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女人生亦何艰

那日一个主持人无奈说道,现在连综艺节目都在讨论女人怀孕期间能不能离婚了。我虽然很少看电视,但对此类话题感觉匪夷所思,难道这是社会进步?早有规定在女人怀孕期和哺乳期,配偶不允许提出离婚,那这个“能不能”意思是女人身怀六甲时,可以不要她老公吗?可以借种完毕一脚踢了他吗?得是什么思想个性的女人才会在这期间提出离婚?还是说争取自由的男性,希望一改惯例,任何时间想离就离。

同样脑子进水的是前段时间海南为控制男女出生比例,避免重男轻女的选择堕胎,而出台什么《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对怀孕十四周以上擅自终止妊娠者,将实行责任追究,取消生育指标。目标人群居然不单针对已婚孕妇,还针对未婚孕妇,“不符合生育条件,年满二十周岁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的,应当提供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计生机构免费出具的证明”。生是非法的,不生还得开证明,女人怀孕是自己一手搞出来的吗?为什么受苦受累是她们,没有任由摆布也是她们?竟有男人开玩笑说:索性提前到六至十周得了,这样就没女人敢乱搞了。

我想这和街头满是“无痛人流”的广告,误导人们认为女人流产不过是场小感冒是一个原理。在中国,女性的生育权好像成了可以随意处置的事——控制人口,维护社会秩序当然是好理由,只是根源在哪儿啊?种子从何而来啊?如果我来制定计划生育,那是相当简单。我会出台一个规定:男性不论成年与否,具备**功能开始,都到医疗机构进行结扎手术,由此避免一切导致女性非法受孕的可能;待到他结婚,拿到了生育指标,再去医疗机构解开结扎的输精管,进行播种;生育成功后,再次结扎,再无超标生育的事发生。男性结扎只是一个小手术,甚至不比割包皮难,不影响性功能,不影响快感与。在上世纪实施计划生育之初,就有无数男性接受了结扎,他们一样**正常,一样身体健康,作为控制人口的科学手段,完全可以大力推行。

本来我也不必如此以牙还牙地摆出女权姿态,只是看到男性社会为其崇拜,推行种种置女性健康和权利于不顾的措施,而不自身做出节制时,还肆意给女人制造麻烦和伤害,觉得有必要提醒他们:当你觉得所有决定如此轻快时,你也轻快一个来看看。而且我还可以告诉你,有些男性也推崇结扎手术哦,尤其已婚男子。他们完成生育指标后,倍感一个小手术后给**带来的自由,可以不考虑种种避孕措施的失败率和太太尽享鱼水之欢,甚至出去偷食,也不会留下后患,不担心某个小三的大着肚子找上门来闹事,真是造福社会又利己。

男女性权和生育权都是平等的,当男人把自己的轻易变成女人的风险,其实是一种侵犯。在和谐社会,自然可以和谐地解决避孕问题,所以我们经常默认为这是一种私事。但如果以法律和行政手段进行控制,势必也要体现平等。否则男人负责播种,女人负责绝收,放在咱们这农业大国,真说不过去。既然国情不允许多收三五斗,你要么弃耕,要么锁住陈年谷仓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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