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是妖精我怕谁

狼王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说是床,其实就是两块大一点的木板拼装到了一起,几块砖头就是床腿了。不过这些东西可有可无。因为他本来就是一匹狼,床对于他来说都奢侈了,作为一只狼来说向来住的地方都应该叫窝。床不是属于他的东西。但是现在,狼王已经有了人的形状,自然要遵守人的法则,否则,他无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老头有个破收音机,原本也说是要送给他的,可是当狼王看到老头的处境的时候,他放弃了老人的好意,也许那个收音机是他唯一一个可以面对着说话的东西了。

狼王住的这个地方,就是昨天和老人邂逅的地方,为了避免他尴尬,老头把自己的破衣服给了狼王两件,虽然同样是破的不成样子,不过总比身上的床单好看点。据老头说,这件已经是他最好的衣服了,听得狼王一阵的心酸。

狼王躺在床上不是动不了,而是真的不想动。想想昨天老人说的,唉,心里酸啊。人们对狼的评价是狠毒,其实不然,狼也是善良的动物。当人们提到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等带着狼的形容词的时候,狼王就会忍不住嗤之以鼻。用狼形容那些狠毒的人,这是对狼的侮辱。

老人来自农村,可是很要强。刚刚来到都市打拼的时候,依靠捡破烂为生,硬是把儿子供上了大学,然而世事无常,儿子刚刚毕业的时候,就赶上了各地的企业改制,分流下岗等事情。抱着一个大学文凭的儿子没有找到工作。几经辗转,儿子找到了一个赏识他的女孩,而且女孩的家境还不错,而且帮助老人的儿子找到了工作。

本来是好事,也许老人可以享享福了,然而,老人没有得到他应有的享受。儿子在结婚后,儿媳妇开始嫌弃老人的邋遢,嫌弃老人的出身。而儿子面对妻子对自己老父亲的刁难,漠然视之。万般无奈下,好强的老人选择了离开。他自己租住了一个小房子容身,小房子的位置就是现在即将拆迁的这个地方。因为害怕出事,所以政府规定,住在这里的居民全部要离开。于是老人再次陷入了流浪,昨天是老人再次走到这里,忍不住到这坐了一会,就被狼王遇到了。

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不知道老人现在在什么地方,不知道会不会被雨打湿,年纪大了,会不会着凉感冒啊……

狼王忽然觉得心里堵堵的,鼻子有点酸,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总之,好难受,好难受。愤然起身,透过早已没有玻璃的空洞的窗子向外望去,在淅淅沥

沥的小雨中,车辆往来穿梭,行人打着伞或者穿着雨衣疾走。他自嘲的笑了笑:

“我是一只狼,怎么需要躲避在这样的小屋子里呢,风餐露宿对于我来说是家常便饭了……”

想着,他踱着步子走出了房门,来到雨中,清凉的雨水顺着狼王的头发滴落下来,每一个走过他身边的人都疑惑的向他这里看看,貌似都有同样的疑问在他们的眼睛和脑海中盘旋:

“这丫的不会脑子出了什么毛病吧。”

对于其他人的窃窃私语,狼王并不放在心上,当雨水湿透了他厚重的衣服的时候,狼王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到了大路上,一辆带着四个圈子的图案的小汽车从狼王的身边飞驰而过,溅起的泥水弄的他一头一脸,飞驰的车子差点将他撞倒。狼王被这辆疾驰而过的车子吓了一跳,呆愣愣的站在那里忘记了走路。那辆车子也嘎吱一下的停下,溅起的水花让几个附近走路的人都急速的闪开。车子里探出一个光光的、肥嘟嘟的大脑袋,回头狠狠的瞪了狼王一眼,骂道:

“妈的,小兔崽子,找死啊,找死也别找上老子的车!”

狼王立刻被他骂蒙了,傻乎乎的问:

“你,你是在说我?”

“废话,不他妈说你说谁,靠,真他妈晦气,居然是个傻子!”

那个光头,狠狠的朝地上吐了口口水,脑袋缩回到了车里,引擎发动,车的四个轮子开始慢慢的启动。

“这叫什么事啊,车子差点把我撞了,他反倒出来骂我!”

狼王心中的郁闷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难道人类都是这么不讲理?可是那个老人挺好的啊,虽然有点八卦,但至少还讲理啊。

没有多想什么,狼王一个箭步冲过去,不理会旁边飞驰而过的车辆,一下冲到了那辆有四个圈圈标志的车前,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力气,一下抓住了车的尾巴,将整个车高高的抬起来,车轮在半空中飞转,甩了他一身的泥水,可是他就是死死的抓住不放手。狼王不知道车的力气有多大,反正对于他来说挺吃力的。那个光头的胖子大概是从车上的反光镜里看到了,连车的引擎都没有关,嗷的大喊一声从他的车门处摔了出来,狼狈不堪的向前跑,一边跑还一边大声的喊:

“救命啊,救命啊,杀人啦!”

狼王无法想象一个身体这样臃肿的人居然能跑的那么快,连鞋子都跑掉了,几次歪歪扭扭的摔倒在地上,弄的衣服上

的泥水比狼王身上的还多,可是他好像浑然不知一样的继续疯跑。狼王不知道是什么把他吓成那个样子,茫然的站在雨中,放下了手里的车尾巴,那辆车一声闷响之后自己冲了出去,重重的撞到了路边的一个护栏上。

从那个胖子跑出去开始,马路上就传来了无数的刹车声和撞击声。夹杂着呼喊,和惊恐的尖叫,整个路面上乱成一团,而作为肇事者的狼王,还不知道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依旧呆在马路的中间的那几条白色的道道上,看着热闹。心里还在盘算:

“这些人怎么了,还有那些尖叫是怎么回事,路上至少丢弃着五六只鞋子,有几辆车也因为撞击变了型,这是怎么回事?”

就在狼王茫然四顾的时候,警笛声由远及近,两辆车顶上闪耀的好看的光芒的车停到了他的面前,从车上跳下了几个穿着奇怪衣服的人,他们一下车,就做出了一种紧张的样子,将身体隐藏到他们车子的后面,手里还举着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狼王的胸膛。

对于枪这种东西狼王熟悉,虽然从来没用过,但是他曾经在过去几次被这种东西打伤,当然这个时间也有点远,在最近一段时间狼王也被枪打过,但是他都是毫发无损,连痒痒都感觉不到。听人说,这个应该叫做刀枪不入,所以他早已没有了对枪的恐惧。

“你们干嘛,为什么用枪指着我?”

狼王傻傻的问。对面的一个看样子是个小头头的人举着一个大喇叭,冲着茫然的站在雨中的狼王高声喊:

“放下武器,举起双手!”

看着空空的两手,狼王不禁被他逗笑了:

“我哪有什么武器啊,呵呵,举起手我知道是什么意思,你们叫做投降是吧,可是我为什么要投降呢?”

那个头头也察觉到自己说的话可能有点不对,但是紧张之下他依旧重复了一遍:

“放下武器,举起双手!”

周围的空气骤然紧张了起来,可是对于狼王来说,这真的算不上什么,当初在那些冷兵器时代,狼王曾经被千军万马的围剿,结果他都能轻松的逃之夭夭,虽然火器比冷兵器的威力要大很多,可是在狼王的眼里真的算不上什么,那些长长的冲锋枪,顶多和能够冒烟的烧火棍差不了多少。他忍不住调侃那些围剿我的人:

“呵呵,你是不是只会说这一句话?”

心里却是在思量:

“老子我是妖精,我怕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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