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过把瘾

第一百一十章 过把瘾

李小龙的父亲李陵胜凑着田政通走后,留下的小武馆,开了一家武馆,只是此时整个大汉国的人民生活都不富裕,能有钱学武的人家,少之又少。李陵胜的武馆的生意差的要命。

好在黄锦户有的是办法,他手下的一帮小喽罗都是一帮懒散的家伙,平素打架只是仗着敢打敢拼不要命,根本就没有一个章法。

李陵胜开武馆,他正好用得着,当下把手下的一些散兵游勇组织起来,送到了李陵胜的武馆里面接受教导。

李陵胜是有真功夫的人,真要是论本领,谢夫之几个人都不会是他的对手。他开武馆,教人一些打架保命的功夫,那是大材小用,根本就不是问题,一段时间下来,黄锦户的手下们风貌大变,个个强壮了不少,精气神充足,和之前的流里流气的样子迥然不同。

这样一来,双方得利。黄锦户得了一批能打能杀的手下,李陵胜的武馆的生意倒也红红火火。

正当李陵胜的武馆有点忙不过来的时候,一个人找到了武馆,想要应聘武术教练。此人正是孙陆坤。

和孙陆坤搭了搭手,李陵胜大为满意,发现此人倒是真有一身好功夫,虽然不如自己,但是比一般的拳师可要高的太多,当下就拍板收了孙陆坤。

他从开武馆之后,往李飞阳院子里就去的少了,不知道这个孙陆坤就是自己小儿子所说的经常去找李飞虎比武的武痴。

就这样,孙陆坤就呆在了唐城的小武馆里,因为老虎去了港城,李飞阳对他不冷不热,他有点不知所措。

他也曾动了跟李飞阳试手的念头,但是被李飞阳遥空一掌给拍到院外之后,便不敢再动这么一个心思了。虽然拜师的心情更加热切,但是深恐惹得李飞阳不快,不敢长期打扰,只好现在唐城找份工作先养活自己再说,因此才找到了李陵胜的武馆,应聘教练。

好在李陵胜的功夫也比他要高,在武馆里面,他平时经常和李陵胜比试,倒也有了不少的收获。

李飞阳也没有多加关注他,自从《七剑下天山》发表之后,李飞阳的武侠小说已经开始风靡海内外,甚至新马来、东南亚地区都有人关注他的小说。武侠小说的旋风开始在这个世界旋转开来,吸引了很大一部分人目光。

虽然现在的武侠小说,在正统文学作家眼里,还是下里巴人的东西,但是在普罗大众眼里,却已经是非常精彩的“成人故事书”了。

其实就是在李飞阳的前世,知识大爆炸的年代,武侠小说在文学中的地位也不怎么样,只是勉强被认可而已。而武侠小说的地位之所以能够提高,很大一方面是因为他的受众太广,读者基数太大,而并不是真的被业内搞传统文学的人看重。他们最多是不批评罢了,所谓众怒难惹,因为看武侠的人太多,甚至有些后来成为正统作家的人,也是看着武侠小说长大的,对于这些带给自己童年美好记忆的作品,一般是不舍得批评反对的。

李飞阳如今在大陆所发表的武侠作品,都是梁羽生早期所作,人物形象雕琢气息浓重,不太鲜明,开头引人入胜,但是越往后就越平淡,颇有点才气不足的感觉。这与李飞阳被称为少年天才的形象不太相符。

倒是他在港城发表的几篇武侠作品,给众多读者的带来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黄征农曾收到一份读者来信,这位读者在信中说,他曾得到了一份从港城流传过来的武侠小说,也是李飞阳写的,发现李飞阳小朋友写的武侠小说,港城发表的比内陆的发表的要更加有激情有才气。他因此指出,李飞阳这是对大陆读者的极大的不负责任,一样的写武侠,为何把精力都放在港城的作品上?凭什么内陆的人民就只能看这些情节平淡没有激情的武侠小说?

这位读者阅读的很细心,发现虽然在港城发表的小说的遣词造句和在大陆的作品不太一样;由此推断出,在港城的作品,或许是李飞阳在写作技巧写作方法上面的的一个尝试,但是纵然是不完善的试笔之作,身在内陆的读者也应该有阅读新作的权利!因此,他写信给黄征农,要求《武林传奇》杂志将李飞阳发表在港城的作品进行连载。

这件事,黄征农给李飞阳说过,说过想要李飞阳在内陆和港城同时发表作品的想法,被李飞阳拒绝。

两个地方,两种写作风格,这正是李飞阳想要的。按李飞阳的说法,既然云长同志已经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政治制度,那么,就从他的武侠作品开始实行吧。

因为连续发表了多篇武侠作品,耗费了不少的时间,对于正统文学作品的发表,自然就减少了不少,引起了王不知的极大不满,连拍几份电报,催促李飞阳赶紧写一篇正正经经的东西,别那么不务正业的写一些不知所谓的武侠故事。

这个时代,这个背景,其实最适合发表知青小说,但是李飞阳毕竟年幼,现在写与知青相关的作品,有点不好解释,他毕竟年龄太小。

他这个年龄,最适合写的作品,最符合他写作的应该是与爱情相关的文字。毕竟那个少年不多情,那个少女不怀春?爱情才是这个年龄最为渴望最为向往的作品。

李飞阳前世看的与爱情相关的现代作品不是很多,想了想,也只有王朔早期的几部作品稍微与爱情沾点边。

《过把瘾就死》是王朔早期的一部爱情作品,在当时引起了一阵轰动,当年江珊和王志文扮演的两个角色,给当时的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整部书中,李飞阳对此书中最后的一段对女主角杜梅的描写印象最为深刻:

汽车减速了,杜梅清晰地出现在一盏路灯的光晕下。她两眼发直,神态严峻,两脚机械有力地蹬着车,照直前冲,头发像一朵妖娆蛊惑人的黑花狂舞蓬炸在脑后,似乎那柔软的根根黑发绑了钢丝统统变得强直。

她身后是黑鸦鸦的田野和苍郁如墨的一排排树冠,她在这黑白分明的边缘轻盈如烟地掠过。像是波涛掀起的一朵浪花,失去控制地向前急急地奔去,只待在空中或撞上什么坚硬的东西顷刻粉碎,化为乌有,方才心甘。

书中女主的这种病态的表现,李飞阳从别的女人身上见到过,所以感同身受,所以记忆深刻。

他觉得这部小说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几天后,王不知收到了李飞阳寄过来的包裹,打开包裹,是不太厚的一叠文稿,王不知对身边的同事笑道:“这个飞阳,我非得催着他,他才知道给我们社里面投过来稿子。”

社长牛向前正好路过,闻言道:“李飞阳的投稿?”

王不知点头道:“是啊。”

“仔细看一下,只要不**,不反政府,都给他开绿灯放行!”

“是!”

牛向前鼻子里嗯了一声,进了办公室,留下王不知几人面面相觑。

他们这位社长牛向前同志,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前几个月,本来李飞阳的《神鞭》他是已经决定不发表在自己的期刊上面的,可是自从参加了中央文艺座谈会之后,对李飞阳的作品开始变得极为关注,态度也是一改往日的反对刊载,而转换成了赞成发表。

这种态度急速转换的情况,一般与政治有关,王不知是文人而不是政客,他懒的多想,只要李飞阳的作品能够发表就好。

他对李飞阳的作品非常期待,这都几个月了,才有这么一篇文章,也不知道是写的什么,王不知打开了装文稿的小袋子,看了看稿子封皮上面的几个字;过把瘾就死

“咦?这个名字有点意思!”

王不知掀开第一页开始阅读,一行行极其漂亮的行楷钢笔字体犹如一个个跳动的音符映现在他的眼帘中:

杜梅就像一件兵器,一柄关羽关老爷手中的那种极为华丽锋利无比的大刀——这是她给我留下的难以磨灭的印象。她向我提出结婚申请时,我们已经做了半年毫不含糊的朋友。其间经过无数的考验,最无耻最肆无忌惮的挑拨者也放弃了离间我们关系的企图。可以说这种关系是牢不可破和坚如磐石的,就像没有及时换药的伤口纱布和血痂粘在一起一样,任何揭开它的小心翼翼的行为都将引起撕皮裂肉的痛楚。杜梅是在一个最销魂、最柔情蜜意时刻之后提出这一申请的,这就使她的申请具有一种顺理成章的逻辑性并充满发自内心的真诚。温情脉脉的摩娑和叹息般的近乎自我遐想自我憧憬的祈使句式使人完全忽略了并不以为这是一个要挟。

。。。。。。

。。。。。

“这小子,开始写爱情小说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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