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养廉

“那文举人又是怎样的呢?”

有人好奇的问道。

曹七七瞟了瞟眼神:

“这话题严重奔偏了好吧”

“那守陵人有人中举吗?”

忽然有人问道。

“这个据说没有”

“那他们靠什么为生呢?”

“清代的守陵人由清朝供养”

曹七七打了个哈欠,心中吐槽道:

怎么还没结束呢,好无聊啊....

“清廷规定:守陵人员的生活费用按品级高低按月发放俸饷和生活用品。”

以乾隆三年为例,每月管员俸饷乾银二万八千余两,每月米石四千余石。管员家属如茶饭妇人给纱一匹,高丽布二匹,子女上学的费用除从永济库支付外,每月另给生活补助费。如遇特殊情况,茶饭上人给吉事银十两,凶事银八两,遇有丧事,借给管员当时所任品级四个月的俸银。

除此之外对陵寝太监妇人每年也会例行赏赐,

比如总管内务府则例记载:每年冬季“赏给肖领太监每名管用衣素仿丝各一匹,毛青布各四匹,棉花三斤;茶膳房妇人头目每名硬纱一匹高丽布一匹”,

那时守陵人以陵区的各项事务为业,工作比较清闲,生活条件比较优越,在征治上享有特殊的地位。

东西陵管员除照品级供给俸禄人役照额分给口粮之外,还各分给一定的管地。也于附近州县照数找给随差地亩。

如各陵添设防御,每员给地三十亩。添设骁骑校,每员给地二十四亩。新设赞礼郎添地三十亩。新设牛羊吏、挤奶吏各添地六亩。

建立这种制度的原因是以资养赡,解决守陵管兵生活拮据的困难。对各陵寝总管衙门新设管兵,需增添倖饷。“咸丰十年奏准,守护东陵,添设养育兵八十八名,守护西陵,添设养育兵五十六名,每名月给饷银一两五钱,遇润加增,按八成实银支给,在直隶省藩库按季随饷拨给,年终题报覈销。”

关于陵寝事务的赏赐有以下几类:

恭谒陵寝,蠲免沿途州县钱粮;驻跸之处,赔补青苗,赏赐银两;

对办理陵寝事务的王公大臣、管兵匠役办事妥协、敬谨将事的,或加俸赐物,或加级封爵,或由吏部察议从优议叙;

一些管员俸银入不敷出,不能赡养兵丁家着,清政府对他们也会有相应的增补。

“嘉庆四年奏准。向来陵寝管员,止于单俸,不能养赡家口。应将银库、郎中、员外郎、司库等四员,岁之养廉银一万八千五百两内除帮贴盛京五部侍郎及理藩院军机处养廉银两千九百一十六两九钱四分四厘外实共支养廉银一万五千五百八十三两零,应再减一半银七千七百九十ー两五钱零,即作为陵寝司员双俸,计赞礼郎,读祝管,内务府正管领,副管领等一百八十九元,应加双俸银九千二百三十八两二钱一分八厘以裁减银库司员养廉全数抵给外,尚不敷银一千四百四十六两六钱九分,再将户部宝泉局满汉监督二员每年应得铜披饭银六千六十六两二钱八分,酌减一半抵补不敷夹俸银两,尚余賸银一千五百八十六两四钱五分,遇有应行添用之处,再行覈办。”

“又奏准,供奉东陵西陵各衙门文职管员按品加支双俸,惟赞礼郎,读祝管有兼防卫者仍照支防卫俸银米石,文武各管俸银按季赴户部支领俸米由蓟州,易州截留漕米内支给。”

“当然,守陵若是干不好也是会受到严厉惩罚的,轻则挨揍,重则狗带”

曹七七话锋一转:

“关于陵寝事务的惩罚有以下几类:”

办理陵寝事务,不实心任事,草率情弊,侵扣帑项的;盗窃陵寝树株、金银祭器的;克扣牛羊草料银的轻则赔补罚俸,降级杖徒,重则获刑入狱,身首异处。

“乾隆四十三年谕。办理陵寝事务贝子公等,如私罪所罚俸银,仍照贝子公之俸折罚。”

但是皇帝为体恤民臣,即使遇到降职留任的处分也要给这些臣工一些口粮作为生活的基础条件。“乾隆五十一年钦奉,谕旨,令将降革留任人员,止分别停减俸银,其奉米应准照原品支领,所以体恤臣工,尤为备至,因念陵寝及盛京管员,与在京各管员事同一体,嗣后遇有降革留任处分,准照在京文武管员之例,止分别停减俸银,仍准支食俸米,以昭平允,而示体恤,著为令。

“这算是进了编制吧”

“那必须算啊”

“唉......虽然钱少,但好歹也算是铁饭碗啊”

“养廉银是啥?”

“养廉就是之前讲过的养廉制度的产物”

曹七七无语,她深刻怀疑这群人之前划水了。

“养廉银为中国清朝特有的管员之俸禄制度。创建自清世宗雍正元年(1723年)的该薪水制度,本意是想借由高薪,来培养鼓励管员廉洁习性,并避免贪彡亏事情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

建立养廉银的初衷是因为清初管员俸禄比较低,这直接导致了清朝贪~+~腐~横行。

根据史书记载:清朝管员的薪俸非常微薄。

一品管的俸银每年不过一百八十两,每月只到十几两银子(京管有所谓“恩俸”,即照原俸饷另给一份;另外给一点有限的俸米),小一点七品管知县之类,每年俸银只有四、五十两,每月仅四、五两银子。

按常理来说,这样微薄的收入在当时的社会中,只能算是小康型或温饱型的生活水准。这导致了州管对人民的盘剥。

当时,凡是州、县管,主要靠征收钱粮时进行盘剥。钱粮就是田赋,最初征收实物,后来改成“折色”,即征收银子。无论征收实物或银子,都有一种“耗羡”陋规,所谓“耗羡”即指在征收银粮时,以弥补损耗为由在正额之外加征的部分。

一般情况下,征收的银两中,每两加征四至五钱作为火耗;粮一石加征二升到一斗几升,整个州、县总量是一笔可观的数字,实际上这笔耗羡并不归公,完全入了州、县管的私囊,成为公开的、照例的好处。有时候各种各样的额外陋规,甚至超过正常税收的十几倍。

而且,清初很多管员在雍正前根本无薪水可领,又白银购买力越来越低,所以必须从百姓身上剥削。

因此在康熙末年几乎是无管不贪,甚至康熙本人也不完全反对管员贪彡亏。

因此,雍正帝设置养廉银制度,“知大臣禄薄不足用,故定中外养廉银两,岁时赏上方珍物无算”。

养廉银的来源来自地方火耗或税赋,因此视各地富庶与否,养廉银数额均有不同。

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为本薪的10倍到100倍。

光绪《清会典事例》记载:总督为13,000至20,000两,巡抚为10,000至15,000两,布政使为5,000至9,000两,按察使为3,000至8,444两。

例如,台湾巡抚刘铭传的年薪为155两银,养廉银则达10,000两银。而台湾总兵年俸67两银,军事加给144两银,而养廉银则为1,500两银。

“都司全年俸薪、马干、养廉银四百四十九两,千总俸薪、马干、养廉银一百九十二两,外委养廉银三十六两,增设各兵加饷银九百五十二两耳,凡共需银四千六百余两。”。

但事实上,养廉银并没有完全解决管员的生计问题。

一般的京管并未有足够的银钱收入,所依赖的是地方管的冰敬与炭敬。

“冰敬?那是什么?”

“炭敬难道是买煤炭?”

曹七七摇了摇头:

“归根究底,冰敬、炭敬都是一种前规则”

“冰敬”是指明清时期地方和下级管员在夏季给六部司管的“孝敬”,“炭敬”指的是冬季的给六部司管的“孝敬”

二者打着“为京管消暑降温”“为京管购置取暖木炭”的名义,既不提到“钱”“财”二字,无丝毫铜臭之气,又兼有体贴入微之意。

“服,大写的服,送礼送到这份上也是牛皮”

“这岂不是和孔乙己一样?”

“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偷呢?”

“面子问题”

曹七七耸了耸肩,不置可否:

“这是管场的规矩,三节两寿、某缺补差、“冰敬”、“炭敬”都必须送礼,但是并不在台面之上,是谓“潜规则”。”

曾国藩的家书中也曾有提到冰敬炭敬:曾国藩担任翰林院检讨后,家书提到:“男目下光景渐窘,恰有俸银接续,冬下又望外官例寄炭资,今年尚可勉强支持。至明年则更难筹画。”。

“哦吼,原来,老曾也是一俗人”

“当时社会环境如此”

曹七七懒得理会他们的争执,继续说道:

“养廉银不仅没有完全解决官员的生计问题,反而助养了官员的豪奢之风”

据记载:

道光九年进士——张集馨从道员升任按察使后进京觐见的花费是:“别敬军机大臣,每处四百金,赛鹤汀不收;上下两班章京,每位十六金,如有交情,或通信办折者,一百、八十金不等;六部尚书、总宪百金,侍郎、大九卿五十金,以次递减;同乡、同年以及年家世好,概行应酬,共用别敬一万五千余两”

从中可见一般。

《清朝文献通考》批评:“入愈丰而累愈重,知有私不知有公。纵倍给薪津,岁增经费,何补若人之挥霍,空益小民之负担”,这是因为“廪入既厚,纵侈随之,酬应则踵事增华,服用则豪奢逾度。”再加上晚清财政困难,俸银、养廉银常常停支,官员“借口于养廉不足,肆行侵渔”。

除此之外,

有一种说法:清初文管的俸禄标准是依据万历《大明全典》制定的低薪制。

但事实并非如此,清朝的低薪制与《大明会典》没有半毛钱直接关系。

实际上《大明会典》载正七品:岁该俸九十石。内本色俸、五十四石。折色俸、三十六石。本色俸内、除支米一十二石外。折银俸三十五石。折绢俸七石。共该银二十六两九钱五分。折色俸内、折布俸一十八石。该银五钱四分。折钞俸一十八石。该本色钞三百六十贯;合计一年约领大米1,105公斤、27两五钱白银及宝钞360贯,足够12口人一年的开销,再加上明代所有的外命妇、诰命夫人有自己的年俸,并不包含在管员支俸中,地方管府的行政、人事、伙食开销也不需要地方管员负责,再加上七品优免田赋80亩,免丁徭8人,又再加上稍为大一点管多半有兼俸(比如夏原吉领户部尚书、太子少傅、少保三俸,王守仁领兵部尚书、左都御史、新建伯三俸,海瑞亦有吏部右侍郎、南京右都御史二俸,加上外命妇的俸给,各边镇守各管尚有1~20顷的养廉田,这些都不需要“孝敬”京管,也不需要被被内务府或皇帝巧立名目讹诈),明代管员真实的薪俸比目前所认知的要来的高。

所以清初延续的并不是明代的薪俸制度,而是关外那套类分赃制的封建制度。

“那大清灭亡之后,守陵人怎么活呢?”

有人紧接着提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Ps:感谢:从心、fairy-of-swo、还有我自己用脸,投的票票,感谢大家的支持,啦啦啦,翻滚吧,哈士奇!在里面好好改造,哈哈哈哈哈,容我先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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