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姑娘,你喜欢文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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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就是寒云平原,往前走大概不到一天的路程就是一处叫做阴平镇的集市,村子里买卖东西都是在那。再远的地儿我们况黎族族人百年以来就没有去过。”石滩指着一望无际的旷野,茵茵绿草也有些开心的说道。

在石滩心中,那个简陋的村子象征着盐巴,布料,是生活的一部分。

“那就继续吧。”沈旭之看见了希望,这一路没有看见什么了不得的荒兽,身后李牧对付的那人也没有穷追不舍,一切似乎都很完美。羊皮袍子在草地上撒欢的跑着,像小狗一样到处闻来闻去,像是做着记号,又像是在找什么。

三人踏入了韩云草原。一路走来,比兰明珠一辈子走过的路都要长。脚底的血泡早就破了长,长了又破。虽然有高阶的木系法术治疗,没有溃烂,但一番皮肉之苦却是无论如何都免不了的。脚上的绣花鞋早就走烂了,现在套着的是沈旭之草草编制的一双草鞋。圆润的足踝露在外面,虽然狼狈但依旧圆润光滑,芷若明珠。

每迈出一步,脚底都钻心的疼痛。路上的石子草叶都在折磨着娇嫩的肌肤。兰明珠倔强的咬紧牙关,一瘸一拐的跟上沈旭之和石滩的脚步,不肯稍远。

对兰明珠的坚忍,沈旭之也很意外。娇生惯养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步的人不多,但弱似岸边拂柳的兰明珠做到了,一声不响的做到了。

到了平原,三人脚程渐快。傍晚时分,三人便远远的看见炊烟袅袅的阴平镇。看见了许久不见的人群,不管是沈旭之还是兰明珠都有些激动。应该是可以活下去了!

熙熙攘攘的人群已经近在眼前,一个集市,繁华祥和的集市。虽然没有京城那么雍容典雅,但在经月没有见过人影的少年郎眼中,是那么的可爱。吵杂的集市在傍晚时分愈发热闹。三人来到一家客栈准备打尖投宿,客栈不大,但看上去简洁大气。房间在二楼,一楼是七套桌椅,店小二麻利的招呼着客人。看样子生意不错,虽然不是正点的餐时,但也稀稀落落做了三桌子人。

“小二。”沈旭之扛着羊皮袍子,走进客栈大门,吆喝了一声。

“来咧……”熟悉的声调,再次听到,莫名间有些热泪盈眶。活着,真好!

“开两间客房。”沈旭之道。

“上房还有一间,普通客房已经满了。”小二马上吆喝着道。无论什么时候,房间爆满都代表着客栈生意兴隆,偶尔,老板高兴,能打赏下来一两个铜板。虽然少,但是有获得赏钱的机会总是让人开心的事儿。

看着小二洋溢着幸福的脸,虽然有一点点小小的小人得志的味道,但沈旭之没有在意,只是手掌一垂,两枚铜板不知从什么地方落到掌心。上前拉住小二的手,温言道:“那就开一间上房好了。”说完,凑到小二耳边,小声耳语说:“柴房还有地儿吧。”

感觉到铜板硬硬的,饱含着那少年的体温,有点烫。烫的小二心头一热,脸上职业的笑容里出现了几分亲切。“有。就安排您一家,我不放别人进去。”

贴心啊……这么贴心的小二,如此美好的生活。一瞬间,沈旭之心情变得大好。“来三碗刀削面,要大碗的。半斤酱牛肉,再来两壶酒。”

“好咧……”小二一溜小跑,到一个靠着窗的桌子前面,把已经很干净的桌面又擦拭了一番,请三人坐下,才唱着诺走开。“上房一间,酱牛肉半斤,刀削面三大碗,陈年老酒两壶~~~~~~”声音拐了七八个弯,街拐角都能听的一清二楚。

听到一间上房,兰明珠的脸色变了变,胸口似乎被一块大石头压住,呼吸的不顺畅。沈旭之心情大好,也到了将要说分手的时候,少年郎也想留下个善缘,便解释说道:“你自己住。我和石头去柴房。”

听到沈旭之的解释,兰明珠又恢复了那份淡然冷傲的表情,仿佛刚才心中的大石根本没有出现过一般。看着窗外,没有理睬沈旭之,只是心中一缕淡淡的怅然若失的感觉久久不肯消散。

一路走来,虽然没有说话,女孩子的心思却早已百转千回,绕了无数弯儿。别说沈旭之,就连兰明珠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真正的内心是什么样的。

“大人……”

“都说了多少次了,叫少爷。”沈旭之给石滩纠正到。石滩这一路已经多少学了一些人类的语言,可以进行简单的沟通。沈旭之对大人两个字不喜欢,一路上都在教导石滩称呼他少爷。多想做一个纨绔啊……

“少爷,刀削面是什么?”

“刀削面这三个字含义隽永,意味深长。这简单的三个字,有武器,有招数,有死敌,蕴含了世间恩怨的一切基本要素。从容不迫的气度中有风雨不透的杀气与狠辣。吃一碗千年不灭的刀削面,就如同吃一碗快意恩仇、侠骨柔肠的江湖。再有就是……”看见石滩听到目瞪口呆,兰明珠也略略侧过连,斜睨着自己,用心在听,嘴角带着微笑,继续说到:“还有,姑娘,你喜欢文学吗?”

………………

一大盘带着热气的酱牛肉,两壶兑了水的淡酒,三碗刀削面。三个人吃的热气腾腾,兴高采烈。石滩喝着酒。没有喝过,第一口下肚便觉得对味,捧着一壶酒说什么都不肯松开。另外一壶沈旭之一杯酒,一块酱牛肉喂着羊皮袍子。小狐狸在沈旭之身边吃的不亦乐乎。

兰明珠天真未泯,看羊皮袍子吃的开心,还一口口的喝着酒,便问道:“你的这小狐狸无酒不欢?”

“只要有吃的就会高兴。不管有没有酒,只要是能吃饱就行。当然,有酒,更好。”沈旭之用手拿起一块酱牛肉,汁水淋漓的喂到羊皮袍子嘴里,小狐狸一大口吃了下去,便凑了过去,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摇晃着大尾巴,等着下一块牛肉。

“我不喝酒,沾酒就醉。”沈旭之在大氅上胡乱蹭了蹭手,端起酒壶,倒满一杯清酒,便又下手去抓酱牛肉。似乎没有看见兰明珠微蹙的秀眉带着几分不悦。

窗外渐渐摆起了许多小摊,一些散客在不断吆喝着,卖着零零乱乱的草药、丹药。听起来似乎无所不能的丹药,沈旭之心知肚明,估摸着是哪一丹炉里面的废品,找一个不开眼的凯子骗钱而已。

不过窗外的那个女孩儿声音特别好听,沈旭之向外面看了看,只见一个瘦小伶仃的背影,一身粗布青衫,看不出身材来。

窗外人流川流不息,摩肩接踵。照理说这种小集市就是赶大集的时候也不会有这么多人,沈旭之看了一会,觉得有些不解,便招呼小二过来,问道。

“客官您有所不知,最近幻象森林不知为何开启了一处裂隙。不过只有修行者大人们才能进去,而且只有境界在初境的修行者能进。据说是哪裂隙不够稳定,已经埋葬了三名感知境的修行者了。”小二顿了顿,热情的招呼了新进来的一个旅人,继续说到:“不过那里面草药繁多这些人都是奔着草药来的。要是再早几天,柴房都住满了人。那裂隙已经关闭,距离下次开启还不知道有多久呢。现在上好的草药都已经交易完了,这些人都是来淘货的。能不能有好东西,要看运气了。”

“哦,是这样啊。”沈旭之点了点头。

羊皮袍子已经吃完,像一只懒猫,趴在窗棂上,懒洋洋的晒着太阳。沈旭之大口大口的吃着刀削面,盘子里面的酱牛肉所剩无几,沈旭之把牛肉渣都划拉到海碗里,就着汤水吃的一干二净。似乎还意犹未尽,倒了点水在海碗里,又喝了下去。沈旭之吃完刀削面的碗,干净的像一面镜子,看样子洗都不用洗。

没见过这种吃法的兰明珠看的目瞪口呆,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才好。

吃完饭,结账。三人坐在桌前正准备离去,忽然听见外面一阵吵杂。一个胖的连眼睛都变成一条缝的少年纨绔手里比划着,口水飞的满天都是。面前那粗布青衫的少女肩背抽搐着,似乎在哭泣。

纨绔啊,真是让人羡慕。纨绔的生活,真是让人羡慕的生活。沈旭之带着羡慕、嫉妒、恨又坐了下来,把羊皮袍子抓了回来,放在自己肩膀上,看着窗外那纨绔张牙舞爪的兴奋劲儿,沈旭之心里没有对纨绔面前那少女的同情,有的只是羡慕。

这样的生活,才真是生活。

“你就这么看着那人当街欺负一个女孩子?”兰明珠面色淡然,冷傲。

“你怎么知道是那纨绔孩子在欺负人,不是那女孩子是一个骗子,骗了人钱财被当街擒获?”沈旭之没有理睬兰明珠的问题,只是看着手舞足蹈的胖子,反驳了一句。

“就是骗子,也不应该。”兰明珠不知怎地,就是想要和沈旭之拌拌嘴,不管沈旭之做什么,兰明珠看着都很不顺眼。

“我认为,男女平等。”沈旭之懒得和兰明珠辩解些什么,只是开心的看着,羊皮袍子站在肩膀上,睁大了眼睛,也翘首翘尾的看着热闹,看那样子,比沈旭之还要好信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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