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拉拉小手逛逛街

“都市重生之逆袭崛起 (.)”!

被林枫这忽然的一句话,说的心里怦怦直跳,慕灵儿那微醺的脸蛋当即变得赤红,上去在林枫的胳膊上掐了一下:“坏家伙,作死呢,~~”

“唉哟,好疼。”慕灵儿也没真用劲儿,林枫却一副好像不堪“爱抚”的样子。

“出不完的洋相。”慕灵儿嗔了一句,被林枫握住的手却没有抽出来,微红着脸蛋,便道,“说吧,请我去吃什么?”

“嗯……”林枫沉吟了一下,“还去佳人有约吧,然后咱们去佳人有约附近的酒吧坐一坐,我看慕姐你这两天似乎挺疲惫的,放松一下吧。”

慕灵儿轻嗯了一声,便不再多说。

很快,两人拦截了一辆出租车,然后钻了进去,直奔佳人有约。

一顿简单浪漫的晚餐,花了两人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边进餐边聊天的功夫,帛阳市市民的夜生活便已然开始,本来还稍显空荡的佳人有约餐馆,此时也赶上了饭点儿,当林枫和慕灵儿付账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便发现整个餐馆已经没有空位了。

看到整个情况,林枫心中暗道:“这帛阳市就是比峥州市繁花得多,今天既不是周末,也不是假期,每天到了饭点儿都能够坐满人,这里的消费水平,还真是不低啊。”

要知道在峥州市,别说是情侣餐馆了,就算是当地最出名的小吃店,也不可能天天爆满。

这就是消费水平上的差距。

不过当然了,这佳人有约目前生意的火爆,可能和前两天那马磊与一知名内衣名模的绯闻有关。实际上在帛阳市这种伪一线城市,是能够隔三差五的看到某些公众人物的。虽然不比燕京来的平常,却也不少。而像峥州市那种二三线城市,就不可能有公众人物定居了。

如果林氏集团能够打入帛阳市的市场,还真的是一个好机会,想起今天下午电话里那胡异刀的提议,林枫感觉愈发心动,然而越心动,就越担心,那胡异刀的身份尚未搞清楚,林枫感觉心中其痒难耐。

嗯?对了,不知道慕姐身为市局的刑警,是否知道胡异刀的详细身份??

两个人走出餐馆,发现门外已经是车来车往,人潮涌动,向左转,便是那繁华的商业步行街。

林枫提议道:“慕姐,咱们去旁边的步行街逛逛吧,刚吃过饭,也好消化一下。”

慕灵儿点了点头:“好啊,正巧姐姐我很久没有逛街了。不过先说好,逛街的时候就不要牵我的手了,省的在我‘血拼(shopping)’的时候碍手碍脚的……”

“呵呵,好吧。”林枫耸了耸肩,二人便缓缓的走向了商业步行街。

商业步行街上,人潮涌动,霓虹灯闪烁,led广角视频播放着各种产品的广告,一片繁华热闹的景象。林枫与慕灵儿肩并肩走着,很多与两人迎面擦肩而过的人,都不由回头看上一眼,纷纷感慨林枫与慕灵儿的郎才女貌。

而慕灵儿此时的注意力已经完全放在了周围的专卖店上面,东瞅瞅,西瞅瞅,哪还有往日干练的拉手警花的模样?脚底下的步伐一时快,一时慢,扭摆着圆润的小翘臀,偶窜到林枫到前方,这让林枫有一种错觉,那就是——他是来跟慕灵儿拎包的,虽然现在慕灵儿两手空空如也,但见她这劲头,恐怕一条街溜下来,就会大包小包满肩扛了。

都说了逛街对于女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这句话一点儿不假,慕灵儿这种女人都是如此,更别说其他的了,其他书友正常看:。

大概一个小时的时间过去,两个人从商业步行街的北头走到了南头,几百米的距离,愣是被两人走了一个多小时,这让林枫不得不佩服女人逛街时候的耐心。

不过令林枫出乎意料的是,慕灵儿并没有他想象中的买那么多东西,只是买了一些小东西罢了,七七八八放在一个手提袋里面,而且很轻便。看来慕灵儿虽然喜欢逛街或购物,但也不是那种购物狂程度的女人。想来也是,大多数女人都是购物狂,大多数女人上街了都喜欢买很多东西,但大多数女人却每个月的收入还不够花销来得多,这就是为什么遍天下都总是传出女人是小三,而不是男人是小三的道理。

华夏国自古以来就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不过后来随着国人素质的逐步提高,这个思想早就在潜移默化间不复存在了,相反,野蛮女友却慢慢变得随处可见。而为什么总是说男人是一家之主,主要是因为,男人往往承担的是大部分收入,而很多家庭中,若是女方比男方收入的多,传出去了,恐怕就有人说着男的是吃软饭。

这种有些牵强但却显得很正常的理论,似乎只在华夏国成立。

林枫对什么大男子主义之类的不感冒,对什么野蛮女友之类的也不感冒,对他来说,寻觅情侣的条件,只看重一条:感觉。

感觉对了,相处之下才能往好的方面磨合。不然和一个无论是生活还是事业态度上都跟自己有很大差别的人做情侣,只会是耽误时间,害人害己。

而林枫之所以在心中接受了慕灵儿,主要是这小妮子,虽然平时看起来风风火火甚至是有些冷冰冰的,但打心底来说,她能够让林枫感受到温暖,与她在一起,一点都不累,很自在,而且慕灵儿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懂得怎么为心爱的男人分忧,懂得不惹心爱的男人烦躁,懂得怎么在保持一定关系的同时给对方一些自由空间。

“呼……不知不觉我买了好多东西啊……”慕灵儿边走边检查自己的手提袋,感慨道,“自从做了警察以来,我真的是很久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轻松的逛街了……”

慕灵儿说的是实话,做了刑警之后,她的心性变得愈发雷厉风行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她走上工作岗位的那个时候,恰巧老姐跟姐夫结婚,也没有个人陪自己逛街了,再加上慕灵儿一直都是单身,平日里周围的朋友也都要么恋爱,要么出国,要么度蜜月,大家都这么忙,每天下班之后还都那么累,慕灵儿一个人也就没有了逛街的动力。

现在她和林枫的关系,虽然依旧有些暧昧不清,但她至少是知道了林枫对自己敞开了心扉,很自觉的就把林枫当成了自己的男朋友。有林枫陪着,慕灵儿感觉自己的心情无比的愉悦。

“来,慕姐,我给你拿着吧。”林枫笑呵呵的作势要接过慕灵儿手中的手提袋。

慕灵儿看了林枫一眼:“就这么点儿,又不重。”

林枫却道:“可是让自己的女人提着手袋,我缺两手空空如也,这多不好意思啊。”

自己的女人?

慕灵儿差点儿被林枫这句话给哄的喜死,在刚才的一瞬间,心脏猛然的剧烈跳动了一下,面色刷的一下就变得通红,却不知道怎么接林枫的话了,只好点了点头,心中又羞又喜,将手提袋递到林枫的手中。

林枫见慕灵儿这副反应,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都说恋爱是女人最好的保养品,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如今的慕灵儿,似乎是比以前更加的美丽动人了。

暧昧迤逦的气氛在两人间弥漫开来,慕灵儿微微侧着头,脚下步伐不由的放慢,然后尽量与林枫的步调保持一致,一双略显迷离的眼睛看向别处,似乎是在刻意躲避林枫的注视一般。

林枫这个时候再不行动,就是傻瓜了,闲着的一只大手,直接握上慕灵儿的纤纤手掌,然后凑到慕灵儿的耳边,语气夸张道:“美女,做好心理准备吗?过了今晚,你是我的人了……”

“啊呀,你、你这个小坏蛋!说什么呢~~”慕灵儿被林枫说话时的气息吹得耳朵一阵发痒,当即身体如同触电般僵了一下,转念却反应过来的林枫这句轻薄话,一张俏脸瞬间红的滚烫,说不过林枫,就干脆在林枫的腰间又是狠狠拧了一把。

“唉哟,停手,停手,开玩笑呢,开玩笑呢。”林枫立刻求饶。

“哼。”慕灵儿这才感觉自己下了台阶,脸上红晕依旧,嘴上的口气却强硬不少,完全没了刚才那种安静含羞的感觉,“叫你口花花,没大没小的,告诉你,姐姐我可没其他女人好骗,拉拉小手还行,想跟我来这一套,小心我……”说着,伸出手指做出了一个剪刀的形状,无声的咔嚓卡擦的比划了几下。

林枫哑然,慕姐您还真是懂得对症下药啊,若真把我给喀嚓了,那还没有体会过我男人气概的你,不就亏大了?

当然,这句玩笑般的话也就在心中一闪即过,林枫讪笑了一下,见慕姐逐渐从之前的尴尬气氛中抽身出来,便转移话题说出了自己今天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话语间,似乎是比较随意:“对了,慕姐,问你个事儿。”

“嗯,什么事?”见林枫忽然面色稍微认真了起来,慕灵儿下意识的道。

“你……知不知道帛阳市有一个叫做胡异刀的人物?”

“胡异刀?”慕灵儿沉吟了一下,随后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不由眉头一挑,狐疑的对林枫道,“怎么?这个人是你的初恋情人?”说着,还咯咯咯的笑起来,显然是对林枫扯了一句玩笑。

但林枫的眼睛多叼啊,慕灵儿那眼神中转瞬即逝的一抹微妙的细节,被他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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