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走进沙漠1

我们一共杀死了九头大象,花了两天时间把象牙割下来运回营地,小心翼翼地埋在一棵树下的沙土里。这棵树很大,方圆好几英里都很显眼。这些象牙相当不错,平均重四、五十磅,是我见过的最上等的象牙。踩死克伊瓦的公象的那对象牙,我们估计足足有一百七十磅重。至于克伊瓦,我们把他的尸体埋在大食蚁兽的洞穴里,在他身旁放了一把长矛,但愿在去天堂的路上,这把长矛能保护他。

第三天,我们又出发了,希望有一天还能活着回来挖出这些象牙。沿着预定的路线,我们艰难地跋涉前进,沿路经历的种种危险我不打算一一细说。我们到达了靠近卢卡加河的斯坦达村庄,这才是这趟旅程的真正起点。对于这个村庄的情景,直到现在我仍然记忆犹新。卢卡加河右边分散着几处当地人的房屋,还有一些石头砌的牛棚,河下游有几块耕地,当地人种植一些谷物。远处是一大片草原,举目远眺,全是高高的野草,野草之中有成群的小型动物在游荡。卢卡加河左边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一边是肥沃的土地,一边是荒凉的沙漠,究竟是何种自然力量竟然创造出对比如此强烈的景色,谁也不知道,可这样的景色却真实存在。我们的营地下面流淌着一条小溪,小溪对岸是一面石头斜坡。二十年前,我看见寻宝失败的斯维斯特就是沿着这个斜坡爬回来的。斜坡远处是干涸的沙漠,只长着一些灌木丛。搭起帐篷后已经是黄昏了,太阳就像一个巨大的火球,渐渐沉入沙漠之中,璀璨的余晖洒满广袤的沙漠。古德留下来负责帐篷的事,我和亨利爵士一起走上斜坡的最高处,眺望茫茫沙漠。这时,天空很明亮,在很远很远的地方隐约可见苏里门山淡蓝的轮廓,山顶覆盖着白雪。

“就在那儿,”我说,“那就是所罗门宝藏的屏障,不过谁也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爬上去。”

“我弟弟应该就在那儿。如果他在的话,我一定要找到他。”亨利爵士语气平静,充满自信。

“希望如此吧。”说完我转身走回营地,却发现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个人。身材高大的祖鲁人安博帕站在我们身后,也盯着远处的高山,神情坚决。

安博帕看到我发现了他,便开口和自己的主人,亨利爵士说话。

“你们是要去那个地方吗?因楚卜(科萨人给亨利爵士取的当地的名字,意思是大象)?”他用长矛指了指远方的高山。

我厉声斥责他,怎么能用这种随便的语气和主人说话。当地人给外地人取个当地的名字很正常,但一般只限在当地人之中使用。如果当着外地人叫这个名字,会显得很没教养。听了我的话,他居然哈哈大笑,这下我更生气了。

“你怎么知道我和我服侍的这位老爷不平等呢?从身材和眼神就能轻易看出,他出身贵族。说不定我也是呢,至少我和他一样身材高大。马库玛扎恩,把我的话翻译给我的主人听吧,我还有其他话要告诉你们两位。”

我很生气,还没有哪个科萨人敢这样和我说话。不过他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我也很好奇他想说什么,于是我翻译了他的话,同时也说了自己对这个家伙的看法。这个小子又粗鲁又狂妄,实在太过分了。

“是的,安博帕,”亨利爵士说道,“我要去那儿。”

“沙漠一望无际,水源奇缺,山太高,终年积雪。没人知道太阳落下的地方究竟是什么样。因楚卜,你们为什么要去那儿呢?”

我翻译了他的话。

“告诉他,”亨利爵士说道,“因为我相信我的亲弟弟去了那儿,我要去找他。”

“因楚卜,原来是这样。路上有人告诉我,两年前有一个白人随身带了一个仆人、一个猎手进了沙漠,打算去高山,却一去不复返。”

“你怎么知道那个人就是我弟弟呢?”亨利爵士问道。

“不,我不知道。不过我问过那个白人的长相,他的眼睛和你很像,留着黑色的胡子。还说和他随行的那个猎手叫吉姆,是贝专纳人。”

“没错,”我说,“我和吉姆很熟。”

亨利爵士点点头:“我很肯定那就是他。如果乔治下定决心要做什么事,他肯定会去做的,他从小就是这样。如果他打算翻越苏里门山,他一定会去的,除非遇到什么意外,我们必须去山那边找他。”

安博帕虽然不会说英语,但能听懂。

“这趟旅程可很远啊,因楚卜。”他说道。我翻译了他的话。

“是的,我知道,”亨利爵士回答,“是很远。不过只要下定决心,再远的地方也能到达。只要有爱的指引,没有做不到的事,没有翻不过的山,没有穿不过的沙漠,除非不知道山在何处,沙漠在何方。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困难都算不了什么,活命也好,丧命也罢,就听从上帝的安排吧。”

我翻译了亨利爵士的话。

“说得好,主人,”祖鲁人说道(虽然他不像祖鲁人,不过我还是管他叫祖鲁人),“这才是真正的男人该说的话。你说得太对了,我的主人。什么是生命?生命就像一片羽毛,一颗小草的种子,随风四处飘落,也许会生根发芽,也许会走向死亡,也许会被带到天堂。不过只要种子生命力顽强,就会走得更远。人终有一死,最糟糕的也不过是早死罢了。我的主人,我会和你一起穿越沙漠,翻越高山,除非我倒在路上。”

他停了一会儿,又接着说起来,辞藻华丽,滔滔不绝。祖鲁人有时就喜欢这样说话,在我看来,那只不过是无谓地重复,反映出这个民族缺乏诗性和智慧。

“什么是生命?告诉我吧,白人,你们是智者,你们知晓世界的秘密、知晓日月星辰、宇宙万物,还能从遥远的地方隔空传话。白人,生命的秘密是什么,它究竟来自何方,又去向何处?”

“你不知道,不能回答我的问题。听着,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我们来自黑暗之中,又回到黑暗中去。就像暴风雨夜里的小鸟,不知来自何方,也不知将飞去何处。我们的羽翼被火光照亮,却又转瞬即逝。生命本虚无,生命是一切。生命是面对死神前的握手。生命是萤火虫,黑夜璀璨,白天黯淡。生命是公牛呼出的白气。生命是阳光下小草的倒影,日落后便消失不见。”

“你这人很奇怪。”亨利爵士说道。

安博帕笑了:“我觉得我们俩很像,因楚卜。说不定我也是去山那边寻找弟弟呢。”

我怀疑地看着他:“你这话什么意思?你对那些山知道多少?”

“只知道一点,很少一点。听说那儿是一个奇怪的地方,一个充满魔力又非常美丽的地方。那儿有勇敢的人民、郁郁葱葱的树木、潺潺流淌的小溪、积雪覆盖的群山、宽阔的大道。不过这都是听来的。只有活着到达那儿的人才能亲眼看见。”

听了这话,我心里的疑问又增加了几分。看来这个人知道的太多了。

“你不必害怕我,马库玛扎恩,”他似乎看出了我的怀疑,“我不会给你们设什么圈套,我也没有什么阴谋。如果我们能跨过太阳后面的高山,我会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你们。不过那儿危机四伏,死神无处不在。明智的话就回去,去打你的大象。我就说这么多。”

他举起长矛向我们敬了个礼,转身走回营地。一会儿,他和其他科萨人一起擦枪。

“真是个怪人。”亨利爵士说道。

“没错,”我回答,“简直太奇怪了。我不喜欢他。他肯定知道些什么,可就是不说,和他争吵也没用。反正我们这趟旅途有的是新鲜古怪的事,多一个神秘的祖鲁人又何妨。”

第二天我们开始做出发前的准备。当然,拖着重重的猎象步枪和其他工具是不可能穿越沙漠的。所以我们遣散了脚夫,把东西交给斯坦达村庄里的一个老人看管,说好回来后再取。看着他贪婪地盯着我们的东西,我实在不放心把这些宝贝交给这个老贼看管,所以做了一些预防措施。

首先,我把所有的枪都装上子弹,告诉他,一旦他碰枪,就会走火。他马上用我的八口径枪试了试,果然走火了。一颗子弹正好打中了他的一头牛,他自己也被后座力震得摔了个跟头。他被吓住了,从地上爬起来,很生气白白死了一头牛,非要我赔,不过再也不敢碰那些枪了。

“把这些活鬼放在屋顶。别去碰它们,不然我们全都活不成。”他吩咐家人。

我又告诉他,如果我们回来时发现东西少了一样,我会用巫术杀了他和他全家。就算我们死了,他要是敢把东西占为己有,我的魂魄也不会放过他。我会让他的牛群发疯,牛奶变酸,让他的生活变得一团糟,还会让枪里的魔鬼出来纠缠他,让他永无宁日。这个科萨人虽说是个大恶棍,但非常迷信,听了我这番话,他发誓会看管好这些东西,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爹一样。

处理完多余的东西后,我们开始打点行李。亨利爵士、古德、我、安博帕、维特吕格尔,我们五人尽量精简行李,但最后每人的行李还是不少于四十磅。其中包括:

三支快枪,两百发子弹

两支温切斯特连发枪,两百发子弹,安博帕和维特吕格尔使用

三支柯尔特左轮手枪,六十发子弹

五个克莱恩牌水壶,每个容量为四品脱

五条毛毯

二十五磅肉干

十磅上等的珠子,做为礼物

精心挑选的药,包括一盎司奎宁、一两套小型外科手术器械

每人的刀、各类杂物,例如指南针、火柴、小型过滤器、烟草、铁铲、一瓶白兰地酒、以及身上的衣物。

以上就是我们的全部装备,对于探险来说,这点东西实在少了点,但我们不敢多带,因为要穿越炎热的沙漠,每增加一盎司的行李都是沉重的负担。我们尽可能减少负重,确保所带的每一样东西都是绝对必要的。

我费了好一番口舌,并且许诺送他们每人一把精美的猎刀,村里的三个当地人才最终答应陪我们走二十英里的路,每人身上带一个能装一加仑水的葫芦。我们决定在凉爽的夜间出发,这样一来,第二天我们能把水壶再次装满水。这片沙漠有很多鸵鸟,所以我告诉当地人我们要去打鸵鸟。他们叽叽咕咕地说了几句,又耸了耸肩,说我们肯定是疯了,会渴死的。说实话,确实有这种可能。不过当地人对猎刀非常渴望,视猎刀为无价之宝,所以最后还是同意了。再说,我们以后是死是活和他们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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