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我体验真理的故事之四 14

身为律师,我从未做过任何失职的事情,而我处理的案件大部分都是为了公益事业,我不在这种事情上赚钱,有时甚至要倒贴钱。我想有关我的律师业务,说到这个地步就差不多了吧,可是我的朋友们还要让我多说一些,他们可能以为,我这样轻描淡写地只谈几件事会不过瘾,所以一定要我多说一点儿,这样律师们就可以从中得到教益了。

我当学生的时候就听人说律师这个职业是撒谎的职业。然而这种说法对我并没有什么影响,因为我从不想靠撒谎来致富成名。

在南非时,我的原则多次受到考验。我知道我的对手常会教唆他们的证人撒谎,其实我只要也教唆我的当事人或证人撒谎,就能打赢官司,但是我拒绝这么做。记得有一次我们已经胜诉了,但我怀疑我的当事人对我说了谎。在我内心深处,我希望为我的当事人争取到应得的权利,我希望胜诉的案子都是正当的。在确定收费标准的时候,我从不把胜诉当做一个条件。无论我的当事人是胜诉还是败诉,我都不会多收或是少收费用。

我对每一位当事人都这样说,我不受理欺诈的案件,别指望我教唆证人说谎。这样我的声誉大大提高,没接到过一件欺诈的案子。事实上,有一些当事人会把那些清白的案子交给我办,而把那些可疑的案子交给别人去办。

有一个案子非常棘手,是一位与我关系最好的当事人交给我的。这个案子涉及到极复杂的一笔账目,而且被拖了很久。之前有几个法院对这个案子进行了部分审理,然后法院将账目交给几位资格很老的会计师去仲裁。尽管是对我的当事人完全有利的结果,但仲裁者在计算账目时不小心出了错,虽然数目很小,但案情却非常严重,因为他们误把借方列为贷方了。而对方出于其他方面的原因也反对这个仲裁。当时我是当事人的助理律师,而我们的主事律师发现差错后,却认为我们不该承认这个差错。他显然是觉得律师当然不能做任何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事情,我却认为我们应该承认这个差错。

但主事律师反驳我:“如果这么做了,法官很可能会取消整个仲裁,任何一个成熟的律师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后果,无论如何我不愿这样冒险。如果这个案子被发回去再开一次庭的话,我们的当事人究竟得花多少钱,而最终结果又会怎样,那就没准了!”

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当事人也在场。

我说:“我认为我们的当事人和律师都要冒这个险。如果我们不承认错误,指望法庭支持一个错误的仲裁,这怎么能行呢?如果我们承认了,即便是致使当事人吃了亏,那又有什么坏处呢?”

“只是我们凭什么要承认错误呢?”主事律师说。

“我们又凭什么肯定法官找不出差错,或是我们的对手发现不了差错呢?”我说。

“那么,你愿意辩论吗?我可不想用你的说法同对手争论。”主事律师用坚决的语气答道。

我谦逊地回答道:“如果你不愿意申辩,那么就交给我吧,只要我们的当事人也同意。如果不改正错误的话,我也不想管这个案子了。”

我边说这些话边看着我的当事人。我的当事人很为难。我从一开始就参与了这个案子,当事人也完全相信我,对我也有充分的了解。他说:“那好,就由你来申辩这个案子,改正这个差错吧。败诉就败诉吧,如果这不可避免,神灵是会保护正当的一方的。”

听到他这样说我很高兴。我指望他做的不过就是这样。主事律师又是警告我,又是怜悯我的固执,但还是同样向我表示祝贺。

结果如何,看看下一章就知道了。

一百二十二法庭上的欺诈行为?

我认为自己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我也不能肯定自己是否能把这个案子处理得妥妥当当。在高等法院上辩论这么复杂的案子是一种极其冒险的行为,而当我在法庭上出现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害怕得发抖了。

一提到账目上的差错,便有一个法官这样说:“这不是欺诈吗,甘地先生?”

听到这样的诬蔑,我怒火中烧。法官竟然无凭无据地就指责人家是欺诈,这实在是不能容忍的事。

“刚开庭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有成见的法官,这个棘手的案子胜诉的希望应该是微乎其微了。”我自言自语道。但是我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理好自己的思路,于是回答他道:“我很惊异于法官大人还没有听完我讲的话,就怀疑我有欺诈行为。”

“不是指责,”那个法官说,“那不过是一种猜测。”

“这种猜测在我看来就是一种指责。请您听完我的陈述后再来指控我。”

“打断了你的话,实在很抱歉,”那个法官回答道,“请继续说明出差错的原因吧。”

我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我的说明。还要感谢那位法官提出的这个问题,使我可以从一开始就引起法官注意我对账目的辩论。我深受鼓舞,就利用这个机会详细地解释了这个问题。法官细心地听取了我的申辩,我用事实和数据说服了那些法官相信账目出错的原因全在于疏忽。因此法官觉得并不需要把花了很多精力才做出来的原有裁决取消。

对方的律师显得很轻松,可能他们认为纠正这个错误以后,并不需要做多少辩论。可是法官们继续盘诘他,因为他们相信账目问题很容易就能核对出来。对方律师千方百计想要改变这个裁决,但是最初怀疑我的那位法官已经被我说服,完全站到我这一边了。

“如果甘地先生没有纠正这个差错,你们怎么办呢?”他问道。

“我们不可能再去找一个更称职、更公正的会计专家来核实账目。”

“本法庭必须假定你对自己所办的案子最清楚。任何会计专家都有出现这种疏忽的可能,如果你们不能找出新的问题,所以本法庭只好请你们双方重新提起诉讼,为一个明显的错误再花一些钱。但如果这个错误能够加以改正,我们就用不着再听双方的申诉了。”法官继续说道。

法官就这样驳回了那位律师的意见。究竟是肯定了纠正错误之后的裁决,还是下令让仲裁人复查,我已记不得了。

我和我的当事人以及主事律师都非常高兴。此事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念:没有对真理的信心就不可能当个好律师。

然而,请读者朋友们记住:即使在实践中保持一颗诚实的心,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在实践中出现根本性的错误。

一百二十三当事人变成同事

纳塔耳的律师与德兰士瓦的律师不同:在纳塔耳有一身兼二职的律师,只要取得了讼师的头衔,也可以同时当状师,德兰士瓦的情形则与孟买相同,讼师与状师的职责范围是有区别的,取得律师资格后,就有权选择当讼师或状师。我在纳塔耳时,选择当讼师,而到了德兰士瓦,又决定当状师。因为当讼师就不能直接和印度人联系了,而南非的白人状师是不会为难我的。

在德兰士瓦,状师也有在地方法庭出庭的资格。有一次,我受理约翰内斯堡的地方法庭的一宗案子,发现我的当事人撒谎,我发现他在证人席中惊慌失措,因此未经任何辩论我便要求法官取消这个案子。对方的律师觉得惊讶,而地方法官却很高兴。我指责当事人跟我说谎,他也知道我从不受理欺诈的案子,我跟他摆明事实,他向我承认了错误,而且我记得自己还要求法官做了不利于我的这位当事人的判决,他并没有不满我的做法。事实上在这个案子中我的行为并没有影响我的业务,反而让我的工作更为顺利了。我也看到了我对真理的忠诚使我在同行中赢得了声誉,尽管有肤色、种族歧视等阻力,在某些案子中我的诚实战胜了偏见,甚至还能赢得他们的厚爱。

当律师的时候,我还有一个习惯:从不对我的当事人或同事们隐藏我的无知。每当我觉得自己没有把握胜诉时,我就会劝我的当事人另请高明;如果他非要找我辩护的话,我会请求他允许我请教其他大律师。这种坦诚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如果必须找大律师请教的话,他们也愿意承担费用。他们对我的好感和信任也为我从事公众工作提供了便利。

在前面的内容中,我已经说过我来南非当律师就是为了给侨团提供服务。为此,必须先要争取人们的信任,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心胸宽广的印度人很善于赚钱,可是当我劝他们为了争取自己的权利应该去尝尝坐牢的滋味时,许多人都欣然接受了,并非他们认识到这种做法是正确的才去做,他们是出于对我的信任和好感才去做的。

当我写到这里时,心中涌现出许多美好的回忆。那么多当事人都变成了我在公众工作上的真诚的朋友和同事,他们信任地配合和无私地支持竟使这个充满苦难、危机四伏的生活变成美好的生活了。

一百二十四解救一个当事人

读者们现在应该很熟悉巴希·罗斯敦济的名字了吧。他是我的当事人,也是我的同事,或者更确切一点说,他先是我的同事,后来才成为我的当事人。他非常信任我,所以就连家务事也会来找我商量,听从我的意见。甚至在他生病时也会来找我帮忙,尽管我们在生活方式上有很大差别,但他却毫不犹豫地接受我的治疗方法,完全信任我这个“庸医”。

有一次这个朋友被一件很麻烦的事情缠住了。虽然他几乎不对我隐瞒任何事情,但这次却对那件事只字不提。他是一个搞进口的巨商,常从孟买和加尔各答进口商品,有时难免做些走私的勾当。但由于他与海关官员的关系很好,所有没有人怀疑过他。出于对他的信任,海关往往是凭货单收税。不过说不定他们也是默许走私的。

古遮拉特诗人阿柯有句话说得好:小偷像水银一样难以就范。巴希·罗斯敦济的情况也是如此。有一天我的这位好朋友慌张地跑来找我,泪流满面地说:“好兄弟,我瞒了你。今天我的罪过被揭发了。我走私,现在完了,我肯定会坐牢,一切都完了。现在说不定只有你还可以救救我。我没有瞒过你什么事,只有这件事,我觉得我不应当用做生意的这种手段来烦扰你,所以关于走私的事我从来没有跟你提过。可是现在我后悔也晚了!”我安慰他道:“能不能救你完全是神灵的事情。至于我,你是了解我的为人的。我只能劝你自首。”

这位善良的波希人感到深深地绝望了。

“难道在你面前认错还不够吗?”他问道。

“你是对政府犯了错,向我认错能有什么用呢?”我温和地回答他。

“好吧,我会按照你的意见行事,但是你觉得我要不要去找老法律顾问商量一下?他也是一个朋友。”巴希·罗斯敦济询问我的意见。

经过调查以后,我才知道我的朋友已经走私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但是这次事发涉及的钱财数目很小。我们找到他的法律顾问,他仔细地阅读了文件,说道:“这个案子会由陪审员审判,纳塔耳陪审团是不会轻易放过印度人的。不过我不会放弃希望的。”

我和这位律师并不熟,于是巴希·罗斯敦济插话说:“谢谢你的忠告,这个案子我想请我的好朋友甘地先生来帮忙。当然,如果需要时,还得请你指点指点。”

这样回答了法律顾问的问题后,我们便去了巴希·罗斯敦济的店里。

这时我跟他说了我的观点:“我觉得这个案子根本没必要搬到法庭上去解决。对你提出控诉还是不了了之完全取决于海关官员的态度,而他们又要听检察长的指示,所以我觉得两边你都得找一找。我认为你一定要去缴付海关规定的罚款,或许他们同意就此放了你。不过如果他们不同意,那你就得做好坐牢的准备。我认为真正丢脸的不是坐牢而是做了违法的事情,既然丢人的事已经发生了,你就应该把坐牢当成一种忏悔,而真正的忏悔就在于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巴希·罗斯敦济不一定完全听得懂我说的话。他是一个很勇敢的人,但是在那一刻,他很犹豫。他的名声岌岌可危,而他又怎么忍心看到自己这么多年来费尽心血赢来的好名声就这样毁于一旦呢?

“好吧,”他说,“我答应过你,我的命运就掌握在你的手上,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我为了这个案子四处奔波,费尽唇舌。我先找到海关官员,把所有事情毫无保留地、无所畏惧地告诉了他,还答应让他审查所有的账目,并告诉他巴希·罗斯敦济有多懊悔多难过。

海关官员说道:“我喜欢这位老波希人,对他干了这么一件傻事我也感到很痛心。你也知道我有我的职责,我必须听从检察长的指示,所以我建议你尽量说服他。”

“如果你不坚持让他上法庭,”我说,“那就太感谢你了。”

海关官员答应之后,接着我就去找检察长。检察长也欣赏我毫无保留的坦诚,相信我没有隐瞒事实。

现在我已想不起来是由于这个案件还是其他事情,我的坚持和坦白得到了他这样的评价:“我觉得你永远不会得到否定的答案。”

就这样巴希·罗斯敦济的案子靠调解解决了。他交出了两倍于走私款项的罚款。罗斯敦济把这件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装进镜框,挂在他的办公室里,借此引起他的后代与同行的警惕。

罗斯敦济的几个朋友警告我,要我不要被他的靠不住的忏悔所蒙蔽。当我把他们的话转告给罗斯敦济时,他说:“如果我连你都骗,我还能有什么前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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