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先定一个小目标!

看着眼前这神奇的一幕,庄元丝毫不意外。

这种事情早就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但凡妖魔鬼怪,只要由他亲自斩杀,事后他就能获得体内神像的奖励。

奖励不一,就比如一个月前,庄元曾用桃木钉钉死了一具活尸,他就得到了一股精纯的阴气。

而这次杀妖,他所得的却是灵气灌顶!

庄元一动不动,眯着眼睛,引导着气机轻车熟路地将这股灵气徐徐炼化。

这股灵气无比纯粹纯净,没有丝毫杂质,甚至连精炼都不需要,完全可以直接吞噬炼化。

很快,在庄元的引导下,气机吞噬了这股灵气,变成了一股纯白而灵动的气。

同时,他体内气血激荡,皮肤也变的通红,犹如煮熟的龙虾,他体内的气血、本命精元与这股纯白之气呈现交融之势。

一个大周天之后,庄元的气血、精元和灵气已然到达了一个临界点,突然开始急剧蜕变起来。

三者混合为一,性质渐渐发生了莫名的变化。

轰!

犹如闷雷轰鸣!

很快,庄元丹田内出现了一缕真气。

这缕真气色作纯紫,纯粹而尊贵的颜色。

仿佛一缕高度浓缩的精血,生机勃勃,蕴藏着蓬勃而浓郁的生命力。

又好似丹炉中温度奇高的真火,炽热纯阳,熔炼万物。

一气方生,玄妙滋生。

一股蓬勃而纯净的生机顿时涌现而出,席卷庄元全身上下,四肢百骸。

轰隆隆!轰隆隆!

在这一刻,庄元整个人好似化作了一口熔炉,体内发出细微而古怪的声音,似在熔炼着什么。

他体内的五脏六腑开始蠕动,筋骨肌肉震颤,咔咔作响,血液极速流动,隐隐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他的筋、骨、皮、肉、脏、腑、髓、血,也都发生了些微蜕变、调整,似乎正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直至一盏茶的功夫后,这种变化才停止下来。

再看庄元,

他的身形隐隐缩小了一圈,个头似是矮了一寸,皮肤多了几分细腻的光泽,眼睛黑白分明,目光清澈,五官也与之前略微有所不同,变的更为端正,和谐,俊秀。

整体看起来多了一种温润如玉,清淡如水的味道。

似乎刚才的蜕变,将他体内的杂质全给煅烧掉了,只剩精华。

“终于成了!”

感受着体内发生的诸多变化,庄元睁开眼睛,嘴角上扬,露出满意的笑容。

他前世是一名正儿八经的道门弟子,也是道门一支隐秘道统——玉川一脉的唯一传人。

一个月前,庄元在道观正堂内打坐冥想,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晴天霹雳,一道天雷洞穿了大殿,劈在了祖师爷的金像上。

紫金色的电光噼里啪啦闪烁,一旁懵逼的庄元遭了池鱼之灾,当时他就卧草了。

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再度醒来,就成为了一名异界逃荒的灾民少年。

融合了前身的记忆后,庄元发现,这个世界名为乾元界,类似前世古代世界,广袤无垠。

并且这个世界存在着传说中的仙神魔怪、妖鬼邪祟,超凡力量无比兴盛,灵气也极其浓郁。

与他前世那个灵气近乎枯竭的末法世界截然相反,有着本质的不同。

当时庄元几次险些饿死,巧合的是恰好有黑风寨的山贼拦住众灾民,欲寻找大夫救人。

为了活命,庄元也顾不得对方是山贼了,毛遂自荐,治病救人。

等他救了黑风寨的三统领马老三后,便顺理成章的成为了黑风寨的一员。

什么?

你说庄元为什么会懂得医术?

身为一名道门弟子,精通医术这是很合理也很符合逻辑的吧?

至于庄元脑海中的神像,则来历不凡,正是庄元前世道观正堂内的祖师爷神像。

这位祖师爷道号钧天道人,据说是一尊远古大能,曾在上古年间显过仙踪,留下了玉川一脉的道统传承。

庄元现在所修的《赤胎烘炉心经》就是神像所传。

这部功法是玉川一脉早已失传多年的真传仙法,至高密典,更是直指长生大道的无上法门。

此法将人身视为一方小天地,以“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为真意,熔炼阴阳五气,合乎精气神三宝,夺天地造化,成就己身!

本来这部法门精奥玄妙,渊深难测,极难修炼,换做别人估计三五年也不一定能摸到一丝头绪。

奈何他庄某人有外挂傍身,再加上悟性奇高,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便初入门径。

所以庄元先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一年之内,晋升先天胎息!

至于寿元八百年的金丹人仙,可不敢想。

那太狂了!

不过可以把它定为中等目标。

……

傍晚,庄元腰挎长刀,一手拎着一条十多斤的烟熏腊肉,乐呵呵的往家赶。

长刀自然是冯铁匠的谢礼。

其实本来庄元也就随口提了一句“这刀不错”,并不是真心想要,奈何冯铁匠这人太实诚,硬是要固执地非得送给他。

庄元却之不恭,只好勉强收下。

至于烟熏腊肉,则是孙大虎送的,这是对方所付的诊金。

但凡是让庄元帮忙治病,他就会收取一定的费用,没钱的也可以用粮食、腊肉、草药、青盐等物资代替。

多少无所谓,但一定要有,这是庄元特意定下的规矩!

“唧唧……唧唧……”

回到家后,庄元看到一个相貌普通,皮肤黝黑的中年妇人正在鸡舍里喂鸡。

一群羽毛有点发秃的鸡仔围着妇人唧唧地叫着,争相抢着食儿。

这是前身的母亲庄王氏。

至于前身的父亲,早在一个月前逃荒的途中,活生生被饿死了。

“咦,好丑的鸡。”

跟庄王氏闲聊了几句,庄元目光无意间扫过鸡圈的一角,轻咦一声,指着一只鸡道:

“阿母,这鸡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黑风寨虽是山贼窝,但某种程度上也能算作是一个村寨。

整个山寨共有两千多人口,不光山贼,其中还有不少附近活不下去的山民、流民,以及一些山民的亲眷家人等。

为了逃避苛捐杂税,他们选择上山,落草为寇。

时间一长,倒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这些人在山上每日辛苦劳作,种田,每年收获的粮食虽大多都用来供养全寨,但至少能活得下去。

庄王氏是个闲不住的性子,来到黑风寨不久后,就特地跟寨子里的其他人换来了十多只半大的鸡仔,打算养着下蛋吃,顺便给儿子来补补身体。

庄元说的鸡和其他半大鸡仔不一样,是一只成年大公鸡。

这公鸡就像被大火燎过一样,鸡冠有些发黑,身上许多部位都是秃的,没秃的部位羽毛也都参差不齐,黑不溜秋,可谓丑的很。

此时,这只秃毛鸡似乎并未意识到,自己的外表有多丑。

正趾高气昂,昂首挺胸的渡着步子,也不跟其他鸡仔抢食,看起来颇为高傲,颇有几分“鹤立鸡群”的架势。

不过庄元并未注意到,当他说到“好丑的鸡”几个字时,公鸡就像是听懂了他的话一般,一对圆溜溜的眼睛咕噜噜一转,瞥了他一眼,隐隐有些不善的意味。

“我也不知道,应该是这鸡自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来的。”

庄王氏抓了一把鸡食随手一撒,乐呵呵道:“公鸡好啊,以后还能和其他母鸡一起孵鸡仔。”

“鸡生蛋,蛋生鸡,你以后就不缺鸡吃了。”

庄元点点头,仔细打量了丑鸡片刻,确定这不是什么妖物,身上没有什么妖邪气息,便放下心来。

不能怪他多想,在这种超凡力量盛行的世界里,什么诡异古怪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世事难预料,万事小心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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