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又见官员性丑闻

网络上流传一部很黄很暴力的连载作品,点进题为“某处长和情妇翻脸,性丑闻遭情妇曝光文章露骨不堪”的链接,看到洋洋洒洒几万字书写某刚工作两年的女生和广州某官员的爱恨情仇,情节俗套——屈于淫威、偷情成爱、堕胎生恨;性描写也笔法娴熟——崇拜、淫欲短信、色情自拍。最大亮点是提供了真实时间地点和可以对号入座的人物,并奉上一本汽车文化读物封面相佐证。

网友们欢欣传阅八卦,不甘寂寞的网络仿佛有了**规律:每周一歌,每歌有**,小月月刚走,官员又登场,而且还“喜闻乐见”。此部作品我读后的第一反应是:在各地官员的性闻爆料中,这个广州处长却是很清廉的,从没送过情妇礼物,最多吃饭签了单,连开房费都省。而且同时只有一个情妇,也绝不因为乱搞耽误工作,提起裤子就去开会。这些,正说明他是好同志啊。

为什么我强调是作品,倒不是说本故事纯属虚构,这种真实性用我一女友的话说:把十个男人拉出去枪毙,有九个是没毙错的。即使写的不是这个处长,随便写哪个官员的性丑闻你都会相信,潜台词是:他们作风本来如此嘛。再说了,日记传记小说都算是作品,能够气势恢宏地写成中篇,并提炼出“女人的直通心灵”这样的中心思想,也算很主旋律。

但此部作品的疑点在作者本人身上,过往的官员性丑闻多来自官员本人的日记外泄,或被查处后曝光的夹带编号和毛发的记录本,被情妇举报而中招的官员也有,但以这样的情妇作品面貌出现的,还是稀罕得很。你见过女主播李泳写情妇自传吗?没有。她收了路虎和封口费,所以没有?这个推理也成立。你见过饶颖的情妇自传,但她搞的是著名主持人,不是官员。写与名人明星的绯闻是可以红的,写与官员的性丑闻在中国是什么出路?我暂时想象不到签售场面。

所以如果作品出自情妇本人之手,她图啥啊?现在人肉搜索这么发达,你提供的时间地点证据又如此详尽,是不是等下一分钟开记者招待会?那么你是要当莱温斯基吗?问题是这些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女性提供的前车之鉴你都看到了。真要曝光应该提供带精液的证物、流产证明、电话录音以及艳照之类。不然,万能的网友从哪搜出疑似人的身份证照工作单位手机号码,还不知要殃及几个无辜。

基于这点,我不太相信是“飞蛾扑火”式的情妇自曝,因为作品的加工痕迹太明显,明显得像“圣元性早熟奶粉”复仇贴。一种可能是小月月式炒作团队为点击率又开启炒作官员性丑闻先河;另一种可能是该官员的暗中对手,熟悉其行踪和私生活,假借情妇之手实施打击报复,掀起“二奶反腐潮流”。

在情妇没有像莱温斯基那样站出来之前,在有关部门生活作风小组没出调查报告之前,权且低俗地“喜闻乐见”着。倒不是为某处长辩护,这样出于男人本能,有三两情妇,还不影响工作的官员,已经够让人欣慰了。只是从传播学角度,我们又看到了**所在——和以往从野史秘传之中感受官场人物的糜烂私生活相比,现写现炒现任官员的性丑闻,更具及时行乐之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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