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想有个家

刘扬有些失望地发现,玉佩并没有任何的动静,看来并不是任何一根树基都有木之灵气,为了证明,他又在边上寻找了另外一棵更为粗壮的树,同样的方法测试后,仍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木之灵。

“看来,这木之灵并不是什么树都有的。”刘扬有些意兴索然,不过并没有半分沮丧,对于他来说,即便有木之灵气,也不是现在的他能用得上的,也不一定用得上。

反倒是地之灵,他现在倒是极其需要,只是这地之灵,却不知道要从何处得来,他回想了自己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好像那会儿,玉佩之上还有不少的地之灵气,而自己也是靠着地之灵,这才恢复了生机,并且修为比之以前更为精进。

刘凝把最后仅剩的地之灵气吸收了之后,玉佩上的地之灵气似乎已经枯竭,今日一大早他特意用玉佩在破庙周围四处试探,但始终没有发现,这里有任何的地之灵气痕迹。

失望归失望,但他并不气馁,天下之大,他未探寻的地方多如牛毛,实在不行,以后能买到含有地之灵的玄核晶或者是更高级的地核晶,应该也可以经由这个玉佩化为自己可以吸收的地之灵气。

如此一来,也就不需要花费恐怖的价钱去请灵师去专门炼化核晶,也就是说这个玉佩其实就是一个实打实的专用灵师,至于它可以炼化什么品阶的核晶,按玄绿,地黄,天紫,圣虚四色来分,至少目前它应该可以炼化任何玄元阶的晶体。

自己手里拥有一个玄元阶的灵师,如果这件事情传了出去,该会造成什么样的轰动?青泽乡拥有一万多户,近六七万人口,地元境的武修者不下十人,但真正称得上的灵师却仅仅两人,除了清河西街的华景华季初之外,另外一人便是青泽乡秦氏宗族宗长秦猛的弟弟秦怀。

所谓灵师,其实也是武修者的一个分支,只不过到了玄元阶之后,一般的武修者便会依照自身的元力属性状况选择如何破元,如自身为土属性,日后的修行便会着重偏向吸收地之灵,这是绝大多数武修者选择的方向,因为在筑元阶段,每个人吸收的都是地之灵,此为万物之根本。

然而也有少数人,自身身负异禀,也就是所谓的天才,他们在筑元的同时,也在疯狂吸收其他灵气,比如雷之灵,火之灵等等,那么日后破元之际,他们选修的一般是雷系或者是火系武技,这些武技往往比同等级的土系武技要高明不少,百人之中顶多也只能出这么一个。

还有一些人,他们比上面所述的人群更为稀少,那就是灵师,灵师的最低要求是你在破元之际,必须能同时具备四系以上的十重元体。

换句话说,一般的武修者在破元之际,只要把地之灵气修到了十重元体境,便可以进入玄元境,特殊的武修者则要稍稍危险一些,他们在破元之际,除了地之灵气必须修到十重元体境之外,还要加上日后准备修行的属系元体。

而灵师就要难许多了,他们是一下子必须身具四种以上的十重属性元体,本身武修者在身体丹元内聚集两种以上属性的内元力之时就已经有爆体的危险了,现在一下子聚集四种,那种危险性可想而知,简直就是一颗天生的定时炸弹,所以说除非那个人是疯子,或者是真的是天才中的天才,否则没有人愿意去做灵师。

当然,残酷的修炼,倘若能修得正果,随之而来的回报也是极其惊人的,即便是最低阶的玄元下品灵师,也必定会成为人人供奉的上宾,倘若要是哪一个家族出了那么一名灵师的话,那么这个家族势必会家门中兴。

就比如秦家,三十年前,秦家不过是刘氏宗族的一名家仆,但自从出了一个秦怀之后,秦家立刻飞黄腾达,非但控制了几乎整个青泽乡的玄灵晶贩卖市场,还出走刘家自立门户,

三十年过去了,秦家的声势竟然隐隐超过刘家,这些年甚至连刘家都有些看不起了。

倘若刘氏宗族知道自己现在拥有这么一个现成的玄阶灵师,不知道他们脸上的表情将会是怎么样?那还真是期待啊。

当然,刘扬这还纯属幻想阶段而已,虽然手里的玉佩可以吸收各种灵气,但目前看来,并不能像真正的灵师一样,可以把核晶里的灵气炼化,变成玄灵晶,再到市场出售。

他的这个玉佩目前只能做到吸收和释放,而且似乎释放的对象应该只是人体掌心,身体吸收各种灵力的入口。

所以除非他愿意让天下人都知道他拥有这么一个宝贝,让人天天追杀,否则的话,他只能把它捂在怀里,自个慢慢研究。

不过即使这样,也完全足够了,只要想象一下,自己以后可能会拥有无尽的各种属性灵气,那么刘凝和自己其实不就是相当于拥有一名私人的灵师吗?

此刻,遥望着山脚下,那熙熙嚷嚷的清河街,目光再移到街道中心最为威严的青泽男爵府,心里莫名一动:他日之后,我一定要住回去。

接近晌午的时候,刘凝率先回来了,而胖子仍然没有音信,就在他们二人准备下山去找他的时候,他却一路大呼小叫地跑回来了。

肥胖的身上挂满了各种东西,像是一个移动的小货铺。

还没到破庙门口,他便大声喊道:“少爷…少爷,卖了,真的卖了,整整五百文。”他费力地伸出五个指头晃了又晃。

刘扬微微一笑,一旁的刘凝则是柳眉微颦,待看清胖子身上所挂的物件后,俏脸也是一舒,望着刘扬道:“少爷,真的卖掉了,你比胖子还会做生意啊。”

刘扬又是淡淡一笑,其实他知道那个贺老头一向嘴巴不严,昨日胖子向他兜售降香檀木没有收购成功,那消息应该一下子就传到了鲁顺耳里,这两家一向是竞争对手,面对这种宝物,鲁顺岂能让它放过。

此刻贺老头应该是后悔到肠子都青了去吧。

五百文相当于五枚银币,这在大夏王朝相当于一名壮丁一个月所得,除了胖子今日疯狂购物花去了两百多文之外,剩下的足够他们三人生活一段时间了。

说起心计,胖子可能要比刘扬差上许多,可是这生活上的打理,他就比刘扬胜上了好几倍,今日里所花的两百多文,他买了两床被子,两个枕头,三床草席,一个储米罐,一个小水缸,火石,白米、调料、瓷杯若干,甚至脖子上还挂着一块熏肉。

三个人把破庙一收拾,再铺上新草席,新被子,俨然便像了一个小家,虽然破落了点,但好歹能挡风遮雨,也不用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了。

是夜,胖子睡着之后,嘴里仍兀自念叨着:“少爷再把剩下的木头卖了,我们都可以建起半间房子了,以后再也不用去当乞丐了…”

刘凝闻言微微一笑,瑶鼻嗅着新被子发出的那种带有棉花的味道,感觉温馨而暖和,小手枕在脑后,而后悄悄侧了侧头,看着火光中,那张坚毅和清秀并存的脸庞。

他正聚精会神地雕刻着手里一尊已经成型的神像,眼神坚定而认真,纤长的手指灵巧如飞,不一会儿,那神像的轮廓越发清晰,竟是一尊栩栩如生的叶云圣灵天神。

她的双眸不由自主地微微泛起一层湿雾:少爷真的是长大了。

刘扬并不知道,身旁那名美少女此刻正在偷偷观察他,而且心态也起了很大的变化。

他关注的是历经大约一天一夜的功夫,手里的圣灵天神像总算完成,倘若鲁顺或是贺老头识货的话,换上两枚金币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若是剩下的十八截檀木也雕刻完毕,那就不是胖子所说的建起半间房子的问题了。

四十枚金币的话,在大夏王朝建起一栋完整的房子都是没有问题的。

这个时代不比自己的前世,没有房子,还可以租,在这里,没有房子就像没有根一样,是会被人看不起的,也就是说,他连户都算不上。

所以刘扬现在的目标很简单:我想有个家,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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