为所动,于是维克多也就跟着他们。警报声再度响起,时间比上次更长。三个孩子冲进走道里。警报声还没停止,理查德已经站起来,快步走回女性内衣部。

“你们几个以后再也不准进百货商店了!”店员跟在他后头大吼。

理查德回过头来,用嘀咕婆婆的声音说:“年轻人,有人跟你说你看起来很像匹柏斯先生吗?”

他就这样逃过一劫,从佛里斯百货走了将近一千六百米来到中央广场……衷心希望自己已经远离灾祸了,至少眼前如此。他累坏了。他在保罗·班扬雕像左边的长椅上坐下,只想拥有片刻宁静,让自己恢复体力。不久他就能起身回家了,但这会儿坐在这里享受午后阳光,感觉实在棒到了极点。这天早上虽然飘着冷冷细雨,但此刻真的感觉春天就要来了。

草坪远处,他看见中央广场的大帐幕。时值三月,大帐幕上用蓝色半透明大字写着:

嘿,青少年朋友!

三月二十八日过来同欢吧!

阿尼·金斯堡摇滚秀!

杰利·李·刘易斯、企鹅乐队、弗兰基·莱蒙与青少年乐队、基恩·文森特与蓝帽乐队,还有“砰砰”弗雷迪·大炮给你一整晚的娱乐!

这才是理查德想看的表演,但他知道不可能。在他母亲心目中,娱乐可不包括杰利·李·刘易斯告诉美国青年谷仓里有鸡,谁的鸡,哪个谷仓,我的谷仓,也不包括弗雷迪·大炮高唱他的塔拉哈西姑娘有高传真音响。她承认自己当年还是豆蔻少女时,也曾经为了弗兰克·辛纳屈(她现在都叫他讨厌鬼)尖叫,但她和威廉·邓布洛的母亲一样誓死反对摇滚乐。查克·贝瑞让她心惊胆跳,理查德·潘尼曼(年轻歌迷和小歌迷口中的小理查德)则让她想“像鸡一样呕吐”。

理查德从来没问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他父亲对摇滚乐没有好恶,因此或许能被说服。但理查德心里明白,这件事母亲说的话才算数,至少到他十六七岁之前都是如此。等她认同摇滚乐的时候,摇滚乐早就过气了。

在这件事上,理查德觉得丹尼和少年乐队的看法比他母亲中肯,那就是摇滚不死。他很喜欢摇滚乐,即使其实只有两个来源——第七台下午时段的《美国舞台秀》和晚间时段的波士顿WMEX电台——但当夜色深沉,阿尼·金斯堡热情而沙哑的嗓音有如降灵会上出现的鬼魂一样缭绕时,歌曲的节奏总是不只让他快乐,还让他感觉自己变得更大、更强、更超越一切。弗兰基·福特高唱《海上邮轮》或埃迪·科克兰哼唱《夏日蓝调》都让他飘飘欲仙。摇滚乐里有一种力量,似乎专属于瘦小孩、胖小孩、丑小孩和害羞小孩,简单说就是属于窝囊废的力量。因此他崇拜胖子多明诺(本·汉斯科姆和他比起来,简直就是瘦皮猴)、巴迪·霍利(他和理查德一样戴眼镜)、尖叫杰伊·霍金斯(他在演唱会上从棺材里出场,起码理查德是这么听说的),还有舞跳得和黑人一样好的多维尔乐队。

呃,差不多一样好。

他总有一天会得到摇滚乐。他有把握等他母亲不再坚持、决定顺他意的时候,摇滚乐依然存在。但那绝对不会是一九五八年的三月二十八日……也不会是一九五九年……或是……

他的目光从大帐幕移开,接着……呃……接着他一定睡着了,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因为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只可能出现在梦中。

这会儿他又回到这里,但不再是过去的他,而是终于得到摇滚乐……并且开心地发现再多也不够的理查德·托齐尔。他的目光飘向中央广场的大帐幕,看见上头用同样的蓝色大字写着布告,让他有如惊恐地发现了不得了的珍宝:

六月十四日

重金属狂热!

犹太祭司乐队

铁娘子乐队

在此或任何售票点购票

他们删掉“一整晚的娱乐”那句话了。但在我印象中,只有这一句不一样,理查德心想。

丹尼和少年乐队的声音隐约浮现,仿佛长廊另一头传来的廉价收音机的声音:摇滚不死,我要摇滚到底……摇滚永留青史,等着瞧吧,伙伴……

理查德回头看了德里守护者保罗·班扬一眼——根据传说,顺流而下的木材就是在这里上岸,因而催生了德里。很久以前,佩诺布斯科特河和坎都斯齐格河的河面每到春天都会挤满原木,黑色树皮映着阳光闪闪发亮,脚快的人可以从地狱半亩地的华丽温泉酒吧走到布鲁斯特的蓝波酒吧(这家店声名狼藉,大家都戏称它为血桶酒吧),靴子上的水不会淹过第三个鞋带交叉点。起码理查德小时候是这么听说的,他认为这些传闻都有一点保罗·班扬的影子。

老保罗,他抬头望着塑料雕像想,我离开之后你都在做什么?有没有凿出新的河床,拖着斧头回家?有没有弄出新的湖泊,因为你想要一个大浴缸,泡澡时可以泡到脖子?有没有像你那天吓我一样再去吓其他的孩子?

啊,他忽然全想起来了,就像想起一直在舌尖打转却始终出不来的字一样。

他当时坐在那里,在令人醺醺然的三月阳光下昏昏欲睡,想要回家看最后半小时的《美国舞台秀》,忽然一阵暖空气扫到他脸上,将他额头上的头发往后吹开。他抬头一望,发现保罗·班扬的塑料大脸就在他面前,比电影里的人头还大,占据了他整个视野。暖风是刚才保罗弯身造成的……只是他已经不太像原本的保罗了。他的额头变得低而突出,几撮粗硬的鼻毛从红彤彤的酒糟鼻里冒出来,双眼爬满血丝,其中一只眼有轻微的斜视。

斧头不在保罗肩上,被他拿来撑着身子。他身体靠着斧柄,斧头的钝端在水泥人行道上拖出一道壕沟。他依然咧嘴微笑,但没有一丝开怀的感觉。一股气味从他发黄的牙齿之间飘了出来,闻起来很像炎热树丛里腐烂的小动物。

“我要吃了你。”巨人用低沉的嗓音隆隆说道,就像地震时巨石碰撞发出的声响,“把我的母鸡、竖琴和那一袋金子统统还给我,否则我就他妈的立刻吃了你!”

他说话吐出的空气让理查德的衬衫有如暴风中的船帆一样狂乱飞舞。理查德缩回长椅上,瞪大双眼,头发像钢刺一样竖了起来,整个人被腐肉味包住。

巨人哈哈大笑,双手握住斧柄。泰德·威廉斯在球场上可能也是这样握着心爱的球棒(要叫棒槌也可以)。巨人将斧头从人行道上的凹洞里拔出来,高举到空中,发出可怕的咻咻声。理查德突然明白巨人打算将他劈成两半。

但他觉得自己动弹不得,像木头一样毫无知觉。那又怎样?他在打瞌睡,正在做梦。随时可能有汽车司机朝过马路的小孩按喇叭,把他吵醒。

“没错!”巨人隆隆说,“到了地狱你就醒了!”就在斧头往上停在最高点的瞬间,理查德明白这不是梦……就算是梦,也是会死人的梦。

他想尖叫却发不出声音,便急忙滚下长椅,跌在雕像原本所在位置周围的碎石地上。雕像不在了,只剩基座和两根外露的大铁条。铁条的位置就是之前雕像双脚的位置。斧头往下砍劈,发出强大慑人的低鸣。巨人脸上的微笑变成杀人狂魔的狰狞,双唇往后猛收,露出塑料牙龈,闪着恐怖的红光。

斧头的刀锋击中理查德刚才坐的长椅,锐利得几乎没有发出声音,但长椅立刻断成两半,向两边倒下,绿漆底下的木材显得刺眼而苍白。

理查德躺在地上继续试着尖叫,一边挣扎着站起来。碎石掉进他的衣领,一路滑到他裤子里。保罗矗立在他面前低头瞪视,眼睛和井盖一样大,瞪着瑟缩在碎石地上的小男孩。

巨人往前跨了一步。黑色皮靴踩在地上,理查德感觉地面震动,碎石飞溅有如云雾。

理查德翻身趴着,摇摇晃晃站了起来,但还没站稳就准备跑,结果又摔倒趴回地上。他听见空气从自己肺部冲了出来,头发落到他的眼前。他看见运河街和主大街一如平时般车来车往,仿佛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没有人看见和在乎保罗·班扬动了,从基座上走下来,想用那把露营车大小的斧头杀

人。

阳光被遮住了,理查德躺在一块人形阴影里。

他手忙脚乱地跪坐起来,差点倒向一边。他勉强起身,开始拼命狂奔,跑得膝盖几乎顶到胸口,手肘有如活塞上下甩动。他听见背后再度出现可怕的低鸣声,但感觉不像声音,而是压迫皮肤和耳鼓的压力:咻——!

地面震动,理查德牙齿打战,有如地震时彼此碰撞的盘子。他不用回头也知道保罗的斧头就落在离他脚跟只有几厘米的地方。

可笑的是,他心里竟然浮现多维尔乐队的歌声:噢,布里斯托的孩子强得像手枪,跳起布里斯托踏步舞一级棒……

他脱离巨人的影子,再度踏入阳光下。他开始大笑,就像曾经逃离佛里斯百货发出的疲惫笑声一样。他气喘吁吁,腰间的伤口再度发疼。他鼓起勇气,回头偷看了一眼。

只见保罗·班扬的雕像和原先一样立在基座上,肩扛斧头仰望天空,咧嘴露出传奇英雄那永远乐观的笑容,被砍成两半的长椅也完好如初,碎石地面耙得整整齐齐,见不到保罗(他属于我,安奈特·芬妮契洛在理查德脑海中疯狂唱着)的巨大鞋印,只有一道拖行的痕迹,是理查德刚才

(逃离巨人)

做梦从长椅上摔下来弄的。水泥人行道上没有鞋印,也没有斧凿的痕迹,只有一个被大孩子追的小孩,做了一个被巨人——也可以说是巨人版的亨利·鲍尔斯——追杀的梦。

“妈的!”理查德用颤抖微弱的声音骂了一句,接着发出一声虚弱的笑。

他又逗留了一会儿,想看雕像会不会再次移动,例如眨眼、将斧头换到另一边肩上或再次走下基座追杀他。当然,这些事一件也没有发生。

当然。

什么,我担心?哈哈哈哈哈。

打盹、做梦,就这么简单。

然而,就像林肯、苏格拉底或某人说的,真是够了。他应该冷静下来回家了,跟《影城疑云》里的“库奇”一样故作没事。

虽然穿过中央广场更快,但他还是决定放弃,选择绕着公园兜了一圈,不想再次靠近雕像。那天傍晚,他已经将这件事忘光了。

直到现在。

这里坐着一个男的,他想,穿着罗帝欧大道顶级服装店买的苔绿色运动外套,脚踩巴斯威钟平底鞋,臀部被CK内裤包着,舒适地戴着软式隐形眼镜,在这里回忆一个乡巴佬小孩的梦境。在那孩子眼中,帆布鞋和背部有圈圈糖的常春藤T恤就是最流行的装扮。这里坐着一个大人,看着同一个雕像说,嘿,保罗,老保罗,我想说你还真是完全没变,他妈的一点也没变老。

他觉得之前的解释依然成立:是梦。

严格说来,他并不排斥怪物的存在。怪物又没什么。他不是在播音室报过伊迪·阿明和吉姆·琼斯的新闻,还有那个把一家麦当劳炸得稀巴烂、杀死所有人的家伙?拜托,怪物多的是!只要花三十五美分就能在报纸上读到怪物的故事,听收音机的话还免费,何必花五美元买电影票?他想如果他能接受类似吉姆·琼斯的事情,当然也可以相信迈克·汉伦的说法,起码相信一阵子。它甚至有它独特的魅力,因为它是“外物”,所以没有人需要为不幸负责。他相信怪物可以有多重面貌,就像新奇物品店有很多塑料面具一样(与其买一副,他想,不如买很多副,因为买一打还有折扣,对吧?)……但九米多高的塑料雕像走下基座,还想用塑料斧头砍人?这就有点扯了。就像林肯、苏格拉底或某人还说过,我荤腥不忌,但不是什么都吃。这实在——

他的眼睛忽然又一阵刺痛,来得毫无预警,他惊慌地哀号了一声。这一回比之前都痛,位置更深,时间更久。他惊慌失措,双手捂住眼睛,本能地用食指去摸下眼睑,想摘下隐形眼镜。可能是感染,他恍惚想道,但老天爷啊,怎么痛成这样?

他拉下眼睑,熟练地准备眨动眼睛,让隐形眼镜脱落(然后花十五分钟在长椅旁边的碎石地上睁大近视眼东摸西找。可是谁鸟它啊,他这会儿痛得像钉子插进眼睛一样),但疼痛却突然消失了。不是慢慢消失,而是转眼就不痛了。前一秒还痛得要命,下一秒就没了。他眼睛流了几滴泪,然后就停了。

理查德缓缓放下双手,心在胸口狂跳,等着疼痛再来就摘下隐形眼镜。但疼痛没有出现。他发现自己忽然想起小时候唯一被吓到的那部恐怖电影,可能因为他太在乎眼镜,太在意自己的眼睛。那部英国电影叫作《匍匐之眼》,由福里斯特·塔克主演。电影不怎么样,其他小孩笑得不行,但理查德没有笑,反而全身发冷,脸色苍白,四肢麻木。当那一只胶状眼睛从人工烟雾中浮现,眨动纤维般的假睫毛,理查德完全失去了平常插科打诨的模仿能力。看见那只眼睛感觉很糟,仿佛上百个难以捉摸的恐惧与不安忽然成真了似的。看完电影之后不久,他有一天梦见自己拿着一根大图钉,对着镜子将图钉缓缓扎进瞳孔里,感觉鲜血像潮水般从眼底涌起,眼睛一阵麻木。他记得——他终于想起来了——隔天醒来发现自己尿床了。但他第一个感觉不是丢脸,而是松了一口气,可见那场噩梦有多可怕。他抱着湿掉的床单,让那温暖贴着身子,欣慰地发现那不是鲜血。

“去他的!”理查德·托齐尔用不稳的语气低声说道,随即准备起身。

他打算回德里旅馆睡个午觉。与其走上回忆甬道,他宁可在洛杉矶高速公路上塞车。他的眼痛很可能只是疲劳和时差的缘故,加上一个下午忽然重回过去的压力。他吓够了,也探索够了。他不喜欢自己的思绪跳来跳去。彼得·加布里埃尔那首歌叫什么?《吓死猴子》。嗯,这只猴子被吓够了,该回去睡个觉,整理一下想法了。

他站起身来,目光再次飘向中央广场前的大帐幕,霎时双脚发软,又一屁股重重坐了回去。

变声怪才理查德·托齐尔

重返千舞之城德里

为了向“贱嘴”致敬

本市荣耀推出

理查德·托齐尔“全是死人”摇滚秀

巴迪·霍利、理奇·瓦伦斯、大博普

弗兰基·莱蒙、基恩·文森特、马文·盖

伴奏乐队

吉米·汉德里克斯 主吉他手

约翰·列侬 节奏吉他手

菲尔·莱诺特 贝斯手

凯斯·沐恩 鼓手

特别来宾 吉姆·莫里森

理查德,欢迎回家!

你也死定了!

他感觉好像有人让他不能呼吸似的……接着他又听见那声音,那压迫肌肤和耳鼓的气压、锐利逼人的低语:咻!他翻下长椅摔到碎石地上,心想:这就是所谓的既视感,你现在知道了吧,以后不用再问人了——

他肩膀着地滚了一圈,抬头望向保罗·班扬的雕像,但看到的不是保罗,而是小丑。塑料做成的它华丽显眼,看起来美极了,六米高的身体五颜六色,仿佛涂着荧光漆,抹着油彩的脸庞下方裹着一圈大襞襟,银色西装胸前有一排橘色绒毛扣,也是塑料做的,跟排球一样大。它手上没有斧头,而是抓着一把塑料气球。每颗气球上都刻着两行字:继续摇滚吧和理查德·托齐尔“全是死人”摇滚秀。

理查德手脚并用,慌忙往后退。碎石钻进他裤子里,他听见名牌运动外套腋下裂开了。他翻身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回头一望,只见小丑低头看着他,眼睛在眼窝里骨碌碌转动。

“我是不是吓到你了,老弟?”它用如雷的声音吼道。

理查德脑袋一片空白,却听见嘴巴自行答道:“这只是小儿科而已,波左兄,没什么。”

小丑微笑点头,仿佛早就知道似的。它咧开血盆大口,露出獠牙般的牙齿,每颗都和剃刀一样锐利。“我现在就能解决你,”它说,“不过那太浪费了。”

“我也是,”理查德又听见嘴巴说,“等我们把你他妈的脑袋剁下来,那才叫有趣,宝贝。”

小丑笑得更开心了。它举起一只戴着白手套的手,理查德觉得一阵风扫过额头,撩开头发,就像二十七年前一样。小丑用食指比着他,手指和柱子一样粗。

和柱子一样——理查德想到这里,眼睛忽然再度疼痛,感觉就像生锈的钉子刺进果冻般的眼珠。他尖叫一声,伸手捂脸。

“取走邻人眼中的沙粒前,最好先注意自己眼中的梁木。”小丑抑扬顿挫地说,轰隆的声音让空气为之震动。理查德再度被甜甜的腐肉味包住。

他抬起头,匆匆往后倒退五六步。穿着华丽裤子的小丑向前弯身,戴着手套的双手放在膝盖上。

“还想玩吗,理查德?要不要我指着你的小鸡鸡,让你得前列腺癌?还是指着你的脑袋,让你长脑瘤?不过我猜有人会说里面早就长满了。我可以指着你的嘴,让你那爱招摇的蠢舌头烂得流脓。这些我都做得到,理查德,想看吗?”

它的眼睛愈睁愈大、愈睁愈大,黑色瞳仁大如垒球。理查德在那双眼眸中见到宇宙尽头才有的疯狂黑暗,还有足以令他发疯的卑鄙愉悦。那一瞬间,他忽然明白它不是在开玩笑,它真的能做到那些事,而且不止。

然而,他再次听见自己开口说话。不是他的声音,也不是他从前和长大后所发出的声音,而是他没听过的声音。事后讲起这件事,他迟疑地对其他人说那声音有一点像呆头黑先生,洪亮、骄傲、自嘲又尖刻。“少来这一套,你这个小丑白人鬼子!”他咆哮道,接着突然又哈哈大笑,“干,滚你妈的狗屎蛋!我得闪了,我得闪了,我的大屌硬又翘!我有时间,还有一套。你要敢耍贱,我就使出妙计让你哇哇叫!听到没有,小白脸?”

他觉得小丑退却了,但不敢逗留看个究竟。他发足狂奔,手肘上下摆动,运动外套的后摆有如翅膀在背后飞舞,完全没发现一个父亲正带着刚会走路的孩子来看雕像,而他的举止让那父亲一脸提防地看着他,仿佛他是疯子一样。理查德心想,其实呢,各位,我觉得我自己已经疯了。哦,天哪,真的是。刚才那个肯定是世界上最差劲的模仿,想不到却奏效了,竟然——

这时,小丑如雷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小男孩的父亲充耳未闻,但小婴儿忽然小脸一皱,哭了起来。父亲抱起儿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虽然怕得要命,理查德还是留意观察眼前的一切。小丑似乎又气又高兴,也可能只是愤怒:那只眼睛在这里,理查德……听到没有?那只匍匐的眼睛。假如你不想飞走,不想道别,就来这里跟这只大眼睛说声嗨吧!想来就来,随时都行。听到没有,理查德?记得带溜溜球,然后叫贝弗莉穿长裙,里面再穿四五件衬裙,把丈夫的戒指套在脖子上!叫埃迪穿凉鞋!我们会演奏波普爵士,理查德!我们会表演所有的劲歌金曲!

理查德跑到人行道才敢回头,但眼前的景象让他完全开心不起来。保罗·班扬还是不见踪影,而小丑也消失了。站在基座上的变成七米六高的巴迪·霍利,正忙着将徽章别在格子花呢运动外套的窄领上。徽章上写着:理查德·托齐尔“全是死人”摇滚秀。

巴迪戴着眼镜,镜脚一边用胶带粘着。

小男孩还在大哭,他父亲抱着他快步走回镇中心,刻意避开理查德。

理查德往前走,

(脚没有不听使唤)

努力不去想

(我们会表演所有的劲歌金曲!)

刚才发生的事儿,心里只想待会儿回到德里旅馆,要去酒吧痛饮威士忌,然后睡午觉。

想到酒(普通的酒)让他舒服了一点。他又回头看了一眼,发现保罗已经回到原位,对着天空微笑,肩上扛着塑料斧头,理查德感觉更好了。他加快脚步,匆匆远离雕像。过了一会儿,他甚至开始觉得刚才的一切只是幻觉。但他眼睛再度刺痛,而且剧痛难当,他沙哑地叫了出来。前面一个看着乌云散去发呆的年轻女郎回头看了他一眼,迟疑片刻之后快步走到他身边。

“先生,您还好吧?”

“我的隐形眼镜,”他勉强挤出声音说,“该死的隐形眼——天哪,好痛!”

这回他伸出食指的速度太快,差点戳进眼里。他扒开下眼皮,心想:我一定会摘不下隐形眼镜,绝对是。我会摘不下隐形眼镜,然后一直痛下去,最后眼睛瞎掉瞎掉瞎——

但才一眨眼,隐形眼镜就出来了,和往常没有两样。清晰能辨、所有颜色轮廓明确、面孔清楚的世界顿时消失,变成了模糊的色块。之后他和那位热心助人的高中女生在人行道上找了快十五分钟,怎么也找不到他的隐形眼镜。

在他身后,理查德似乎听见小丑哈哈大笑。

威廉·邓布洛见鬼

那天下午,威廉没有遇到潘尼歪斯,但他确实见到了鬼。真正的鬼。威廉当时认为如此,之后发生的事情也没让他改变主意。

他走到威奇汉街,在乔治一九五七年十月遇害的下水道口停下脚步,蹲下望进凹入人行道的下水道里。他心跳得很厉害,但还是往里头看。

“出来啊,怎么不出来?”他低声说道,心里浮现一个不算疯狂的念头,觉得自己的声音正在黑暗滴水的下水道里飘荡,飘呀飘,打在布满青苔的石墙和废弃多时的机器上,不停反弹发出回音。他觉得自己的声音漂浮在死寂静止的水面上,或许正同时在城里上百个下水道里回荡。

“快出来,否则我们就进去抓、抓你。”

他焦急地等候响应,有如捕手将手摆在两腿之间。没有回应。

他正想站起来,一个身影忽然罩住他。

威廉急忙抬头,准备正面冲突……没想到却是个小孩,可能只有十岁或十一岁,穿着褪色的男童军短裤,露出疤痕累累的膝盖。男孩一只手拿着棒冰,另一只手拿着和膝盖一样伤痕处处的玻璃纤维滑板。棒冰是荧光橘色,滑板则是荧光绿。

“先生,你常对着水沟讲话吗?”男孩问。

“只有在德里。”威廉回答。

两人认真互望一眼,接着同时哈哈大笑。

“我想问你一个蠢、蠢问题。”威廉说。

“好。”那孩子说。

“你听、听到过下水道有声音吗?”

男孩望着威廉,一副这人疯了的表情。

“好、好吧,”威廉说,“算我没、没问。”

他转身离开,走了大约十二步——他往上坡走,隐约想回家看看——忽然听见那男孩喊道:“先生?”

威廉回过头来。他一手勾着运动外套垂在肩头,领子没扣,领带也松了。男孩仔细打量他,似乎已经后悔开口喊人了。接着他耸耸肩,仿佛在说管他呢。

“我听到过。”

“真的?”

“真的。”

“它说什么?”

“我不晓得。它讲外国话,我是在荒原那边的一个抽水站听到的。那些抽水站看起来很像穿出地面的管子——”

“我知道你在说什么。你听到的是孩子的声音吗?”

“一开始是小孩,后来变成大人的声音,”男孩迟疑片刻又说,“我吓坏了,就跑回家跟爸爸说。他说可能是回音之类的,从某人家里一路沿着下水道传到那儿。”

“你相信吗?”

男孩露出迷人的笑容说:“我有一本《信不信由你》,里头有一个男的牙齿会发出音乐,电台音乐,因为他补牙的材料就像迷你收音机。这种事儿我都信了,没有理由不相信我爸爸说的话。”

“嗯,”威廉说,“但是你到底信不信?”

男孩迫不得已地摇摇头。

“你后来再听到过那种声音吗?”

“还有一次,”男孩说,“那次我在洗澡。是女孩子的声音,没有说话,只是不停地哭。我吓得一洗好就拔掉浴缸的塞子,心想也许能冲走她,你知道。”

威廉又点点头。

男孩胆子变大了。他直直望着威廉,眼里闪着入迷的光彩:“先生,你也听过那种声音吗?”

“我听过,”威廉说,“很久以前了。你知道德里有小孩被谋杀的事情吗,孩子?”

男孩眼中的光彩没了,被谨慎和不安所取代。“我爸爸说不能和陌生人说话,他说谁都可能是那个凶手。”他后退一步,躲到一棵榆树的斑驳树荫下。二十七年前,威廉曾经在这棵树下摔过车,把脚踏车把手都弄弯了。

“我不是凶手,孩子,”他说,“过去四个月我人在英国,昨天才到德里。”

“我还是不应该和你说话。”那孩子说。

“也对,”威廉同意道,“这是你、你的自由。”

男孩沉默片刻,接着说:“我以前和约翰尼·弗瑞是好朋友,他人很好,他死的时候我哭了。”他若无其事地把话说完,将剩下的棒冰塞进嘴里,接着吐出染成橘色的舌头舔了舔手臂。

“别靠近水沟和下水道,”威廉轻声说,“还有空地、荒地和调车场,但主要别靠近水沟和下水道。”

男孩的眼神又亮了起来。沉默良久之后,他说:“先生,你想知道一件有趣的事儿吗?”

“当然。”

“你知道那部鲨鱼把人吃光光的电影吗?”

“所有人都知道啊,《大、大白鲨》。”

“呃,你知道我有一个朋友叫汤米·威坎纳沙,脑袋不太灵光,秀逗秀逗的,你懂我意思吗?”

“嗯。”

“他觉得他在运河看到了大白鲨。两周前,他一个人跑到贝西公园,他说他看到鲨鱼鳍,说有两三米长。光是鳍就那么长,你懂吗?他说:‘杀死约翰尼和其他孩子的就是它,是大白鲨,我看到了所以我知道。’我说:‘运河污染得很严重,不可能有生物,连小鱼都活不了,你竟然以为看到大白鲨。你疯了,汤米。’汤米说大白鲨冲出水面,就像电影里演的一样,冲出来要咬他,还好他及时躲开。很好笑,对吧?”

“是很好笑。”威廉附和道。

“他疯了,对吧?”

威廉犹豫片刻之后说:“孩子,你也离运河远一点,知道吗?”

“你是说你相信他说的?”

威廉沉吟不语。他想耸肩,结果却点了点头。

男孩低低吁叹一声,仿佛丢脸似的低下头说:“嗯,我有时也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威廉走到孩子面前说。男孩抬头认真地看着他,这回没有避开。“你的膝盖都被滑板搞烂了,孩子。”

男孩低头看着伤痕累累的膝盖,咧嘴笑着说:“是啊,我想也是,我有时候会摔跤。”

“我可以试试看吗?”威廉忽然问。

男孩张口结舌望着他,随即笑了。“那一定很好玩,”他说,“我从来没看过大人玩滑板的。”

“我会给你两毛五。”威廉说。

“我爸爸说——”

“不要拿陌生人的钱或糖、糖果。他说得没错。但我还是会给你两毛、毛五,你觉得怎么样?我溜到杰、杰克逊街就好。”

“不用了。”男孩说完又哈哈大笑,这回笑得很纯真、很活泼,“你不用给我两毛五,我自己有两美元,不缺钱。但我一定要看你溜。不过要是摔断骨头,你可别怪我。”

“别担心,”威廉说,“我有保险。”

他用手指拨动其中一个磨损的轮子,很喜欢它转得又快又轻松的感觉,仿佛里头装了上百万个滚珠轴承,声音很顺耳,在他的胸口唤起一股尘封已久的感受,和渴望一样温暖,和爱一样愉悦。威廉笑了。

“怎么样?”男孩问。

“我想我一定会摔、摔死。”威廉说,男孩笑了。

威廉将滑板放到人行道上,一只脚踩上去前后推动,试试滑行的感觉。小男孩看着他。威廉想象自己踩着酪梨绿滑板从威奇汉街溜到杰克逊街,身上的运动外套迎风胀得像个气球,秃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和滑雪初学者一样战战兢兢弯着膝盖,那副模样一看就知道他们觉得自己一定会摔倒。他敢说那男孩绝对不会这样溜。那男孩溜滑板

(全速打击魔鬼)

绝对像玩命一样。

美好的感觉从他胸口消失了。威廉可以想见滑板从自己脚下溜走,在街上疾驰而去,有如一道荧光绿的闪电。只有小孩才会喜欢这种颜色。他可以想见自己屁股着地,甚至摔得四脚朝天。接着画面转到德里医院的单人病房,就是埃迪那回摔断手臂住的房间。威廉·邓布洛全身打上石膏,一只脚被滑轮高高吊起。医生进来看了看巡诊单,又看了看他,然后说:“邓布洛先生,你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滑板操作不当,二是忘了您已经快四十岁了。”

他弯身拿起滑板还给男孩,说:“还是算了吧。”

“胆小鸡。”男孩说,但语气并不恶劣。

威廉伸手将拇指插在腋下,挥动翅膀似的鼓动双臂,说:“咕咕咕咕!”

男孩笑了:“嗯,我得回家了。”

“溜滑板小心一点。”威廉说。

“溜滑板不可能小心的。”男孩对威廉说,好像看到疯子一样。

“也对,”威廉说,“好吧,就像我们搞电影的人常说的,我知道了。不过,别靠近水沟和下水道,还有记得结伴。”

男孩点点头:“我就在家附近。”

我弟弟也是,威廉心里想。

“反正很快就会结束了。”威廉对男孩说。

“真的吗?”男孩问。

“我觉得是。”威廉说。

“好吧,改天见……胆小鸡!”

男孩一只脚踩在滑板上,另一只脚往前蹬。滑板一开始溜动,他就将另一只脚也踩上滑板,沿着街道风驰电掣,让威廉觉得他简直在玩命。但男孩溜得就像威廉猜的一样好:有点慵懒,但很优雅。威廉心中升起一丝怜爱和兴奋,很想成为那个男孩,但又抱着令人喘不过气来的恐惧。男孩溜着滑板,仿佛世界上没有死亡和衰老。他穿着男童军卡其短裤和破球鞋,肮脏的脚丫没穿袜子,头发飞扬,似乎永远不会死亡和消失。

小心点,孩子,你这样转不了弯的!威廉忧心地想,但男孩有如舞者般屁股朝左一扭,脚趾在绿色玻璃纤维滑板上一转,就轻轻松松绕过街角弯上了杰克逊街,好像不会有人挡路一样。威廉想,孩子,事情不会老是这么顺利的。

他从旧家门前经过,但没有停留,只放慢成散步的速度。院子里有人。一位母亲坐在躺椅上,怀里抱着熟睡的婴儿,看另外两个孩子(可能八岁和十岁)在还沾着雨水的草地上打羽毛球。弟弟将球打过球网,妇人大喊:“打得好,西恩!”

房子还是从前的深绿色,门上的扇形窗也还在,但他母亲的花圃没了。视线所及,他父亲在后院用捡来的铁管做成的方格铁架也不见了。他记得乔治曾经从上头摔下来,撞断了一颗牙齿。他那时叫得多大声啊!

他看着哪些东西还在,哪些东西消失了,很想走到抱着婴儿的妇人身边,跟她打声招呼,嗨,我是威廉·邓布洛,以前住在这里。妇人会说,真好。不然还能怎样?他能问她自己当年小心翼翼在阁楼横梁上刻的面孔(他和乔治以前会用飞镖射那张脸)还在吗?他能问她夏夜特别炎热的时候,她的孩子会偶尔睡在有纱窗的后廊上,一边看着天边的闪电,一边轻声聊天吗?他想他是可以问这些事儿,但他觉得自己如果想展现魅力,一定会结巴……况且他真的想知道答案吗?这间房子从乔治死后就失去了温度,也不是他此行返回德里的目的。

于是他继续往前,头也不回地走到街角,右转离开。

他很快就到了堪萨斯街,朝镇中心前进。他在人行道旁的篱笆前伫立片刻,俯瞰下方的荒原。篱笆还是原来的破烂木栏,石灰漆斑驳褪色,荒原看起来也没有不同……或许变得更原始了。威廉唯一察觉的改变只有垃圾掩埋场长年缭绕的脏烟不见了,旧掩埋场被现代化的垃圾处理场取而代之,还有一条高架道路横跨在荒原上方,应该是高速公路的延伸段。除此之外,其他一切几乎都和那年夏天没有两样。杂草和灌木丛沿着斜坡一路往下蔓生,左边连接平坦的沼泽区,右边是浓密杂乱的树林。他们过去称之为竹林的地方还看得见,银白色的竹节有三四米高。他记得理查德曾经拿那叶子来抽,说那玩意儿和爵士乐手抽的东西很像,可以让人亢奋,结果搞得大病一场。

威廉听见许多小溪的潺潺声,看见坎都斯齐格河的辽阔河面上波光粼粼。虽然垃圾掩埋场消失了,但空气中的味道还是没变。新生植物的浓浓香气遮盖不住排遗和人类垃圾的臭味。味道很淡,但不可能闻不到。腐烂的味道,来自幽暗地下的气息。

上回在这里结束,这回也要在这里结束,威廉心想,不禁打了个冷战,在那里……在地底下。

他又逗留片刻,深信一定会见到什么,见到某种宣告,显露自己这回重返德里所要对抗的恶魔的身影。可是没有。他听见生气勃勃的潺潺泉水声,这让他想起他们当年盖的水坝,还看见树木和灌木丛随着微风摇摆,不过仅此而已。没有任何迹象。威廉继续前进,将手上沾到的石灰屑拍掉。

他一边回忆往事,一边做着白日梦朝镇中心走,不久又遇到一个孩子。这回是个女孩,年约十岁,穿着灯芯绒高腰裤和褪色的红上衣,一手在拍球,一手抓着洋娃娃的人造纤维金发。

“嘿!”威廉说。

女孩抬头看着他说:“干吗?”

“德里最棒的商店是哪一家?”

女孩想了想,说:“对我还是对所有人来说?”

“对你。”威廉说。

“二手玫瑰、二手衣服。”她毫不迟疑地说。

“你说什么?”威廉问。

“什么我说什么?”

“我是说,那是店名吗?”

“当然。”女孩说,看着威廉的眼神好像在说他很弱似的,“二手玫瑰,二手衣服。我妈说那里卖的东西很破,但我就是喜欢。他们卖老东西,例如我从来没听过的唱片,还有明信片。那里的味道很像阁楼。我得回家了,再见。”

她说完便头也不回往前走,一手拍球,一手抓着洋娃娃的头发。

“嘿!”他在她身后大喊。

女孩回过头来,神情怪异地说:“你到底要问什么?”

“那家店!那家店在哪里?”

女孩说:“就在你走的这个方向,一里坡的山脚下。”

威廉觉得过去的事渗入了回忆,渗入了他。他并不想问那个小女孩什么,可是问题却像香槟塞似的,砰地脱口而出。

他沿着一里坡的下坡路走,朝镇中心前进。童年记忆中的仓库和罐头工厂(那些窗户肮脏、发出浓浓肉味的阴暗砖房)几乎都消失了。盔甲和星辰两家包装厂还在,但汉普菲尔没了,而老鹰牛肉和犹太肉品公司的原址则变成一家得来速银行和一间面包店。崔克兄弟货运站的原据点立了一个广告牌,用老派的字体写着二手玫瑰、二手衣服,和那女孩说得一模一样。红色砖墙漆成黄色,十几年前或许鲜艳明亮,现在却又暗又脏,成了奥黛拉口中的尿黄色。

威廉缓缓走上前去,心里再度浮现既视感。他事后告诉其他伙伴,他还没进去之前就知道自己会遇到谁的鬼魂。

二手玫瑰的橱窗脏到极点。它不是下东区的古董店,没有精巧的轴柱床或胡西耶橱柜,也没有用隐藏式探照灯打亮的大萧条玻璃器皿,而是他母亲口中嫌恶至极的“北方佬当铺”。里头的破烂东西多得离谱,堆得到处都是,乱七八糟。衣服披在衣架上,吉他挂在钩上,有如勒住脖子的绞刑犯。角落里摆着一箱四十五转唱片,价格牌上写着:一张十美分,一打一美元:安德鲁斯姐妹、派瑞·柯莫和吉米·罗杰斯等乐手。店里还有童装和难看的鞋子,前面摆着一张卡片,写着:二手货,状况不坏,每双一美元。两台看来不太灵光的电视机,另一台正朝着街道放送画面模糊的《明星十八变》。一箱旧平装书,大多都没了封面(两本两毛五、十本一元,店内更多,包括“火辣”书籍)。下面是一台大收音机,白色塑料外壳脏得要命,旋钮跟闹钟一样大。一张布满灰尘的餐桌,桌面龟裂满是凿痕,上头摆了几个肮脏的花瓶,插着塑料花。

不过,对威廉来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只是背景,他的目光一下子就盯在某个东西上。他瞪大眼睛,用不可思议的神情看着它,全身狂起鸡皮疙瘩。他的额头滚烫,双手发冷,感觉心里所有的门似乎都打开了,他就要记起一切了。

银仔就在右边橱窗里。

脚架已经没了,前后挡泥板也开始生锈,但手把上的喇叭还在,喇叭的塑料球老旧龟裂,而威廉一向擦拭光亮的喇叭则暗淡无光,凹痕处处。理查德经常坐着兜风的后置物架还在,不过已经弯了,只剩一根螺丝拴着。其中一位车主在坐垫铺上了仿制虎皮,但也磨损到斑纹都几乎看不见了。

银仔。

泪水从威廉的脸颊缓缓滑落,他茫然伸手拭泪,接着用手帕把泪水擦干净,然后走进店里。

二手玫瑰店里飘着陈年霉味。那小女孩说得没错,很像阁楼的味道,不过不是很好闻。不是擦拭时渗入旧桌面的亚麻籽油味,也不是丝绒或天鹅绒的味道,而是腐朽书封、灰尘、鼠粪和黑胶椅垫经过多年烈日炙烤发出的气味。

橱窗里,播放《明星十八变》的电视机传来欢笑声。店内某处,自称是“您的好友鲍比·罗素”的电台主持人正在玩有奖问答,只要说出《天才小麻烦》的沃利是谁饰演的,就可以得到王子的新专辑。威廉知道答案,是一个叫托尼·道伊的小孩,但他不想要王子的新专辑。收音机摆在高架子上,左右两边都是十九世纪的肖像画。店老板坐在收音机和肖像下方,年纪四十左右,身穿名牌牛仔裤和渔网T恤,头发抹油后梳,瘦得近乎憔悴。他双脚翘在书桌上,桌上堆满账本和一台老旧的滚筒收款机。他手里拿着一本平装小说,书名是《工地**》,威廉觉得应该没得过普利策奖。桌前地板上有一个发廊灯,条纹不停向上旋转,磨损的电线横越地板接到脚板插座上,有如一条疲惫的蛇。灯前方标语写着:独步染发!两百五十美元。

门上的风铃响起,桌前的男人将火柴夹在读到的地方,抬起头问:“需要什么吗?”

“是的。”威廉说。他正想开口问那辆脚踏车的事儿,不料心里突然冒出一句话,赶走了所有思绪:

他双手握拳打在柱子上,依然坚持自己看到鬼了。

老天,这到底怎么回事?

(握拳挥打)

“有什么特别想找的吗?”老板问。他语气很客气,眼睛却紧盯着威廉。

他看着我的表情,威廉虽然心里难过,却觉得有趣,好像我抽了爵士乐手常抽的东西变得很亢奋一样。

“有,我对那、那、那——”

(握拳打在柱子上)

“那、那、那个——”

“您说发廊灯吗?”老板的眼神变了。威廉虽然搞不清状况,但记得自己从小就不喜欢那种眼神:见到口吃患者时的焦急神色,仿佛恨不得插嘴把话讲完,好让那个可怜虫闭嘴。但我没有结巴!我治好了!我他妈的没有结巴!我——

(依然坚持)

这几个字清清楚楚,让威廉觉得一定有人在他心里说话。他就像《圣经》时代的人一样,被恶魔附身了,被某种“外物”侵入。但他认得那个声音,是他自己的声音。威廉觉得脸上渗出温热的汗水。

“那根柱子我可以算你

(看到鬼了)

便宜一点儿,”老板说,“老实讲,平常两百五我是不卖的,今天特别卖你一百七十五美元,如何?我店里就只有这么一件古董。”

(柱子)

“什么柱子,”威廉大叫一声,吓得老板后退一步,“我感兴趣的不是柱子。”

“您还好吧,先生?”老板问道,脸上的担忧神情掩饰了眼里的提防,但威廉看见他左手离开桌子,立刻(出自归纳更胜于直觉)明白桌子下有一个开着的抽屉,而老板的手十之八九正摆在手枪上。他可能担心威廉是抢匪,但更可能只是纯粹的担心。毕竟这老板显然是同志,而阿德里安·梅伦的小命当初就是断送在本地年轻人手上。

(他双手握拳打在柱子上,依然坚持自己看到鬼了)

这句话驱走了所有思绪,感觉就像疯了一样。这句话是打哪里来的?

(他握拳挥打)

不断重复。

威廉突然猛力进攻,强迫自己将那句怪话翻译成法文,就像十几岁时治疗口吃那样。字词鱼贯浮现在他脑海中,他逐一转换……忽然觉得口吃的压力舒缓了。

这时他才察觉老板刚才说了什么。

“对、对不起,你说、说什么?”

“我说你要发羊痫风就到街上去发,我可不希望你在店里胡搞。”

威廉深吸一口气。

“我们重、重来一次,”他说,“假装我刚、刚进来。”

“好吧,”老板尽量客气地说,“你刚进来,然后呢?”

“橱窗里的脚、脚踏车,”威廉说,“你打算卖多少钱?”

“二十美元,”老板的语气轻松了一些,但左手还在桌子底下。“我想它原本是施文牌的,但现在变成拼装车了。”他打量威廉说,“这辆车不小,您可以自己骑。”

威廉想起那个溜绿色滑板的小男孩,便说:“我想我已经过了骑脚踏车的年、年龄了。”

老板耸耸肩,左手终于伸了出来:“给儿子的?”

“是、是的。”

“他几岁?”

“十、十一岁。”

“对十一岁的男孩来说,这辆车有点大。”

“你收旅行支票吗?”

“只要面额不超过货款十美元就行。”

“那我开二十美元的支票给你,”威廉说,“可以跟你借个电话吗?”

“只能打本地。”

“是本地。”

“那就请便吧。”

威廉打电话给德里图书馆,迈克在。

“威廉,你在哪里?”迈克问,随即补上一句,“你还好吧?”

“我很好。你见到其他人了吗?”

“没有,我们晚上才会碰面,”他说完停顿片刻,接着说,“顺利的话。需要我帮什么忙吗,威老大?”

“我买了一辆脚踏车,”威廉平静地说,“不知道是不是方便骑到你家?你家有车库之类的地方可以放脚踏车吗?”

电话另一头陷入沉默。

“迈克,你还在——”

“我还在,”迈克说,“是银仔吗?”

威廉看了店老板一眼,他又开始看书了……但也可能只是盯着书,其实正竖耳倾听。

“对。”

“你人在哪里?”

“一家叫二手玫瑰、二手衣服的店。”

“好吧,”迈克说,“我家地址是帕莫巷61号,你从主大街——”

“我会找路。”

“好,那就晚点见了。要一起吃晚餐吗?”

“好啊。你可以下班了?”

“没问题,有事交给卡罗尔就行了,”迈克说完迟疑片刻,接着说,“她说刚才有一个家伙来图书馆,大概在我回来一小时前。她说那家伙走的时候神色像鬼一样。我要她描述一下,结果是本。”

“你确定?”

“对。还有那辆脚踏车,那也很巧合,不是吗?”

“的确。”威廉一眼盯着店老板说,对方似乎依然沉浸在书里。

“那就我家见了,”迈克说,“帕莫巷61号,别忘了。”

“不会的,谢了,迈克。”

“祝你好运,威老大。”

威廉挂上电话,店老板忽然合起书本:“找到放车的地方了吗,老兄?”

“嗯。”威廉拿出面额二十美元的旅行支票签了名,店老板小心检查,要不是威廉现在心有旁骛,肯定会觉得大受侮辱。

检查完毕,老板开了收据,将支票收进老收款机里,接着起身双手叉腰伸了伸身子,随即朝橱窗走去。他轻巧地绕过那一堆垃圾和准垃圾,动作漫不经心却又熟练,让威廉看得目不转睛。

老板举起脚踏车,转身将车牵到展示区的边缘。威廉握住把手帮他,不禁打了个冷战。银仔。重逢。他牵着银仔……

(他双手握拳打在柱子上,依然坚持自己看到鬼了)

他不得不用力挥走这个念头,因为它让他感觉晕眩而又突兀。

“后轮有一点儿没气,”店老板说(事实上,后轮整个扁了)。前轮有气,可是磨损得非常厉害,连钢丝都露出来了。

“没问题。”威廉说。

“你可以从这里骑过去?”

(从前可以,现在不晓得)

“应该吧,”威廉说,“谢了。”

“不客气。如果还想要那个发廊灯,记得回来。”

店老板帮他挡门,威廉推着脚踏车向左转,开始朝主大街走。路人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他,看他一个秃头男人推着后轮没气、喇叭突出在生锈置物篮上方的大脚踏车前进,但威廉几乎没注意,只是满心赞叹,没想到自己长大的手掌依然和塑料手把很合。他想起小时候一直想将五颜六色的塑料条塞进手把的洞里,让它们迎风飞扬,却始终没做。

他在中央街和主大街口的“平装先生”书店暂停,将车靠在楼房墙上,把运动外套脱掉。轮胎没气的脚踏车很难推,下午又很热。他将外套扔进篮子里,继续前进。

链子锈了,他心想,之前的主人显然不太用心照顾

(他)

它。

他停下脚步,皱起眉头,想要回想当年银仔怎么了。被他卖掉了?送人还是搞丢了?他想不起来,但那个蠢句子

(他双手握拳打在柱子上,依然坚持)

再度浮上心头,就像战场上出现安乐椅、壁炉出现收音机、人行道上插着一排铅笔一样突兀和诡异。

威廉摇摇头,那句子立刻化成一道轻烟散去。威廉继续推着银仔往迈克家走。

迈克·汉伦找出联结

但在找出联结之前,他先做了晚餐——炒洋葱蘑菇汉堡和菠菜沙拉。他和威廉整顿好银仔之后,两人都饥肠辘辘了。

迈克家小而整洁,是白底绿边的鳕鱼角平房。威廉将车推到帕莫巷时,他正好回到家。他开的是福特车,车龄很老,肚边翼板生锈了,后车窗也裂了。威廉想起迈克之前说的,离开德里的窝囊废俱乐部成员都不窝囊了,只有他留在这里,生活依然贫乏。

威廉将银仔牵进迈克家的车库。车库地板覆着一层油腻的灰尘,除此之外就和家里一样整洁,工具都挂在钩上,锡制罩灯很像台球桌上的吊灯。威廉将脚踏车靠在墙边,两人手插口袋看着银仔,默默看了一会儿。

“是银仔没错,”后来,迈克开口说,“我还以为你搞错了,结果真的是它。你打算怎么做?”

“他妈的我哪知道?你有打气筒吗?”

“有,而且我想我还有补胎工具。这轮胎没内胎吧?”

“以前的轮胎都是,”威廉弯腰看了看没气的轮胎说,“没错,没内胎。”

“还准备骑这辆车吗?”

“当、当然不,”威廉厉声说,“我只是不想看、看它轮胎瘪掉。”

“你说了算,威老大,都听你的。”

威廉目光锐利地扫视着,但迈克已经走到车库后墙去拿打气筒了。他从橱柜里拿出补胎工具盒递给威廉,威廉好奇地看着盒子。盒子是锡制的,和他小时候看到的没什么两样,尺寸和形状跟自己卷烟抽的人常带的那种盒子很像,差别只在于顶端又亮又粗,用来磨胎皮,好上补丁。盒子看起来是全新的,上头还贴着价格卷标,写着七美元二十三美分。他记得小时候只要一美元二十五美分左右。

“你不是买来玩的。”威廉说。他的语气不是发问。

“不是,”迈克承认道,“我上周才买的。老实说,是在购物中心买的。”

“你有脚踏车吗?”

“没有。”迈克看着威廉说。

“你只是碰巧买了它。”

“一时冲动,”迈克说,眼睛还是看着威廉,“那天醒来忽然觉得可能派得上用场,一整天都在想这件事,所以……我就买了。现在你果然用上了。”

“是啊,我果然用上了。”威廉同意,“但就像肥皂上的标语说的:亲爱的,这背后代表着什么呢?”

“你问其他人吧,”迈克说,“晚上见面的时候。”

“你觉得所有人都会到吗?”

“我不晓得,威老大,”迈克说完停顿片刻,接着说,“我想或许不会所有人都到齐,可能有一两个人决定溜之大吉,或是……”

“假如那样,我们该怎么办?”

“我不晓得,”迈克指着补胎工具说,“我可是花了七美元买下它的,你到底要拿来用,还是看看而已?”

威廉从车篮里拿出运动外套,小心翼翼地挂在墙壁的挂钩上,接着将银仔倒放在地上,用椅垫立着,开始谨慎转动后轮。他不喜欢生锈的车轴发出的吱嘎声,心里想起男孩滑板轴承安静的转动声。上一点三合一润滑油就搞定了,他想,链子也不妨上点油,锈得太厉害了……还有纸牌,轮辐上要装纸牌。我猜迈克这里一定有,而且是很好的纸牌。脚踏车牌的纸牌。赛璐珞膜让纸牌又硬又滑,第一次洗牌总是会撒了一地。没错,还要纸牌,用晒衣夹固定——

他的思绪忽然中断,心头一凉。

你到底在想什么啊?

“怎么了,威廉?”迈克轻声问道。

“没事儿。”他手指摸到一个又小又圆又硬的东西,便用指甲伸到下面往上拉。小图钉从轮胎上脱落。“凶手找、找到了,”他说。那句话忽然又不请自来,猛然浮现在他脑海中:他双手握拳打在柱子上,依然坚持自己看到鬼了。但这回在他的声音之后,又出现了他母亲的声音:再试一次,威廉,你就快成功了。然后是饰演盖伊·麦迪逊跟班金格斯的安迪·狄凡大吼:威廉,你这个疯子,等等我!

威廉打了个冷战。

(柱子)

他摇摇头。我到现在讲这句话还是会口吃,他想,心里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就要完全了解这句话了,但随即前功尽弃。

他打开工具盒开始工作,弄了很久才搞定。迈克靠在墙上,午后的阳光在墙面打出一道光柱,他卷起袖子,拉松领带,吹着口哨哼歌。威廉听了好一会儿才听出那是《她用科学让我盲目》。

威廉一边等待黏合剂凝固,一边(为了找事情做,他这么告诉自己)为银仔的链子、齿轮和车轴上油,虽然没有改善车的外观,但当他转动轮子时,发现吱嘎声消失了,这让他非常开心。反正银仔本来就不以外貌取胜,速度才是它的强项,和闪电一样快。

忙到下午五点半左右,他已经完全沉浸在维修工作中,享受那令人满足的修修补补,几乎忘了迈克的存在。他将打气筒的喷嘴拴在后轮胎的气嘴上,看轮胎慢慢鼓胀,粗略估计胎压是不是够了。他看见补丁发挥作用,觉得很开心。

他觉得差不多了,便旋下喷嘴,正打算将银仔摆正,忽然听见背后传来洗牌的沙沙声。他猛然转身,差点将银仔撞倒。

只见迈克手里拿着蓝底的脚踏车纸牌,对他说:“你在找这个吗?”

威廉颤抖着长叹一声:“我猜你也有晒衣夹,对吧?”

迈克从衬衫口袋拿出四个晒衣夹递给威廉。

“正好放在口袋里的,对、对吧?”

“没错,差不多是那样。”迈克说。

威廉接过纸牌想要洗牌,但两只手抖得太厉害,纸牌从手里撒出来,撒了满地都是……不过只有两张正面朝上。威廉瞥见那两张牌,抬头看着迈克。但迈克目光盯着散落的纸牌,咧嘴露出牙齿。

那两张牌都是黑桃A。

“不可能,”迈克说,“我才刚打开那盒牌,你看。”他指着摆在车库门边的垃圾桶,威廉看见了纸牌的包装膜,“一副牌怎么可能有两张黑桃A?”

威廉弯腰拾起那两张牌。“一副牌撒在地上怎么只有两张正面朝上?”他问,“这个问题更有——”

他翻过纸牌看了一眼,将牌递给迈克看。两张牌一张是蓝底,一张是红底。

“天哪,迈克,你把我们卷进什么事情里了?”

“你打算怎么办?”迈克用麻木的声音问。

“不怎么办,”威廉说完忽然哈哈大笑,“这不正是我应该做的吗?假如施展魔法需要先决条件,那些条件就会自行出现,不是吗?”

迈克没有回答。他看着威廉走向银仔,将纸牌固定在后轮。威廉的手还在抖,所以花了一点时间,但最后还是完成了。他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伸手一推让后轮转动。纸牌有如机关枪似的嗒嗒扫过车辐,划破车库里的寂静。

“走吧,”迈克轻声说,“进屋里去,威老大,我来弄点吃的。”

两人狼吞虎咽地吃完汉堡,在后院抽烟,看着天色慢慢变黑。威廉拿出皮夹挑了一张名片,写下他在二手玫瑰橱窗里看到银仔之后就一直缭绕心中的那个句子,递给迈克看。迈克抿着嘴唇细细阅读。

“你看得懂这句话的意思吗?”威廉问。

“‘他双手握拳打在柱子上,依然坚持自己看到鬼了。’”他点点头说,“我知道这句话。”

“那就跟我说吧,还是你又要讲那句屁、屁话,要我自己想答案?”

“不会,”迈克说,“这件事我想我可以告诉你。这句话出自英国统治时期,是一句绕口令,后来成了口齿不清或口吃患者练习用的句子。那年夏天,一九五八年夏天,你母亲一直要你练习这句话,你走到哪里就念到哪里。”

“真的?”威廉说,过了好一会儿才又自己回答,“的确是。”

“你那时一定很想让她高兴。”

威廉忽然觉得想掉泪,但只点了点头。他不敢让自己开口。

“但你没有成功,”迈克对他说,“我记得是这样。你拼命努力,但舌头就是一直打结。”

“我成功过一次,”威廉说,“至少一次。”

“什么时候?”

威廉狠狠捶了野餐桌一拳,力道大得让手隐隐作痛。“我不记得了!”他大声吼道,接着又闷闷说了一次,“我真的不记得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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