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立功和大选

晚上,余悦欢到头就睡,连洗漱都不洗了,脱鞋直接进被窝。

李胜娘正进门来准备服侍她睡下,看见她这般模样,差点吓得直接晕过去。

“我的大小姐哎,您现在可是大小姐,您在怎么能就这么四脚八叉地躺着呢?”

李胜现在是她手下药店的掌柜的,余悦欢原本打算药店赚得钱和他二八分来着,李胜八她二,这也是明着跟李胜说过的。

李胜却是个实心眼的,表面上没拒绝,一旦赚钱了之后他拿了二给了余悦欢八成。

余悦欢肯定拒绝啊,李胜却二话不说给余悦欢存到她钱庄的户头上了。

儿子争气,自家小姐也给力,李胜娘渐渐地腰板直起来了,现在不管做什么是都先得想着自己跟别人不一样。那就是底气,她儿子给他的底气。

现在,她看见余悦欢四脚八叉地躺着,差点跳了起来。赶紧上前把余悦欢从被窝里捞了起来,服侍着余悦欢洗漱完了然后换上了寝衣,然后她才关上门退出去。

余悦欢翻个身子直接睡了过去。这不怪她,她也不是故意的。三哥不仅是个武痴还是个直男好不好,那盯着她锻炼比三嫂还严格,她连划水都不行。

好不容易锻炼完了,都要准备休息了,三哥突然轻飘飘来了两句,“你三嫂这个锻炼计划并不十分合理。”

“对啊对啊!”余悦欢猛点头。这哪是不合理这是非常之不合理,可怜她一个小姑娘家家的每天跟个特种兵一样爬上爬下。

“太不合理了!”三哥感叹道,“应该再给你多加一些项目。”

余悦欢悲催了,欲哭无泪了,在余礼的监视下在一棵树下爬上爬下几十趟,美其名曰:“提升你的灵敏度。”

那一瞬间,余悦欢无比地怀念三嫂。

一觉睡到天亮,余悦欢起来感觉神清气爽,洗漱完了准备吃饭。

说也奇怪,昨日明明睡得很香,可是总是觉得有人盯着自己。

鬼压床了大概是,余悦欢根本没去多想。

今日是大朝会的日子,老爹和二哥在朝堂上都有职位,自然早早地上朝,再回来的时候都直接吃的午饭。

一顿饭,余悦欢等人都是开开心心的,余诚和余义却是若有所思,饭桌上,余悦欢等人最终还是发现出了不对来,老娘余杨氏先开了口。

“怎么了,一回来就心事重重的。”

说完,一桌子的人都看向他们爷俩。

“没什么。”余义随意解释,“有些事,在想怎么跟你们说。”

余义是只狡猾的狐狸,余诚又是一个睿智的老头。如果真有什么事,两人想瞒住他们,那是轻而易举的事,都能被他们看出来,这说明,两人根本就没想瞒住他们。

“就是,今日朝堂上论起了陛下的后宫之事。”

先帝早亡,现在的皇帝不过是个九岁的稚子,后宫,他能有什么后宫。

余悦欢竖起了耳朵。

“这不是陛下的家事吗?”

“陛下家事就是国事。”

“那摄政王是什么意思?”余悦欢好奇道,小皇帝才九岁,据说后宫无人,难不成,他们要让一个九岁的小孩子娶媳妇?

“摄政王同意了,用陛下玉玺当朝颁下旨意,令礼部知会各州属,大选的日子定在三月后立秋之时。摄政王命各州属内挑选貌适龄女子到苏京城参选。”

海王啊海王,小小年纪就成了海王,还各州属都要往苏京城送人。

可是,老爹和二哥愁眉哭脸的做什么?

余悦欢正要问,余义又转了个话题,“今日大朝会,大哥传来捷报。”

“这是好事啊!”张瑾瑜立马精神起来。她的丈夫,镇国将军府的长子,自他二人成亲后没多长时间便去了边关,整年里也就回来那么几次,每一次还都是军务缠身,在爹娘前尽尽孝道没多长时间又返了回去。

如今,余仁传来捷报,这是不是说明,自己的丈夫就要回来了?要知道,若不是天大的功劳,余仁是绝对不会传回捷豹的。

想着自家两个弟妹已经怀了身子,而自己,进门最早,是长媳、长嫂,如今却半点动静都没有,只孤零零的一人,想起来心里就难受。

如果余仁能回来,这的确是好事啊。

“是。”余义继续道:“我镇国将军府一向威名远播,周边敌国无不忌惮,但却唯有边关蛮夷蠢蠢欲动。大哥常年镇守是在威慑,若无军令,不敢轻易出兵。他这次传来捷报是因为边关那边,蛮夷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表面与咱们一朝交好,暗中行偷袭之举。大哥知道后便将计就计,引蛇入瓮,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军报还未传回朝中,大哥就已经把人家老窝给抄了。这不,前天才收到蛮夷偷袭的军报,今天捷报就已经到了。”

“那,这岂不是,天大的功劳?”张瑾瑜兴奋起来,自家丈夫立功,她自然是兴奋的,可是,看着二弟的脸色好像不对。

“是好事,只是……”余义望向了余悦欢,突然又换了话题,“欢欢虽然是义女,可是……”

行了,三个话题虽然相差的比较远,可是连在一起大家就明白了,那怪余诚和余义父子两个愁眉苦脸的,原来是因为这事。

余悦欢是余府大小姐,但不是亲生的,皇帝要选秀,镇国将军府不愿意出人,别人也不能说什么,反正她只是义女呗。

可是,余仁在前线立功了,历代功臣都要把自己的闺女往皇帝身边送,皇帝疼一疼,全当是对功臣的抚慰了。两人这么愁眉苦脸,估计是上面有旨意,余悦欢虽是义女,但是考虑到余仁的功劳,也可以参加选秀,弄不好还要给她个贵妃什么当当。

狗屁贵妃,余悦欢可不稀罕。她一姑娘好好的,不如给人家点儿钱,也比你那指甲盖大小的宠爱强多了。

皇宫不是什么好地方,皇帝圣明便罢了,可现在的皇帝才是一个九岁的毛孩子,旁边还有摄政王虎视眈眈,余府一家子疼余悦欢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把她往火坑里推?

众人也都明白了,齐刷刷的换上了一脸惆怅。

“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王以婻问道。是余悦欢的方子才让她能够有自己的孩子,满足自己的愿望,她想让欢欢留在余府,根本不想让她去淌那浑水。

余义摇了摇头,“摄政王亲口说的。”

说完,余义脸上的惆怅又重了几分。

“呛”一声,刘剑寒拔出了余礼的剑。她有了身子,剑被收走了,可是自己的剑没了,丈夫的剑还在。

她没说话,但是大家都明白她的意思,不论如何,也不能让余悦欢进宫。

“收起来!”老太太发话了,“老身还在呢,用不着你们。”

这话的意思便是不论如何也要把余悦欢留下来。

而话题的焦点,余悦欢同志却在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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