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疾风步

第0222章 疾风步

云雷米府邸的大门口,就好似个血肉横飞的屠宰场,丫,的莱德斯马大人,二十五级的圣骑士。那强悍的身体和一身重甲根本就好似布丁一般,顷刻间粉碎成渣!

所有人都看傻了,包括艾笛在内!没有人能想到一个。不起眼的老头,仅仅只用一只手,轻轻的一挥,就能释放出那样强的斗气!强大到所有人的呼吸都在一瞬间停止,甚至连思想都差点因为恐惧和震惊而冻结!

手中无剑”可那五指并拢之后的威力,却比任何一柄神兵都要锋芒毕露!那股诣天的气势,更是宛若地狱里爬出来的凶焰,足以焚毁任何人的勇气。

这便是剑圣一击的实力,所向无敌!

艾笛吞了下口水。他知道剑圣厉害,却没想到厉害到这种程度。这样看来,自己的力量还是太弱了!如果真的跟剑圣战斗,就算喝下一堆药剂。再用上各种手段,只怕也抵抗不了十秒钟!

这。就,是真正强者的力量!

踏着莱德斯马留下来的碎肉,剑圣冷冷的走进大门。一群卫兵没有任何一个敢于阻挡,开什么玩笑,难道去陪莱德斯马走地狱之路吗?

艾笛跟在剑圣身后,心说只怕半个拉各斯城都被惊动了。方才那气势简直就如同一道长虹般撕碎了夜的寂静,城中的强者大概不是在猜疑就是已经赶过来了。啧啧,事情要闹大了!

不过这也是艾笛需耍的效果小借着剑圣的势,狠狠的踩对方,踩到稀巴烂,凯瑟琳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此刻的艾笛,就如同一柄出了鞘的神剑。既然已经出鞘,那就尽情的释放光芒吧!让所有剑下的敌人都战栗吧!

走进大门,身后的卫兵不敢跟上来,四周无人。剑圣微微侧过头。干咳一声道:”糟糕”方才出手太重了!”

艾笛无言以对,他以为剑圣是要杀人立威,原来是失手了!

“你怎么也会失手?”艾笛苦笑着问,“方才干掉的那个,好像是个上校,你这算不算谋逆啊?。

“我三十年没出手了,哪知道现在的人这么不扛揍!”剑圣气呼呼的道,“都怪他学艺不精,连剑噬天下的一招都挡不住”。

艾笛无可奈何,剑噬天下可是顶级的武技,无数战士梦寐以求的神技!别说方才那位到霉的上校了小就算是史诗级猎人安东尼只怕也不敢正面抗衡吧?

“看来我要忍一忍了!要是把那个妖孽招出来就不好了。”剑圣嘟囔了一句。

艾笛总是听剑圣提起某个妖孽,却一直不知道那妖孽究竟是什么人。不过能让剑圣痛恨不已,却似乎有点惧怕的人物,整个永恒大陆上只怕用一只手就能数过来。

艾笛正想问问妖孽到底是谁,就见一群人急匆匆的迎过来,为首一个人高马大的壮汉喝道:“什么人敢闯进

那人话音未落。艾笛就看到剑圣扬起手来,一团淡青色的斗气在他的手掌上流动着,夜色中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团萤火!

“我来吧!”艾笛生怕剑圣再失手。别人失死,他失死人!虽然是来找杰雷米算账的,可要是杀个血流成河,恐怕也不好交待!

剑圣略一迟疑,任由艾笛上前了。不过他特别提醒了一句:“不准用魔法!”

这就是剑圣要考验艾笛的武技了,一个月的苦练,两人之间虽有不少实战的机会,可那毕竟不是生死相搏,提高的速度比较慢。

眼前这群人气势汹汹,手持利器,正是一个检验成果的好机会。剑圣向后退了一步,好整以暇的看起热闹来。

艾笛也很想试一试自己的实力,面前这群人显然都是杰雷米手下的精锐,尤其是为首那个壮汉,双臂几乎比艾笛的大腿都要粗,身高更是超过两米,满脸大胡子,看起来不似人类,倒像是只开化的大猩猩!

“就用你们来试验一下吧”。艾笛信手一张,手掌心就握住了一柄剑。

这是随意在剑圣的铁匠铺取来的剑,是剑圣早期的作品,技艺平平,和市场上卖的那种两个小金币一把的长剑质量差不多。

不用神兵的力量。才能体现出武技的精妙程度。源力疯狂的涌入剑刃之上。就见艾笛手中的长剑在地面上一撩,一道乳白色的风刃贴着地面,朝那群人席卷而去!

“剑技?裂地刃”。

除了疾风裁决,艾笛在一个月的修炼之中,当然也不会放弃基础武技的修炼。

这就好像是艾欧里亚那种史诗级魔法师。他的确能够施展毁天灭地的史诗级魔法,可总不能连打一只蟑螂都要吟诵半天的咒语吧?

无论多高级别的强者,某些基础是决不能忽略的。甚至很多基础的武技魔法,都能够随着实力”抚品已变得更比如艾欧里亚的个火球术。只怕入杀一个辉煌级的对手。

类似裂地刃这种消耗不大。威力不发招快速的基础武技,艾笛学了十二三个能熟练掌握的也有七八个。当然要找机会实战一下!

眼看着风刃贴地袭来,那为首的壮汉眼中闪过一丝愕然,他显然没想到对方如此大胆,不但闯进王子的府邸。竟然还敢动手。

“找死!”壮汉勃然大怒,两条粗壮的手臂高高扬起来,那蒲扇一般的两个手掌狠狠的往地面拍下来。

“给我破!”壮汉的吼声如同雷鸣一般。双掌上斗气涌动,焕发出红色精芒,一拍之下,整个地面都抖了一抖!

“砰”的一声,脚下坚硬的青石板连同艾笛的攻击一通化为齑粉!壮汉这一击竟然有数千斤的力量,真是让人膛目!

“咦,居然是野蛮人战士”。剑圣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来,“艾笛,你要小心一点”。

“野蛮人战士!”艾笛一愣,随即想起某次休息的时候,曾经听剑圣谈起过。

在永恒大陆之上,人类是最庞大的一个种族,不过所谓的人类只是一个统称,其中还有很多的分支。

以民族来论,火烈国和罗曼帝国的人种就略微不同,这从肤色和眼珠的颜色就能分辨出个大概。

而以血统来论的话,某些同时拥有人类和异族血统的人种,也会被归入人类。不过大多数时候,他们看上去更像是异族!

比如兽人族,他们经常会浑身生满长毛,容貌更像是野兽,而非人类。

再比如眼前这个,壮汉。两米多高的身材。粗壮的四肢。还有千钧的力气。还真是和传说中的巨人一模一样!

巨人是人类的一个分支,据说他们的祖先中曾经有过身高十米以上的巨人。不过根据记载。他们大部分的身高都在两米多,最大的种族天赋便是一身用不完的蛮力!

因为蛮力惊人,而且智商一贯不算高,又都生活在永恒大陆的一些偏僻地方,也有人把他们成为野蛮人。

虽然在大多数的人类看来,野蛮人上不得台面,可没有人能够否认。野蛮人个个都是天生的战士。如果他们能够掌握斗气的话,就更是厉害无比!

眼前这个。壮汉,分明就是一个掌握了斗气的野蛮人战士。他用巴掌粉碎了艾笛的攻击之后,络腮胡子掩盖的眼珠子变得通红,口中发出一声含糊不清的怒吼,一个箭步冲了过来!

跟普通的战士不同,野蛮人们很少使用武器,他们粗壮的双臂就是比锤子和斧子更强大的武器,皮糙肉厚,普通的武器根本无法伤害他们!

眼看着野蛮人左手化成手刀小右手握起重拳,狂猛的扑过来。艾笛并没有丝毫的慌乱。

一个强大的战士,最基本的条件是什么?不是赔礴的斗气,也不是天生的力量,而必须是精妙的步法。

无论斗气再强,无论力量再足,打不到敌人也是白费力气。一咋战士若没有精妙的步法作为基础。无论是攻击和防御都会陷入困境。尤其是对上法系职业,没有冲锋和断筋之类的技能,那就干脆变成一个靶子算了。

而近身职业之间的战斗,步法就更重要了。只要能擅用步法,甚至有可能让对手摸不着自己的衣角,就已经胜了!

在剑圣的调教之下,艾笛的步法比起之前自己的摸索学习,要快捷了几倍!

“疾风步!”艾笛看似不经意的一步迈出去,却恰好就从野蛮人庞大的威压下脱离出来。不过这只是第一步而已,号称最强步法的“疾风步。可不是这么简单而已!第一步脱离攻击范围,艾笛再跨出第二步,就已经来到了野蛮人的侧翼。

这时候野蛮人才觉察出不妙了,他努力的收回重心,准备跟艾笛来一场贴身的肉搏战。以他强大的攻击和防御,就算赤手空拳他也有信心砸烂艾笛的脑袋。

可就在他刚刚将重心勉强稳住的时候。艾笛又跨出了第三步!就在野蛮人眼睁睁的注视下,艾笛消失了!

“人呢”。野蛮人惊呆了。这家伙又不是盗贼,怎么会无缘无故就消失了?

艾笛并没有消失。他只是跨出了第三步。闪到了野蛮人的视线死角。

这一刻,野蛮人不但失去了重心,还失去了目标,完全陷入了迷茫的状态。他的浑身都是破绽,随便艾笛攻击。

艾笛的长剑一抖,就抵在野蛮人的喉咙上。这里是他的弱点,就算别的地方再坚硬,这里也一定脆弱不堪,只要他的剑刃微微一动。野蛮人就会血溅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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