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凌沅熙的茶艺

阿娇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闲得无聊,想找资怀玉逛街。

资怀玉睡眼惺忪,呵欠连天,连哄带骗半天,终于应付了过去。

他对阿娇的观感并不差。

虽然阿娇在男女之事上有些随便,但这不是评价一个人的主要点。

听陶圣席说,阿娇做人有原则,懂轻重,对普通人有恻隐之心,对朋友有义气。

是个值得一交的朋友。

资怀玉心说,交个朋友,其实倒无所谓。

关键是,她想要的交法,和他所想的,怕是并不一样吧。

所以他才不会陪阿娇去逛街呢。

万一被套路了怎么办。

这年头,男孩子在外面,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

结束完通话,睡意也没有了。

资怀玉干脆就起床洗漱,准备出门办事。

出门前,程潇发了条微信来:“你又没来上班。李鑫今天来公司了,他可能不会离职了。”

什么状况?资怀玉很好奇,李鑫到了这份上还能翻身?

但他也无所谓。

对现在的他而言,李鑫连绊脚石都算不上。

没法给他造成任何麻烦。

如果李鑫老老实实地,那他也懒得计较了。

可如果李鑫还想报复他,呵呵,他把公司买下来也不是什么麻烦事。

出门后,资怀玉先去一趟公司,拿了兰博基尼。

刘涛对他自然是千恩万谢。

“拿下了没有?”资怀玉好奇地问。

“嘿嘿,有怀玉哥你借的豪车,肯定拿下来了嘛。”

“对方就没怀疑?”

刘涛解释说:“那个妹子也知道车是我借的,但是能借到这样的车,也是一种本事。她也不是什么三贞九烈,我估计至少谈过十几个男朋友了,和我睡她又不吃亏,至少我还挺帅的啊,也够持久啊。”

资怀玉没兴趣和他讨论持久的问题。

拿了车,就直奔“海波平”律师事务所,找凌沅熙妹子。

“海波平”律师事务所的位置还不错,在市中心,距离步行街不远。

作为一家中小型的律师事务所,当然是不够钱租一栋大楼下来的。

他们只是在一个比较老旧的写字楼,租了一层作为办公场所。

凌沅熙今天在办公室待着,特地等待资怀玉。

她依然是作OL精英的打扮,短裙、长袖白衬衣都是那种显得很正式,很干练的,深灰色款式。

而不是突出性感的款式。

那双总是很冷静、知性的眼睛,在看到资怀玉时,有一瞬间绽放喜悦的光芒。

“资先生!你来了!”

凌沅熙迅速起身迎接,挺拔的身姿显得自信而干练。

资怀玉看了看,她没有独立的办公室,看来不是地位很高的合伙人。

但是她的隔间位置相当不错,而且相比起别的律师和助理律师桌面上的素净,她的桌面上摆了很多小摆件。

资怀玉觉得,这应该是无声地宣示着某种特权吧。

资怀玉昨天已经和她通过电话了,电话里简单说了他的要求。

他就是想委托凌沅熙全程帮他申请注册公司,并对那部《海上堡垒》进行注资,甚至还要替他物色财务团队来做账。

整个过程中,有任何金融,法律方面的问题,都需要她来解决。

对凌沅熙而言,能独立负责这种资金过亿的case,也意味着她的事业上到了一个新的台阶,她当然是乐意的。

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律师,还不到30岁,这个年龄在律师行业里真的只是雏鸟,大部分人这个年龄只能守着打印机,或者去帮别的律师合伙人整理卷宗。

她却能独立负责资金过亿的案子。

领先了同龄律师不知多少步了。

而在未来,她和同龄律师的差距将拉得更大。

在35岁前成为律所的高级合伙人,40岁前成立自己的律所!

50岁前成为全种花国最知名的律师之一!

这就是凌沅熙的人生目标。

和资怀玉交流一番,全面细致了解他的需求后,凌沅熙去起草了一份委托书。

等资怀玉签好字,她将委托书备份收好后,主动提起,“我上次说,介绍一个资深的律师给你,去帮你朋友解决问题。他今天正好在律所,你要去见见么?”

资怀玉对程潇这件事是很上心的,想要尽快解决,当即笑道:“那肯定得见一见。”

他抬起手腕,毫无烟火气地看了眼理查德.米勒,“快到午饭时间了,把你那位朋友叫上,一起吃个饭吧。”

凌沅熙摇头:“我和他算不上是朋友。吃饭的话,我没问题,正想和你多聊聊。至于他来不来,我去问问吧。”

结果那人欣然答应赴约。

那是一个看着35岁左右,应该不超过40岁的男子,相貌端正,气场自信而挥洒自如。

看其手上,没有带婚戒。

而在好几个细节处,他又体现出对凌沅熙的在意,以及想要在凌沅熙面前表现的意图。

资怀玉就明白为什么凌沅熙说“我和他算不上是朋友”了。

一个人在某些方面能力强了,必然会导致在别的方面能力差,人无完人嘛。

这凌沅熙自身业务素质很强,人也精明能干,茶艺就差了点。

如此完美的一个备胎人选,也不知道好好发展一下。

吃饭的时候,这位姓“杨”的男律师提出,想详细了解一下程潇的情况,并且哈哈笑着,用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语气说:“对于我不认同的人,我是不会接受其委托的。除非用钱砸晕我!”

凌沅熙便在旁边补充:“杨律师是一位原则性很强的律师。”

资怀玉对原则性很强的人从来都不会讨厌。

哪怕对方的原则性会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和不便。

他点点头,将程潇和宁卓成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

杨律师听得很认真,又追问了一些细节,才点头说:“如果事情真是这样,我很同情那位姓程的女孩子,我愿意接这个案子。”

“我个人的意见和凌律师一样,不以‘QJ未遂’起诉姓宁的当事人,而以敲诈勒索起诉他。”

“另外,我想问,当年给程小姐设圈套的几个人,找得到吗?我们要预防那位姓宁的当事人起诉程小姐故意伤害。虽然我们知道,他肯定不可能胜诉,但是也会对我们的诉讼造成一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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