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chapter.11

结束了跟元宋的聊天,以一个晚安结尾,曦词却并没有睡。

今晚回家的时候,曦词就觉得谭宗明的很不对劲。

他似乎有心事,不是那种熟悉的对于公司的思考,而是一种很久没有在他身上见到的烦乱。

上一次,是面对曦词的自责和复杂。

父母走得早,其实对于曦词来说,没见过自然没有什么感情。不过谭宗明那个时候也很年轻,他一个人,不仅支撑起了这个家,这个集团,还一手拉扯曦词长大。

所以看到曦词无比早熟的时候,他很自责自己是不是在没有看到的地方做得不够,也是从那之后,他更加把曦词宠到没边。

曦词穿着睡衣来到客厅,醒酒器里的红酒还有很多,不过谭宗明手上那杯,应该是才倒的。

之前自己的那杯还在桌台上,曦词端起来,走到谭宗明身边。

他已经在哪里站了很久了。

“哥,你有心事。”

谭宗明的眼睛,深不见底,他的情绪,心思,更是埋得深不可测。除了曦词,很少有人能一眼看出来,这么笃定的问,没有任何否认的余地。

就连安迪,也是猜测,不能肯定。

是啊,安迪……

今天老严的消息来了,看到资料的时候,谭宗明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

一开始老严的消息,只是猜测,捕风捉影,没有证据。

直到今天,所有的一切以最肯定的方式摆到了谭宗明面前。

她的父亲,她的弟弟,她们家族的精神病史。

的确,谭宗明曾经也是安迪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个。安迪很好,各方面都是,可当他知道安迪可能患有遗传性精神疾病时,就清楚的知道——

无论自己喜不喜欢安迪,自己承担不起她的未来。

“小词,你看看这个。”

谭宗明拿出一份文件,交到了曦词手上。

看完,曦词就都明白了。

谭宗明是谁?上海商界的传奇大佬,早已经笑傲江湖多年。游戏人间,烟酒女人一样不少,骨子里却自有一份仗义在。圆滑世故,烟火味中又透着几分豪爽,是典型的生意人。

责任,性格,让他不能有任何失败,不能允许任何的不确定因素在自己身边。

而安迪,无疑是那颗不确定的炸弹。

“小词,我跟安迪,会是一辈子的朋友。”

“我明白,哥。”曦词放下文件,摇晃着红酒,嘴里的味道,酸涩,却留香。

虽然不能做恋人,但他们无疑会是最好的朋友。

所谓蓝颜,也就是站在女性视角而言,那种建立在朋友的基础之上,只需前进一步就可以做恋人,然而永远都不会踏出那一步的异性关系。

是一种理解和理性,完全需要三观高度相同才可能建立这样的感情。

像谭宗明这样的男人,无疑是识趣而又有分寸的男人,值得信赖。

而安迪和谭宗明这样的朋友关系,起点建立在互相欣赏层面,谭宗明也永远都知道自己的位置,可以一方面对安迪关怀备至,帮助颇多,但另一方面,又始终保持理性,不做任何出格的事,毫不越界。

“我暂时不会跟安迪说她亲生父亲的事情,她可能会承受不了。小词,你看完了,这份资料,就处理了吧。”

家里的碎纸机,会很乐意服务。

数据一定还存在,这份纸质的,的确没有意义了。

“哥哥,明天休息一下吧,晚上我请你吃饭。”

虽然很抱歉,但元宋那,曦词可能真的要爽约了。

夜色已深,曦词和谭宗明就对着那杯酒,对着那黑夜的景色,喝了两杯才回去休息。

第二天一早,曦词是被电话吵醒的。

闭着眼睛摸到床头柜上的手机,按下接听,那边有些乱哄哄的,但是传来的却是元宋清朗的声音。

“曦词,我下课了。”

“嗯……”揉揉脑袋坐起来,已经十点半了。

“才起床?”

“嗯,昨天睡得晚了。”

准确的说,是还没起床。

元宋在那边的笑声也传了过来,本来很普通的一声轻笑,透过话筒,竟然暧昧了几分。

“我去找你?”

“我不在家。”曦词下床,走向衣帽间,面对一个房间的衣服发愁。

穿什么呢?

这样,话也没停:“我在本宅,回去还要一段时间呢。”

“好啊,你来找我,正好我可以去准备一下。”

曦词绝对没有听错,元宋就是故意的。

那边边上传来的嘈杂声无疑是他正在学校,这样暧昧的话,也不知道别人能脑补出来多少。

“元宋学长,晚上一起吃饭啊。”

“元宋,我们发现一家特别好吃的火锅店!”

……

能听见一群人问元宋有没有时间,元宋刚说晚上有约了,曦词就急忙开口。

“元宋你去吧。”那边明显停顿了一下,不解地问“为什么”。怕男生多想,曦词坦言:“要陪哥哥,晚上去不了了,对不起啊。”

曦词哥哥=大佬谭宗明=未来大舅哥=两人感情路上的拦路虎=恨不得想废了自己的妹控

权衡一下,元宋发现自己现在没有办法与其抗衡。

只能委屈巴巴地让曦词早点回来,记得想他。

元宋:记得想我

还发了一张乖巧求抱抱的表情包。

xxxcVera:一定一定,反而你不要和同学玩到把我忘了。

元宋:放心,我的心里全是我家小朋友

和元宋贫了两句,曦词开始洗漱换衣服化妆。

过了一会,谭宗明敲门声响起,没等几秒,曦词就拉开门。

白衬衫,黑色紧身裤,一件宝蓝色的英伦风西装外套。头发梳好,简单吹了一下,还是那样习惯性的偏分大卷。耳朵上,一个很大的耳坠,更显气质。

“哥,我今天可是为了配你的风格穿的。”

谭宗明一套藏青色休闲西装,头发刷的一丝不苟。

闻言,笑了。

“走吧小公主,今天我就好好旷一天工。想去哪?”

谭宗明开车,四座的宾利。曦词对车不是很懂,也看不出型号款式,但谭宗明的车,价格一定很感人就是了。

“走吧。”

谭宗明一直有收藏这种陋习,比如一车库的名车,还不断增加。当然还有古董,名酒,等等。

曦词也没什么别的想法,和谭宗明在家吃了午饭,下午就逛街去了。

逛的是晟煊集团旗下的一家高档商场,除却负一层和顶上两层是各类美食之外,6层楼都是高档奢侈品。

不过最顶层是车展罢了。

一到五层,有酒庄,珠宝店,名牌衣服、包包、化妆品、表等等。

来这里的人,大多是吃饭的。吃完饭逛逛街,但真的买的肯定不如平价一些的商场多,毕竟购物要考虑价格。

但曦词和谭宗明逛街,就比较随性了。

“哥,这表你试试。”

随手指了柜台里的一块表,谭宗明戴了一下,感觉不错,直接刷卡。

至于价格,那不在两人考虑范畴。

喜欢的,无论是几块钱还是几万的东西,在曦词眼里是一样的。

“这件,这件,我要了。”

“这个不错,哥你试一下,买了。”

“小词这个喜不喜欢?那行,就这个吧。”

空着手来,空着手去。两人就拿了一部分不重的,剩下的不是直接寄回家,就是放着等着助理来拿。

“这是什么?”

见曦词手上多了个袋子,是刚刚她趁着自己试衣服的时候跑去买的。

“那我说了,哥你别生气啊。”曦词不好意思笑了笑,“给我男朋友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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