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伪楚王案

“在这期间,明朝还发生过几点疑案,比如:妖书案!”

曹七七道:

“妖书案先后出现两次!”

“两次?”

“嗯”

曹七七肯定道: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妖书第一次出现,题为《忧危竑议》;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妖书第二次出现,题为《续忧危竑议》。

妖书案其实是发生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由国本之争引起的谠争。这一案件虽然不了了之﹐却充分暴露出明末朝廷中谠争的激烈。

其中,第二次妖书案与伪楚王案、劫杠案共称“楚宗之乱”或“楚宗之争”。”

伪楚王案,是妖书案的前战。

曹七七道:

“伪楚王案,又称楚宗案、楚太子狱、楚太子案、楚世子狱,是明朝万历年间(1573年-1620年)发生的一起有关宗室身分的征治案件。在此案的审理中,又引发明廷的谠争。”

案件的起因:

隆庆五年(1571年),封藩于湖北武昌的楚愍王朱显榕的第三子、第八代楚王楚恭王朱英火佥(xiān)薨逝,在位二十年,遗腹宫人胡氏﹐得孪生子朱华奎﹑朱华壁,由王府内监郭纶照料。

(隆庆,是明朝第十二位皇帝明穆宗朱载坖的年号,使用时间为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至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明朝时期使用该年号一共6年。)

万历八年(1580年)明神宗封朱华奎始嗣王爵,即楚定王;朱华壁受封为宣化王。然而,对于楚王朱华奎的出身,楚府上下始终充满了怀疑。

当确定袭爵的时候,府内仪宾(郡主之夫婿)汪若泉曾奏称,华奎弟兄并非恭王所生,但当时没有引起重视,华奎因而得袭王爵。

朱华奎即位之时,年幼不能理事,由叔公武冈王朱显槐代理府事。朱显槐“习知其所名子状”,对华奎满腹怨气,“制缚宗仪,剥削宫眷寝园,置之绝地,凌逼加于太妃,受贿杀人,罪恶暴著”,“尽取先世所藏珍异宝货以去”。楚府之人“畏发往事”,尤其担心朱华奎的身世问题外传,因而始终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任由朱显槐盗取财物。后在湖广巡抚赵显的干预下,改由其族兄弟东安王朱显梡任宗理。从此怀疑朱华奎合法性的宗人渐渐“不复奉其约束”,楚府上下如同一盘散沙。朱华奎亲政后,对犯罪诸宗采取了严厉的惩戒,但手段缺乏通融,致使群宗不满。

万历三十一年二月,素来强悍的楚府宗人辅国中尉朱华趆(di)因事得罪了楚王而遭训斥,心中不满,联合了同宗的29人,遣人上告,谓朱华奎为假王,并言朱华奎与朱华壁皆非楚恭王子,华奎系恭王妃兄王如言的侍妾尤金梅之子,华壁乃妃族人王如綍家人王玉之子,都是出生数月而后抱养于楚王府的。又言华赿妻即王如言女,可为人证,故华赿知之甚详。此说为许多楚宗室如东安王朱英燧、武冈王朱华增、江夏王朱华蠧等认可,并由此引发了一次旷日持久、波及范围甚广的楚王与楚宗之争。

明朝对混乱宗室血统一事处罚极严。成化年间,韩王府汉阴王曾经有养育异姓、冒充己子的先例,后来败露。已故的汉阴王朱征鍉被追削为庶人,王母妃平氏、王妃周氏、以及冒封的郡王、县主全都赐死,王妃之父周恂凌迟,其妻妾子女皆斩首。晋王府方山王朱钟铤之弟、镇国将军朱钟鏕也取夫人之弟媳所生子为己子,死后败露,追削封号,夫人张氏和冒充为子的朱奇漺赐自尽,张氏父母皆斩。方山王朱钟铤知情而为其扶同,革爵。

案件的审理:

奏疏首先到通政司。朱华奎不愿为此事再起争端,致家丑外扬,便重贿内阁首辅、浙谠领袖沈一贯,令通政使沈子木勿上其疏。沈一贯的心腹、通政使沈子木见事情复杂,就按照内阁首辅沈一贯的指示,暂把奏疏压下。通政使是通政司长官。明代通政司负责录臣民建言、陈情、申述及军情灾异等事,送所司办理,大事则请旨定夺,故沈子木有此权屴。事过月余,楚王朱华奎劾朱华赿“强悍无礼”、“欺罔”等四罪疏也到,此事才被报到神宗处,万历帝命令交礼部查办。

六月朱华赿闻讯,请楚王宗室与名者二十九人联名奏疏,亲自携带入京,告通政使司邀截实封和朱华奎行贿等事。

通政使司惧,沈子木慌忙找到朱华趆,求他把原奏时间改为近时,上呈万历皇帝。得旨:两件均发交礼部处理。东林谠人、时以侍郎署礼部尚书事郭正域力主由巡抚公开查勘虚实,以定罪案,并得到次辅沈鲤支持,以此为由,自内阁中逐出沈一贯;而沈一贯则为保护朱华奎,以“宫闹暧昧”、“年月久远”、“事体重大”为由,从中作梗,极力偏袒楚王,提出“亲王不当勘,但宜体访(亲王不应被公勘,建议由巡抚等秘密查访)”。

郭氏认为,事关宗室真伪,不通过直接讯问,怎么能秉公作出决断?依旧坚持己意。神宗最终采纳了郭正域的建议。

因得知郭正域力主查勘,朱华奎大惧,以百金为正域寿礼,表示只要不公开查问,他将继续送上白银万两,以求曲庇,请他不要穷治此事,并许以事后馈赠沈一贯多少,也赠予郭正域多少,遭严拒。沈鲤得知后,非常支持郭正域的举动。沈一贯见此情况,便决定借此事向他们发起一场进攻,矛头主要指向郭正域。

后来案件发到湖广,由湖广巡抚赵可怀和巡按御史吴楷、应朝卿会同行勘,对王府有关员役70多名且加以刑讯,都未获得能够证明华奎不是恭王所生的证据。只有朱华趆的妻子王氏依旧一口咬定朱华奎是“伪王”。地方把勘问结果申报入朝,万历皇帝命各部院大臣,会同有关官员37人,进行复勘。他们在西阙门集会廷议,但议者言各有殊,书面送交礼部。时任礼部左侍郎、署尚书事的李廷机认为言辞太繁,应“先撮其要以上”。沈一贯知道后为打击东林谠势力,嗾使其心腹、给事中钱梦皋和巡城御史康丕扬弹劾礼部“壅阏群议,不以实闻”;郭正域则以沈一贯指使沈子木“匿疏阻勘”和接受楚王贿赂等事上疏争辩。沈一贯和朱华奎接着上疏,指控郭氏乃湖广人,和朱华奎有仇怨,私下与朱华趆勾结,华趆进京就住在其兄国子监丞郭正位家中,郭正位为之出谋划策;同时授意给事中杨应文指控郭氏之父曾被楚恭王笞责,所以挟嫌报复;另一给事中钱梦皋则劾奏郭正域“陷害宗藩”。郭正域继续上疏辩解,但万历皇帝没有理会,因而愤然提出辞官。

结果:

最后,明神宗万历帝朱翊钧突然传旨停止调查此事,认为“年远无据,仇口难凭,非假甚明”,朱华趆夫妇“夫讦妻谮,不足凭据”,因而把他坐诬告降为庶人,禁锢于凤阳,后亦得释;附和他的宗人朱蕴钫等多人,或罚减俸禄,或革爵幽禁;王府两名仪宾则永远戍边充军,遂罢此事不问。

郭正域因遭沈一贯等嫉恨而被弹劾,朱华奎既得安宁,也上疏弹劾郭正域,请罢其职。郭正域无奈,只好上疏请辞,幸有人指出藩王进退大臣不可取,郭正域才暂时未被加罪,只被罢职回籍听勘。

但“楚宗之争”并未就此了结,就在奉旨结案三个月后,楚宗室聚众冲毁楚王府,抢掠财物,史称“劫杠案”。

直到万历帝出面干预,事件才得以平息。郭正域未及出都,因妖书案发,沈一贯借机陷害而系狱,几乎被拷打致死,次年五月始释归。

楚定王朱华奎后来于崇祯十六年被农民起义军张献忠装在竹笼扔进长江,“诸宗无得免者”。南明政府初谥贞王,后改谥定王。其弟朱华壁何时嗣楚王位史无明载。

后续影响:

假王一案在明朝野宗藩中震动颇大,是体现宗藩与皇帝、地方官以及百姓之间关系的典型案例,影响远超出湖广范围。时人为楚宗叫冤屈者不少,事后许多官员公开为楚宗翻案,甚者有“楚宗一事,天下无不以为冤”“真莫大之孽,国家数百年来未有者也”之说。《罪惟录》举有明一代十四伪,伪楚王华奎及宣化王华璧为其一,并认为此案“辅臣沈一贯、沈鲤互为谠,起大狱,而事竟不白,楚遂有以牛易马之讥。”《绥寇纪略》对此案亦有记载,并涉及事发缘由:“恭王长女张郡主,为讨芦洲不应,又宗人双桥负王府五百金被锁,郡主请宽,不从,怒而发其事。上遣官即讯,王行金累亿,方事得解。”其实,宗藩中为继嗣而以府外之子为子者并不稀见,仅就湖广境内言之,见于记载者有末代辽王、岷王府江川王等。假王现象暴露了血亲封藩制度的内在矛盾。

楚府经此变乱,元气大伤,上下离心,形同陌路。朱华奎“藩王之体遂轻”,群宗日益不服其统辖,“诸宗之势日肆”,地方为之骚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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