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驿道惊魂(三)

熊忆很务实,他不会因为水月国的人给他安上了神仙的帽子就觉得自己什么都了不起。因此,看到步步逼近的狼群,他很干脆地一捅鲁逊:“指挥权交给你了,你有经验。雨风,还有大家,从现在开始,都听鲁逊的。”

鲁逊感激地看了一眼熊忆,握紧了手中的刀。这个时候,容不得他推辞,经历过战场的磨炼,鲁逊比熊忆更明白临阵所需要的是什么,那就是准确的指挥和众人齐心。熊忆在这一刻,将责任给了他,也表明了对他的信任,他当然不会矫情的不接受。

袁雨风紧张地看着对面狼群,心里却很佩服熊忆的决定。在帐篷里,他就知道熊忆在对付狼群上一定什么也不懂,还在想着如何提点他,避免大家倒霉。看到熊忆如此果断地下放了指挥权,袁雨风在叹气的同时,也不能不佩服熊忆的当机立断。而这,也正是他需要多多学习的。

袁雨风在感慨的时候,鲁逊却没有这么多想法,他死死盯着绿光的前进距离,扑捉最佳战机。绿光慢慢*近了山丘,熟肉是香,生肉也香,狼更爱血腥滋味。山丘上的味道吸引着它们一步步向危险*近。

“点火。”

冷静果断的声音响起的瞬间,嘭地一声,在山丘人工沟壑前几步的地方,火焰腾空而起。很快,三个大火堆就熊熊燃烧起来,火光将山丘前的地方照亮,狼群一览无遗。

熊忆咬紧了牙,打量狼群的大小。这群狼大概有几十头,走在最前面的是十余头强健的公狼,气势很凶,体形大,嘴……也很大。这是熊忆下的结论,看来,今天这场血战不会好过。

与熊忆不同,袁雨风没有任何表情地盯着望着火堆做思考状态的头狼。狼群也需要首领指挥的,只要在作战中先杀了头狼,虽然可能会引起狼群更凶狠的进攻,但也可能让狼群因此退却,即便不退,暂时失去指挥的狼群也好对付一些。

鲁逊没有说话,他在借着火光数狼群的数目,默默数了一遍下来后,他的嘴角裂开了,轻松的笑意出现在脸上:“吓我一跳,才这点。”

“啊?”熊忆在他旁边发愣。这么多还嫌少?

鲁逊看了一眼熊忆,小声笑道:“这是我遇到的狼群中最少的。嘿嘿,狼肉很好吃。”

熊忆翻翻白眼无语看……群狼。

前面的十余头狼在火堆面前徘徊了一阵儿后,慢慢后退,边退边朝身后看。在它们身后,一头健硕的大狼昂首望着山丘。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熊忆觉得那张狼脸上的表情是很严肃地在进行思考,仿佛是两军站前的主帅在对对方进行判断一样。有了这种想法,熊忆去看鲁逊,结果发现,鲁逊一脸沉静地看着头狼,眼睛中全是嘲笑,也一句话也没有。

熊忆突然想笑,这种情形,怎么想怎么好玩,人组成的防守大军和狼组成的进攻大军在相互观察,在对峙,简直是太好玩了,如果不是自己也身临其中的话。

这种战场对峙的局面并没有多长时间,狼军首先发动了试探性的进攻。就见头狼一声怒嚎,几头公狼猛地向山丘扑来。它们的动作很迅捷,空中姿态很优美,一道美丽的弧线越过火堆就冲了过来。熊忆事后都很奇怪自己怎么会用优美这个词来形容狼的空中姿态。

狼的动作很快,鲁逊的动作更快,就在狼跃起后,他大喊一声出手,人猛地站立起来,手中的刀也迎了上去。熊忆和袁雨风,还有冷风扬的动作几乎是条件反射地紧跟其后,大刀也高高挥起迎向了狼影。

火堆的作用并不是阻止狼的进攻,而是为狼的进攻制作障碍。不敢穿越火堆的狼只能选择高高跃起,从相对低矮一点的火焰上方跃过的方法来攻击山丘上的人。从低到高,这是具有相当大难度的,也是非常耗费体力的动作。

所以,当狼越过火焰到达山丘沟壑前的时候,力气也是最接不上来的时候。就在狼换气的这一瞬间,鲁逊让大家出手了。几个人的刀都凶狠而准确,刀光在火光下呈现出另一种美,当这种美带起一股热浪和一道红光时,就更美了。

几头上前的狼仅仅嚎叫了一嗓子,都瘫倒在了壕沟前。这四个人都是猛家伙,四头狼全都是一刀毙命。至于它们身上的刀痕超过了四刀,那是反应慢的萧晓雪和司圣语的杰作了。至于那些车夫和灵狐,他们都没动,因为该他们出力的时候还不到。

不得不说,狼是最凶狠的动物,同伴的死并没有震慑住它们,反而激起了狼的血性,哪怕飘散在空气中的血腥味是自己同伴的味道。这一次扑上前的多达十头,一样的不要命似的冲锋,一样凶狠地张大了嘴巴,露出雪亮的牙齿。

这一次人类的成功就多增加了时间和气力,上阵的也成了全体人员。不过,人类赢的依然很轻松,鲁逊的指挥非常棒,他总是在最恰当的时机喊出进攻的命令,他也是最先解决自己的敌人转身支援同伴的人。而本队的领队熊忆,已经沦落为帮凶了。

第二次进攻的失败让狼群稍微后退了几步,头狼站在原地没有动,它的眼睛在火堆上来回打探。鲁逊笑着对熊忆道:“这家伙很强,它在计算火堆燃烧的时间。看来,大家可以休息一下了。”

熊忆没有提出任何问题,他知道狼本身就是拥有极高智慧的生物,而水月国的生物好像比地球上的更强悍,自己对水月国生物的认知基本属于小白,所以,光听不说也是藏拙的好办法。

听了鲁逊的话后,藏身在壕沟里的人们放下武器坐了下去,眼下对他们来说,节省体力是最佳选择。

果如鲁逊所言,狼群没有再发起进攻,它们在头狼的指挥下,后退数步,远离火堆发出的炙热,静静地坐了下。其中有几头貌似母狼,带着近十头体形较小的狼离开队伍向帐篷走去。鲁逊解释说,这是母狼带着小狼去帐篷里搜寻食物,一是喂饱小狼,二是给守在这里的公狼送来,补充它们的体力。

萧晓雪好奇道:“那,如果帐篷里的食物只有一点点,不够它们吃的怎么办?”

鲁逊道:“食物不够就只能给公狼,小狼继续吃母奶。”

“啊?母狼岂不是很惨?”

“生存之道本来就这么惨,狼群遵循的是最远古的生存方式,也是最适合生存下去的方式。”熊忆接口解释:“狼群必须保证公狼的数量,并让它们永远保持最佳的战斗状态,才能为狼群找到更多的食物,整个群体才能生存下去。这就跟人类在战争中首先保证强壮男人的生存一样。”

萧晓雪看看熊忆,见对方很严肃地样子,她不说话了。其实她很想问熊忆,说这段话的意思是不是指男权在上也是人类生存的必然,是不是指水月国女人当家的制度有悖人类发展的方向。但,萧晓雪没有问下去。

狼群没有发起攻击,熊忆他们也寸步不离壕沟,火堆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当人类手中的燃烧物全部扔进了火堆后,他们知道,最后的决战时刻快要来到了。此时,东方的曙光也开始露出,天快亮了。

天亮对人类是有利的,狼在黑夜中有比人类杰出的视力加上远远超过人类的嗅觉,没有火堆的帮助,人类永远都不过狼,除非这个人具有超人的本事。但在阳光下,人一样能看清狼的一举一动,而狼的眼睛在阳光下的视力却要打个折扣,嗅觉也不再属于优点。

“狼群马上要发起攻击了,大家注意,一定要在壕沟里,千万不要踏出去。如果谁不住了,就往中间*,互相支援。熊大哥,袁兄弟,我们三个尽量配合,先杀了头狼。”

鲁逊沉着冷静地吩咐大家,每个人也站了起来,握紧了刀。熊忆这时才发现,壕沟挖的很有特色,居然是半弧行的。这一发现,不仅让熊忆增长了知识,也让他对胜利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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