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第八章 乱世思弘羊 2

为了足额征收,朝廷还出台了举报有奖的政策,凡举报“税间架”的,赏钱五十缗,举报“除陌钱”的,赏钱十缗。这一制度无疑是从汉武帝那个臭名昭著的“算缗令”和“告缗令”脱胎而来的,推行之后,民间怨声载道。

即便这样,德宗还是觉得要武装削藩的钱仍不够用。有人就建议,应该向京城的富商们“借钱”,每户只能留下一万贯,其余全部“借”给政府,如此,只要搞掂十几、二十个富商,国库就满了。还有人计算了一下,如果要对各路不听话的节度使同时动兵,每个月的开支约一百万贯,如果有五百万贯,可以支撑数月,大抵就够了。

于是,德宗下令在长安城内清查所有富商的财产,有不从者以刑法伺候,长安令薛苹带着全副武装的军士,开着兵车,在各大坊市之中搜索,民众不堪忍受他的鞭笞,有当场上吊自杀的,整个都城乱成一团,好象被盗贼洗劫过了一样。这样搜刮了一遍下来,得到了七十万贯,德宗觉得不够,然后又专门对长安城里的钱庄进行了新一轮的清查,办法当然还是“拷索之”,结果,又拿到了一百四十万贯,这才“鸣金收兵”。两次大行动共得二百一十贯,www.youxs.org,也就是说这两次“合法抢劫”一下子就搜走了六、七年的货币发行量之和。

这个一心要学汉武帝的唐德宗,学到了后者的铁腕强悍,却没有学到他的技巧智慧。他杀了“桑弘羊再世”的刘晏,导致在财政政策上强硬过度而缺乏灵活性,在军事上,他也没有找到自己的霍去病和卫青。

公元781年,就在处死刘晏的第二年,壮年气盛的德宗亲自在长安设宴犒劳征讨兵马,打响了武力削藩的战役。各地节度使联合犯上对抗朝廷,中央军屡战不胜,甚至在两年后被攻破长安。德宗不得不被迫出走,还下“罪己诏”,声明“朕实不君”,赦免了那些叛乱的藩镇,承诺今后“一切待之如初”。又历数年,叛乱的藩镇才分崩瓦解,叛乱平息。此后,灰心丧气的德宗再不敢轻言削藩,地方割据之势,此后再无改观。

中唐之后的一百多年,与盛唐宛成对比,民间活力日渐丧失,国民经济再次陷入到衰退循环之中。其情其景,几乎是历代末世所共见。试以两个政策为证。

一曰“和籴”。和籴的意思是指官府出资向百姓公平购买粮食,唐代建国之后,就推行这一政策。中唐以后,和籴往往通过各府县按散户配人的方法强制进行,不仅没有公正的价格,而且在购买时多以“杂色匹缎”充数﹐使民户又受到一层剥削。《新唐书·食货志三》就明白记录说,宪宗即位之后,每当丰收之后,政府强买民米,比赋税还要严酷,“号为和籴,其实害民。”

一曰“白望”。长安城的东、西两市中,有一个特别的区域称为“宫市”,是专门向皇宫供应商品的地方,皇宫里的太监到这里购买商品,会有一些人充当“白望”,站在集市上左右张望,看到中意的商品,便以很低的价格收购之,有的时候,甚至“白取其物,不还其价”。《资治通鉴》中记录说,每当太监们出动,很多商贾都会“撤业闭门”。白居易在名诗《卖炭翁》中便生动地描述了一位卖炭老翁在“宫市”上被欺负的景象——“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除了“和籴”、“白望”等现象之外,国有专营制度的流弊更是逼现无遗。在最重要的支柱性产业――盐业上,政府对民间的盘剥暴露得尤为显著。自德宗之后,有政府靠山的大盐商控制了食盐的产销,盐价年年上涨,官民矛盾空前突出,民间出现了武装贩盐的盐枭集团。

公元821年(唐穆宗长庆元年),当时国内最著名的文学大家、后世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专门上呈《论变盐法事宜状》,对食盐专营提出了异议。他详尽地比较了官卖与私卖的差异:

其一,私人卖盐,灵活多变,官府卖盐,受制度约束,死板呆滞。

其二,偏远地区,百姓稀少,官府卖盐得不偿失,不愿前去。一旦前去,难免让地方上干这干那,事虽不大,骚扰不小。这些弊病都是私卖时没有的。

其三,官营盐业,行政管理成本越来越高,盐税还没有征收到手,花费已是不少了。而且,事情一涉及官吏与百姓打交道,就必然有敲诈勒索的事发生。

其四,在食盐运输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强行摊派的事情,老百姓不堪其烦,宁可去赚私家的五文钱,也不愿意赚官家的十文钱。

最后,韩愈对盐业专营给出的最后结论是两句话:“不惟大失人心,兼亦惊动远近”。

韩愈在当时文名之高,无出其右,不过在官职上却不过是个国子祭酒、兵部侍郎,也就是副部级官员,其上疏终于没有能够改变既定的政策。

任何专营制度一旦执行时间持久,必然会出现寻租阶层和特权化,官商勾结形成权贵经济,势在难免。史书所载的晚唐富商,多与官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而政府最终之所得,必不如权贵商贾之所得。

生活在这一时期的大诗人白居易有一首非常著名的长诗《盐商妇》,描述的就是当时的情形――“每年盐利入官时,少入官家多入私,官家利薄私家厚,盐铁尚书远不知”。由此句可知,即便以支撑中央财政半壁江山的盐税而言,也是私家得大,官家得小,而从盐政制度的安排来看,这一“私家”显然非普通之人。进而在分析其原因时,白居易把矛头直指桑弘羊,认定这样的人物不但汉代有,当今也有――“好衣美食有来处,亦须惭愧桑弘羊。桑弘羊,死已久,不独汉时今亦有。”

晚唐的“官商一体”已到了纲常败坏的地步,《册府元龟·将帅部·贪黩》记载,当时有了叫李泳的长安商人发财之后贿赂中央,竟然当上河阳节度使,成了一方诸侯——“贿赂交通,遂至方镇”。《太平广记·郭使君》则记载,一个目不识丁的富豪靠行贿当上了横州刺史。

其次,由于藩镇割据这一顽痼在中唐之后从未彻底解决,中央的集权能力日渐薄弱。据《新唐书·地理志》资料统计,中、晚唐时期全国共分十五道,计316州,唐皇室能够控制的只有六分之一左右,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中央与地方在专营利益上的争夺愈演愈烈,其中以矿业表现得最为突出。

刘晏治国时,把主要的精力放在盐业的专营上,矿业管理并没有得到同步加强,地方节度使、都团练使乘机抢占矿业之利的情况愈演愈烈,即便聪慧如刘晏,也一筹莫展。志大才疏的德宗即位之后,宣布中央政府对全国的铜铁矿产资源拥有惟一的所有权,禁止地方政府插手染指。此令与他的武装削藩行动几乎同时推出,当即遭到各路节度使的抵制,始终无法落实,其拉锯长达半个世纪之久。

到了五十多年后的836年(文宗开成元年),朝廷终于做出让步,宣布停止对各地矿业的统管,允许地方政府委派官员自主经营,不过必须向中央上缴一定的矿业之利。然而,地方上拿到合法的经营权后,再也不理睬朝廷,以致中央财政每年从矿利所得的收入非常可怜,竟还抵不上一个县的茶税。

又过了十多年,到了宣宗时期,不甘利益旁落的朝廷又下诏书,重新规定由盐铁使统管各地矿业经营,可是由于中央集权已然弱势,这道命令很快就不了了之。

由于征收乏力,中央财政就变成了“讨饭财政”,最后沦落到要靠地方诸侯的贿赂才能维持的地步,出现了所谓的“羡余制度”。

“羡余”的意思是“地方政府收支相抵后的财政剩余”,其实就是在正常财政上缴之外,节度使们对皇帝的特别进贡,《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各路节度使,或新列税捐,或截取户部钱财,把所得的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进献给皇帝个人,其美名曰“羡余”,其实就是公开的行贿。宋代学者欧阳修对此评论说,“连天子都要干受贿的事情,那么,老百姓就更加的不堪了。”

相对于国营资本和官僚资本的强势霸道,民间资本的流动也出现了日渐恶化的趋势。刘玉峰在《唐代工商业形态论稿》中具体陈述了中唐之后民间工商资本的五条出路:

奢侈消费——挥霍于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许多富商大贾衣必文采,食必梁肉,奢靡无度,表现出穷奢极侈的突出特点。晚唐时期,许多商人“恣其乘骑,雕鞍银镫,装饰焕烂,从以童骑,聘以康庄”。

交通权贵——以钱铺路,钻营为官。许多富商巨贾“高赀比封君,奇货通倖卿”,积极谋取政治利益。元稹在长诗《估客乐》中描述富商大贾们竭力经营官场,“经游天下遍,却到长安城。城中东西市,闻客次第迎。迎客兼说客,多财为势倾。客心本明黠,闻语心已惊。先问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与主第,点缀无不精。归来始安乐,富与王者勍。”到唐末懿宗时,用钱买官已是司空见惯。

购买土地——与汉代相似,靠工商致富的唐代富商大贾把大量资金用于购买土地,进行土地积聚,仍走着“以末致富,用本守之”的传统路子。代宗年间,大臣李翱在一道策问中说,在三十年里,天下田亩被豪商兼并了三分之一。到懿宗朝,已是“富者有连阡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土地兼并愈演愈烈,使得社会财富占有极端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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