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猎鹿 (七 上)

带着三分遗憾,七分喜悦,又一轮集市在牧歌中拉开了帷幕。

正如李旭事先所料,蜀锦的价格一路走跌。过于充足的货源和夏日的暖和天气打碎了行商们大捞一票的希望,没人再有机会重演去年李旭和徐大眼创造的发财神话。相反,在开集的第一天,曾经大热的蜀锦基本无人问津。

行商们本钱都不多,一次亏本买卖足以断绝他们继续行走塞上的希望。在关键时刻,苏啜部新开张的‘有间货栈’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用货栈大伙计王可望的话说,好心好到发傻的货栈老板李旭大人答应在散集后以中原价格的双倍买下了行商们手中滞销的“破烂”,并指点了商贩们一条明路,几家合资收购牧人手中的玉器和珠宝。

“这里的玉器和宝石价格偏低,如果你们几家合伙购买,卖到中原大城市去,获利可能不止十倍!”李旭看了看满脸愤怒和绝望的商贩们,低声建议。

“真的?你小子保证没糊弄我们?”几个自觉亏了本的商贩冲上前,梗着脖子问道。同样重量的蜀锦长度不及绸缎的五分之一,抱着发财的希望不远千里而来,最后却只获得了一倍的利,这个结果让人实在无法接受。

那个趁火打劫的缺德兔崽子拣足了便宜又卖好,谁知道他是否‘又’在给大伙设圈套。

“常小二,把你的爪子拿远点!不知好歹的东西,有这么跟大人说话的么?”张三叔大步挡在李旭身前,冲着商贩们怒喝道。在他看来,无论李旭的建议是否正确,他能将商贩手中积压的蜀锦全部高价认购,已经念足了香火之情。如果有人到这个份上还踩着鼻子上脸,一旦苏啜部的武士发起火来维护银狼侍卫的尊严,谁也没面皮在李旭面前给这些贪心的家伙求情。

“真的,我前几天刚和他们交易过。霫族联军刚刚吞并索头奚部,有很多战利品需要处理!”李旭从张三叔背后走出来,友善地向大伙解释。

眼下正是夏季,谁也舍不得大规模屠宰牲口。所以牧人们当然无法提供充足的皮货行商。但刚刚结束了对索头奚部的劫掠,霫族武士手中都略有收藏。特别是像阿思蓝、侯曲利这样在部族中负有声望的勇将,无论是临阵抢掠而来的,还是战后分赃大会上返还的,手中染了血的珍珠宝玉按中原售价都足以买下半支商队。但在霫人眼中,那些东西既不能换粮食果腹又不能用来打兵器,能卖到百十头羊的价钱已经出乎预料之外。

“小,小可无状,请,请李,李大人包涵!”被称作常小二的商贩讪讪唱了一个肥诺,低声赔罪。进接着,又向前蹭了半步,盯着李旭的眼睛问道:“他们换什么,是丝绸,茶叶,还是药材,什么价?跟谁谈?”

“都可以,除了铜钱和银子。价格要看宝石和玉器的成色和年限,具体交易时你们私下商量!不过大伙也别把价钱压得太低,否则下一次再来,买卖就不好做了。”李旭笑了笑,十分肯定地回答。

张三叔的担心是多余的,他不在乎商贩们的无理。自己的父亲就是他们中间的一员,在商贩的身上,李旭能看到父亲的影子。于李旭眼中看来,这些商贩们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毕竟一次行商亏本,就意味着全家都要捱上艰难的半年。坚苦的生活逼迫下,你不能指望每个人都保持着谦谦君子的风度。

他的话音刚落,整支商队立刻炸开了锅。“真的,有这么便宜的事儿?”“真的,旭子,你没糊弄我们么?”人们乱纷纷地追问。张三叔气得连连拍桌子,都无法将众人的声音压制下去。

“你们可以自己试试看。如果一时成交不了,可以把货物放在我的货栈寄卖。我手中叶有些玉器,明天也可以带来给大伙看看!”李旭把手向下压了压,大声允诺。

“多亏了您呢,李大人!”人们兴奋地喊道。大伙在片刻前还在肚子里暗骂没良心的小兔崽子仗势欺人,低价收购他们手中的蜀锦。现在立刻把“小兔崽子”夸成了菩萨,纷纷要求李旭为他们当中人,每谈成一笔交易,他们将心甘情愿让尊贵的李大人抽取一成的佣金。

李旭摇了摇头,笑着从背后把杜尔扯出来推荐给了大伙。只剩下一支胳膊的杜尔对宝石价值的了解远远高过了自己,让他来担任中间人,买方和卖方都不会太吃亏。

接下来数日,杜尔成了整个部落最忙的人。每天从一大早开始,他的嘴巴就没合拢过。既要替霫族武士们评估宝石的可能价值,又要把霫人的要价从牛羊的头数折算成茶叶、药材等部落必需品。还要理解买卖双方的需求,尽量让大伙都得到想要的东西。

部族武士眼中的珍宝,商贩们未必需要。而商贩们的需求,武士们亦未必能理解。特别是在最后一天的交易上,抱着希望前来卖马的牧人们一个个气得满脸通红。让他们感到侮辱的是,这些中原商贩宁可买那些跑不动的劣马,也不买骏马为坐骑。

“我,这匹马可以让你的马先跑一上午!一样的价钱,我把这匹追风驹换给你!”一个牧人怒气冲冲地向商贩喊道。对方怪异的行为让霫族武士们百思不解,还不习惯在交易中占别人便宜的他们宁可把胯下良驹折价出让,也不愿意用劣马欺骗商贩,侮辱自己的尊严。

“我,我不敢骑好马!”商贩擦着额头上的汗,艰难地解释。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谁不知道骏马比劣马值钱。问题是,收购骏马回去,最后能落到自己手中么。

“你不会给他两匹劣马么?驽马跑得虽然慢,但可以用来拉车,吃肉,剥皮……”杜尔扳着手指头,一一列举着劣马的好处。末了,把手指向李旭一指,大声说道:“去年附离大人不就买的是劣马么,可见在中原劣马比良马更有用!”

“是啊,是啊!”商贩们汗流满面地附和。虽然受尽了官府欺压,在外人面前,他们还希望维护一点大隋的脸面,不把老爷们巧取豪夺的勾当说出去。毕竟大家都是中原人…….

一个舍脱部的勇士走来,将小孩手臂大的一块羊脂玉塞到杜尔手中。然后,附在他耳边,低声请求道:“我这块玉石,要换一石,不,一石半茶叶!要是能换到,…….”

“一石半茶叶,半匹丝绸,要那种薄薄的,软软的那种!”杜尔就地加价,比比划划地用突厥语向商贩们讲道。跟李旭和徐大眼交往半年多,他已经明白苏绸、浙绸和鲁绸的差别。所以尽量在达成交易的同时,保护自己族人的利益。

几个中原商贩核计了一下,把舍脱部勇士需要的茶叶和丝绸凑齐。常小二从杜尔手中接过羊脂玉,小心翼翼地放入怀中。然后从自家的货物中拿出一大块茶砖,放到杜尔身边的皮口袋中当谢礼。

舍脱部勇士看了看多出来的半匹绸缎,高兴地捶了杜尔一个趔趄。“杜尔兄弟,谢谢你帮我。明天我送一头母羊来给你,刚生完崽,刚好挤奶喝!”

“好说,好说!”杜尔笑着回答。艰难地用刀子在身边的羊皮上画上一横,然后刻出舍脱部的印记。

直到晚宴的篝火点燃后,他才哑着嗓子完成了最后一笔交易。身边的十几个皮袋子满满的,装的全是行商们付出的佣金。手中的羊皮纸用刀子画满了横杠,每一个横杠代表着出售了宝石的牧民们许诺下的谢礼。

嘎布勒老爹一改吝啬风格,跟在杜尔的身后不住地邀请行商和牧人到他的毡包里喝酒。杜尔的妻子的眼睛则再度闪亮起来,望向丈夫的目光里充满了崇拜。

跳动的火堆旁,围满了舍脱、曷萨那、必识等从附近十几个部落赶来的武士。对苏啜部而言,这场集市的意义再度超越了货物的本身。临近几个部落的族长几乎都赶来了,甚至一些游牧地靠近太沵河畔执失拔汗老巢的小部落,也偷偷地派了使节前来“交易”。

随着对索头奚部战争胜利消息的传开,苏啜、舍脱、曷萨那、必识等月牙湖附近的霫部联盟已成定局。执失拔汗至今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只能说明这只天鹅已老。老天鹅的头颅无力承担起王冠的重量,新天鹅取代它飞在阵列最前方想理所当然。

只要苏啜部保持着不败的战绩,并能像这几次集市一样,让草原各部分享到长生天的福泽。白天鹅的子孙们愿意追随在新的领头鹅的羽翼之后。

“远道而来的客人,苏啜部的营地永远为你们敞开!”西尔族长端着一碗酒走来,双手捧给了张三叔。告别宴会已经开始,作为主人的他,必须向客人表现自己的诚意。

他是这两次机会收获最大的人。

草原上气候恶劣,冬天长达五个多月。因此一年中有小半年道路断绝,没有任何外来货物运入。而来自中原的茶叶、盐巴、丝绸、药材又是牧民们的必须之物,所以一个能保证长期供货的集市,必然成为周边部落的中心。

“谢,谢谢族长大人!”第一次主持商队的张三叔还无法适应自己的身份,站起来,后退两步,感激地说道。

“尊贵的客人,是您和附离的到来,给让白天鹅再度展开了翅膀!”苏啜额托长老跟着站起身,向张三叔敬酒。

他带来的不仅仅是货物,更重要的一点是,这次突然发起的宝石、玉器交易,让勇士们进一步明白了他们的血没白流。一块小小的玉石可以换了足够一个家庭喝三年的茶砖。而那些弱小部落中,有的是珠宝玉石供诸霫联军的武士们去取。

“是啊,西尔族长,我真羡慕长生天把附离赐给你们部落啊!”必识部长老那弥叶酸酸地说道。

作为‘有间货栈’的主人,李旭从没想过一个货栈的意义。作为一支小商队的头领,张三叔为诸位长老的尊敬受宠若惊。但对于苏啜西尔、苏啜额托、必识那弥叶等草原上的老天鹅,李旭和张三等人却是苏啜部当之无愧的贵人。

对于正在迅速膨胀的苏啜部而言,一个货源充足的货栈正是部落走向城市的起点,一旦周围其他部落对苏啜部的货物供给产生依赖性,苏啜部将其他诸部并于麾下也水到渠成。

“都是附离大人的功劳,这孩子又仗义,又有眼光!”张三干涩的脸上,亦带上了几分真诚的笑容。这是他第一次作为头领带一整支商队,如果不能做到让大多数人满意,今后从渔阳到塞外这条道上,他张老三的名字就无法立足。

他没有孙九的魄力和实力,唯一比孙九好一些的也许就是运气。有财神爷保佑的旭子在,大伙不想发财都难。

“是啊,附离大人是长生天赐给苏啜部的福星!西尔族长,我真羡慕你有这么多女儿啊!”舍脱沙哥大笑着喝干了碗中的酒。自己部落的几个年青武士都与附离交好,此人又即将成为苏啜西尔的女婿。凭借他如今的威望和越来越高的刀法,将来在草原上不难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未来是属于新天鹅们的,老一代天鹅们必然要从队头慢慢移到队尾。

“附离是苏啜部的福星!”苏啜附离笑着举杯相和。自从附离和银狼出现在苏啜部,这个来自异族少年就遮盖了所有人的光芒。人们提起附离,几乎已经忘记了他这个族长的弟弟拥有同样的名字。

苏啜附离的目光越过火堆,扫向临近的另一团篝火。苏啜阿思蓝、舍脱哥撒纳、必识侯曲利,几个不同部族的年青一代英雄正和附离传看着一把弯刀。威风凛凛的银狼甘罗蹲在火堆旁,棕毛倒映着如水月华。

那柄弯刀比草原武士常用的弯刀长一尺,宽两寸。没有寻常弯刀那么大的曲度,只是很随意地收了一条弧线,就像晴姨的舞姿一样浑然天成。

你可以说他是中原的横刀,但比横刀更宽,也更结实。可以说它是弯刀,但比弯刀更长,也更利于砍杀。亦或说二者都不是,它兼具了横刀和弯刀的所有优点,完全已经自成一家。

苏啜阿思蓝在火堆旁,信手抽出了铜匠的得意之作。一道水一般的刀光脱鞘而出,让大大小小的火堆黯然失色。

隔着数丈距离,苏啜附离依然感受到了刀锋上那股逼人的光芒。刹那间,那刺骨的寒意直入他的心底。

注1:横刀,即后人口中的唐刀。起于隋,体直,马战步战通用。为现今骑兵马刀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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