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一章 商人出身的“千古一相” 1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管仲

公元前686年,一位叫管仲(?—公元前645)的失意商人拉弓满弦,向公子小白射出凶猛的一箭,镞羽响处,只见小白应声落马。

这一年,地处山东半岛的齐国发生内乱,齐襄公被弑,朝政一时空虚。他的两个兄弟――公子纠和公子小白此时都被流放在外地,谁先赶回到都城临淄,谁就最有可能登基。纠和小白的身边各有一位商人出身的谋士,一个叫管仲,一个叫鲍叔牙。

小白接受鲍叔牙的计策,向莒国借了兵车,日夜兼程回国。辅佐纠的管仲见此情景,就自告奋勇率三十乘兵车到半途中去截击小白。在即墨城附近,管仲一箭将小白射下马。然而,这一箭只射中了战袍上的带钩,死里逃生的小白及时归国掌权,是为齐桓公。

当了国君的小白行功论赏,想拜鲍叔牙为相,同时当然还要杀了管仲。谁知鲍叔牙却对他说,“我的才能只能让齐国平安,如果您要称霸天下,一定得拜管仲为相。”

鲍叔牙与管仲其实是一对常年合伙做生意的好朋友。

管仲名夷吾,字仲,出生于颖上(今安徽颖上县)一个没落贵族家庭。他在哪一年出生颇多争论,分别有公元前716年、前723年、前725年及前730年之说,不过无论如何,他在当时算是长寿之人。他少年时替人牧过马,后来结识了年长于他、家境颇好的鲍叔牙,两人合伙做皮毛生意,有地方史志载,他们游走于燕、赵、齐三国之间,曾在现今河北省的蠡县一带规划过三十个大小不等的皮毛集市(时称墟),一直到今天,那里仍是北方最大的皮毛市场之一。

管仲早年的名声似乎不太好,是一个爱占小便宜和贪生怕死的家伙。他与鲍叔牙合伙做生意,本钱大多是鲍出的,可是赚了钱以后,管仲却要分大头,鲍的仆人们很不忿,鲍叔牙却说:“这没什么,管仲家里穷又要奉养母亲,多拿一点没有关系。”他们的生意后来破产了,西汉刘向在《说苑》一书中说管仲“三辱于市”,也就是说他多次经商失败,不是一个特别成功的商人。管仲还十分热衷于功名,曾到处去求官,可都干不了几天就被辞退了。他和鲍叔牙一起去当兵,每次打仗总是逃跑在前,大家就骂管仲是一个胆小鬼,鲍叔牙又站出来替他说话:“你们误会管仲了,他不是怕死,他得留着他的命去照顾老母亲呀!”到了后来,他们就分别投靠了公子纠和公子小白。

鲍叔牙向齐桓公举荐这样一个人,实在是奇怪的事情,不过更奇怪的是,齐桓公居然言听计从,真的把管仲拜为国相。

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具有完备的经济思想的人正是管仲,他辅佐齐桓公成就了春秋时期的第一个霸业。

管仲当国的公元前七世纪,正是“礼崩乐坏”的年代。

华夏文明是地球上历史最为悠久的文明之一。大约在公元前21世纪,在黄河上游产生了第一个国家政权――夏王朝,约六百年后,商汤灭夏,在黄河下游建立了商王朝,又过了约六百年,在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灭商,建立周王朝。

周王朝实行的是封建制,即“封土建国”,周天子将土地及居民分封给亲戚及功臣,各诸侯有权管理封地内的一切资源,并拥有军队。诸侯对天子定期进行朝贡。周朝建立之初,分封了一千多个诸侯国。

民国学者钱穆在《国史大纲》一书中称,“中国为世界上历史最完备之国家”。以史书记载论,从公元前841年开始,中国就明确有年可以考据。当时的天子是周王朝的第十代周厉王,他任用佞臣,导致国人暴乱,厉王被迫出逃,朝政由大臣召穆公、周定公同行政,号为共和。公元前771年,“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被犬戎杀死,西周终结,周平王迁都洛邑(现在的河南洛阳附近),是为东周。

从迁都的公元前770年起,到公元前476年,史称春秋时代。在这二百九十多年间,周天子的权威日渐丧失,社会风雷激荡,战火连天。仅据《春秋》记载的军事行动就有四百八十余次。司马迁在《史记》中称,春秋时期,被杀的国君有三十六位,被灭亡的国家有五十二个,很多诸侯四处奔走而不能保全自己的国家。在这期间,一些诸侯国脱颖而出,先后称霸,最著名者有“五霸”,齐桓公正是五霸之首。

齐国在众诸侯国中并不是最显赫的一个,它的祖先不是周王后裔,而是辅佐武王灭商的姜尚,齐国的疆界“东至海(黄海),西至河(黄河),南至穆陵(今山东省临朐县),北至无棣(今山东省无棣县)”,所以司马迁称之为“区区之齐在海滨”。

管仲兴齐,靠的并不是兵戈征伐,司马迁如此评论他的当国之道:“其为政也,善因祸为福,转败而为功,贵轻重,慎权衡。”也就是说,管仲最擅长的是配置资源,提高效率,以妥协和谨慎的方式重建各种秩序。这些特征无疑很有点“企业家的精神”。

这位在商场上滚过“烂泥”、在战场上当过逃兵的政治家不喜欢开天辟地式的创新,而是往往以“循古制”的名义来进行改革,他注重秩序和政策的延续,是一个天生的保守主义者。他在经济上的创新很多,其中最值得记载的是三项:四民分业、贸易兴国和盐铁专营。

管仲主张把国民分成士、农、工、商四个阶层,按各自专业聚居在固定的地区,是为“四民分业”。把社会各阶层按职业来划分管理,管仲是历史上的第一人,这种专业化的商品经济模式,两汉以来都被尊奉为基本形态及指导原则。与现在稍有不同的是,管仲当时所谓的士,主要指军士。

职业化的分工及其成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在殷周时期,就已有专业的工匠出现,文献记载为“百工”,这些人都是被政府直接管理的奴隶,没有独立的人身自由,所谓“工商食官”,他们的职业世代相传,不允许改变。《左传》记载:“在礼……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职业的世代相传,自然有利于工艺的传承和进步――在没有公司制度的年代里,家庭无疑是最具有组织形态的经济基础单位。很多工匠最终以职业为姓,流传至今,如陶氏是制陶的工匠、施氏是旗工、繁氏是马缨工、樊氏是篱笆工、终葵氏是锥工等等。

进入周朝后,职业化分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断定,“商亡国后,周分商遗民六族给鲁,分七族给卫,十三族中至少有九族是工。”另据我国第一部有关制造科技的著作《考工记》记载,西周的官营手工业达30种之多,仅专业的木匠(“攻木之工”)就分为七种,分别是轮、舆、弓、庐、匠、车、梓。细致的职业化分工及其世代相传的制度安排,是中国早期文明领先于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台湾学者赵冈认为,“中国的社会职能分工比欧洲早了至少一千年,主要的传统生产技术(工业革命前的非机器生产技术)在中国出现的时间也比欧洲早八百年至一千年。”

管仲认为,四民分业有四个好处,一是“相语以事,相示以巧”,同一行业的人聚居在一起,易于交流经验,提高技艺;二是“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价”,对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有很大作用;三是养成专业气氛,人人安于本业,不至于“见异物而迁焉”,从而造成职业的不稳定性;四是无形中造成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从小就耳濡目染,父兄的教导不须严厉督促也能教好。

专业分工、父子相袭的制度让齐国的制造业技术领先于其他国家,《考工记》对齐国手工业作坊有很多记录,以丝绸为例,我国最早出现的丝织中心就在齐国首都临淄,当时,临淄生产的“冰纨、绮绣、纯丽”等高档丝织品,不仅国内供给充分,还大量畅销到周边各国,乃至“天下之人冠带衣履皆仰齐地”。

按《国语·齐语》中的记载,齐国有士乡十五个,工商之乡六个,每乡有两千户,以此计算,全国有专业军士三万人,职业的工商臣民一万两千人(均以一户一人计算)。此外,在野的农户有四十五万户。管仲认为,这些人构成了“国之石民”,他说,“齐国百姓,公之本也”。

“四民分业”表面上看是对殷周古制的继承,其实却有很大的差别,其根本性的不同是,把“工商”与“士农”并列,同视为“国之石民”。

古人对工商的态度有过数度戏剧性的转变。

远古的中国人似乎并不轻商。早在殷商时期,人们是乐于和善于经商及从事手工制造业的,这从近世出土的、精美绝伦的商代青铜器可见一斑。武王灭商之后,把商朝的旧贵族迁聚于洛邑(今河南省洛阳),该地很快成为全国商业最发达的地方,“富冠海内”(语出《盐铁论·通有》)。司马迁在评论洛阳人时说,“周人的习俗是,致力赚钱的产业,投身于工商业,以追逐百分之二十的利润为目标。”

不过,周朝的建国者们在反思商朝灭亡的教训时认为,殷商之亡就是因为民众热衷工商而荒芜了农业,造成民心浮躁,国基不稳。因此,转而推行鄙视工商的重农政策。在周制中,工商业者的地位变得非常低贱,金文中“百工”常与处于奴隶地位的臣妾并列。从有限的文字记载中常常可见类似记载,《易·恒卦》曰,“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逸周书·程典》曰,“士人夫不杂于工商”。《礼记·王制》曰,工商“出乡不与士齿。”也就是说,士大夫必须远离商人,绝对不能与工商业者混居在一起的,工商业者离开居住地则不得与士大夫交谈。在《周礼·地官·司市》中还规定,贵族们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到了春秋时期以后,好商之风再起――这也被一些道学家看成是“礼崩乐坏”的一部分。在史料中出现了大量、专业的自由商人,他们往来于各国之间,近购远贩,获取利润,年轻时的管仲和鲍叔牙无疑正属于此类。胡寄窗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中认为,西周时期的工商业,都是为贵族阶层服务的,民间商品都是农民以剩余生产物进行交换,如《诗经》中所吟咏的“抱布贸丝”、“如贾三倍”,从事交换的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人,到了春秋年代,专业的自由商人开始大量涌现,其工商业发展的特点表现在许多“金车其车,交错其服”的富商大贾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这意味着商业资本的出现,一个新兴的阶级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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