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 爱护

郑思远的回答,朱慕云哭笑不得。这件案子,再怎么查,也只会无疾而终。时间拖得越久,对郑思远和政保局就越不利。可笑的是,郑思远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昨天晚上,本清课长,对政保局可是非常不满。郑科长,案子如何了结,其实是有讲究的。”朱慕云劝导着说,日本人都是一根筋,让他们理解这些官场规矩很困难。

犯人救走了,这是事实。怎么样让政保局留有一丝颜面,这才是最重要的。许执一是本清正雄安插到政保局的,他本人在政保局,并没有复杂背景。不管许执一是不是真的地下党,昨天晚上,他协助了地下党的行动,这是事实。

如果在结案的时候,把许执一的责任夸大,甚至将许执一定性为地下党,将是最好的结果。至少,本清正雄不会再追究政保局的责任,毕竟许执一是他亲自任命的。

“昨天晚上没当值的警卫,可以跟你回经济处,其他人,还要接受调查。”郑思远固执的说。他觉得,朱慕云只是在说废话,所以,根本就没把朱慕云的话,放在心上。

“好吧,那你慢慢调查。”朱慕云苦笑着说。他心想,郑思远如果能调查出结果,那才是奇了怪了。要是再拖上几天,恐怕又有人,会说他能力不足。

还有昨天的事,二科的人,刚进入树林不久,就被九头山的人发觉。九头山的土匪,对树林熟悉无比。他们对树林的熟悉,就像二科的人对城市的街道那样。况且,九头山人多势众,二科的人进了树林,恐怕凶多吉少。

“朱副处长,得罪了。”郑思远躬了躬身,恭敬的说。

“支持你的工作,本就是我的职责。今天二科的人没来齐,是不是昨天的人,还没回来?”朱慕云随口问。

“是的,他们还在执行任务。”郑思远不想多说,这件事涉及机密,他的保密观念一向很强。就算朱慕云是同事,但也算无关人员。

朱慕云笑笑没吭声,回到码头后,马上去了镇南五金厂。先是向李邦藩汇报了工作,余国辉的态度,他也得向李邦藩汇报。

“余国辉虽然当了警卫队长,但自认还是经济处的人。他让我转达,以后处座的指示,坚决无条件执行。”朱慕云微笑着说。孙明华的事情虽然紧急,但还是得分清主次。余国辉的态度,李邦藩肯定也是很关心的。

“朱君,你还是很有眼光的。”李邦藩满意的点了点头,余国辉如果真的能做到,以后自己又多掌握一个部门。

“我也是在处座的正确领导下,才能发现他。处座,我的缉查一科,现在可快掏空了。”朱慕云说,余国辉一离开,缉查一科就少了个警卫中队长。至于一科的缉查人员,也还少两人。

“缉查一科的事情,你自己应该主动些吧。你挑的人,我还是放心的。”李邦藩说。

“一科的人,我想从一处调一个,另外,从日语专修学校挑一个。至于警卫队长,就从现在的小队长中,挑选一个。”朱慕云想了想,郑重其事的说。

从一处调人,那是早就答应了孙明华的。虽然孙明华没有让他一定履行,但朱慕云既然答应,就不想食言。至于从日语专修学校选人,他准备还用那个左泽路。一处的人,虽说都是原军统古星站的,但只要到了一科,自己就有办法,让他们安心工作。

“从日语专修学校挑人,没有问题。你把要求报上来,我让学校给你推荐。至于警卫队长,在一科的小队长中产生,也可以。但从一处调人,你是怎么想的?”李邦藩有些不解的问。

一处的人,可都是军统叛逃过来的。这些人之所以集中安排,就是因为上面不放心。而叛变一次的人,还可能会叛变。如果让一处的人来经济处,该轮到自己不放心了。

“一处在局里的地位并不受重视,如果经济处能用他们的人,想必整个一处都会充满希望。到时候,不但孙明华会感激,下面的人,更是向往我们经济处。”朱慕云说。

“之前我听到过传闻,还以为是戏谈呢。”李邦藩苦笑着说,他既然让朱慕云作主,自然就不会再干预。

而且,朱慕云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一处看似是曾山的,但如果一处的人心,都向往经济处,说不定以后就是自己的呢。一处的人,又不是洪水猛兽,放一个到经济处,也不算什么。

“用一个人,能让一处全部心向我们,这笔买卖,我觉得很划算。”朱慕云说。

“你可是经济处的干部,可不是商人。”李邦藩提醒着说。朱慕云的口吻,越来越像个商人。做什么事,首先考虑的是利益。长此以往,他很担心。

“处座,一处的王志坚昨天晚上被杀,是不是军统干的?”朱慕云突然问。

“这还用说?军统和地下党,最近太猖獗,局里已经计划,要展开报复行动。最近一段时间,你的配枪要随身携带。你的枪法不及格,怎么开枪怎么都生疏了吧?得多去练练。”李邦藩提醒着说。

“我又不是行动人员。”朱慕云不以为然的说。他有着双重身份,不管是地下党还是军统,都不会针对自己。况且,他从事的是非情报工作,不会引起抗日分子的激烈对抗。

“你虽然不是行动人员,但你是政保局的人。我们展开报复,对方不会还击?不管什么时候,带把枪在身上,总是好的。”李邦藩提醒着说,朱慕云的军事素质令人堪忧,自己又不重视,真要是碰到意外,麻烦就大了。

朱慕云是他的爱将,也是他的财神,如果朱慕云出了事,很多事情都不会有这么轻松。

“好吧,从明天开始,我就带枪。”朱慕云无奈的说。别看一把手枪,整天带在身上,也很沉。

“光带枪还不行,得带子弹。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警察局的光荣传统?”李邦藩说,朱慕云承认带枪,但并没有承认会带子弹。当初在警察局的时候,朱慕云领枪后,都是不领子弹的。

“处座,带把枪吓唬吓唬别人就可以了,装了子弹突然走火。”朱慕云苦着脸说。

“好好的枪,怎么会走火呢?从今天开始,你每天去领五十发子弹,连续射击十天。枪法是子弹喂出来的,我就不信,你的枪法练不出来。”李邦藩命令着说。

“五十发子弹?我手臂会断掉的。”朱慕云说,射击练习,确实是他所不喜的。每次开枪,后坐力都会震得他手臂发麻。这还不算嗓音,也让人很烦。

朱慕云的数学很好,三点一线的要领,当初邓湘涛一说,他就全明白了。但无论是在军统,还是在政保局,他的枪法都很烂。事实上,朱慕云的枪法一般,至少认真起来,不说优秀,合格还是能做到的。

“手臂断掉,总比命丢掉要强。”李邦藩一脸爱护的说。

他当着朱慕云的面,给陈旺金去了个电话,让他每天给朱慕云五十发子弹,并且连续十天,都必须给。五百发子弹,那可是好几百法币呢,陈旺金暗暗叫苦。但听说是给朱慕云用的,答应得很爽快。

“你等会就去领,如果没领够子弹,以后就不要再来见我了。”李邦藩板着脸。

虽然朱慕云想着去一处,但李邦藩的命令,还是得执行。去一处之前,先去了总务处。他得先把子弹领了,朱慕云用的不是驳壳枪。作为副处长,他配的是马牌撸子。这种枪无论是性能还是质量,在一枪二马三花口中,都是首屈一指的。

这个时期,国内的手枪种类很多,但国人一般只将手枪分为三种。一种是以毛瑟手枪和仿毛瑟手枪为一类,名称很多,比如说盒子炮、驳壳枪之类。第二种是以左轮手枪为主,各种转轮手枪,都算这一类。

第三类,就是撸子。这也不是指某一特定型号的手枪,而是区别于其他两种手枪的一种。撸子这个名称,应该是北方传过来了。在北方方言中,撸,有快速拨动的意思。

这类自动手枪,在上膛时,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都必须快速拉动一下枪管或者枪机,使子弹上膛。所以一撸,手枪就准备就绪了。中国文字博大精深,一个“撸”字,就将此类手机的特点,刻画得淋漓尽致,实在妙不可言。

“老陈,给我十颗就可以了,剩下的先存在这里。”朱慕云见陈旺金拿出一盒子弹,马上说道。

“这可不行,我敢说,你现在只拿走十颗子弹,等会李副局长,就会派人来查。如果被他发现,我吃不完兜着走。”陈旺金连忙摇头,他到现在,还只是总务处的副处长,想当处长,绝对不能得罪李邦藩。

“好吧。”朱慕云无奈的说,他找陈旺金拿了张牛皮纸,用那盒子弹包起来,用根麻绳捆着,拎在手里,朝着一处走去。

PS:还有月票吗?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