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7、细作行动

不知不觉,与喇嘛及信徒包围监国府事情已经过去了两天。

许多人以为事情过去了,但是另外一个事情发生了。

在第三天,整个青塘城流传一个传言,让差巴们兴奋不已。

“监国府要给差巴幸福,只要去报名就可以得到幸福。”这个说法在差巴们之间互相流传。

右丞相府里,依然济济一堂。

作为法王、堪布及沙门钵阐布还有右丞相,伽罗可以说权势滔天。

他不但是宗教领袖,还是右丞相,更是法王堪布,集高官、贵族、喇嘛大权于一身,将僧俗大权抓在一起。

他的实权比起以前的丞相、赞布甚至犹有过之而无不及。

以前的丞相,仅仅只是一个有丞相称号大贵族而已,赞普也仅仅是一个名义上的国王实际上的傀儡。

要知道,吐蕃几乎就是一个政教合一的部落式国家。

能够将这个国家合在一起了,除了赞普,就是喇嘛教了。

但是现在伽罗政教合一权力出现一丝裂缝,让他惶恐不安。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赵平。

赵平不但是汉人,还是小圣人,更是一些喇嘛及信徒口里文殊菩萨。

法王地位再高,也是凡间之人,仅仅是菩萨的人间弟子而已。

文殊菩萨是什么,已经是得道升天修成正果之人物。

法王如果与菩萨相比,提鞋都不配。

这个才是让伽罗惊恐万分的地方,让他整日坐卧不安。

俗话是天远二日,国无二主,伽罗与赵平之间就是一对生死对头,必须有一个被打下,另外一个才能出头。

好在吐蕃是伽罗的地盘,赵平只是一个外来人,让他有了决斗的机会。

伽罗必须趁着赵平这个文殊菩萨尚未崛起,必须竭尽全力打掉。

让他高兴的是,吐蕃是他的地盘,在他安排之下,吐蕃的绝大部分贵族、寺庙听从他的号令。

由于既是右丞相,也是堪布,所以他实际有两个家。

一个就是东昭寺,这是出尘修行的家。

另外一个就是右丞相府,世俗的家。

这是他的砂右丞相的客厅,面积大约两亩,用了十根石柱来承重。

为了让四周光线好,不但在中间开了一个天井,而且还在四周开了轩窗。

吐蕃人喜欢华丽装饰,红红绿绿的壁画,显得极有吐蕃特色。

吐蕃人虽然对汉人极度排外,但是还是深受汉文化影响。

这个客厅天井及轩窗就是请汉人设计,石柱及装饰则有吐蕃风格。

现在,拉加、双持强巴、大贵族赤烈(兵部侍郎)、强久(户部侍郎)、措索(工部侍郎)等坐在里面。

拉加这个参政知事率先起来,对着伽罗拱手一礼,眉飞色舞佩服不已地说道:“法王,现在大街小巷都知道赵家庄给予信徒幸福之事。赵家庄要为这个头痛死了。要知道,青塘城的差巴,差不多有二三万人。”

“现在对于赵家庄处于左右为难的地步。如果不能解决,则声誉扫地。如果想解决,人太多却又不能解决。最后嘛,就只能灰溜溜从吐蕃滚出去。”赤烈跟着分析推理,然后哈哈大笑。

强久放下茶杯,茶杯里面装自然不是团茶及绿茶,而是酥油茶。

其实装酥油茶最好还是碗,但是这些贵族偏偏喜欢用茶杯。

至于茶碗,那个乃是差巴或者低等贵族才能使用的。

他们乃是大贵族,如果与差巴及低等贵族一样使用茶碗,那不是降低自己的身份吗?

甚至,东昭寺寺庙供奉的一座菩萨不是粉金的,而是琉璃做的。

粉金太世俗了,那个早已过时了。

琉璃做的菩萨,晶莹剔透,仿佛水一样纯洁。

这个琉璃菩萨,极其难得。

要知道,整个吐蕃,也才一个。

正是因为这个琉璃菩萨,才奠定了伽罗在吐蕃独特地位。

强久冷冷一笑:“这两三万人是什么概念?人不用说了,就是三万只蚂蚁,也要咬死一只大象。”

听到此话,在座之人不禁哈哈大笑,笑声在整个大厅回荡。

谭星现在乃是青塘细作营的营领,负责整个青塘的情报。

赵平之所以要在吐蕃扎根,与谭星办事分不开。

这里不但有天下闻名的青盐,更有制作蚌仙油的原料--矿脂。

吐蕃气候苦寒,民风彪悍,胡人攻打几次,有输有赢。

胡人想来想去,可能最后能够占领这里,但是传出代价太多,实在划不来。

蚌仙油乃是这个时代最好的美容剂,它不但可以润肤,让人脸上有光泽,而且还能够剃毛,除去鼻子上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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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物事非常珍贵,即使在后世,也是化妆品的原料。

赵平乃是后世来人,知道天下只有吐蕃才能矿脂。

它与火油一样,不是人能够制作出来,而是上天赐予的。

不过这个矿脂赵平也只知道大概位置,具体还需要人去探索。

但是去青塘风险非常高,毕竟这里贵族乃是土皇帝,具有生死予夺之大权。

这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官府,各个贵族就是自己属地的官府,所以得小心翼翼与这些贵族打交道。

谭星在西县参战,腰部受了伤,战事结束之后,决申请加入细作营。

以前的细作营属于保安团下属的部门,但是后来赵平把它独立出来,只对自己负责。

它有些类似后世的国安部门,但是只有监督权力,没有直接抓人的权力。

看到谭星在保安团干得好好的,以后晋升将军也有可能,宋飞不理解谭星为何要离开保安团。

听说谭星到吐蕃白手起家,宋飞摇摇头,觉得谭星有些不可思议。

西县即使是边境,但是也是内地,而且几乎相当于大宋一个州的人口。

现在胡人被赵家庄打得主动求和,西县以后应该暂时没有大战。

吐蕃是什么地方,如果说西县是人间天堂,吐蕃差不多是人间地狱。

但是谭星有自己想法,细作营不但风险相对低些,未来的地位还有可能在保安团之上。

谭星有保安团经验,又有人缘,只要办好大事,晋升绝对比保安团来得快。

虽然晋升得快,但是吐蕃毕竟他人生地不熟,得好好计画计画。

想了想,谭星化妆商人,带着一百手下,还有赵家庄制作的商品,冒着风险,带着寻找矿脂使命的令去寻找。

其实矿脂极难寻找,因为赵平只是说了一个大概。

它有点像肉类油脂,但是没有那么肉类油脂油腻,还有润肤作用。

如果说油脂来自于肉类,而它则是来自地矿。

油脂直接了当可以从肉类提取,但是矿脂却是埋在地里深藏不露。

并且吐蕃这么大,如何寻找?谭星感觉难度与大海捞针差不多。

谭星想了想,既然它有润肤作用,必然有人使用。

但是问题来了,在吐蕃这个地方,寻找矿脂还得小心翼翼,不能大张旗鼓,只能私下进行。

如果被贵族知道了,他们绝对要阻止。

毕竟赵家庄天下闻名,寻找出来必然是天下最珍贵的宝物。

怎么办,谭星发动一百手下,分散到青塘城各地。

青塘这里日照强烈,皮肤比内地老化更快,更需要润肤。

谭星发动手下,自然寻找使用矿脂润肤之人。

时间慢慢消失,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十天时间也不知不觉进去了。

难道这里没有,还是没有人使用过?

不认是哪种可能存在,都让谭星茶不思饭不想,觉难睡。

谭星感觉自己等得头发差点变白了,原来日子是如此难以煎熬。

终于,在第十一天,一个叫做徐帅的什长带来一个新消息。

谭星打量徐帅一眼,看到他手里拿着破碗,里面装着浅黑色稀粥一样物事。

徐帅后面跟着两个吐蕃人,是一男一女,年齿大约三十左右,一个叫做坚参,一个叫做达娃。

两人不但有高原红,而且明显带着黑色。

两人脸上不太光滑,甚至可以说比较粗糙。

看到这里,谭星心里不禁疙瘩一下。

如果润肤了,皮肤应该光滑才是,为何竟然如此粗糙,让谭星不敢这个就是润肤的矿脂。

谭星接过破碗嗅了嗅,有一个汗味及其它说不出来的怪异味道。

但是颜色不对,明明应该是黄色,为何竟然是黑色?难道这个不是矿脂吗?

不是吗,有破碗装着的不说,而且还是黑色的物事。

看到它糊糊样子,仿佛家里馊臭的稀粥一样。

如果不是徐帅带来,他都怀疑这两人是骗子,专门来骗取他的钱的。

他打量这个物事一眼,皱了皱眉毛,沉声问道:“这个就是用来润肤的?”

“老爷,这个就是奴家用来润肤的。”那个叫做达娃的吐蕃女人对着谭星躬身一礼,小心翼翼回答。

望着这个有着奇怪的味道的稀粥一样的物事,那个叫做达娃的女人看了看。

她犹豫几下,最终还是用手指在这个如同稀粥一样的物事搅拌几下,然后在脸上抹了几下。

谭星一直在观察这个女人反应,发觉她不但犹豫,而且还皱了皱眉毛。

难道这个不是润肤的吗?为何这个女人不愿意使用呢?

看到谭星的反应,达娃脸色苍白。

达娃马上跪下,对着谭星说道:“老爷,这个确实是奴家发现可以有润肤效果,不过它抹了之后有些火辣辣的感觉,因此奴家只是实在干燥不得了才使用一下。”

原来是这样,不知是它是否是小圣人需要的矿脂,还是有杂质的缘故。

想到这里,谭星拿不定主意,陷入沉思之中。看到谭星犹豫不定的样子,坚参突然也跪下。

“老爷,小人敢对着上天赌咒发誓,如果那嘛(娘子)没有使用这个来润肤,小人与那嘛下辈子科变成蚂蚁。”他望着苍天,发誓说道。

变成蚂蚁比变成朗生还要可怕,朗生虽然说是会说话的牲畜,但是也是人,只不过是最您最低贱种而已。

谭星点点头,打量破碗一眼,又看了这个有着怪味的粥样物事。

“吾相信你的娘子用来润肤,”他叹了口气,有些疑惑地问道,“不过吾感到有些不解,它为何有一个怪味,好像你的娘子也不太愿意使用呢?”

“老爷,它确实有润肤作用,不过它用了也有些火辣辣感觉,因此那嘛不太愿意使用它。它原来是土黄色,家里放置长久,就变成浅黑色了。”坚参一边打量谭星,一边小心翼翼解释说道。

谭星想了想,忍不住问道:“你这个有多长时间,才变成了黑色了?”

“已经有了一年时间,所以才变成这个样子。”坚参一边跪着,一边不好意思地说道。

一年时间,吐蕃人根本就不爱干净,这个倒有可能。

不过有些火辣辣的,小圣人没有说过,难道有误?

想到这里,他又望着达娃问道:“火辣辣是现在还有,还是一直就有?”

“老爷,这个火辣辣就是一直都有,所以那嘛才偶尔使用一下。”说到这里,坚参脸上露出担忧的神色,不好意思低头下去。

如果这个老爷因为火辣辣的不要,那可以麻烦了。

想到这里,他不禁向着徐帅望去。

看到坚参的目光,徐帅不禁苦笑。

他只是听说这个物事可以润肤,就带着两人来到客栈。

至于具体能否能否润肤,他乃是堂堂正正男人,岂能用这个女人才能使用的物事。

不过他觉得,作为一个男人,说法要算数,要有担当。

徐帅对着谭星拱手一礼,恭恭敬敬说道:“谭掌柜,属下答应给对方十贯提货卡,对方才把这个物事带来。”

十贯提货卡已经不少了,相当于铜钱四十贯钱左右。

牦牛价格多少,也不过五贯。

他们马上就三十岁了,辛苦了大半辈子,可是还没有钱购买牦牛。

要知道,奴隶价格还没有牦牛价格昂贵。

四十贯钱,已经差不多半只脚踏入小贵族行列。

谭星与徐帅都是细作,他们只能以商人名义做事,自然不能称呼官职,所以用掌柜代替。

“辛苦汝了,子俊(徐帅字),”谭星对着徐帅点点头,脸上露出微笑,“吾已经答应,自然要给他们奖赏。”

“那多谢掌柜。”徐帅松了口气,坐下喝茶。

听到谭星答应给予奖赏,坚参与达娃松了口气。

其实他们觉得这个物事用处不大,也只是偶尔涂抹一下,不然怎么能够由土黄变成黑色。

就在他们以为这个掌柜要给他们钱的时候,没有料到谭星又发话了。

谭星本来想叫两人起来,可是又害怕两人担心他不给钱。

吐蕃就是这样,等级森严,躬身那是同级之人之间礼貌。

但是在不同等级之间,必须下跪。

下跪不算轻的,遇见主子甚至不能抬头看。

如果抬头看了,有什么后果,就是挖眼睛。

谭星虽然不是他们的主子,但是地位与贵族差不多,当然得下跪。

谭星已经了解吐蕃的规矩,所以心里叹了口气,也没有叫他们起来。

“尔等放心,钱肯定要给尔等。但是,”谭星想了想,先把定心汤圆让他们吃了。

坚参与达娃脸上一喜,但是后面的话让两人又忐忑不安之中。

不过想想,这一笔钱相当于天上掉下。

当初达娃当初发现这个物事,觉得有些润滑,所以才用来润肤。

可是这个物事有一个后果,就是用了之后有些火辣辣的感觉。

如果没有这个火辣辣的感觉,用来润肤确实不错。

拿着这个没有多大用处的物事,换一个四十贯钱的铜钱,当然划算。

想到这里,坚参跪着又是躬身一礼:“老爷,但是什么,只要小人知道,一定会说出来,绝对不会隐瞒。”

“如此甚好。”谭星望着两人,试探地问道,“你们在哪里发现的,有人知道吗?”

不管这个是否是小圣人需要的矿脂,谭星都必须搞清楚。

谭星做事不但认真,而且极为谨慎。

他的原则就是,事情不办就不办,如果办必然要办好,方方面面都要考虑进去。

“就是在耕种的土地发现的,目前还没有人知道。”坚参想了想,小心翼翼回答。

谭星没有露出一丝笑容,反而更加严肃地问道:“这个土地属于哪个的?”

差巴与大宋佃客差不多,很少有自己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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