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重逢

接下来,我要说的是这次离奇的旅程中最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我们不禁感叹,无巧不成书啊。

我沿着小溪静静地走在前头。小溪流经绿洲,最后消失在干旱的沙漠中。突然我停住脚步,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就在前方不到二十码的地方,出现了一派迷人的景象。在无花果树的树荫下,面朝小溪,竟然有一间用茅草和藤条搭建的小屋,式样和科萨人的房屋有几分相似,唯一的区别是门洞改成了一扇正常尺寸的门。小屋显得温馨又舒适。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我疑惑地自言自语道,“这儿怎么会有房子呢?”正说着,门开了,从里面一瘸一拐地走出来一个白人,身穿兽皮,蓄着浓密的黑胡子。我想自己肯定是中暑了。这怎么可能?没有猎人会到这种地方来,更不会住在这里。我死死地盯着他,他也惊讶得瞪着眼睛看着我。这时亨利爵士和古德跟上来了。

“瞧啊,伙计们,”我说道,“这儿真有个白人?还是我眼花了?”

亨利爵士和古德看着他。突然长胡子的瘸腿白人惊呼一声,跌跌撞撞地朝我们跑过来。快到面前时,他一下子栽倒在地,昏过去了。

亨利爵士几步跑到他身边。

“上帝啊,”他大叫道,“这就是我的弟弟乔治啊!”

听到外面的响动,屋里又出来一个身穿兽皮的人,手里拿着枪,冲我们跑过来。一看见我,他也大叫一声:“马库玛扎恩,你不认识我了吗,老板?我是猎人吉姆呀。我把你写给主人的信弄丢了,我们在这儿待了快两年了。”说完他扑到在我脚边,喜极而泣。

“你这个粗心的蠢货,”我说道,“真该好好打你一顿。”

这时,昏倒的白人醒了。他站起身来,和亨利爵士紧握双手,激动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管他们过去为了什么而争吵,此刻早已忘得一干二净。虽然没问,但我估计是为了女人。

“亲爱的弟弟,”最后亨利爵士说话了,“我原以为你已不在人世了。为了找你,我穿过所罗门山,现在居然在沙漠里遇见了你。你像兀鹫一样住在沙漠里。”

“两年前,我本来也想翻越所罗门山,”乔治说起话来断断续续,也许是因为平时很少说话,“可是我走在那儿时,被一块大石头砸断了腿,没办法继续爬山,也回不去了。”

我走上前,说道:“你好吗,内维尔先生?你还记得我吗?”

“啊,”他说道,“这不是奎特曼吗?嗯,还有古德吗?等等,我又觉得头晕了。对一个绝望的人来说,一下子发生这么多意想不到的事,实在是太开心了。”

这天晚上,我们围坐在篝火旁,听乔治·柯蒂斯讲述他的故事。和我们一样,他也经历了无数艰难险阻。我就长话短说吧。

两年多前,乔治从斯坦达村庄出发,打算去苏里门山。至于我让吉姆给他的字条被吉姆弄丢了,直到今天他才听说这事。可是根据当地人提供的信息,他没有去示巴女王峰,而是去了我们刚刚走的那条小路。显然这条路比老达·斯维斯特在地图中标识的路线要好走得多。他和吉姆艰难地穿过沙漠,最后来到了这片绿洲。可谁知乔治·柯蒂斯遭遇了一场可怕的意外。就在他们到达绿洲的当天,他坐在溪边休息,吉姆从一种无刺蜜蜂的蜂窝里采蜜。蜂窝就在乔治的上方。吉姆不小心,把一块大石头蹬了下来,正好砸中乔治的右腿,伤势严重。从此,乔治拖着一条瘸腿,不可能向前走,也回不去了,只好留在绿洲之中,总比渴死在沙漠里强。

不过他们倒也不用为食物发愁。他们随身带了足够的弹药。而且很多动物常常会来绿洲喝水,尤其是在夜晚。他们或者射击,或者挖陷阱,总能满载而归。肉用做食物,他们的衣服破旧之后,就穿兽皮。

最后他说道:“我们在这儿住了两年多了。就像鲁宾逊和他的仆人星期五一样。我们一直盼着有当地人来到这里,把我们带出去。可是一个人也没来过。昨天晚上,我们商量了一番,吉姆打算明天动身去斯坦达村庄求救。不过我也不抱希望他能平安回来。我以为你早已经忘记了我,自己在英国舒舒服服地过日子。没想到你居然冒险来找我。天啊,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你对我太好了。”

接着亨利爵士对他说起了我们一路上遇到的种种艰险,一直说到了深夜。

当我把钻石拿给他看时,他惊呼道:“天啊!至少你们一路上的辛苦没白费,不像我,一无所获。”

亨利爵士笑了:“钻石是奎特曼和古德的。我们一开始就说好了,这次所得的宝藏他们两人平分。”

他这话让我陷入了思考。和古德商量后,我告诉亨利爵士,我和古德都觉得,钻石应该有他的一份。如果他坚决不要,就转交给乔治。为了寻找宝藏,乔治比我们吃了更多的苦,付出了更大的代价。在我们的反复劝说下,亨利爵士终于同意了。不过这件事我们后来才告诉了乔治。

写到这儿,我想故事该结束了。我们穿越沙漠,回到了斯坦达村庄,一路上困难重重,尤其是还要照顾腿伤严重的乔治·柯蒂斯,更是难上加难。好在我们终于克服了一切困难。因为一路上的经历与去时很相似,所以我不再重复。

时隔六个月后,我们终于又回到了斯坦达村庄。寄存的枪支和其他物品完好无损。见到我们平安回来,替我们保管物品的老坏蛋满脸不开心,不情愿地把物品一一归还给我们。我又回到了德班附近的家,此刻正坐在屋里写作。接着我和生死与共的伙伴们道别,是他们陪伴我走过了这次漫长而奇特的旅程。

就在我写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一个科萨人穿过我的桔园,从邮局给我捎来了一封信。是亨利爵士的信。现原文抄录如下。

亲爱的奎特曼:

我、乔治和古德已经平安返回英国。我们在南安普顿下船后回到了城里。你真该看看古德第二天有多神气: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衣着笔挺,换上了崭新的眼镜。我和他去公园散步,正好碰见了几个熟人,我马上跟他们聊起了古德“白色的美腿”的故事。

某个居心不良的人把这事登在报上,古德大为恼火。

言归正传。古德和我带着钻石去斯特兹珠宝店估价。我不敢告诉你,那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他们说这只是大概估计,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在市面上见过如此多的钻石。除了一两颗最大的以外,这些钻石的透明度及光洁度都是最佳的,与最好的巴西钻石相比毫不逊色。我问他们是否愿意购买,可是他们说没有这个能力,建议我们分批出售,以免引起市场动荡。不过,他们愿意出十八万英镑购买一小部分。

奎特曼,你必须回来一趟。如果你坚持要把三分之一的钻石送给我的弟弟乔治,你必须回来处理这些事,因为这些钻石不属于我,我无权这么做。古德现在的情况不妙,每天大把的时间都花在刮胡子、穿着打扮上。我想他心里还惦记着芙拉塔。他说这次回来后,没有看见一个能与她相媲美的女人,不管是身材还是甜美的笑容。

老朋友,我很希望你能回来,在这附近买一栋房子。你辛苦了大半辈子,现在有钱了,也该享受享受生活了。附近正好有一栋房子要出售,我去看了看,非常适合你。来吧,越快越好。你可以在船上继续写完这次冒险的故事。在你完成之前,我们不会对人讲起,以免别人认为我们在撒谎。如果你看到信后马上动身,圣诞节前就能抵达。我一定会好好款待你,和你一起过圣诞节。古德和乔治也会来。对了,你的儿子哈利也会来。我知道你最牵挂的人就是他了。我带着他打了一个星期的猎。我很喜欢他。这小子还是个生手,一枪打在我的腿上,不过他很快就把子弹取出来了,还说这就是带着医学院学生一起打猎的好处。

再见,老朋友,先写到这里吧。我知道你会来的,就当我欠你一个人情。

挚友

亨利·柯蒂斯

又:杀死可怜的克伊瓦的那头大象的象牙现在挂在我的客厅,下面还挂着你送我的那对野牛角,看起来棒极了。我砍掉泰瓦拉脑袋的那把斧头挂在书桌上面。要是当初再把锁子甲带走就好了。

今天是星期二。星期五将有一艘汽船开往英国。我想我真的该听柯蒂斯的话,乘船回英国。我想亲眼看看我的儿子哈利,另外还要处理这本书出版的相关事宜,我可不放心交给别人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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