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发现个小毛团子

我怎么也想不到,第二天城中传起了了一个沸沸扬扬的传闻,说夜里有一位身着纱裙的绝世美人在街上行走。

“绝世美人”是上午的版本,传言嘛,传着传着中午的时候直接变成了,昨天夜里有仙女降临人间。

我吃着午饭听着当歌这样跟我说起这事,脑海中想象中青鹿君本尊听见这些话会是什么反应。

于是,就有了一个我捧着饭不吃,一个劲傻笑的画面。

“小姐,今天下午有何安排吗?”当歌问我道。

“去一趟南街,你认路吗?”我问道。

当歌点头道:“奴婢认识。”

我要开始筹备做生意的事情了,抓紧地把妓院的细节落实。不仅仅是为了气施西风,还因为方儒儒那里,我答应了要给她一个能养家的工作。

几天没见,不知道她家老头子怎么样了。

南街比较远,府里的人给我准备一台轿子。我看着这古色古香的交通工具很是跃跃欲试,只是当我一弯腰坐进去的时候,事情就变得不一样了。

轿子不宽,我就跟被装在一个小盒子一样。两侧透气的窗户也被帘子挡住,轿内很闷,轿门的大帘子也要拉上,我庆幸我没有幽闭恐惧症。

更奇葩的是当轿子动起来的时候,我都能听见门外几个大汉在喊着号子,他们一步步走着,我在里面一下下晃着。

我估摸着也就十几分钟的一段路,硬生生给我走出了已然尝遍世间疾苦的苍凉感。

“小姐,到了。”

我胃里翻腾,被颠到要吐出来。看见当歌把帘子掀开,我真有种得救了的感觉。

当歌扶着我出了轿子,几个壮汉低头站在轿子两侧。

“各位大哥先回家吧。”我拱手道,说话有气无力。

“小姐一会还得回府呢,他们在此等候,无妨的。”当歌说道。

我摇摇头,满脸拒绝,我宁愿走回家都不想再坐这玩意了。

“回去吧,听我的。”我坚持道。

那群轿夫交换了一下眼神,走上了回程的道路。

我这下看清楚了这群壮汉怎么颠的轿子,只能又多心疼自己两秒。

青鹿君说南街是城中最繁华的地段,确实,不难看出这里和东街有很大的区别。

我站在大道上,这道就比东街宽了不少。沿着大道望去,两侧是形形色色的店铺,看不到尽头。这里的人流也比东街那里多。

各位打工仔的吆喝、叫卖声也比东街来的热情高涨。

当歌和三尺跟在我的身后,我边走边瞧。

我还记得我不久前就吐槽过一次,这个年代的城市规划当真不行。现在看了这南街更是证明了我的想法。

东街有的药材铺、染坊和丝绸店在南街都看不见踪迹。南街的经营项目主要集中在米铺、珠宝和瓷器店。

按青鹿君所说,这里大半条街都是施西风的,那也难怪施西风能当上全国首富。这各行业井水不犯河水的,他包揽了最赚钱的勾当,还没有竞争对手。

“小姐好!”我还顾着东张西望,突然就有人开口在我身前喊了一声。我朝声音的源头望去,对上那人的眼神,是一个衣着朴素的青年。

我满头雾水地跟他招了招手,算是回应。

谁知我在南街走着,这个青年只是在街头挑起了一个头,我这一路再走过去,起码又有十几个人追着我喊小姐。

好了,这下我深刻地体验到施西风真的在这里买了大半条街。

被这些人喊的我很尴尬,虽然很想直接低着头捂住脸走,可不能丢下正事不管啊。

我得找个合适的地方做我的生意。在南街走了好一会,我注意到这里的店铺都是两三层高,甚至连个格外出挑的都没有。

按照我的想法,我要打造的是一个能让施西风倾家荡产的奢靡风月之地,这种寻常的楼房肯定达不到我的目的。

“就没有高一点的地方吗。”我自言自语道。

这话被当歌听见了,她凑过头来告诉我。“有啊!”

“有?哪?”我问。

“小姐往那边看。”当歌朝我左手边的一个方向指了过去。

左边的视线被眼前的店铺挡了大半,在当歌指的方向,我看见了在店铺后面露出的一座楼顶,感觉是比眼前的店铺高上些许。

“带路。”我说道,

当歌始终不走在我前面,当我遇见分岔路口,她宁愿在后面提醒我应当走哪个方向。

三尺很沉默,哪怕当歌偶尔开口和她聊天,她也没有多言。

我想找的那栋楼在东街大道的背面,它被两条繁华的街道围住一角,大楼本身却是冷冷清清。

这栋楼通体以红色和墨色点缀,屋顶是赤金色的四角。我数了数,一共有六层,确实比刚才看的店铺都高了许多。我朝着大楼走进,走到门口的时候看见一块牌匾,上面写了“清平楼”四个大字。

好文雅的名字,我心想。

“这楼是用来做什么的?”我问当歌。

“清平楼原本是圣上钦点,给四海的才子聚集交流的地方,不过后来世人皆不求学,这楼也就空了。”当歌说道。

“那这地方是皇上的地方啊。”就算施西风有钱,我也不能找皇上买这栋楼吧。

“虽是圣上钦点,不过在清平楼没落之后,就被老爷买下来了。”当歌说道。

“你说这地方也是施西风的?”我问道。

“是的,听说老爷很喜欢这个地方、也很重视,所以买下清平楼后两年依旧没有拿定注意在这里做什么生意。”当歌说道。

我又仔细往清平楼里面看。真的能感受到这里已经多年没有人活动了,楼内透着一种苍凉感。不过我没发现有蜘蛛网,或者太厚的灰尘,施西风应该有派人不时打扫这楼

“除了这个清平楼,还有其他地方比这高的吗?”我问道。

“没有。”当歌摇头,“王宫的御东阁才高六层,这民间的楼房案例不可与王宫同高,这清平楼还是先王谕旨的特例。”

“懂了。”我点头道。“今天不逛了,回家吧。”

“是。”当歌应道。

我心中基本敲定了,我要施西风把这块地方给我。今日出行的目的达到了,这南街也没有其他感兴趣的东西,我决定早点回去。我刚一起步,一个戳中我心脏的声音响起。

“喵呜~”

我瞬间迈不开脚步,毕竟我老猫奴了。

前一世,要不是因为杨波那个死渣男有鼻炎,我早就去当铲屎官了。

我踮着脚尖朝着猫叫传来的方向看去。

清平楼的两侧栽了树,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我几乎能确定小猫咪就在几棵树之间,可是找不到它的踪迹。

那声娇滴滴地“喵呜”已经让我沦陷,不知道这只小猫咪长什么样的呢。

这声猫叫来的突然,我只能辨认那猫咪所在的大概位置。面对一片小树林,我突然无从下手。

这时,又一声“喵呜”传来,我眼前一亮,心想这小猫跟我太有缘分。

我走了过去,在一棵树干后面找到了它。

它好小。

它当时坐在地上,尾巴收在身前挡住了它的前爪爪,正好奇地盯着我看。

真好,看来是个亲人的性格。

“小猫咪~”我靠近它,它没有躲闪,我轻松地捏起它的后劲,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手里。

是的,放进手里,它也就比我的掌心大一圈。

我喜欢肥猫,在我眼里只有肉乎乎的小猫咪才有灵魂。此间这个瘦弱的小猫本不是我的菜,可我不担心啊,因为这是只正宗橘猫。

这小毛团意外的亲人,它乖乖地趴在我手里,圆圆的眼睛滴溜溜地抬眼盯着我看。

“喵~”这次是我叫的。

它歪了歪头,后脚灵活地挠了挠耳朵。

“小姐,当心这畜生伤人……”当歌见我直接把野猫抓起来,担心道。

“……小猫咪能有什么坏心思呢。”我的眼神再离不开这个小可爱了,我必须要把它带回家,给它养的白白胖胖的。

(4月日到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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