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穿书

“轰”剧烈的爆炸声在耳边响起……

这是路漫漫失去意识前听到的最后的声音。

突然耳边传来吵闹声:“路司令两口子人那么好,怎么生了个这么不争气的玩意儿,姑娘家的不害臊,整天追着人家陈序,真丢人,这一家子真是造了什么孽!”

意识慢慢回笼,路漫漫此刻头很疼,一段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在脑海中浮现出来:自己这是穿到在一本叫《偏偏喜欢你》书里了。

本来和闺蜜约好飞去瑞士玩,飞机失事前正在看这本书。

书里是以华国八零年代为背景来写的,女主路漫漫和自己的名字一模一样,当时看书的时候还愣了愣。

书中路漫漫对男主陈序穷追不舍,而男主陈序喜欢女二沈意,女二却喜欢那个冷漠脸的男二邵江,真是复杂的四角恋关系。

这四人都是从小在一个军区大院长大的,虽说书中描写原主五官立体,颜值逆天,属于柔美又艳丽的长相,身材也很有料,奈何性格太偏执。

加上男主陈序喜欢清纯类型的,而女二沈意一副白莲花初恋脸,又是文工团的台柱子,从小就是众星捧月般的存在,早早就吸引住了男主陈序的目光。

女主路漫漫小时候性格活泼开朗,自从七岁那年陈序搬来隔壁之后,路漫漫就整天跟在陈序后面,慢慢的生出了一些自己也不知道的情愫。

后面知道陈序喜欢沈意,对陈序爱而不得,设计下药逼迫男主和自己在一起。

成婚后陈序对路漫漫冷漠至极,和沈意拉扯不清,原主爱而生恨,害的沈意从此再也不能跳舞。

街坊邻居对路漫漫也指指点点,搞得原主整天疯疯癫癫,最后被送进疯人院,郁郁而终。

路漫漫欲哭无泪!

为什么别人重生都有金手指,自己还得给原主背锅!路漫漫在心里长叹一声!

既然老天给她再来一次的机会,那她就要好好把握,活个精彩!

路漫漫思绪快速整理了一下,现下正是原主给男主陈序下药,被陈序发现后告诉了原主父母。

她被原主父亲禁足,母亲也被气的生病住了一阵子院。

这个年代女子的贞洁很重要,原主父亲为了断了她这念想,找到男二邵江不知说了什么,最后给原主定下了和男二的亲事。

路漫漫不愿意,整天在家闹着要找陈序说清楚,现下看父亲不在家偷偷跑去找陈序,想着这个点他应该去接沈意了。

没想到路上骑车骑得太急,经过岔路口的时候和旁边的人车撞车了,一下子摔倒在地上,就这样换了人。

书中有讲原主和邵江定亲的事,算是个小插曲,最后确是黄了。

原主一口咬定说陈序坏了她的身子,在家大闹不够还把消息悄悄传了出去,不惜坏了自己名声,最后陈序没办法娶了原主。

现在换了人,嫁给陈序是不可能了,但是要摆脱另一门亲事,真是头疼啊!

路漫漫整理好思绪,刚要站起来,又被人推倒在地。

“路漫漫你怎么跟个狗皮膏药一样,人家陈序都说了不喜欢你,你能不能离他远点!”是沈意的闺蜜杜月为她抱不平。

路漫漫不想理她,况且自己还没太适应这副身体,浑身上下特别疼,手掌好像也擦破皮了。

自己得回去先理理清楚,站起来后推着自行车一言不发的向家的地方一瘸一拐的走去。

这下轮到其他人吃惊了:“路漫漫今天又发什么疯,平时陈序来接沈意她不是每次都要闹吗?今天这是怎么了?”

路漫漫在这些嘲讽声中面无表情的走过。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无法回去那就接受现实,就在刚刚一瞬间路漫漫接受了现下的情况。

原主确实理亏,蛮横无理。

自己虽然上辈子是永安集团大小姐,不过父母对自己的教育很上心,待人待物从容大方,两人也就名字相同,性格却大相径庭。

看来周围人还不知道原主给男主下药的事,趁着还有回旋的余地,行事还是低调点好。

想要在这个环境过得舒坦,还是先让街坊邻居对自己改观吧!

“唉!”路漫漫长叹一口气,给原主收拾烂摊子,任重而道远啊……

回到家保姆周姨和母亲文凤芝都在。

原主记忆中自己是夫妻俩老来得子,所以他们对原主非常的宠溺。

父亲路远征身居高位,母亲对邻居都很温柔亲和,怪不得别人说老两口生了个这么不争气的玩意儿。

“妈,周姨。”路漫漫对着她们笑了一笑,低着头准备回自己房间清理下伤口。

周姨喊住她:“漫漫你怎么出去了?”说完下意识看了下文凤芝,担忧的看着路漫漫。

路漫漫不知如何圆谎,干脆不说话先回房间再说。

文凤芝也察觉到了异常,不过因为下药的事,让自认为有良好家风的文凤芝对原主很失望,两人已经有小半个月没说过话了,周姨整天在两人中间做和事佬。

周姨也纳闷,平时这孩子咋咋呼呼的,今天有点反常啊。

正想着,看见路漫漫后背:“这是摔到哪了?怎么后面全是土?”

路司令两口子对自己很好,小姑娘虽说在外名声不太好,但对家里人还是很好的,周姨也把路漫漫当成自己的亲生闺女疼着。

“没事周姨,就是骑车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洗洗就好了。”

文凤芝瞪了眼路漫漫:“你爸不是不让你出去吗?”说完让周姨把家里的医药箱拿了出来给路漫漫清理了伤口。

“我去买了点东西。”

“东西呢?”

路漫漫看瞒不过文凤芝,随便扯了谎:“这不是摔倒了嘛,没买成,妈你别问了,我困了想睡会,周姨吃饭的时候你喊下我。”说完就赶紧溜了。

吃过晚饭后路漫漫早早就躺在了床上。

不知道为什么邵江答应娶她?

虽说邵江带着一个三岁的小女孩,但是书中描写邵江一米八六的个子,外形和家庭条件都很优越,才27岁就坐上了团长的位置,连父亲都对他赞不绝口。

文工团里很多姑娘都对他有意,沈意就是其中一个。

不过那人不是出任务就是在部队不回家,一年都见不了几次面。

以后有机会见了面还是说清楚吧,男人什么的都走远,现下这个年代,还是赚钱最重要。

想起今天被沈意闺蜜撞倒在地,陈序在旁边冷眼相看,还露出一副嫌弃的目光,似是不愿意和原主沾上一点关系,看来原主真的很讨人嫌。

路漫漫看到陈序后才明白原主为什么一直粘着他了,用现代话来说陈序完全就是一副小白脸的样子,加上一点小资作风,显得很有品位,原主也是个颜狗,怪不得对男主不死心。

不过还好,上辈子路漫漫非常喜欢欧美明星,喜欢高大硬汉型的男人,对于陈序这种的,路漫漫完全不感冒。

但是现下有个很头疼的问题!

原主之前对陈序爱死爱活的,现在换了人,还得装的对他热情,路漫漫真的装不出来呀!

陈序完全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但是也不能太明显了,避免引起别人怀疑,唉,走一步看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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