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道破海魔号的天机

第九章 道破海魔号的天机

女孩像刚睡醒似的,吃力地用胳膊肘撑起上身,对我眨动着眼睛,一脸愕然。“明白,我懂你的意思,你们不是坏人。”女孩失落之余,略显几分高兴。

“姑娘,你放心吧,你看我面色祥和,多像黑人版的圣诞老人,我们怎么会是坏人。”杜莫的话逗笑了女孩,同时也令他裂开的嘴角疼了一下,不禁嘶哈一声。

“我能为你们做点什么呢?”女孩善意的问。我知道她有感恩之心。“我明天去弄些干草和木柴,顺便打一只野味儿,你帮我照看好伙伴即可。”

杜莫冲我一扬眉毛,表示很满意我这么安排。“那么,那么,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女孩的天真,刺激得我眉宇微微一震。

“可以,我叫……”面对女孩突如其来的好奇,我一时不知所措,这不比被敌人抓成俘虏后的随机应变。我知道,女孩想记住我名字,深埋在她那颗圣洁不屈的心中,怀念一辈子。

“唉!不为难你了,说出来也是假名字。不如,我帮你想个名字。”此刻的女孩,充满对未来生活的乐观,虽然昨天她还在小房子受罪,但她深信自己没出卖过灵魂。

“你叫疾风大块儿头吧,因为我抓住你裤腰逃跑时,感觉你快得像风一样,给人一种冲破一切障碍的安全感。”

女孩吱唔半天,竟给我起了个如此啰嗦的名字,虽然听着都别扭极了,但毕竟不会暴露自己身份,不会为以后带来麻烦。

我点点头,表示可以这么叫我。女孩见我允诺,立刻双眼放亮。“真的?我猜你也喜欢这名字。”我干涸着雨水的嘴唇微微一张,“啊!”回应这个愿意配合我们三天的女孩。

女孩一双明眸,充满信任地注视着我。随着我手中酒精棉棒的擦磨,她眼睛渐渐微闭,从轻咬的嘴唇中不断发出一声轻呻。

夜里,凭借橘黄色的烛光,我将巴雷特狙击步枪拆解重装,利用组装过程,感受武器有无瑕疵和坏道,结果令我很满意。悬鸦还特意为我配给了光学准镜,及一只红色镜片的超级望远镜。

我们都太过疲惫,一觉睡到太阳高升。我眨么几下惺忪的眼睛,检查完武器和食物,杜莫和女孩仍睡的安详。

炫目的光线,从洞口上方的裂缝斜射进来,饱含一股大地在蒸发的潮热闷气。

我慢慢走出洞口,去收起夜间睡觉前横拉在洞口外面的鱼线。虽然此处是悬鸦的地盘,但草原上那些大型猛兽,可不在乎这些,它们饿极了,或嗅觉到血腥味儿,一样会扑进来撕咬我们。

唤醒仍睡着的杜莫和女孩,我交代了一下今天的活动内容,临走前,我还丢给杜莫一把手枪,用来提防野兽袭击。

“呵!好东西,有这只武器,来几头雄狮都不怕。”杜莫很识货,一眼认出fn57手枪,不免啧啧赞叹。女孩到对他的话有些害怕。

“你不用担心,杜莫虽然受伤,但枪法绝对一流,我有望远镜,即使在远处也可以保护你。”安慰了女孩几句,我背起两把狙击步枪,离开了山洞。

由于山洞口附近长了几颗大树,干柴是最容易搞到的。下山时,我用匕首斩断了诸多大树的树枝。因为附近没有敌人,我可以任意去毁损这些树木。等到黄昏十分,我狩猎归来,估计这些树枝里的水分也曝晒得差不多。

顺着茂盛的山坡植物,一路延伸下去,眼前呈现出大片草原。而后,我便用匕首割拿半黄的蒿草。弯腰工作时,潮湿的地表蒸腾,烘染得人皮肤极其难受。齐腰高的枯草,被我很快削割倒大片。借助毒辣的日头,割断的蒿草只消晒上半天,晚上就能抱回山洞铺垫了。

女孩说过,丘陵这一面的山脚下,大片草原区域残留有地雷区。我用望远镜仔细窥察了一下,真得发现很多枯枝,像桩子似的竖立在荒草里面。当然,即使有警示棍儿,我也不会靠近那里,天知道有无遗漏的地雷。

而且,我注意到草原西北方向,有棕黄色的狮群,在滚滚草浪里若隐若现。

巴特雷狙击步枪,被我藏在山洞附近,这把武器除了我自己,谁都不能有触摸的机会。假如武器出现故障,或被人做了手脚,不等赶到索马里,恐怕在马达加斯加岛,我就会丧命。

根据悬鸦的预测,我俩将在那里第一次联手,做掉与我同时赶往索马里的第二发杀手。这样,海魔号上的杰森约迪,就得把希望全寄托在我一人身上,芦雅她们的安全系数才会因此而增大。即使真如悬鸦担心的那样,海魔号还预留有八大杀手里面的两名悍将,但杰森约迪一时半刻也来不及调度了。

因为我正处于上风带,西北方向的狮群,可能嗅觉到人的气味儿。大片的羚羊和斑马群,正集结在地雷区东面,动物们似乎也感应到了爆炸物的死亡气息,以此划出了汉界楚河。

我身上的狙击步枪,有效射程在八百米,我是不愿意击杀狮子的,除非它们主动攻击。但我又必须小心,一旦这种草原之王潜伏到近前,绝不比对付一名八大杀手安全到哪去。

迎着**辣的日头,我背着狙击步枪,不断朝高处走,希望在附近的草原上,看到落单的大型食草动物。沿着丘陵坡脚,越往高处攀登,越是闷热难耐,仿佛太阳就在山顶,而我在向它靠近着。

茫茫白草泛起亮光,昨夜降落的水分已被烘干,我也砍了一片棕榈树叶子,像小伞似的举在头顶。那些斑马和羚羊,仍在远远的雷区尽头,每一只都严格遵守着生存法则。

它们仿佛知道,呆在一万只同伴组成的族群里,每逢遭受狮子、花豹的捕杀,丧命的概率仅有万分之一;假如三五成群,一旦遭受攻击,被猎杀到的概率就很大。

太阳挂到了中天,犹如一团燃烧起来的火球,我汗流浃背,伫立在高高的丘陵半腰。虽然挎着狙击步枪,但此刻,类似的困难又出现了,就像当初在荒岛河央的甲板上,子弹可以轻易射杀掉目标,关键是如何安全取回猎物。

我干涩地吞咽了咽唾液,润润枯燥的喉结,渐渐感觉出上帝又在凝视了。

沿着丘陵的半腰,我开始朝雷区后面绕去。若想猎到一只羚羊,也只能长途跋涉。本来我与这群食草动物离得不远,大概五百米的样子,但直线间隔着雷区,我不会愚蠢地相信那些警示标杆儿,更不会没身在草海,让狮子像鲨鱼那样,把我突然拖走嚼碎。

拧开背着的水壶,啐一小口淡水含在嘴里,缓和喉咙中的燥热。狙击步枪几乎是泡在背部的汗水里,我的上衣在女孩身上,除了逃命或涂擦药水这些万不得已的行为,我不会让她光着上身。毕竟,她是个女人。悬鸦若能多给件衣服就好了。

我胸膛和臂膀上的肌肉,仿佛给太阳晒鼓了似的,滋出着油油光泽。在丘陵半腰行走,脚下坑坑洼洼,时不时会蹬散一溜碎石,石块儿沿倾斜的山体滚跑下去。

我小心着往前走,保持住身心重心。在山体的斜面上,每走一步都很费力。攥在右手里的匕首,在双脚登空或踩滑的瞬间,会猛扎一下山壁缝隙,拉住下坠的身体。

差不多走了两个小时,用来遮阳的棕榈树叶早已烤得蔫吧,如同一只死鸡,怎么抖落也挺不起来。我丢掉多余的重物,继续加紧脚力往前赶。

最后,遇到一块儿酷似屋檐的岩石,从山壁上突兀出来,我总算可以坐下来歇会儿。那片黑白条纹的斑马群就在眼前,我向右侧推移望远镜,大群褐色的羚羊,在悠闲地啃草散步,每一只眼睛里沉淀着惊恐,令它们时刻警觉着四周。

我在四百米开外的丘陵半腰,步枪就在背上,面对眼前大片鲜活的兽肉,感觉就像在超市购买时那样,肥瘦任意挑选。

想要射杀一只很容易,问题是打死猎物后,我还得爬下山腰,跑到猎物跟前捡回来。这个过程需要三分钟,可四周潜伏的鬣狗,足够抢了这种现成的便宜,把猎物拖得不知去向。

所以,我必须先走下去,猫腰在草丛里,一点点地靠近羚羊群,保证射击距离在百米以内,才能及时守卫起自己射中的猎物,阻止鬣狗群的哄抢。

又歇息五分钟,我喝了点淡水,便背着狙击步枪下了山腰。左手握着手枪,右手攥着锋利匕首,蹲隐在杂乱的蒿草之中,带着杀机朝目标寻去。

草原上热浪翻滚,底层的泥草味儿,夹杂着动物群的粪便味儿,骚臭阵阵扑鼻,令人不情愿呼吸。如果击杀一头斑马,我一人恐怕很难拖拽回去,而且我们三天也吃不下如此大的一头野味儿。在可以任意汲取的时候,贪婪和浪费是一种危险。

因为,假如猎杀一只大体型的斑马,宰剖兽肉耗费的时间就会延长;掏出的动物内脏里的杂物也较多,这些行为都很容易引来猛兽的袭击。而且,背着过多鲜肉回山洞,路上是累赘。所以,我决定射杀一只体积中等的年轻羚羊。

再次窥察一下四周,并无潜伏的猛兽靠近,我便悄悄取下背上的狙击步枪。这个距离狩猎,就像叉子杵起瓷盘里的牛排,再简单不过。

狙击准镜中,一头刚刚摆脱母亲守护的小羚羊,正悠然自若地嚼着草茎,它头顶没有犄角,一双水润漆黑的大眼睛,不时朝我的方向定睛一望,好像预感到死亡,但又不确定。最后,它仿佛不想自己吓唬自己似的抖抖耳朵,甩了一下白毛尖尖的小尾巴。

四周的鬣狗,好像预先警觉到了我的存在。这些家伙预警似的发出呜嗷呜嗷地呻叫,彼此联络招呼,似乎准备哄抢我击中的羚羊。

“砰!”一声脆响,打破草原上枯燥的沉闷,呼啸直飞的子弹,在无数蒿草的上层,冲开一条直线,直奔小羚羊的眉心,在它头骨上炸出一个肉孔。伤口周围的皮肉,犹如起开一半的啤酒盖儿。

大片的斑马群和羚羊群,先是惊得一愣,随即朝身后那片稀稀拉拉的树林云涌窜去。原本祥和的草原,危险的暗流像从突然破裂的管道喷出,整片大地黄土飞扬,沸腾了起来。

我火速起身,挎好狙击步枪朝猎物奔去,其余鬣狗追随着兽群,一颠一簸地跑着,意图趁乱扯咬住一头斑马幼崽。

枯黄的蒿草,磨得我腰肋难受,也掸掉不少汗水。我不由得舔舔干裂的嘴唇,给自己肤表补些水分。虽然这只能是心理作用。

跑到近前,小羚羊额前压倒的枯草已浸染血红,白糊状的脑浆混迹在兽血中,其间带有崩碎的颅骨渣滓。我一把抄起小羚羊,扛在肩头转身飞跑,往刚才歇息的山腰上奔。

那群追赶斑马群的鬣狗,忽然掉头朝我追来,仿佛是我抢了它们的猎物。我左手揪住肩头的羚羊耳朵,右手拽出屁股后面的fn57手枪,准备让这些难缠的家伙吃点苦头儿。

追过来的鬣狗群,大概有十一二条,它们分布在我两侧,边一瘸一拐地跑,边歪头淌着口水,痴迷斜视我肩头的羚羊。

“叭叭,叭”眼瞅着到了山脚,马上就得弓背往上攀登,却有三条鬣狗猛然加速,窜到我前面。

我明白,它们这是调整队形,准备扑上来了。“嗷嗷嗷……”三只屯着肚子的鬣狗,没来得及拦到我前面调头,便给子弹一下打倒在草地上,就着奔跑的惯性,咕噜噜翻滚起来。刺耳的惨叫声,震得耳膜我收缩。

其余鬣狗见同伴惨死,立刻刹住脚步,嗷嚎一声往回跑,再没一只敢遛着我跑。

我挺耸了一下肩头,让扛着的羚羊搭稳些。兽血顺着我的胸膛滑滴,左侧凸鼓的胸肌,染成了鲜红,干燥的皮靴头儿,把坠落的血点绽成梅花状。

只要上到山腰歇息的位置,我就可以抽出匕首屠宰这只猎物了。等放干净了兽血,再掏空羚羊的内脏,猎物重量会减轻很多,扛回去的路上好走些。

仅用了四分钟,我便攀登上那块儿屋檐似的石层,拔出亮闪闪的匕首,噌一下抹断小羚羊的咽喉,使它身子斜控向下。粘稠的血浆顺着青黑石壁溜滑,没多远就给强烈的太阳蒸发,变得果冻一般凝固,仿佛一条蚯蚓,没爬几步便干死在暴晒的岩石上。

重新扛起清理过的羚羊,我急速沿着山腰往回走,几只食腐乌鸦和秃鹫,已在我上空盘旋。它们暗中积攒着力量,准备第一时间抢到残留在岩面上的动物血肠儿及肝脏。

嗡嗡嗡的苍蝇,毫不理会那些占据高空的家伙,它们依靠速度,从我一开始屠宰小羚羊时就绕着我耳朵乱撞。

我来不及理会这些小东西,因为血腥的肉味儿会刺激猛兽的攻击性,别说鬣狗再反咬回来,就是突然窜出几头大狮子或花豹,也很有可能。

清空内脏的羚羊,体重不足三十公斤,这些多蛋白的鲜美兽肉,足够我们吃上三天,并给我们的身体提供大量能力,增强人体免疫力,加速女孩和杜莫的伤口恢复。

其实,杜莫和女孩的伤势,比较忌讳吃牛、羊、狗、海鲜及辛辣。但羚羊肉生发性较小,接近于猪肉,一是从中医角度利于恢复;二是草原上可食用的高蛋白物种有限,不能要求过高,上帝肯赐予食物,理应感激不尽了。

我扛着羚羊的肩头,尽是油腻腻的汗水与血水,皮肤实在沤得难受。我便把鲜肉再放下来,利用望远镜侦查四周的同时,也好乘机换口气儿。

只在毛里求斯,维度已经热得人透不过气,假如一闷气儿坐船赶到索马里,突然面对赤道附近的热带环境,我想自己会像生长在平原的人一下登上高原,体能和心率都要遭受考验。

杜莫确实需要疗养,虽然意外耽搁了三天,但我也暗中准备着,利用眼前的高温,让身体预热,以便最后进入索马里时,更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环境,和敌人极限拼杀。

视线通过望远镜,在浮动的草原上来回窥望,刚要从眼眶上垂下手,映射到瞳孔上的景象,令我浑身一抖,冷汗冒遍全身。

热浪回荡的草原中央,竟出现五头雄健的母狮,它们低头塌肩,慢慢潜伏着朝我踱来。走在最前面的一只母狮,见我用望远镜对准它们,立刻挺起脖子与我对视。

望远镜看百米远的物体,画面异常的清晰,就如远景突然扑到眼前。此刻望着欲要逼近的大狮子,这一幕顿时压得人喘不过气。

母狮长着三角形黑毛眼眶,一对儿幽黄的眼珠,不住往一起挤耸,与其对视真是恐怖到了极点。我仿佛是一个被强行推进铁笼的人,刚转过脸看身后,却见一头硕大的狮子,正用这双眼睛瞪着自己,与此同时,狮子已微微张嘴,开始站了起来。

同我对视的这头母狮,一副威风凛凛的姿态,它就仿佛正瞪着一只闯进领地的角马。一阵干烈的风,从山脚下的草原上吹上来,充满森森杀气。

这几只草原兽王不清楚,我肩头扛着的羚羊,只需扣动一下扳机便可捕获得来,远比它们看似凶猛的扑杀厉害百倍。

或许,在这五只母狮眼里,我和肩头的羚羊是一体,只不过是一只散发着强烈肉腥味儿并公然擦过领地的食草动物。

五只兽王距离我不足百米,它们呈扇形分散逼来,意图将我困在半山腰。这样一来,我既上不到山顶,又跑不出包围圈。

如果它们挨在一起,我只要一枪,打爆最靠前的一头狮子的脑袋,或者击碎它的眼球,其余母狮会立刻吓跑。

但眼前的局势很特殊,五头母狮越是靠近我,彼此分散得越是厉害,即使我击碎一头狮子的颅骨,其余四只却看不到同伴的惨象。

我深知狮子逼到近身的危险和可怕,它们的攻击速度,远比人们看到它笨重的身体后所能想象出的速度快几倍。

比如,一条变色龙的舌头,会向弓箭一样弹出,粘黏住昆虫后,再将其卷裹进胃。

所以,把变色龙放大到成年狮子的倍数,而它分泌黏液的舌头,打在人脸上的速度,其实还是和捕捉昆虫时是一样的。不明白这个道理,再强悍的杀手,再先进的枪械,面对草原之王时大意,恐怕都要将自己陷进去。

我不能犹豫,眼前的危险,正随着时间挤压过来。注视着快要走出草原冲上山腰的五头母狮,我缓缓摘下狙击步枪,咔嚓一声拉动枪栓,左眼贴靠向狙击准镜,率先捕捉到一头母狮的前肢肩心。

“砰!”一颗子弹嘶叫着窜出,燥热的空气被擦出一条炽烈的白线,末端最终钻进那只躲在草下匍匐着的母狮。它像被火钳拧了一下,嗷呜一吼甩跳起来,随后翻摔在草地上,后腿空蹬了两下,哆哆嗦嗦地死去了。

这种情况很危险,不留心的猎人很难察觉到,五头狮子呈扇形逼近,会给人一种错觉,认为它们是先后扑到。而实际上,自己就是圆心,与五头猛兽间是相同的半径。所以它们的预谋,正是同时扑上来将猎物撕开。

“砰,砰。”两颗铜色弹壳,从狙击步枪枪膛连续跳出,顺着丘陵山腰叮叮当当滚下去。

左右两侧四头狮子,一只被子弹穿透面部,犹如痛哭似的,用毛茸茸的锋利大爪,捂住乌血横流的脸颊,疼得身躯胡乱翻拧,将四周蒿草辗倒压凹。

另一只棕黄色母狮的背腰中段,被灼热的子弹钻断脊骨,顿时瘫趴在草下,仿佛驯兽师指挥它那样做。

狮子警觉危险的能力,超乎了我的推测,剩余的两只母狮,好像从干燥的空气中嗅觉到同伴的血腥味儿,它俩潜伏逼近的步伐渐渐踟蹰,专注的神情里也显出忐忑不安。

那只脊骨被子弹打折的母狮,挣命的时间较长,它沉闷的哀痛之声,纵穿浓密的草丛,传达到了同伴耳中。这种低音讯号,犹如热刀切过奶酪,人耳不易察觉,植物不易阻隔,而猛兽之间却能接收到。

热带雨林中,常会莫名其妙地出现许多小路,其实,这些多是大象捡吃树下野果的路线,为了不让同伴跟在后面扑空饿肚子,它们便用类似低吼提醒着彼此。所以,动物之间的爱心,人类很少察觉,就像我们很少察觉自己的惭愧。

其余两头狮子,最终放下了匍匐进攻的姿态,转而一副溜溜达达的模样,慢悠悠地朝草原深处走去。目送两头猛兽远去,我内心冰碴似的惊悚也随之退却。燥热再次占据全身,我背好狙击步枪,重新扛起那头瘫软的羚羊肉腔,朝山洞赶去。

“噢!天啊,太棒了,一头羚羊,今晚咱们能大餐了,瞧我科多兽杜莫的手艺吧,嘿嘿……”。

我一进入阴凉的山洞,映入眼帘的便是杜莫那一口白如积雪的牙齿。他已靠着岩壁坐起,因为他足足躺了一天两夜,确实乏味了那种姿势

“是的,我再去弄些木柴,等天色暗下来,你就可以享受烹饪的乐趣。”说完,我把肩膀一耸,羚羊肉重重拍在石面上。

“我和你一起,以前我常在山上割草捡柴。”抱膝而坐的女孩,忽然站起身走了过来,一双不容拒绝的眼神,痴痴凝视着我。

“好吧。”我答应到。有了女孩的帮助,今天任务的收尾工作进行很快。我俩把曝晒干的枯草打成一个大卷和一个小卷,女孩背小的,我背大的。

黄昏时分,我和女孩又把上午劈断的树枝捡回山洞,到了晚上,洞中央升起熊熊篝火。杜莫兴致盎然地支起树丫,要给我俩做高级宴会上的烤全羊。

女孩今晚很开心,像是被杜莫的滑稽带入真正的圣殿宴席。实际上,杜莫做的烤肉很一般,因为每个人都处于饥饿状态,再结合此时的环境,也就不免吃出些滋味儿。但比起池春的厨艺,杜莫该向这位娇媚的女人好好学学。

大家吃得很饱,睡得也早,尤其躺在软草上的杜莫,抱着吃撑的啤酒肚,满脸绽放回味无穷的笑意。这笑意就如滑溜溜地大鱼,怎么也抱不起来,收敛不了。

他露着两排刺眼的大白牙,黑脸蛋儿迎着暖红的篝火,不住对着女孩谈论,问她以前还吃过什么美味儿,今天的烤羊肉有没给她留下不可磨灭的回味。总之,杜莫全是擦着边儿卖弄,吹嘘他那三脚猫的厨艺。

看来,这家伙白天睡得挺香,此刻全无一点倦意。我躺在靠洞口的位置,感知洞外安危的鱼线末端,牵在自己小指上,一把fn57手枪,就掖在头边的干草下。

三天的时间,过得漫长却又短暂,我只偶尔去一趟河边,灌些清水回来。悬鸦和他的厂丁,连个鬼影都看不见,我知道他也在暗中积蓄着能量,迎接马达加斯加岛一战。

离开山洞的最后一晚,仅剩的一堆儿木柴,吃力地燃烧着,仿佛也不忍分离的到来,执意撑到天亮。杜莫呼呼打着鼾,一副年少不知愁滋味儿的无牵无挂。

我面朝洞外的黑夜,迟迟不能入睡,听着不远处的海声,想象那浮动着的海魔号,芦雅、伊凉、池春的身体,一定也随着海涛声悠悠晃动……。

我没有回头,知道是这个明天要离开我们的女孩,她呢喃着,汲取肌肤交互摩擦的感觉,那不断挺耸的躯体,仿佛要融入我体内。

脑海中的记忆,立刻恍惚到了过去,让我想起伊凉的温柔,想起她们仿佛就在身边,就在这个山洞内甜甜地睡着。女孩抱紧我结实硕大的脊背,激动了一会儿便安静下来。她,睡着了。

我知道,三日的相处,却也泛起淡淡离愁。对女孩来讲,或许更浓烈一些,更无法割舍一些。毕竟她是一个女人,一个感情细腻的精灵。

天很快亮了。红彤彤一轮圆日,从草原尽头的树林升上来,我和杜莫收拾着行李,彼此默不作声。女孩抱着双膝,坐在石壁旁呆呆望着我俩。

今天,杜莫也变得沉默,一切打点好后,我俩都背上了行囊,只需两步便可跨出山洞,继续我们的路途。

我回头看了看女孩,她仍旧抱膝坐着,泪花从她低垂的脸上噗噗掉落。

杜莫看了我一眼,我轻轻走到女孩身边,缓缓蹲了下来。“你今天可以回家了,我们护送你到丘陵脚下。”女孩使劲儿摇了摇头。“不用,我常来这里捡山豆,自己可以回家。”说完,她一把搂住我的脖子,泣不成声。

“我知道,你们有重要的事去做,今天的分别,也许,一辈子都见不到了,我会永远记住你和杜莫,永远!”女孩的话,令我和杜莫心里酸溜溜。

我摘下女孩揽住我脖子的手臂,捧起她的梨花带雨般的脸颊,用粗糙干硬的拇指,轻轻抹掉她眼角泪花。“别哭,你可认识一位卖冰的小女孩。”我形容了一下那个小女孩的长相,以及小女孩推着的黑色的破旧自行车。她很快点点头,说那是她邻居,常遭受坏人欺负。

“给,帮我交给她三张,那个卖冰小女孩曾向我兴冲冲地许下愿,希望获得一百个卢比。另外三张给你。”我掏出屁股后兜的一摞欧元,抽出六张塞进女孩手里。

“假如有人找你麻烦,你就说疾风大块儿头不希望你出事,懂了吗?”女孩扑朔了两下潮湿的睫毛,乖顺地点了点头。

迎着晨曦中的朝阳,寂静的草原上,空气散发着凉爽潮湿,再过两三个时辰,热浪又该浮腾起来,烘烤一切包裹水分的生命。

我和杜莫背着枪,彼此沉默无语朝前走着,鬣狗三五成群起的很早,大概想趁蒙蒙亮的天色,去偷袭慵懒的食草动物。

目前为止,我仍不知道杜莫在废旧工厂接到怎样的任务指示,那支有效射程八百米的m25狙击步枪,挎在杜莫浑圆厚实的背上。

我还给了他一只绿色帆布小包,单肩斜挎在他胖胖的上躯,现在看上去,杜莫酷似卡通画里背猎枪的狗熊,不免有些滑稽可爱。

裹在枪袋子里的巴特雷步枪,从我后背斜竖起,杜莫毕竟是我的合作伙伴,未到索马里之前,他不会妨碍我什么。所以,我额外给了他一把fn57手枪,用于短距离快速反击。

草原上的野兽,见我俩义无反顾的走来,都知趣儿地让开,远远躲到一边,它们仿佛能感应到枪械沉重的杀气。

晌午时分,杜莫和我游过了大黑河,对岸的地势,相对平旦了些,我俩开始跑步前进,路上饿了,就打开各自的帆布小包,吃点烤干的羚羊肉。

离开山洞时,烤羚羊仍剩有大半儿,我给了女孩一个袋子,让她把那些背回家去吃。

傍晚的时候,我和杜莫终于赶到博巴森附近的一个小镇。这个小镇小的可怜,海岸上的椰子树,稀稀拉拉长到了这里,每棵又高又直,灰白树皮上,划刻着林林总总的疤。

椰林下,座落着几排小屋,多用木板及晒干的椰叶搭建。杜莫说,这里尽是些渔民,但有个专门修补渔船的老头儿,和他是朋友。

我俩蹲藏在小镇附近,等天色更黑了一些,才由杜莫领路,敲开一个黑人老头儿的破旧门板。主人对杜莫很热情,对我却格外冷淡,他提一盏油灯,端了一盘干鱼片,敦放在脏兮兮的木桌上,算是招待我们的晚餐。

杜莫自己动手,在老木匠的小屋,为我清理出一张板床,又仔细擦拭干净,以便我早点休息。而他,睡了老头儿满是烟油味儿的床铺。杜莫知道我不吸烟,讨厌那种味道,尽管他自己也不吸,但他还是委屈了一下自己。

木匠老头儿没有睡,在他院外的小草棚忙乎起来,等到后半夜,杜莫叫醒我时,老头已经给我俩打造了两只长木箱。

箱子里面铺着厚厚的草药,苦涩的气味儿格外浓烈,而箱子底部,放了几瓶烈酒。

这些都是障眼术,为方便我们携带武器上船。箱子掀开的盖子里,刚好放下我们的狙击步枪和手枪,乘船时万一遇到安检,大不了被没收几瓶稍稍违禁的烈酒。

而且,箱盖儿内部涂刷了干扰高频振荡器的油料,也就是反金属探测油。这样一来,武器的形状和金属性质便隐藏的很好了。

我突然明白,这干瘦的老头儿,并非单纯的木匠,他这种专业手法,不知为多少偷运禁品出海的人服务过。

木匠老头儿生硬古板,对生意的性质不闻不问,只要雇主给钱,哪怕我和杜莫藏的是毒品,或者去刺杀一位深受百姓爱戴的官员,他照样赚他的钱,无论送死还是背黑锅,都不管他的事儿,因为,犯罪将发生在国外。

不过这次,老头的冷漠人性,提前把他推到了人生的尽头,我很清楚,连卡蒙娅这样无辜的好女人都惨遭灭口,更何况他。

不难看出,杰森约迪对此次行动报了很大信心,这也和悬鸦的顾虑吻合,海魔号很可能雇佣到了三个杀手名将。

杜莫问我要了三张欧元,雇佣到一辆马车,载着两个塞满草药的大木箱,直奔路易港驶去。

这里和柬埔寨的无名小镇不同,虽然当地人也使用马车,却不因贫穷和泥泞,而是迫于环保法律。

清晨的路易港,早早挤满了赶往非洲大陆的乘船人,他们脚下堆码着各种包裹和行李箱,人人翘首企盼,等待八点靠岸的渡轮。

马车夫把两只木箱卸在一旁,冲冲赶了回小镇,我和杜莫拖拽着行李,不断尝试着往人群中挤,两只看似不小的木箱,此刻扎进壮观的队伍,立刻显不出体积。

这些乘船者,混杂着黑人、白人、黄人还有混血,老人牵着小孩,忐忑不安地站在沸腾的人群;年轻情侣相互拥挽,脸上不时绽放轻松表情,安慰着彼此内心的焦躁。

“啧啧,你看你看,瞧那些亲昵的情侣。唉!这些人啊,遇到鸡毛蒜皮的小灾小难时,会把爱情战胜一切上演的轰轰烈烈,可到了真正患难的关键时刻,一个比一个尖酸刻薄。”

杜莫看到眼前涌动的人群,内心泛起的兴奋远比我强烈,他在小型潜艇上一定憋了很久。

我收回观察人群的眼睛,斜视一下杜莫,提醒他别关注这些无聊的东西。他连忙低下头,用脚把箱子往前推了推,更靠近那个贩运香料的乘客行李。

一艘白色的大客轮,从远远的海面靠来,鸣笛声像一支针剂,使整片乘客兴奋起来。“要挤吗?看这些人的眼睛,就能想象出他们多自私。”杜莫对我小声问了一句。

“别挤老人和小孩,小心自己的衣兜,切忌,你我身形本就很惹眼,不要再有异常举动。”杜莫哦了一声,拖拽木箱的蛮力缓和了许多。

木匠老头手法很专业,我和杜莫顺利过了安检,拖着行李下了甲板底舱。这艘客轮比起我在荒岛抢夺的大船,体积不足它的一半,从身边这些乘客的穿着,就能预先想到这不是什么豪华型渡船,只满足平民过海而已。

“嘿,英雄。你知道吗?木匠老头的儿子,就是刚才咱们过安检时那个负责人。”说完,杜莫咧着嘴角一笑,疼痛却没发作。

我蹲坐在舱室一角,犹豫人多拥挤,两只木箱只好竖立起来,屁股也没坐上去的机会。

“啤酒饮料矿泉水,火腿泡面花生豆……”一个肥胖的女人,穿一件沾满油污的厨师服,边撅着蛮横的大屁股,边推着餐车挤进人群。

“come-on!?get-out-of-the-way!”高调的嗓门,以威吓的语气喊着,示意前面拥挤的船客,提前闪身或挪开沉重的行李。餐车依旧保持最有利于展销的速度,没有丝毫的改变。

“噢,上帝啊!太拥挤了,难道让我们悬浮起来不成?”“对啊,里面还有老人和孩子,动一下多麻烦。这是劣等舱,我们穷人出门,带足了食物和水,就算你硬挤到头,也没人会买。”

拥挤的乘客中,扬起两个男人忿忿地抱怨,那叽里咕噜的英语,饱含着非洲土语的抑扬顿挫。“人多更要相互忍让,老娘的小餐车挤不死人!伺候你们这些穷人真麻烦。”

杜莫刚要起身眺望,瞧瞧中间人群的热闹,我及时拉住他胳膊,将他制止。因为,我们此刻最忌讳的就是被人注意或招惹上麻烦。

“我们高价买了劣等舱票,不证明我们的权利劣等,你推的这个餐车,正从我们承租的空间钻来钻去,你以为这是贩奴船吗?”一个抱孩子的黑人女人,非常不满地说到。

“对,对。你明明在要求我们给你让步,却大言不惭地说什么互相忍让,那好,我们给你让开,你把餐车再前进二十米就退回去,这才叫互相忍让。”第一个提意见的男人,又不甘被愚弄地反驳到。

肥胖的白女人,虚眯了一下眼,抬起她趴伏在小推车上满是脂肪的胸脯,撅着的屁股也随之收敛些。“如果舱室尽头有人需要买东西怎么办?我在为提供大家服务,你要搞破坏吗?要破坏这里每位乘客享受服务的权利吗?”

“**!”抱小孩的黑人女子,很难忍受白种胖女人的诡辩及煽动,她不耐烦地骂到。“假如你出售的食品,和我家乡种植园提供的初级农产品性质一样,不含剥削和趁火打劫,我会非常感激你这样的服务。现在,收起你的暴利,滚到上等舱去,伺候那些官商老爷们吧!”

白皮肤的胖女人,听完黑人女人的责骂,顿时哑然失色。但她不甘心给穷人“愚弄”,没推着小车悻悻返回,而是拿起肩头的对讲机,叽里呱啦讲起另一种语言。

船上没几个人能听懂,不到十分钟,三等舱下来一个歪戴警帽的乘务员,帽檐下露出长长的金发,此人人高马大,周身胖肉很瓷实,肤色也与胖女人一样白。

“take-off!?take-off!”客轮乘警一边喊着,一边用毛茸茸的大胳膊推搡挡住他前进的乘客。

这家伙的胳肢窝里夹一根警棍,仿佛英雄救美一般,朝那个无法将餐车挤进人群的胖女人奔去。推餐车的女人,见后盾赶来,萎靡的底气霎时回升,把她胸前肥厚的**,灌得像欲裂的气球。

又一阵叽里呱啦地对话,乘警面带微笑,一边听胖女人撒娇似的激愤之词,一边频频点头,他仿佛不需要内容,只需表演一个过程,一个接下来把反抗者带走的铺垫。

“你行李里面是什么?为何害怕挪动?为保证大家安全,请你提着行李给我去一下接待室。”说完,他笑眯眯地盯着两男一女。

“这个乘警笑面虎啊,肯定骗去接待室一顿狠揍!”杜莫一边说着,一边抹一把额头的热汗,舱室的容量有限,这么多人拥挤在狭小空间,就跟包子蒸在笼屉一样。

杜莫是一名海盗,长期呆在小潜艇上,从几百米深的海下钻游,生活确实乏味枯燥。但现在环境改了,眼前的景物不再是山、是水、是树木。我俩像鱼一样,从一个鱼缸被捞进另一个鱼缸,没一点缓冲便沉了进来。

我俩进入了一个阶层,它特有着空虚的吵闹,特有着自欺的坚韧,他们的语言远比他们的行动前卫,他们的胆子远比他们的口气怯懦。

或许,他们到濒临死亡那一天,也不会明白生命,这就注定了,这些人去哪都不再重要。愤怒因怯懦而生,又因怯懦而灭,这个群体是最好的旁证。

与杜莫不同,我曾经是一个杀戮工具,给那些所谓的大人物像马桶按钮似的恣意戳弄,当我挣脱出蒙昧,不再把迷信那些卑劣人性的小丑当成出路,任其凌驾于自我的人格;不再向逼迫我与垃圾为伍的现实低头,我才发现,自己原来这么强大。

现在,我是一个真正杀手,被上帝授予正义勋章的真正杀手,以此换取到上帝之爱,并守护着自己的自由。

杜莫意识不到,他突然进入一个阶层而引发的兴奋,就像一个巨人,一下掉进小人国,你可以随手倒毁它们的房屋,随手抢夺它们的财富和女人,而它们的愤怒和反抗,徒增笑尔罢了。

幸好,杜莫在我的暗示下,渐渐适应了这种环境,心态也调整过来。窒息的憋闷和潮热,越来越浓烈,小孩的哭声搅得人头皮发麻,任女人柔软甘甜的**,也堵不住他们的啼声。

许多忍受不了闷热的男人,率性脱掉了鞋袜,阵阵恶臭弥撒开来。他们滴溜着眼神,斜瞟女人喂奶时露出来的**,闷热与乏味仿佛给他们提供了充足理由,不单单可以脱鞋,瞳孔猥亵也顺理成章了。

在我闭目养神时,手心突然给人塞进了小颗粒,突然张开的眼睛,看到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正撅着屁股往人堆里钻,同时引起一群成年男子的喝骂。

杜莫黑亮的额头布满汗珠,他仰靠着舱壁,半张嘴巴呼呼睡着,仿佛进入梦境去寻求广阔的空间与清新空气。四周的乘客,都像害了病的家禽,个个耷拉着脑袋,眼皮似合似闭。

我把拇指塞进手心,慢慢展开小颗粒,正欲低头细看时,忽然抬头扫视四周,以此捕捉有无偷窥我的眼睛。但四周依旧沉闷,围得水泄不通。

我这才展开小颗粒,一条牙签大的字条,摊在我内扣的手掌下,定睛一瞧上面的文字,心口悍然一惊。

没等多想,我便将纸条辗碎,搓成无数小球,朝不同方向,假装无聊一般,弹进周围密密麻麻的腿脚里。

悬鸦也在这群乘客之中,因为小条上赫然写到:“恋囚童已到,和你在一条船上。”除了他,别人不会如此说话。

看来,海魔号上的杰森约迪,先发的第一名杀手是我,而二发杀手果真八大名将之一。杜莫还在呼呼睡觉,而此刻,我额头上的汗珠早已超过他。

看到“恋囚童”这三个字,就像在死亡名单上读到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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