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我体验真理的故事之二 9

“但是,”我说,“对我而言,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很陌生,就连阿布杜拉赛也是来到这里后才认识的。”

“可你刚刚不是说你们是同乡吗?如果你的父亲做过那里的首相,阿布杜拉赛一定了解你的家族。如果你能让他写一份保证书,我绝对不会加以反对。到那时我自会向法律协会说明我无权反对你的申请。”

这一番话激怒了我,但我还是克制了。我暗想:“即使我附上了阿布杜拉赛的证明,还是会被拒绝的,那时他们可能只要欧洲人的证明。而且我申请入会和我的出身家世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我出身贫贱或令人厌恶就不能加入律师协会吗?”然而我保持了镇静,泰然答道:“尽管我不认为法律协会有什么权利来了解这些细节,但我还是尽量准备,呈上一份你要求的保证书。”

阿布杜拉赛为我准备好了保证书,而且也及时送交给法律协会。他表示满意,但法律协会仍不以为然,并在最高法院的法庭上反对我的申请,然而最高法院甚至没有传艾斯坎比先生出庭作答,便否决了法律协会的申请。首席法官宣布:“因申请人未附上原件而拒绝其申请的理由不充分。倘若申请人伪造证件,他将被起诉;倘若他被证明有罪,他会被除名。法律对于白人和有色人种并无差别。所以本法庭无权阻止登记人甘地先生登记为律师。我们接受他的申请,甘地先生,现在你可以宣誓了。”

我站了起来,在登记官面前宣誓。宣誓完毕后首席法官对我说:“现在你必须除下头巾,甘地先生。你必须遵守法院对于律师穿着的规定。”

我明白自己会受限制,为服从最高法院的命令,我除下了曾经在地方法庭上坚持不摘的头巾。这样做不是担心会被判为行为不合理,而是想保存力量来应付更大的斗争。我没必要为坚持戴头巾而把力气都消耗殆尽。为了更重要的事情,这样做是值得的。

阿布杜拉赛和其他朋友们对我的屈从(或者说是软弱)颇有微词。他们认为我应当争取出庭时戴头巾的权利。我设法说服他们,告诉他们有一句格言叫“入乡随俗”。“这句话很有道理,”我说,“如果是在印度,英国官员或法官下令叫你除去头巾,拒绝是对的;但在纳塔耳,作为这里法院的官员,若是我不尊重当地法院的惯例,就不对了。”

我用类似的说法平息了朋友们的情绪,但我知道,我并没有完全说服他们从这个例子中接受根据不同的情况灵活应变的处世之道。然而在我的一生中,对真理的坚持这一点已经教会了我懂得欣赏妥协的美妙。以后的生活中,我更是明白这种妥协的精神就是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必要的一部分。尽管它往往使我陷入险境,惹来朋友们的不满,然而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理解真理既坚如磐石,又美若鲜花。

法律协会反对我登记注册的举动,又替我在南非做了一次宣传。大部分报纸都在谴责他们的做法以及其中暗藏的嫉妒心理。这种宣传在一定程度上便利了我的工作。

四十五巴拉宋达朗

人们心中热诚而纯洁的愿望往往是可以实现的。以我自己的经验,我常常看到这一点得到证实。为穷苦的人服务一直是我的心愿,而这个心愿常使我置身于穷人中间,和他们心意相通。

尽管纳塔耳印度人大会包括了侨生的印度人和职员阶层,但是非技术工人和契约工人却被排斥在外。这不是属于他们的组织。他们没钱交纳会费,不能成为会员。而大会只有为他们服务,才能得到他们的拥护。当时我和大会都还没做好准备去开展这项工作,有一个机会悄然而至了。我开始执行律师业务不过三四个月的时间,而大会也还在草创阶段,一天,有一个穿着褴褛、手拿头巾、被打掉两颗门牙、满口鲜血的泰米尔人颤抖地跑到我跟前哭泣,原来他的主人毒打了他。我的一个文书也是泰米尔人,通过他的转述,我了解了这可怜人的全部情况。来访者名叫巴拉宋达朗,是杜尔班的一个有名的欧洲人家里的契约工人。主人对他发了火,不能自控,狠狠地打了他一顿,还打掉了他两颗门牙。

我把巴拉宋达朗送到一个白人医生那儿,当时只能找到白人医生。我要医生开一张证明,说明巴拉宋达朗受伤的原因。拿到证明后,我直接带着伤者去找地方官,向他递交了起诉书。地方官读完起诉书,极为愤慨,当即发出传票传讯雇主。

使雇主受罚并不是我当时的愿望,我只是想要他还巴拉宋达朗自由罢了。我读过有关契约工人的法律。普通用人不报告主人就擅离职守,他的主人可以把他告上民事法庭,而一个契约工人这样做,情况完全两样,他的主人会把他告到刑事法庭上去,并被判监禁。所以威廉·汉特尔爵士认为契约工人制度几乎和奴隶制度一样坏。与奴隶相同,契约工人也是主人的私有财产。

当时只有两个解救巴拉宋达朗的办法:或是请求契约工人的保护人取消契约然后将他转给别人,或是请求他的雇主释放他。我拜访了巴拉宋达朗的雇主,并对他说:“我不想控告你而使你受罚。我想你也很清楚是你毒打了他。如果你同意将契约转给别人,我就心满意足了。”这位雇主立刻接受了我的要求。然后我又去见保护人,他也同意了,条件是只要我找到一个新的雇主。

于是我便四处去找合适的雇主。新雇主必须是一个欧洲人,因为印度人不能雇佣契约工人。当时我认识的欧洲人不多,我还是找到了其中的一个,跟他说明了情况,他十分慷慨地答应了雇用巴拉宋达朗。我非常感谢他的好意。地方官审判了巴拉宋达朗的原雇主,责令他将契约转给别人。

巴拉宋达朗的案子传到了每一个契约工人的耳里,而我则被他们当做朋友。我非常高兴能够建立起这种关系。于是契约工人开始源源不断地拥入我的事务所,我则由此获得了绝好的机会去了解他们的喜乐哀愁。

巴拉宋达朗的案子激起的波浪所及,远至马德拉斯。从这个省份各地去纳塔耳的契约工人从他们的契约工人弟兄那里听说了这个案子。

这个案子本身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然而在纳塔耳有人维护契约工人的利益并且公开为他们工作的这个事实,使契约工人又惊又喜,感到鼓舞,充满了希望。

我已提到,巴拉宋达朗初次走进我的事务所时,手中拿着头巾。那情形显示了一种特殊的伤感,也表现出了印度人所受的屈辱。前面我已经叙述过自己被要求除下头巾时的情形。事实上,每一个契约工人和印度生客在访问欧洲人时,都被迫除下他的头饰,无论头饰是帽子、头巾还是缠在头上的披肩。甚至双手合十行礼的做法还嫌不足。巴拉宋达朗想当然地认为对我也应该遵循这种规矩。这是我生平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形,我顿时感到羞耻,马上要他缠起头巾。他照我的吩咐做了,虽然带点迟疑,但从他的脸上我可以看出欢喜之情。

我始终想不通的是,当自己的同胞遭受侮辱时,为什么竟然还有人自以为光荣。

四十六3英镑人头税

巴拉宋达朗的案子使我得以与印度契约工人有所接触。然而,促使我去深入研究他们的恶劣的生存境况的,却是与那种企图向他们征收苛重捐税的行为作斗争。

1894年,纳塔耳政府准备对印度契约工人征收25英镑的年税。这项提案使我震惊。我将这件事提交纳塔耳印度大会讨论,大会当即决定组织必要的反抗行为。

首先,我得把这捐税的起因简要地介绍一下。大约在1860年,纳塔耳的欧洲人发现在当地大有种植甘蔗的发展空间,只是缺少劳工。因为纳塔耳当地的朱鲁人不适合做这种工作,所以若没有外来的劳工,是不可能种植甘蔗和发展制糖业的。于是,纳塔耳政府便和印度政府联系,获准招募印度工人,招募的方式是与工人签订工作五年的契约,期满后,契约工人可以自由在那里定居,并完全享有购买土地的权利。这些条件都是对工人们的诱饵,因为那些白人一心盼望着在契约期间印度工人充分地改进他们的农业。

然而印度人却带来了预期之外的更多的结果。他们在纳塔耳种植了大量的蔬菜,引进了大批的印度农作物品种,而使当地的品种变得便宜,还引进了芒果。他们开创的企业并不限于农业,他们还进入商界,买地建房,不少人从工人的位置一跃而成土地和房产的所有者。印度国内的商人也纷至沓来,在此定居经商。阿布巴卡·阿穆德赛(现已故)就是其中的第一号人物;他很快便拥有了规模宏大的生意。

这种局面,令白种人心怀戒备。最初他们欢迎印度劳工前来,却没有料到这些人竟有经商的本领。他们只能容忍印度人作为独立的农业者存在,而无法容忍他们成为商业上的竞争对手。

就此当地白人心中撒下了仇视印度人的种子,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促使这种情绪的滋长。我们印度人的生活方式与他们大不相同,我们生活简朴,小富即满,满不在乎关于清洁卫生的规定,不善于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不善于打造房屋的美观——所有这些,再加上宗教信仰上的分歧,致使敌对的火焰愈燃愈烈。从剥夺印度人选举权的法案,到对印度契约工人征收捐税,全都体现了这种敌对思想,除了立法外,还有一大批欺压印度人的做法早就开始了。

头一个提议是强行遣返印度劳工,如此一来,他们的契约期满时就在印度了。不过,印度政府大概不会接受这个提议。因此又有人提出其他提案:

一、印度工人契约期满时,必须返回印度;

二、若工人不愿回去,则每隔两年就要签一次新的契约;每签一次契约,涨一次工资;

三、如果工人不愿意返回印度,也不愿意签新的契约,就必须每年缴纳25英镑的捐税。

由亨利·宾斯爵士和马逊先生组成的纳塔耳代表团去印度谈判。当时的印度总督是叶尔金勋爵,他虽反对征收25英镑的税款,却同意了征收3英镑的人头税。当时乃至现在我还是觉得这是总督的一个严重的失误。他在同意这种建议时,完全没有考虑到印度人的利益。他根本没有责任向纳塔耳的欧洲人作出让步。在三四年的时间内,一个印度契约工人和他的妻子,再加上一个十六岁以上的男孩和一个十三岁以上的女孩,都得纳税。一对夫妇和两个孩子的四口之家每年要交纳12英镑的税款,可是做父亲的每月平均收入不超过14先令,这种重税残酷不堪,闻所未闻。

为反对这种重税,我们开展了激烈的斗争。若是纳塔耳印度人大会还对这个问题保持缄默的话,说不定印度总督连25英镑的税也会同意。从25英镑减少到3英镑,可能完全是由于大会所表达的不满所致。不过也许是我想错了,也可能是无论大会是否反对,从一开始印度政府就不赞成征收25英镑,而将其降至3英镑。总之,印度政府这一次失去了人心。作为印度福利的代表者,总督绝不该赞成征收这种不人道的捐税。

这种捐税已从25英镑降为3英镑,但大会并不认为这是什么重大的胜利。反而为不能彻底捍卫印度契约工人的利益而抱憾,并一直决心要完全取消这种捐税,然而这个愿望却一直到二十年后才得以实现。它的实现不光是纳塔耳印度人的,更是旅居南非的所有印度人共同斗争的结果。由于戈克利先生(现已故)打破了原先的约定,导致了最后的一次大规模斗争,印度契约工人全部参与了这次斗争,而当局断然开枪镇压,致使一部分同胞因此丧失了生命,一万多人被监禁。

然而真理最终取得了胜利。印度人所经历的苦难与抗争正是这种真理的表现。如果没有无畏的信念,没有伟大的耐性和不懈的努力,我们永远不会取得胜利。假如侨团和大会都放弃斗争,顺命屈从交纳重税,还认为那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印度契约工人将会继续承受这种可恶的捐税,直到今天也不会停止,那将带给旅居南非的印度人和整个印度永久的耻辱。

四十七对各宗教的比较研究

我感到自己已经完全投入到为印度侨团服务之中,背后的深层原因是我内心的自我实现的愿望。我把服务当成自己的宗教,觉得只有通过服务,才能感受到神灵的存在。对我而言,所谓服务,便是为印度服务,这条道路是无须刻意寻求而自然出现的,我天性中就有作出这种选择的倾向。本来我去南非是为了旅行和逃避卡提亚华的政治纷扰,也是为了谋生。然而正如我前面提到的,却发现我自己走在寻找神灵和自我实现的路上。

基督教的朋友们勾起了我的求知欲,这种追求几乎是永无止境的,而且即便我想淡然处之,他们也绝不会让我安然懈怠。在杜尔班,南非传道总会的会长斯宾塞·华尔顿先生十分关注我,后来我几乎成了他家的一员。之所以能认识他,得利于我在比勒托里亚与基督教徒的交往。华尔顿先生和我有一种独特的相处模式。印象中他从不曾主动叫我改信基督教,然而他的生活像一本摊开的书一样呈现在我面前,我可以观察到他的全部行动。华尔顿夫人则是一位非常温柔能干的女性。我很喜欢这对夫妻为人处世的态度。我们非常了解彼此之间的差异,而任何讨论也无法消除这种差异。不过只要有着互相容忍、博爱和追求真理的心态,这种差异的存在也是有好处的。我喜欢华尔顿夫妇的谦逊、毅力和对工作的热爱,实际上我们经常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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