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水上

那货主白七爷摘了个荷包给他做报酬,他不要。白七爷见他吞吞吐吐的,就笑着说:“你是想要这块表吗?这是家主给的,倒是不方便给你,你若真喜欢日后我可叫人捎一块给你。”

李春赶紧摇头:“七爷,我闻到姐姐身上的玫瑰香味,如果可以我想也要一瓶。”白七爷这样的大商家外出都携带姬妾,上来奉茶,打扮得天仙一样,远远就是一股好闻的玫瑰香味。小桃说起这种花露,冯娇娇给她用过一次,她很高兴的举着双手叫自己闻,问香不香。

白七爷看李春眉眼精致,想他会讨女孩欢喜也是自然,对于少年多情也是赞同,都是男人么。他兴致颇高,一边叫人取一瓶花露来一边哈哈笑着拉着李春坐下来,重新置了酒菜一起吃喝,李春却食不下咽,握住那光滑的瓶子恨不得插翅飞进甜水井街的小院子,这礼物小桃一定喜欢。

李春苦恼着要怎么把东西送给柳桃,如今她又不出门,翻墙倒是难不到他,但是要被人发现小桃就成什么了。最后还是只能依靠进进出出柳家的杨秀秀,为此他甚至生硬的对杨秀秀的说了声“谢谢”。

现在杨秀秀告诉他小桃不要自己的东西,李春如同被一桶冷水兜头淋下。他倒是不怀疑杨秀秀说谎;他就贴着墙根儿呆着,听见柳桃气鼓鼓拖着哭腔喊着“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

杨秀秀慢慢儿跟着李春走出甜水井街,跟着个少年男子并排走着这还是第一次,新鲜又刺激,她细细的劝说着李春不要在意、缓几天柳桃心情好了她再帮忙劝劝。

李春完全心不在焉,何况脚下这路也不是自己的,杨秀秀要走着他也管不着,只杨秀秀把花露的瓶子往他手里塞时他才清醒了过来:“我不要了、你扔掉吧。”

这是什么话!这可值钱着呢。杨秀秀掩住心里惊异,只抿嘴笑着说:“那我替你收着好不好?这也是你的一片心意,扔掉怪可惜的。”

这话、这神态哪里都怪怪的,他们好像从来都没熟到这种程度吧。可李春无心计较,看杨秀秀还站着不走:“你有事吗?”

杨秀秀逆光站着,李春又混不在意,就没看清她满面飞霞,只听她蚊子般哼唧:“你、你这人麻烦了别人都不谢的吗?”

换个人就懂这是小娘子的娇俏,李春却觉得果然是螺蛳巷不肯吃亏的性子啊,自己倒是疏忽了,于是说一句:“你等等。”

他跳上小船,掀开船板,下面储着水养着卖不完的活鱼,选了一条中等的用稻草串起来,又跳下船来,递给杨秀秀:“给你。”

“这鱼太活了,我拿不住呢。”杨秀秀羞怯道。

也是,鱼还在噼噼啪啪扭着,尾巴甩出好多水珠子,杨秀秀一身栀子花图案的洋红细布衣裙,甩上鱼腥味就糟蹋了。杨秀秀不肯伸手,李春自然就帮她提着,又把她送到螺蛳巷。

柳桃闻到杨秀秀身上的玫瑰香露味道脸都气歪了:“你···你这味道从哪来的?”

“小桃你不是不要吗?李春就给我了,也是他千辛万苦得来了,别白白糟蹋了。”杨秀秀语重心长劝道“小桃你知道李春不容易,为什么就不能体谅他呢?昨天他打鱼回来手都被网子勒出伤来,我都不忍心白要他的钱,我硬是把平时做针线活积攒下的钱给他,你也要多替他想想才是。”

杨秀秀越是帮李春说话柳桃就越火大,自己只不过小小的生一回他的气,他就去跟杨秀秀亲热了么?还什么事都对杨秀秀讲。

终于她被杨秀秀激得哇哇大哭,什么跟什么啊,他明明只送礼物给自己的、也只送鱼给自己吃的,为什么会送给杨秀秀呢?自己不再是独一无二的了吗?

柳桃把针线棚子什么的扫落一地:“我讨厌他、讨厌死了!你再在我面前说他我就把你赶回家去。”

这白七爷还要在青湖府停留些日子,他的船停在花石镇,人两边来回。他喜欢李春伶俐,就唤了他经常来说话,白七爷是南泉商人,南泉是历代海货番物集中地,见识多广,李春也喜欢听他说那些海外逸事,增长了不少见识,连小桃不理自己的烦恼也减轻了许多。

这天白七爷派人来叫他,李春到了却见他和另外一个中年人都是面孔泛红,酒气扑鼻,那人也是一身锦绣,手上戴着偌大一个碧玉戒指,显然也是有身家的。原来俩个人是旧识,吃着酒不免吹嘘起来,从家业到美妾儿女,最后这人吹嘘得了个怎样能干的忠仆,这上头白七爷却没啥好炫耀的,突然想起李春来。

就只见几条船跟一叶小小扁舟驶到清水江一段河流平稳之处,船上挤满了伸长脖子的人,就连岸上都陆续围了些看热闹的,大家聚精会神看着扁舟上的举动,唯恐漏过一个细节。只见一个管事模样的站在中间,两边各站着一人,一个是个二十多岁的健壮青年,一个却是个削瘦少年,一头极短的短发正是李春。

扁舟在江面上偶有颠簸,俩人都脚下生根般稳稳立着,那管事捧起一个方盘稍微倾斜向四周展示,激起一阵又一阵惊叹,那竟然是满满一盘银锭子。惊叹还没平息管事已经猛然一抛、顿见满盘银子天女散花呼啦啦全部抛进清水江!

而说时迟、那时快李春已经入水,在周遭的尖叫声中他一次次探出头来,几乎每一次都会往扁舟上丢一锭银子。

比试转瞬结束,大家还嫌不够过瘾,可不是每个人都舍得拿银子来打水漂的,佩服羡慕之余越发大力鼓掌叫好。

白七爷对着西洋怀表、洋洋得意:“一刻钟里李春捞起八锭。”对方沮丧,他手下只捞起三锭。

李春湿漉漉爬上船,众人似乎才第一次发现这个孤儿竟然还有这般身手。阳光下他深棕色的皮肤闪着水光,赤裸的肩背宽阔,肩胛骨仿佛一对漂亮的翅膀,水珠顺着他的背脊滑落到尾椎骨,竟然还有一对腰窝。

他头发短,五官没有一点遮蔽,鲜明得叫人简直不好意思盯着看、却又舍不得不看。众人又惊奇于这个被酒鬼收养大的少年竟然如此英俊,原来柳秀才的大姑娘才是慧眼识珠。

白七爷之前就说了李春从江里捞起多少银子都归他,而且李春给他挣了面子十分高兴,直接赏了他一锭金锞子。码头众人看向李春的目光就多了一些晦涩和贪婪。

晚上他就被堵在黑巷里。李春爬出巷子,摸着短墙靠着坐起来,闭着眼睛把滑腻腥咸的一口血吐在掌心,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等回去睡一觉就好了。

等胸口的闷疼感稍微散去,他艰难的挪动起身。“这是李春?你这是——”冯金山看着鼻青脸肿的他,要不是那一头独特的短发真认不出来。冯金山知道李春和妹妹经常在一起玩,也知道自己老爹对他有那么一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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