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1章 你未婚妻跟我闺女差不多

第五百九十二章你未婚妻跟我闺女差不多

楚念柒还不知道身旁的人给她求了一个足以让京城贵女们都嫉妒的身份,此时,她有些懵逼地看着一院子的大老爷们儿,这是什么情况?

不仅她懵逼,就是对面那群刑部衙门的大老爷们儿,也有些懵逼。

不是,太子殿下这是什么操作?

那会儿不是说要请他们吃家里的饭食吗?这饭食没带来,带来个小姑娘?

夏侯澈不理会双方的懵逼,带着一丝似乎不愿意显摆却明显让人察觉到的骄傲介绍道:“诸位,这是本宫的未婚妻,林念柒。”

“念儿,这些人,都是我的同僚。”

自称的不同,一下子就显示出小姑娘在太子殿下心目中的地位。

刑部衙门的人,弯弯肠子虽不多,但是也不傻。

大家都是国之栋梁,谁还没长个脑子咋地?

一反应过来,一群大老爷们儿一个个挤眉弄眼,相互挪掖使眼色,好不猥琐。

夏侯澈看的实在辣眼睛,赶紧转移话题:“那些食盒还没送来吗?”

众人道:“没有。”

夏侯澈皱眉,按理说,马车应该比他们二人走路快啊!

这么想着,衙门外传来马车咕噜噜的声音。

夏侯澈身边的暗卫擦着汗跑过来复命,夏侯澈皱眉问道:“怎么回事?怎么这么慢?”

那暗卫额头的冷汗都顾不得擦了,赶紧道:“启禀太子殿下,属下赶着马车往这边走的时候,在路上遇到了大长公主府的刘小姐。那刘小姐闻到了我们马车里食盒散发的香味儿,非要让丫鬟来讨食吃。属下说了这是太子殿下送给刑部衙门的吃食,她还是要讨两盒。属下跟她周旋了一会儿,才晚了功夫。”

夏侯澈皱眉:“公主府的刘小姐?”他怎么不记得大长公主府有个刘小姐?

那暗卫也不知道咋回事儿,反正那个丫鬟叫嚣的就是大长公主府的刘小姐,他对杀人的活儿熟悉,对于京城世家圈的人际关系可不知道啊,毕竟这不是他的业务啊!

冷汗直冒的时候,陆镇海悄咪咪走过来解惑道:“应该是荣恩侯府家的刘小姐吧!昔年大长公主的女儿暴毙,荣恩侯府有一位姨娘生的姑娘,被送去养在了大长公主膝下。这些年,荣恩侯府走下坡路,大长公主府却屹立不倒。那姑娘在外行走,报的都是大长公主府的名号。”

夏侯澈听完冷哼一声:“哼,不过是个假货,还敢跟本宫抢食吃?”

陆镇海:“……”不是,你的关注点怎么有点儿不大对劲?人家姑娘是真就差你这一口吃的吗?到底是啥意思,你心里没点儿数吗?

夏侯澈是没听到他的心声,不然一定会义正言辞的告诉他,没数,一点儿数都没有。

吃食既然送过来了,那就张罗着吃吧!

一群大老爷们儿,也是馋的够呛了。

刑部衙门几张大桌子直接拼一起了,一群人围着桌子吃,倒是热闹。

林念柒看他们吃的尽兴,借着出去拿食盒的功夫,在空间里又拿出来两壶酒,众人的情绪更加高涨了。

这一日,刑部衙门的味道香飘数米,隔壁衙门的人都馋哭了。

都说酒肉最容易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几轮下来,陆镇海也忘记了跟夏侯澈之间的身份差距。

还把夏侯澈当成之前那个“夏兄弟”,小同僚呢。

酒肉穿肠过,酒精流上头。

陆镇海的嘴,经过酒水的洗礼,就开始秃噜瓢了。

“我说夏兄弟啊!你这小未婚妻看着可真小!以前听人说过你的未婚妻小,没想到这么小!”

夏侯澈皱了皱眉,他的心情很复杂,不知道是该高兴他说自家小姑娘年轻可爱,还是该郁闷二人之间的年龄差较大。

他思索间,陆镇海就给了他答案。

“这弟妹看着,比我闺女也没大多少!你以后可得好好养着啊!”

夏侯澈:“……”你把我叫兄弟,却把我未婚妻比到你的女儿辈儿?

你到底是看不起谁呢?

还是占谁便宜呢?

夏侯澈一时间转了好多个年头,最终屈服在那一声“弟妹”下。

算了,好歹把他们俩捆绑在一块儿呢!

这边热热闹闹,大长公主府那边,却是另一番景象。

刘香侧躺在卧榻上,张嘴吃着丫鬟剥的葡萄。

一青衣丫鬟边给座位上的小姐端茶,边道:“小姐,您别生气了,今儿没能跟太子殿下见上面,日后还是有机会的。只要小姐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终会打动太子殿下,成为太子妃的。”

这样的话,可谓是极不得体了。

但是满屋子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意识到不对,可见这群人,平时的规矩得多松散。

屋子里的装饰倒是显得金碧辉煌的,但稍微有点儿品位的人,一看就会发现,屋内摆设一点儿雅致艺术感都没有,就像是暴发户把所有好东西都堆出来的一样。

而再仔细一看,就会发现,这所谓的“暴发户”,都像是山寨版的。

那摆放的精美瓷器,虽然色彩华丽,但要么有细微的裂纹,要么表面有突刺粗糙。

绚丽的色彩不过是表象,掩盖了本质上的劣质与缺陷。

大长公主府岂能却这点儿东西?

不过是根本没把这个姑娘当回事儿罢了。

真以为一个姨娘生的女儿,放在大长公主膝下养着,就能代替大长公主死去的女儿了吗?

不过是痴心妄想之人的自欺欺人罢了。

如今,京城里的人谁不夸大长公主仁义,对庶女也好的不得了。

然而这刘香落下什么了呢?

除了得到那些华而不实的身外之物,她最能让人记住的,就是她奇葩的名声。

无他,只因为她最喜欢有主儿的男人。

总是觊觎别人的未婚夫,就是天王老子的女儿,也不招人待见。

可她却对此洋洋得意,乐此不彼。

前前后后,已经和七八个有未婚妻的男人纠缠不清了。即便最后没订下亲事,她也不在乎。

只因,她最喜欢的,就是把别人的东西抢到手的感觉。

那种征服过后的满足感,是她屡屡追求的东西。

这种奇葩的观念到底是谁教育的,答案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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