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决定论 2

休谟就说,你们都错了。错在你们讨论的问题超出了人的经验范围。“经验从哪来的”这个问题我们根据经验回答不出来,所以,只能老老实实说不知道。

所以在休谟这里,经验就是人的感觉印象。我感觉到了什么就是什么,至于这感觉从哪来的,是真是假,我不知道。

按照《黑客帝国》的世界观说就是,我只知道自己体验到的世界是20世纪。至于我体验到的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还是计算机虚拟出来的,我不讨论这事儿,因为这个问题已经超过我们的能力范围了。不管怎么讨论都是空话,所以我老老实实说不知道。

更狠的是,笛卡尔虽然怀疑一切,但起码相信“自我”是存在的。而休谟则说,“自我”这个概念只是我对自己的印象。但真正有没有“自我”呢?对不起,咱不知道!

休谟的哲学观可以用来解决下面这个问题。

我们说过,我们永远没法证明自己是不是生活在《黑客帝国》式的虚拟世界里。那该怎么才能安心呢?

休谟的回答是,不知道就不知道,没关系。我们能得到的经验就是面前的生活,在有明确的证据证明面前的生活都是幻觉之前,我们就照着自己平时的经验正常生活下去就可以了。我们没必要也没能力去无限地怀疑世界。

话说得远一点,正是因为很多人不接受休谟的这个观点,才使得文艺创作者们有各种花招可以玩。比如《黑客帝国》后两集里的招数:让观众怀疑反抗军的基地也是虚拟出来的。比如《盗梦空间》里,让观众怀疑所谓的真实世界还是一个梦境。

只要我们不接受休谟的观点,那么这些花招永远都是无敌的。我们可以在所有的电影、小说中都搞这一套:在故事结尾跳出一个超出故事世界观的事物朝观众一笑:木哈哈哈哈,你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假的(或者都是幕后黑手精心营造的)!

一般的观众看到这里或许会击掌赞叹,可咱们这些经过哲学反复折磨的人大概会觉得,这花招本身挺没劲的,是吧。

通过休谟前面的思考我们可以发现,休谟和笛卡尔一样被苏格拉底附体。他打算用怀疑抛掉前人所有不可信的经验。休谟继续想,那么,有什么知识是切实可信的呢?

他找到两种。

第一种是不依赖于经验的知识。比如几何,它自身是不矛盾的,完全符合逻辑规则,而且不依赖经验存在。我们前面说过,在现实世界中观察不到任何严格的三角形,但是我们仍旧有三角形这个概念。三角形不用依赖外物存在。

自然,像斯宾诺莎、莱布尼兹等人的哲学体系,因为根基是可疑的,所以不在休谟的承认之列。

第二种可靠的知识是我们自己感受到的经验,摸到什么,看到什么,这些是可信的。(当然,还是那句话,这经验是不是来自于幻觉我们不管。)

休谟想来想去,觉得可信的知识就这两种,于是他很彪悍地说了一段话:我们去图书馆随便拿起一本书,问这些书中包含着数和量的抽象推论吗,包含着关于实在事实和存在的任何经验的推论吗。如果没有就可以烧掉,因为里面只有诡辩和幻想。

实际上,休谟对知识的界定很靠谱。从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争论来看,人类就两种获得知识的办法,一个是靠演绎推理(而且还没得到新的知识),一个是靠经验。休谟把其中最不靠谱的、理性主义者们的那些公设给去掉了。剩下的除了经验之外,还留下了纯粹靠演绎推理能成立的知识,相比激进的经验主义者,休谟已经很厚道了。

如果你理解了这两个原则,那么可以看下面最猛的了。休谟要亲自办掉科学。

研究科学,最重要、最基础的一条规律叫做因果律。就是说,凡事有因必有果。牛顿想,苹果落下一定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这才有了万有引力定律。蒸汽上升是带动机器运转的原因,因此才能有蒸汽机。总之,万事万物之间必须都存在因果律,我们才谈得上科学研究。

但休谟偏偏就拿因果律下手了。

刚才说,休谟认为只有两类知识是可靠的。一类是像逻辑和几何那样,既逻辑严谨又不依赖于外物存在的知识,一类是我们感官体验到的知识。

那么,因果律属于第一类知识吗?我们能不依赖于经验,只靠逻辑推理推导出因果律吗?

显然不能。

一个因果律是否成立,总要关系到具体的事物。我们放炮,每次都是先把炮竹点燃了,再扔出去,然后炮竹爆炸。点炮竹、扔炮竹和炮竹爆炸这三个动作总是在一起的。但我们知道点燃爆竹是爆炸的原因,而扔出去这个动作不是。我们是怎么知道这一点的呢?这纯粹是因为之前的经验。假如一个人完全没见过、没听说过炮竹,那他无论怎么演绎推理,也不可能想出炮竹爆炸的原因。

还可以这么说。休谟认为,我们根据理性只能判断事物是不是自相矛盾,就像数学和逻辑都是不自相矛盾的,所以这两者才可能通过理性推导出来。但如果我们用理性去分析燃放炮竹这件事,我们会发现,我们完全可以想象我们扔了一个炮竹,就使得炮竹爆炸了的情景。这个情景不和我们的理性矛盾,只和我们的经验矛盾。所以显然,只靠理性是无法察觉因果律的。

总而言之,因果律不符合第一类知识。

那么,因果律可以靠经验总结出来吗?

比如在地球上,苹果一离开树枝肯定会掉在地上,我们通过日常经验就可以认识到这一点。那么这算是我们认识到了,“苹果离开树枝”和“苹果落在地上”这两件事中存在因果关系吗?

休谟说,不能,因为你就算之前无数次看到苹果离开树枝落到地上这个现象,你也不能保证,下一次苹果还一定会落在地上。

你怒了,你说,这不是纯粹的抬杠吗?

休谟摇摇头说,我这不是抬杠。

什么叫因果律呢?你不能说因果律就是“一件事的发生是另一件事发生的原因”,这相当于同义反复,说了跟没说一样。

因果律是什么呢?在经验世界里,我们可以把因果律说成:“如果A事件发生了,那么b事件一定会发生。”更严格的说法是:

一、a事件发生在前,B事件发生在后。

二、这个关系是必然的。

比如说,苹果必然落地的事件我们可以分解为:

一、“苹果离开树枝”发生在前,“苹果落地”发生在后。

二、这个关系是必然的。

想象一下:如果我们是一个一无所知的小孩子,我们只靠经验,怎么能知道苹果一定会落地呢?唯一的办法就是,我们一遍又一遍地观察到“苹果离开树枝”和“苹果落地”这两件事总紧接在一起发生。我们就学会了,哦,苹果这东西原来不可能飞上天去啊。

但问题是,通过经验,我们只观察到的是因果律中的第一条——“a事件发生在前,B事件发生在后”。

那么第二条呢?

这个关系的必然性我们是怎么观察到的呢?

这个“必然”能让人看见?这个“必然”能让人感觉到?没有,“必然”这个东西不在我们的经验范围之内。我们之所以认为这里有“必然”性,是因为我们过去无数次看见了这两件事连在一起发生,所以我们就想当然地认为,这两件事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在未来也会永远连在一起发生。

休谟尖锐地指出:这种想当然是错的。

休谟认为,人相信因果律其实是一种心理错觉,只因为我们发现两件事总在一起发生,我们就期待它们能再次一起发生,但这其中并没有可靠的根据。(你也不能说“科学证明了地球有引力,所以苹果脱离树枝和苹果落地之间是必然的因果关系”,因为牛顿必须先认为苹果落地存在原因,才可能去研究这个原因。换句话说,“万有引力定律”就是揭示物体运动因果律的,自然不能用“万有引力定律”去证明存在因果律,这就成了循环论证了。)

罗素有一个比喻,说假设农场里有一只鸡,每次一看到农场主来,就被喂食物,那么这只鸡就以为农场主和喂食之间有因果联系。但结果这天,农场主带来的不是鸡食而是一把猎枪,农夫把鸡杀了。换句话说,鸡通过观察发现农夫和喂食这两件事总在一起发生,便以为其中有因果关系。但实际上,耗费它毕生时间得到的观察结果仍旧不能证明这两件事之间有必然联系或者因果关系。

从逻辑上还可以这么解释。两件事连在一起发生,发生了一回,经验只能告诉我们这是偶然的。那么无论这两件事连在一起发生了多少遍,再多次的偶然也不能让这个关系变成必然。

还可以这么说,我们之所以相信有因果律,是因为我们认为,我们将要经历的事情和我们之前经历过的事情是类似的,肯定会不断地重复经历。但显然这是错误的。且不说我们的经验可能只是片面的(就像农场里的鸡),而且世界本身还在不断发展变化呢。

这并不是抬杠。罗素举的农场的例子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比如我们搞社会调查的时候突然发现,调查数据严格表明,身体越胖的人他身边的朋友就越多(体胖的朋友请原谅我,我信口胡编的例子啦)。这下调查人员兴奋了,立刻得出一个结论:身体越胖的,他就越有魅力!

之所以调查人员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是因为他发现“体胖”和“朋友多”这两件事总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于是想当然地认为这两件事之间有因果关系。

然而,事实或许是这样:这两件事有一个共同的原因,比如这些人都喜欢参加饭局。因为饭馆里的饭菜油水比较大,所以这些人的身体比较胖。同时,参加饭局的人社交范围比较广,所以朋友数量也多。因此,虽然“体胖”和“朋友多”这两件事总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但这两件事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自然也得不出来“身体越胖的就越有魅力”这个古怪的结论。

实际上,我们生活中常常能遇到类似不靠谱的结论。一些缺乏统计学训练的人,经常见到某些数据就兴奋异常地得出结论。比如从“少年犯中80%的人都玩网络游戏”中推出来“玩网络游戏会导致青少年犯罪”。(如果这个推论成立,那“100%的少年犯每天都吃饭”该怎么解释?)

或许你还是不服气。你会想,所谓的两种可信的知识是休谟自己说的,我偏说因果律属于可信的知识,你又能怎样?

你这么想没关系,咱们还有一种比较简单的思路。

因果律是怎么来的呢?是我们先观察到两件事总连在一起发生,并且这两件事自己还不单独发生,我们就说这两件事有因果关系。这用的是归纳法。

但归纳法是怎么回事?归纳法要从个别的事件归纳出普遍规律来。它的前提是,它必须相信在某些条件下,某件事情是必然发生的。换句话说,它必须相信某个条件是某个事件的原因,也就是必须相信因果律才能成立。

这不就成循环论证了吗?

休谟对因果律的讨论说明了,因果律没法从经验中得来。假如我们要让因果律成立,那它必然像理性主义者认为的那样,属于超越了经验的规律。但是,理性主义者的那些公设明明又不可靠。这么说来,可就真没咒念了。

别着急,我知道,你或许还有些不服气,觉得晕晕乎乎听到了这里,好像有道理,但又好像有问题。

不用担心,别说你了,当时的知识分子听到休谟的论断后,也都不服气。因为这太荒谬了。假如没有因果律,人还怎么活着?人为什么还要劳动,还要生产?我举起了杯子,明明我就是杯子离地的原因,这种显而易见的事儿还有人怀疑?

更何况那是个科学蒸蒸日上的年代。人们认为牛顿准确揭示了宇宙的真理,认为只要科学不断前进,就可以解答宇宙中的一切秘密。而因果律以及归纳法是一切科学的基础,怎么可能统治万物的物理学,整个都建立在一个完全不靠谱的基础之上?

但是哲学家们不这么认为。

他们拿来休谟的论点一看:理性主义有独断论的危险,啊对。一切都得从经验出发,啊对。因果律和归纳法是循环论证,啊,也对。所以因果律不能用经验证明,所以没有因果律,自然也没有归纳法,啊……啊……也对啊!

于是哲学家们都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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