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闵己赋

韩愈

韩愈(768—824),字退之,河阳(今河南孟县)人。幼孤。贞元八年(792)登进士第。吏部落选,先后为董晋、张建封幕府推官。授四门博士,迁监察御史。贞元十九年(803),因言关中旱灾,触怒权臣,贬阳山令。元和元年(806)起拜国子博士。十二年(817)从裴度出征淮西,迁刑部侍郎。十四年(819)谏迎佛骨,贬潮州刺史。穆宗即位,召拜国子祭酒。后历吏部侍郎、京兆尹等职。卒赠礼部尚书。谥曰文。一生建树颇丰,文学成就尤高,诗文众体兼成,风格多样。赋多不平则鸣之作,气盛言宜,形式灵活。其门人李汉编辑《韩昌黎文》,称得赋四篇,后人又辑得一篇。《复志赋》《闵己赋》为骚体,《感二鸟赋》《别知赋》为文赋。辑得之《明水赋》为应试律赋。韩集通行者为明东雅堂刊本。后代注本中,马其昶校注、子茂元整理的《韩昌黎文集校注》较为完善。

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第一卷题下注:“公尝佐董晋于汴。未几,晋薨,复佐戎徐州。徐帅,张建封也。建封又薨,公罢去,来居于洛,时贞元十六年也。晁无咎尝取此赋于《续楚辞》而系之曰:‘愈才高,数黜官,颇自伤其不遇,故云。’”韩愈之“不遇”,实堪“闵”矣!唐德宗贞元二年(786),韩愈十八岁,至京师求仕,“四举于礼部乃一得,三选于吏部卒无成”(《上宰相书》)。他三上宰相书求仕,均未得理睬。便怀“不遇时之叹”(《感二鸟赋》),离开长安。一度游凤翔、洛阳。贞元十二年(796),被宣武节度使董晋辟为观察推官。贞元十五年(799),董晋卒,韩愈护丧离汴,家人却遭汴军叛乱被困。此段经历,韩愈《此日足可惜一首赠张籍》诗中叙写甚详:“人事安可恒,奄忽令我伤。闻子高第日,正从相公丧。”诗中“仆射南阳公”谓徐泗濠节度使张建封。张建封又荐韩愈为节度推官。贞元十六年(800),张建封卒,韩愈再失依靠。此时的他,正值而立之年,求仕不进,又连遭府主之弃,朋友离居,知音世稀,壮志雄心,无以为报,抑郁愤激之情,不难想知。

余悲不及古之人兮,伊时势而则然[1]。独闵闵其曷已兮[2],凭文章以自宣[3]。昔颜氏之庶几兮[4],在隐约而平宽[5]。固哲人之细事兮[6],夫子乃嗟叹其贤[7]。恶饮食乎陋巷兮[8],亦足以颐神而保年[9]。有至圣而为之依归兮[10],又何不自得于艰难。曰:余昏昏其无类兮[11],望夫人其已远。行舟楫而不识四方兮,涉大水之漫漫。勤祖先之所贻兮[12],勉汲汲于前修之言[13]。虽举足以蹈道兮[14],哀与我者为谁。众皆舍而己用兮[15],忽自惑其是非。下土茫茫其广大兮,余壹不知其可怀[16]。就水草以休息兮,恒未安而既危。久拳拳其何故兮[17],亦天命之本宜[18]。惟否泰之相极兮[19],咸一得而一违。君子有失其所兮,小人有得其时。聊固守以静俟兮[20],诚不及古之人兮其焉悲。

(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1]伊:是。

[2]闵:怜恤。曷:何。

[3]凭:依靠。

[4]颜氏:颜回,字子渊,鲁人,孔子的得意门生。事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庶几:相近,差不多。

[5]隐约:隐身守约。

[6]细事:小事。

[7]夫子:孔子。《论语·雍也》:“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8]恶:劣。

[9]颐神保年:养神延寿。

[10]至圣:道德最高尚的人。《史记·孔子世家》赞曰:“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可谓至圣矣!”

[11]昏昏:寂静无为貌。

[12]贻:遗留。

[13]汲汲:急切貌。

[14]蹈:实行。

[15]舍:放弃。

[16]壹:副词,的确。

[17]拳拳:恳切、忠谨貌。

[18]宜:应该。

[19]否(pi)泰:本为《周易》之两卦名。盖指命运的好坏、事情的顺逆。

[20]俟:等待。

作赋“闵己”,由“闵”而“悲”,“哀”、“惑”交织。尽管“闵”、“悲”、“哀”、“惑”,但作者仍能“聊固守以静俟”,表现出顽强不屈的精神。这正是韩愈“不平则鸣”、“气盛言宜”之底蕴所在,亦为其以文为赋之动力所在。朱熹《楚辞后语》卷四引晁补之评此赋:“愈才高,数黜官,颇自伤其不遇。故此赋云:‘就水草以休息兮,恒未安而既危。”’君子有失其所兮,小人有得其时。‘盖思古人静俟之义,以自坚其志,终之于无闷云。”祝尧《古赋辩体》卷七则云:“赋也,略有比义。”储欣说:“志颜子之乐,不能乐颜子之乐,《闵己》一赋所为作也。乱词则知其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唐宋十大家全集·昌黎先生全集》卷一)

(杨晓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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