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临行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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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日出。不管生活在阳光笼罩下的土地上的人们悲欢离合,太阳依旧会升起。

不管生,不管死,是为天地不仁。这就是道。

漫漫长夜,就这样平淡无奇的过去了,与平时没有一点区别。或者马圈里面周怀年的那匹棕色军马背着马鞍站了一夜,周怀年在军营里面杵着耳朵听了一夜是唯一不同的地方。

沈旭之抱着羊皮袍子睡的像是死了过去。羊皮袍子的口水沾了一手都没有发觉。沈旭之完全把那匹棕马和九隆山脉忘得一干净。

辰时,出行的车队已经整装待发。十九辆漆黑的马车停靠在院落当中,大部分马车都已经被装满了公主殿下日常应用的杂物。沈旭之站在角落里面,肩上羊皮袍子趴着,腰间插着一把弹弓,身后背着一个干粮袋和海角军营常用的一种水壶,还有一把隐隐有锈色的柴刀,刀把上被旧布缠了一层层,经年的陈血泛着淡淡的黑色,点缀在破布上。略瘦却挺拔的身材完成一个美妙的弧度,微微的海风吹拂起衣阙和柴刀上的破布,像一块石头,坚硬而特别。

少年站在安静的角落里面有些无奈的看着这些忙碌的人群,心中有些忐忑,不知道自己这次的选择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的确是将死之人啊。这样的队伍,就算是九隆山脉里面最草鸡的匪寇,一个冲锋下来,也就垮掉了。沈旭之轻轻蹭了蹭羊皮袍子光滑的毛发,心里也点点不安。或许,或许自己决定跟随这样一支队伍出行,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吧。就算是有李牧的追随者在,这支队伍显得很强。但沈旭之知道,那只是显得而已。在军阵面前,土鸡瓦狗而已。

“啪~~~”一只大手打在沈旭之的后背上。少年一惊,右手下意识的按在柴刀的刀把上。羊皮袍子本来已经睡在沈旭之的肩头,此刻跳转过去,张牙舞爪的对周怀年表示着愤怒。随即便被周怀年扔过来的半只烧鸡俘虏,不管有多油腻,只是捧着烧鸡,连蹦带跳的跑去角落里面。亮晶晶的口水在风中飞啊飞的。

“将军。”沈旭之有些羞赧的说到。毕竟昨天算是放了周怀年的鸽子。和羊皮袍子玩的太晚了,而且沈旭之也没打算告诉周怀年不打算去九隆山脉。告别这种事情,沈旭之向来不是很擅长。

“没走?”

“恩。昨天李牧老先生去我那了。我准备在路上打听出点我想知道的、感兴趣的东西。”沈旭之轻轻搓着衣角。毕竟,食言而肥,而且明显辜负了周怀年的一番好意,的确有些不好意思。至于为了不让周将军背黑锅之类讨好卖乖的漂亮话,此时此刻,沈旭之是没法说出口的。这不是脸皮厚不厚的原因,而是这么多年,无数的马屁洗礼之下,这些话对周怀年来说,并没有任何作用。

“你不走,不用不好意思。我能完成军部的任务,替我背黑锅,你还对我有什么抱歉的?”周怀年看着沈旭之的神色,打趣说:“一路上你多加小心。虽然我们都知道你这家伙就是一个祸害,不会那么容易死,但小心总归是好的。你要是就这么死了,邻村的二丫会很心疼。”

“恩。到寒云川之前,我就会走掉。向西能去九隆山脉,向东可以去北邙山脉。大山无尽,丛林密布,就算是咱们这里的土著也绝对追不上我,这些老爷兵对我毫无办法,放心放心。”沈旭之宽慰着周怀年。“要论杀人,论修行,那些家伙比我强。要是说起逃命来,他们都加在一起都比不上我。”

“你真的不想去京城看一看?”周怀年试探着问。

“有命活下来再说吧。你看,那李牧周边的追随者,看看那个黑大个,和你一样,在武道里面是不惑的境界吧。不过有些人现在似乎还有个脚后跟没有跨进门,也不知道那人是一级还是二级。”沈旭之指着李牧乘坐的一辆漆黑马车,周边李牧的追随者,说到。

“靠!”周怀年不服不忿的看着那铁塔一般的大汉,小声骂了一句,“这种没见过血的,我一个打他三。”

“你三个都打不过他一个。”沈旭之低头躲过横空而来的那一巴掌,指着另外一个瘦高男子道:“啧啧,这个就更厉害了。你看看,那大个子对他。对对,就这眼神,比老鼠看见猫还要敬畏。估计这人躺着琢磨一下你就挂掉了。”

“公主的老师,李牧先生是咱们宛州排名前十的大治疗师,要是没有这样的追随者才是奇怪的事儿。”周怀年悻悻的道。

“看,那个最弱,不过一只脚也迈进不惑境界了。最离谱的是他是最少见的召唤师。嘿嘿,昨天他可去我家了。你猜他召唤出来的那条小长虫能不能喂饱羊皮袍子?”沈旭之看着那召唤师,有些许的邪念。忽然想到羊皮袍子似乎很久没吃过野味了。

“你以为人家召唤师光凭借召唤兽?每一个召唤师都是很强的辅助者。不说别的,一个敏捷增幅,你家的羊皮袍子能不能追上那长虫都两说。”周怀年鄙视的看着少年,说到。“你说,**个增益法术扔上去,就算是一只草鸡羊皮袍子都打不过。”

“恩。这个我知道。不过我还是觉得羊皮袍子能吃掉那家伙。昨天你不是在吗,羊皮袍子一吼,那长虫在门外,差点没尿了。哈哈~~~”沈旭之琢磨着,意淫着。在沈旭之的认知中,羊皮袍子是最强大的荒兽,没有之一。而且沈旭之坚信,羊皮袍子会成长为九州之内最强大的荒兽,同样没有之一。

“对了,说件正经事儿。”周怀年不愿意和沈旭之争论这些没有谱的事儿。最重要的是,那面的羊皮袍子蹲在墙角,面冲着墙,本来很欢快的吃着烧鸡,这时候似乎停止了吃东西,而是竖起耳朵,仿佛在听着两人的对话。或许是错觉,但周怀年还是对羊皮袍子有着一点点的畏惧,不愿意在最后的时候激怒这家伙。明智的选择了换一个话题。

“我没钱……”沈旭之把手伸进画里,把衣兜整个拽了出来。果然,衣兜比脸还要干净。全身最干净的地儿就是衣兜,因为那里最隐蔽而且从来不装什么东西。

“操!谁管你借钱了。阎王爷能差你这小鬼那点钱?我这里有个家伙事儿,你要是有机会去京都,我说是有机会啊。”周怀年咽下一口口水,做了最后的思想斗争,挣扎着伸手入怀,取出一方手帕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一个物件。“这是三年前咱们在抄了海盗老窝的时候我偷偷藏起来的宝贝。听说京都那面有拍卖会,要是有机会拿去,让各种专家鉴定一下,要是能卖出来一个好价钱,你三我七,我也算是有个过河钱。要是你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挂掉了,记得用这笔钱帮我换一块好点的墓碑,逢年过节给我带点好酒。”

“日啊,你个老家伙也知道私藏军货了。”沈旭之惊讶的看了看周怀年,装作吃惊的说。看见周怀年有些尴尬的面色,哈哈一笑,搂着周怀年的肩膀,道:“老周啊,我很欣慰啊。跟你说了多少次,你这榆木脑袋也终于开窍了。这下我可以放心走了。”取过那方手帕,看也不看,揣进怀里。

“放心,我一定卖个好价钱。就算是不值钱,也得卖出个房子钱来。到时候你买个像样的房子,娶上个婆娘,生一窝小崽子。”

“……”

“放心,放心。”沈旭之安慰着周怀年。而不愿提及周怀年所说的墓碑等等后事的问题。“我不在,你少点去找那些红倌儿,你说你要是因为花柳病挂了,啧啧。”沈旭之啧了啧,也不知道是想着那红倌儿还是周怀年得花柳。

“我不是担心你这祸害卖不出去。而是你看,那李牧周边的追随者,每一个都很强,就是这样,近几天也会挂掉。你这小子虽然滑不留手,唉。”周怀年对沈旭之的调笑,没有生气,而是叹了口气,满是担心。“我怕你死了,这东西我就找不回来了。”

“……老周啊,你可别咒我。我老人家自然会长命百岁,福寿绵绵。就算是你挂了,我都不会挂。”沈旭之吐了好几口口水,边城的丘八们常年刀口舔血,吉利话这种看上去很美但不一定有用的东西每一个丘八都很信以为真。

“再有……”

“咦?你还没少留私货啊!”沈旭之这次是真的有些惊奇。

“这么多年,就留了那么一件。再有的事儿不是让你帮着卖东西,而是你都要走了,再帮我看看像,算一卦。”周怀年道。

一只手在海风里面坚定而执着的伸了出来。摇摆着,招摇着,似乎在述说着什么。

“妈的,最后一次都不能免费赠送啊!”周怀年咒骂。“每次都要钱。”

“随喜,第一次就给你讲了这个行为的神圣性。没有随喜就没有心诚则灵。你愿意相信实话还是相信我随口说的根本没有预见性的话?”沈旭之鄙视的看着周怀年,风中的手臂像是岩石一般坚定不移。

直到不到二两的散碎银子递到沈旭之的手上之后,那只手才心满意足的收了回来。

“老周啊,这次你发达了。”沈旭之神秘兮兮的贴近周怀年的耳边,小声的说:“半年之内,你运交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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