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得意门生

众人走出五角亭,巴文加入队伍,在路上,众少年紧紧跟随在博士身后,一边行走一边聚精会神地聆听博士讲述他的故事。

博士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他的故事仿佛有一种魔力,能够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盗用天王的通天宝贝的人本名回巴令,在他十二岁时,他父母将他送到文法院。博士我第一次见他印象就比较深,因为他长得与众不同,年纪轻轻头发稀少,是一个外表并不讨人欢喜的男孩。

但过了一段时间,回巴令就显示出聪明才智,别看他长得丑鬼样却异常机灵。每次文法院搞文娱活动,回巴令总是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主意,他弄出来的节目让人看着捧腹大笑。所以进文法院没过一年,他的教授和同学都称叫鬼灵精,回巴令自己也很乐意别人这么称呼他。

鬼灵精在文法院学习了七年,他的学识和成绩是文法院有史以来最出众的。按照惯例,文法院每年都要从毕业生中挑选一批优秀生给奇洲和西洲各国国王选用。在那一年,博士我推选的几位优秀生中第一位就是鬼灵精。

鬼灵精的故乡在天岭国,所以我首先将鬼灵精推荐给天岭王。但在王府面试那天,或许是天岭王心情太坏,他一见鬼灵精就皱起眉头。没等鬼灵精自我介绍完毕,天岭王就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发言,并且当着满屋文武官员说:‘这位学生面相太差,若让他日后在这里坐着议事,恐怕本王晚上会做恶梦!’

博士我接着又向西州临海国的国王推荐鬼灵精,虽然临海王耐心听完了鬼灵精的自我陈述,但后来也没有录用鬼灵精。国王事后给我的信里说:鬼灵精虽有奇才可惜相貌奇丑。

后来我推荐鬼灵精去谷河王那里面试也没有被录用。经过三次失败,鬼灵精的自尊心受到严重打击,他说不愿意再去任何王府面试了,说他愿意留在文法院做学问。博士我历来爱才,所以就让鬼灵精留在了文法院。

鬼灵精从那时起性情大变,原本爱说笑的他变得沉默寡言。而且鬼灵精也不愿意站在讲台上给学生讲课,他请求为文法院编写新教材。

我一直深信鬼灵精是位奇才,他要做的学问一定会做得很好。所以博士我让他编写一本难度最大的教材《法术历史》。奇州和西州自古就有法师这个行业,主要是从天地万物中提炼出千奇百怪的东西,其中就包含能治病的药物和跌打损伤的膏药。

天王当年对我们说,这类法术是不发达世界人类的科技工业的开端,鬼灵精在西洲考察法术时结识了当时也在西州浪迹的痴呆法师,他们一起结伴多次途径青龙山往返西洲和奇洲。

用了三年的时间,鬼灵精写成了一本令人耳目一新的《法术历史》,这本书至今仍然是文法院师生喜爱的教材。

写完法术史,鬼灵精希望重新编写《草药纲目》这本教材,博士我也答应了。因为在文法院选修草药课的学生特别多,而且学生大多来自西州各国,所以这本教材非常重要。

鬼灵精开始编写草药教材后不久对我说,如果不上蓝雾山拜那里的药师为师,很难写出一本好书。因为博士我与药仙是世交,所以药仙爽快地答应了。

鬼灵精在蓝雾山住了三年写完了书,这本书现今在奇洲和西洲都被称为草药书中的经典,在仙草城中的药铺里更是每家必备的宝书。

写完书,鬼灵精向药仙提出留在蓝雾山当学徒,药仙派人问过我的意见,我当时支持鬼灵精当药师,因为鬼灵精对文法院贡献很大。

从那以后,鬼灵精跟着药仙的一位徒儿当弟子,一晃又是五年过去。

有一天,药仙的大弟子光合药师来文法院,说药仙有重要的事要见我。当药仙见到我说:‘世交啊,出大事了,我的记事本和鬼灵精一起失踪了,我派人四处打探找不到鬼灵精的踪迹,只好派光合去文法院找你,世交有没有见过鬼灵精?’

我大吃一惊,‘鬼灵精怎么会不辞而别呢?我这些年也没见过他。药仙怀疑是鬼灵精偷了记事本?’

药仙说:‘如果不是他偷了,他怎么会突然消失呢?世交有所不知,我那记事本记载了我跟从仙师以来一直钻研的神药之术,其中有一个这些年研制出来的可以治疗疯癫病的药材配方,但是这种药却可以让正常人失去神智,成为世间传说中的迷魂药,这些失去神智的人可以被坏人操控做坏事。’

博士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药仙那么在意他的记事本,但是博士我一直存有侥幸心理,认为鬼灵精还不至于坏到利用迷魂药来害人,直到今日才知道鬼灵精已经这么做了,唉!”

巴武安慰道:“博士爷爷,这事不能怪你,人性多变,好在听痴呆法师说蓝雾山的药仙做出了可以化解迷魂药的神药,您知道这事吗?”

博士说:“是的,药仙跟着他的仙师在几十年前就在修炼神药之术,并且在十多年前终于做出一种神药,可以化解世间百毒,而且健康的人服用可以防病百岁长寿,不过此事一直是蓝雾山的机密,神药也只给与蓝雾山关系密切的外人。八年前家母病重,药仙还送给博士我两罐这种神药,家母服用了一罐多活了好几年,另一罐博士我一直珍藏着以备遇到危急时可以救自己一命。”

在路上,上林和博士的外孙石理还相互切磋了剑术,两人相谈甚欢很投缘,从石理口中得知他的父母都在文法院从事管理工作。

说话之间,一行人缓缓走上了一道斜坡,微风轻拂,带来一股浓郁的酒肉菜香,让人不禁垂涎欲滴。随着香味越来越浓,前方不远处出现了一个村落,而香味的源头正是一家路边挂着醒目招牌的饭馆。

饭馆的招牌在夜色中闪烁着诱人的光芒,上面用大字书写着店名,字迹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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