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不速之客

第二章不速之客

自那日在灞河兵营见过那热火朝天的杀阵,公子便开始郁郁寡欢,时常独自静思至天色破晓。我看见他披着雪色长褛在暖阁里走来走去,镂花纱窗上映出他剪纸般单薄的影子。几天之后,他召集了数百位出身士族的少年郎,编成一支骑兵卫队,在落鸠山的南坡下操练。

他脱下那些质地柔软的名贵丝缕,换上一身金色戎装,勃发的英气能把最深沉的冬夜照亮。他从私人小贩那里千金购得匈奴宝刀,请来铁匠依样锻造,亲自教他们使用匈奴人的兵器和马上战法。

我看着他与士兵们在雪泥中滚打,我看着他细腻的掌心磨出一层层薄茧,我很懵懂,又似乎明了,可以确定的是,他淌着热汗的笑容从未如此快意。想起那天他问我理想,大概是他想到了自己的理想。

安边攘夷。

是啊,他是弓高侯的后人,他从未忘记这一点。他就像一只羽翼丰满的苍鹰,渴望翱翔在驱除鞑虏的战场上。他在为他的皇帝练兵,直到战鼓擂起的那一天。

前日,我捧着公子的宝剑穿过后院的时候,听到了一阵莺燕呢喃。自入冬以来,这庭园就没有这么热闹过了。春意越来越浓,苔痕深深浅浅,爬满花格石子的路面。我拂开鼓满嫩芽的垂柳,看到一群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个个纤腰盈握,原来是府里新添的一批舞姬。教授舞技的女官班蝶夫人轻移莲步,缓步走过她们身前,洞悉一切的深沉目光透过浓厚的胭脂和紧致的束腰,掂量着她们的容貌和身段。这些女孩子大多来自贫苦的农家和获罪的官家,她们可能一生低贱,也可能因为某个瞬间的际遇,一步登天。班蝶夫人的眉头始终微锁,看得出她并没有找到中意的弟子。不过这也在意料之中,天资慧者纵十万众而不可得,哪里会有那么多的奇货?

她拍了拍手说:“好吧,现在原地旋转,把自己想象成一只蝴蝶,让我看看你们的韵致。”

庭园里顿时彩裙飞舞。班蝶夫人的眉头更紧了,这些少女大多笨拙而不自知,一圈转下来,笑得东倒西歪,既无轻盈,更无优雅,何来韵致可言?

我不由得笑出声来。

班蝶夫人望向我,她的眼睛有一瞬间的灼热。她招了招手说:“你是二公子的僮儿吧?曾见你在乐班习唱,妆非先生经常在我面前夸你。”

妆非先生是教唱的师傅,已经五十多岁,但依然风度翩然,曾也是一代名伶,最终也逃不脱枝凋叶落,孤独终老。

我手捧宝剑,对班蝶夫人微颔行礼。

她围着我走了一圈又一圈,用双手丈量我的腰身,抚摸我耳畔的肌肤,凝视我漆黑的瞳仁。

“可惜了。”她突然叹息,“若是女子,日后定然高车驷马,为家族带来无上的荣光。却偏偏是个男儿身,造化弄人。”

那些女孩子也簇拥上来,叽叽喳喳调笑我的美貌。

“看他的腰,比三月的柳条还要纤细柔软。”

“皮肤比我还白呢。”

“眼睛比珠儿的杏眼还漂亮,是上剔的丹凤眼,对不对?”

杏眼的珠儿用蔑视的语气回敬:“呸,再美不过是个家奴,到头来逃不脱一个玩物。”

“住口,珠儿!”班蝶夫人怒斥她,“同样是奴隶,成为玩物,还是成为传说,都是你自己的选择。”

她的唇角柔和下来,望向我:“延年,你愿意跟我习舞吗?”

我点了头,只因为她那句话——成为玩物,还是成为传说?

自跟从班蝶夫人习舞以后,我要在乐班和舞技班子两头跑,还要侍奉公子,忙得晕头转向,没有几天就消瘦了很多。公子怜我,嘱咐我专心学艺,不必再跟他去练兵。其实他并不知道,在所有事情里,我最喜欢做的便是跟着他。

我和那十个豆蔻年华的女孩子一起跳舞,正如夫人所料,我很快便脱颖而出。我的艺术天分一定是与生俱来的,箜篌声起,檀板骤浓的时候,我浑身的每个细胞都会变成最自信的蝴蝶。我是带着翅膀和歌喉来到这个世间的,也许前世我是一只夜莺。

一日,我独自在花园的空地上练习新学的飞艳舞,那天我的感觉特别好,也舞得异常流畅,浑然忘我。一曲舞毕,旁边响起清脆而寥落的掌声。

我微微喘息着回过头,看到一个长身玉立的年轻男子从花阴里走出来。他穿一身蓝色紧袖长袍,腰间缠着白色镶宝石的宽带,显得身形异常潇洒。初升的太阳从他背后照射下来,使他整个人燃烧般地熠熠生辉。我不是没有见过比他更加俊朗的男子,可是那种威严,那种气度,那种聛睨一切的高傲笑容,却是我此生从未见过的。我呆呆地看着他,就像仰望着一位高不可及的伟大神灵。

“你刚才跳的是什么?”他的声音略显低沉,日后必会更加浑厚。

我大概是愣了一瞬间,他身后的随从斥责了我一句:“傻愣着干嘛,还不回话?”

我立刻意识到失礼了,连忙敛下目光,垂首答道:“班蝶夫人新创舞蹈——凌云飞艳。”

“凌云飞燕?”他思忖了一下,“燕子的燕?”

“不,是美艳的艳。”我抬起头。

他向下凝视着我的脸,轮廓分明的面庞浮起玩味的笑容:“当真美艳。”

我从未在侯府里见过他,也看不出这是哪个王爷家的贵公子,只能淡漠着脸,任他暗火般的目光肆意侵犯。

以为他接着就要说出调戏的话语,谁知话锋一转,他神色如常地问了句:“韩嫣在哪儿?”

“嗯?”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府里的管家不知从哪里窜出来,有点惊慌失措地推了我一把:“快说啊,你不是二公子的贴身侍从吗?二公子去哪儿了啊?”

我整了整被弄皱了的衣领,淡淡说:“大概在落鸠山。”

“落鸠山可大了,你让我们怎么找?”贵族青年的随从酸里酸气地冒出一句,听他那阴柔尖细的嗓音应该是个阉人。

我懒得看他,只看着那不语的年轻人,说:“如果您是公子的朋友,我可以带您去。”

贵族青年的黑眸中升起一丝戏谑:“如果我不是他的朋友呢?”

“那就请您在这里等吧。”

“大胆!”阉人大怒。

贵族青年扬了下手指,制止了他。

“带路吧,我不仅是他的朋友,还是最好的朋友!”

管家打发马夫牵来我常骑的枣红小马,一直把我们送到侯门外,那唯唯诺诺的态度是我很少见到的,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侯门外停着一匹马,骨骼匀称,四肢健朗,一眼就能看出是名贵的大宛马。传说这种马汗下如血,俗称汗血宝马。马上搭着一柄青铜雕花虎筋长弓和精致的紫皮箭囊。长年跟在公子身边,我对名贵的东西有天生的直觉。就凭这三样东西,主人的身份也贵不可言。

贵族青年翻身上马,马鞭指向阉人:“你跟着也是累赘,自己回去吧。”

然后又指向我:“你的马太慢,上来,我们共乘一骑。”

他的语气是那么高高在上,每句话都掷地有声,不容抗拒。我不知怎样难看地爬上了他的高头骏马,被他揽在胸前,一路飞驰。

这是我第一次与人共乘,山河日月扑面而来,我却丝毫不觉得恐惧。我信任身后的骑士,他拥有与生俱来的王者气质,能让人把自己的一切交予他,让他主宰。

不算近的路程,转眼即到。虽然脸被风割得生疼,但身子却是热的。这是他的胸膛透过薄薄的衣料传递给我的热量。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身体能这样热,甚至是滚烫。

我指向前方的山坡下:“看,就在那里。”

他制止我,不让我前去传话。我们悄悄地靠近,就像生怕惊飞了一只白鹭。

马蹄践踏着融化的雪水,公子骑在马上与人搏杀。他手中的匈奴宝刀宛如弯月,挥动之下白芒潋滟。他一边进攻,一边厉声喊道:“与你们的战马融为一体,不要做骑在马上的步兵,你们是真正的骑兵!要想打败匈奴人,你们就要像最优秀的匈奴战士一样在马上吃饭,在马上睡觉,在马上唱歌,在马上战斗!”

我身畔的贵族青年,搭弓取箭,对准公子。

我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你做什么?”

“这么小看你家公子吗?”他朗声一笑,长箭破空,直取搏杀中的公子。

我的心快跳出来的时候,只见公子回身一刀,斩断飞箭。两匹马,两个人,默默对视了片刻。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公子粲然一笑,骑马飞奔过来,贵族青年抽出腰间长剑,策马迎上,刀剑相击,两人战在一起。

时而进攻,时而回旋,时而追逐,时而呐喊。

我看得眼花缭乱,直到他们抱在一起,摔下马背,咕噜噜滚下山坡,我才惊叫一声,连忙往山坡下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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