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第八章 乱世思弘羊 3

放高利贷——有唐一代,从唐太宗搞“公廨钱”之后,政府参与高利贷活动,私营高利贷也一直十分猖獗,富商大贾与贵族官僚纷纷以此谋求暴利,并自玄宗朝趋于剧烈。武宗在一则赦诏中指出:“如闻朝列衣冠,或代承华胄,或在清途,私置质库楼店,与人争利。”懿宗在即位赦文中也指出:“京城内富饶之徒,不守公法,厚利放债,损陷百姓。”

囤积钱币——安史之乱后,富人的财富安全感越来越差,于是将大量钱币财富贮藏起来,造成社会货币流通的严重不足,朝廷多次下达“禁蓄钱令”,却成效不大。德宗时的陆贽就算过一笔帐:过去一匹绢,可以换铜钱3200文,而现在一匹只能换1600文,绢贬值了一倍,这不是因为税赋增加了,而是因为铜钱被囤积了起来,这种“钱重物轻”的现象,妨碍了商品经济的顺利发展,

由刘玉峰列出的上述五条出路可见,工商业利润基本上没有向产业资本转化,不存在积累放大的社会机制,而是进入到了消费市场、土地和高利贷领域,其后果当然是负面的。所以,到了中唐之后,经济治理就重现了两个周期性的大毛病,第一是土地的需求非常之大,土地兼并日渐成为社会顽病,最终造成贫富差距的拉大。第二是中央财政对资源管制的依赖度越来越大,终而造成对民间资本的压抑和剥夺,经济活跃度渐趋衰竭。两者相加,如果再遇上饥荒洪涝,就会引发财政总破产前提下的社会大动荡。

这几乎是中央集权制度在经济上的总反应。

随着国民经济的萎缩和衰败,此时的唐帝国已摇摇欲坠,中央权柄被宦官把持,地方藩镇气焰非常,民间经济则因管制政策的严酷而奄奄一息。

一斗盐终于逼反了天下人。

公元873年,关东大旱,千里焦裂,河南、河北先后爆发大规模的农民暴动,其领头者,正是贩卖私盐出身的“非法商人”王仙芝和黄巢。黄巢屡败官军,一度攻下长安,建立大齐政权。王黄之乱历时九年,中原狼藉一片,虽然终被镇压,却也消耗掉了唐朝的最后一点精气。唐末诗人韦庄曾创作长诗《秦妇吟》,其中描述长安的景象是:

“长安寂寂今何有,废市荒街麦苗秀……含元殿上狐兔行,花萼楼前荆棘满。昔时繁盛皆埋没,举目凄凉无故物。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

恍惚之间,万千繁华又成一帘残梦。

公元907年,曾经在黄巢部队中当过大将、后投降朝廷的朱温成了帝国的终结者,他篡唐自立,改国号为梁。不久,天下分裂,在其后的短短五十三年中,先后出现了五个次第更迭的王朝以及十个地方割据政权,后世统称之为“五代十国”。到960年,后周将领赵匡胤在陈桥发动兵变,建国号为宋,定都汴梁(今河南开封),天下再度统一。

【企业史人物】妇人经商

2010年10月,在胡润发布的全球百富榜上,中国女富豪的上榜人数之多为全球之冠,在20位拥有10亿美元、白手起家的女富豪中,有11位来自中国。

如果将这一景象置于中国企业史中来参照观察的话,那当然是前所未见的。在过往的上下两千年间,到处是面孔模糊的商人,而若以性别来论,女性则更寥若晨星。

在史书记载中,最早、最出名的女商人是四川地区的一个名字叫清的寡妇。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以寥寥七十六个字记录了她的事迹。寡妇清的家族从事的是“丹穴”业,也就是采炼丹砂,因掌握了独特的开采和冶炼技术,所以传及数代而不坠。寡妇清不但操持家业,还组织了私人武装以保卫家财。她生活的年代是战国末期到秦统一天下之际,正是天下鼎沸的乱世,而且秦朝崇尚国有化,对豪族大家动辄抄家灭族,可是却对寡妇清网开一面,秦始皇封她为“贞妇”,还专门修筑了一个“女怀清台”加以表彰。对此,后世史家猜测的理由是,秦始皇为自己修建陵墓,“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当时所用的水银主要是用丹砂提炼出来的,因此,垄断了丹砂矿源以及掌握了独门技术的寡妇清便成了不可或缺的人才。

寡妇清到底是哪里人,一直颇有争议。司马迁笼统地说是巴人,晋人常琚在《华阳国志·巴志》中说她是巴郡枳县(今涪陵)人,《长寿县志》则认定她是长寿人。后世还有人推断她应该是重庆酉阳人,因为涪陵、长寿等地从来不藏丹矿,而酉阳县地是丹矿蕴藏带,早在商代就有采炼丹砂的文字记载。

女性经商最活跃的时期是在唐代,这不足为奇,因为连第一个女皇帝(武则天)也是在那时出现的。在当时第二大商业城市洛阳最出名的女商人叫高五娘,她也是一个寡妇,从事的竟也是冶炼业(黄白),据说她的容貌非常漂亮(“美于色”),先是嫁给了一个姓高的商人,后来再嫁给“李仙人”。因为钱赚得实在太多了,还被人告发惹上了官司。(“后卖银居多,为坊司所告”。)

在长江流域,最出名的女商人叫俞大娘,她生活在中唐的大历贞元年间(公元766—805年),从事的是造船业。唐朝有很多造船基地,主要集中在长江中下游和东南沿海一带,如宣(今安徽宣城)、润苏常(今江苏镇江、常州和苏州)、湖杭越(今浙江湖州、杭州和绍兴),以及南方的福州、泉州和广州。当时所造大船最多能载千石,所谓“水不载万”,然而俞大娘造出来的航船却可达万石,是体积最大的。据说船上可以种花果、蔬菜,驾驶船只的工人就有数百人之多,船员的生死嫁娶都可在船上进行。它航行在江西和淮南之间,每来往一次,就能获得巨利,这种船直接以“俞大娘”来命名。

除了从事大规模制造业和航运业的高五娘和俞大娘,史书中还出现过不少女商人的身影。据《太平广记》等书的记载,她们所从事的商业买卖,大多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消费品紧密相关,有以卖菜为生的“卖菜家妪”,“鬻蔬以给朝夕”,也有卖花、卖化妆品(“胡粉”)和经营餐饮业的。《唐代墓志汇编》中还提及过一位杨氏是种植业的高手,“经营财产,会陶公之法,固得水旱无惧,吉凶有资”。

女子经商之风自汉唐之后一直缕缕不绝,据《中国经济史》作者侯家驹的考据,“在北宋,妇女还从事茶肆、食店、药铺之经营,并作小贩、卖卦及牙人。”但是到了十二世纪的南宋时,风气终于大变。当时出现了一股礼教运动,对女性的约束大大增加,那句著名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是由儒学大师程伊川说出来的,从此,女性被关在宅门之内,再也无法在商场上有所作为。

宋元之后的明清两朝,象寡妇清、高五娘和俞大娘这样的女中豪杰已成绝响。不过到了十九世纪初的清朝后期,在南方却冒出来一个郑一嫂,她从事的是十分凶险的海盗业――在西方企业史上,海盗从来被看成是一群最原始的、具有契约精神的企业家。

郑一嫂原名石香姑,她皮肤黝黑但天生丽质,少女时是海船上的妓女,后来嫁给了南中国海著名的海盗郑一。郑一在广东沿海一带组成了一个海盗联盟——红旗帮。郑一嫂协助丈夫打理帮务,据说她曾习武,而且足智多媒,是海盗中少有的文武双全人才。

后来,郑一在一次海上抢掠活动中遇台风沉船溺死,他的义子张保仔接掌红旗帮。此人时年二十一岁,比郑一嫂小十一岁,他们二人名为契妈契仔,实为同榻夫妻。用当世的眼光看,这应该算是一桩“姐弟恋”。

红旗帮是继明末清初的郑成功集团之后的又一个著名的海盗集团。全盛时期,红旗帮下分黑、白、黄、蓝、青五旗,拥有大船八百多艘、小舟一千多只,盗众一度多达十万之众,据英国学者康士坦的《海盗史》记载,其规模在当时世界上堪称第一,竟大过著名的北欧海盗。以如此众多的船只和人数来看,红旗帮显然不仅仅是一群单靠抢劫为生的乌合之众,而更象是一方政经一体的自治力量,张保仔和郑一嫂的“帅营”设于大屿山,西营盘在太平山下、东营盘位于铜锣湾,成了香港地区的实际控制者。红旗帮专劫官船及洋船,曾劫掠英国东印度公司商船,捉船主为人质,“得赎金万元及鸦片烟土和火药各两箱”。对于当地的民间船只,红旗帮则收取保护费,名目为“号税”、“港规”、“洋税”,“凡商船出洋者勒税番银四百元,回船倍之,乃免劫”。张郑二人“治军甚严”,制定的纪律包括违令者斩、敢于专权者斩、私藏战利品者斩、临阵退缩者割耳示众、强奸女票(女人质)者斩;由于条文清晰,数万海盗过的是有规有矩的非法生涯,红旗帮俨然是一家管理有序的海盗集团。

郑一嫂与张保仔的势力实在太大,引来朝廷的多次围剿。1808年,清军以八万两白银为代价,邀集英国及葡萄牙海军对红旗帮发动总攻击,张保仔被迫接受“招安”,官至从二品千总,任澎湖副将,郑一嫂授诰命夫人,至是,粤东一带海盗活动平息。1822年,张死于任上,终年三十六;郑一嫂则定居澳门,开设赌场,得享天年,如果从渊源上来看的话,她还是澳门赌博产业的开山鼻祖。

从有关资料看,郑一嫂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位全球知名的人物了,1836年,一位西方学者写作《全球海盗史》,其中专门有一节记述郑一嫂的事迹,作者还配了一张图,图中的郑一嫂,着衣裙外罩盔甲、戴形如选美冠军加冕桂冠的头盔,右手持弯刀、左手执匕首,右手作势砍向被她迫退的官兵,图像不三不四,根本没有中国女性容貌和体态的痕迹,衣着更不伦不类。

郑一嫂一生积财无数,却没有传承的记录,因此,迄今在粤海一带的民间仍然传说着很多有关张保仔与郑一嫂的宝藏故事,传说香港有五个张保仔藏宝洞,分别位于长洲、南丫岛、赤州、交椅州和香港岛,其中以长洲西南面的张保仔洞最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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